主耶稣的死和圣灵的降临有什么关系?
答
这一个问题与救恩和福音有很大的关系,所以必须题出来查考。
有许多人对于圣灵常有错误的思想,他们以为要得圣灵的充满,不知道要出什么代价,要如何刻苦,如何苦求,直求到我们觉得欢喜了,我们就能从那天起作一个好基督徒,能有能力传福音。可是如果我们好好的读圣经,就要看出圣经并没有这样告诉我们。圣经告诉我们,得圣灵所当出的惟一代价是主耶稣基督出的。因着主耶稣基督的死和复活,神就把圣灵降下来。圣灵的降临,是因着主耶稣的死,主耶稣的血,主耶稣的功劳,并非因着我们出什么代价,我们有什么功劳。
当主耶稣在地上的时候,祂告诉门徒说,父要将圣灵赐给求祂的人,(路十一13,)因为那时圣灵尚未降下来。当主复活以后,主向门徒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约二十22。)从那天起,就不是求圣灵,乃是接受圣灵了。
有一个神的仆人说,‘圣灵已经降下来了,如果通圣灵的水管不通,只要把塞子除去,就有水通过来。我们不只一次奉献自己,且当常常如此。’因着主的血,因着主的死、复活、升天,圣灵是已经降下来了。今天的问题是只要把塞子除去,把自己奉献给主,我们就能得着圣灵的充满。奉献是得圣灵充满的方法,但是圣灵的流出来是根据于主的血,是因主的血才能叫圣灵流出来。如果塞子除去,管子却是空的,就仍然没有水。我们要得圣灵的充满,是要奉献的,奉献越彻底,圣灵越充满;但是管子里所以有水,是因主耶稣的血。
旧约里记载,以色列人在旷野里,是摩西用杖击打磐石,就有水从磐石里流出来。(出十七6。)林前十章就说,那磐石就是基督。圣灵的流出来,并不是因我们的奉献,乃是根据于耶稣基督的死。利未记十四章记载洁净大麻疯之例,是祭司用赎愆祭牲的血,抹在求洁净的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然后把左手掌里的油抹在他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并右脚的大拇指上,又把所剩的油抹在求洁净的人的头上。(14~18。)这里的血是指救赎,油是指圣灵。圣灵降在长大麻疯的人身上,不是因为他自己说我已经好了,乃是因为有了血,所以称他是洁净的,所以有油抹在他身上。
我们的耳朵要听神的声音,手要作神的工,脚要走神的路,必须用血先洗净。因着主救赎之工,因着祂的血洗去我们一切的罪,然后圣灵来满我们,叫我们能行出来,能有圣灵的能力。有圣灵的能力,是根据于主的血,并非我们自己作出来的。
旧约里有多少地方不很明显的说出这件事,新约里却有许多地方明显的说出这件事。约翰七章三十七至三十九节:‘节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稣站着高声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耶稣这话是指着信祂之人,要受圣灵说的;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那时圣灵尚未降临,是因主耶稣尚未死,尚未复活、升天。那时圣灵尚未降临,并非因着人不祷告、不苦求,乃是因着主耶稣基督还没有得荣耀。行传二章三十三节说,‘祂既被神的右手高举,又从父受了所应许的圣灵,就把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浇灌下来。’所以,是因主耶稣死而复活,被神高举,圣灵就浇灌下来。圣灵的降下,是因主耶稣自己,不是因我们苦求。
我们看见,有些人为要得着圣灵的能力,就去苦求,就自己刻苦。又有人想,得着圣灵能力的人,必定是特别的基督徒,平常的基督徒是得不着的。他们以为得着圣灵的能力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是的,神所给的不能比圣灵好了,得圣灵的代价是贵的,但是主耶稣基督已经出了这代价,主耶稣基督已经死而复活,所以我们能得圣灵。主的血就是代价,主耶稣基督就是圣灵的来源。自然,我们这一边的阻挡也当除去。不然。尽管水顶多,管子却塞住了,就仍归无用。你若明白圣灵的来源,你若明白有人已经出了代价,你就不必去苦求。
加拉太三章十三至十四节:‘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这里告诉我们,主耶稣被挂在木头上的目的,是要叫亚伯拉罕的福临到外邦人。叫亚伯拉罕的福临到外邦人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叫我们只要信就能得着神所应许的圣灵。
如果你觉得你是软弱的,你的灵性是时高时低的,你常常要跌倒,你一天过一天软弱下来,你没有圣灵的能力,你要知道,主耶稣基督已经死了,祂的血已经流了,只要你到神面前去得着所应许的圣灵。你可以感谢神,因为耶稣基督已经付了血的代价,因此你就得着圣灵的能力,你不必有高低不平的生活。不过有一件事要注意,就是在你身上如果有什么阻挡没有除去,或者奉献不够彻底,你就仍旧得不着圣灵的能力。
我们不是勉强的去求圣灵,乃是接受主耶稣基督所已经成功的,我们只要信而支取就好了。圣经是说,主耶稣被差来作成神的旨意,圣灵是被浇灌在我们身上的。
圣经中所说的和好的道理,到底是怎么说的,是要叫人与神和好呢,还是叫神与人和好呢?
答
我们看林后五章十八至二十节:‘一切都是出于神,祂借着基督使我们与祂和好,又将劝人与祂和好的职分赐给我们;这就是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并且将这和好的道理托付了我们。所以我们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借我们劝你们一般;我们替基督求你们与神和好。’这几节圣经给我们看见一件事,就是一般人常常错误的想,我若要得救,就应当苦求到神回心转意,但圣经并不是如此说法。神并不是恨人的神,在神的方面没有问题。人总想神的心顶硬,要人千求万求,神才肯回心转意来可怜人,赦免人。岂知这是不明白圣经的想法。
‘一切都是出于神,祂借着基督使我们与祂和好。’神是借着基督叫我们与祂自己和好。所以,人若想,神本来恨我,我应当求祂多少次,认罪多少次,哭多少次,叫自己多吃些苦,神才赦免我,这是错误的。神实在是借着基督使人与祂和好的。基督在地上是代表神,祂每次都是替别人作事,所有的行为就是表明神是如何的。基督在世上如何爱人,就是表明神在天上是如何爱人。最后,神为我们预备的救主死在十字架上,替我们受刑罚,所以我们可以看见,神是借着基督使人与祂自己和好了。神对人是和好的,是一点事都没有的,祂待人是和人所想的完全相反的。
‘又将劝人与祂和好的职分赐给我们。’使徒的职分是劝人与神和好。人是想我应当苦求神可怜我,爱我,岂知神爱人已爱到极点,祂巴不得人与祂和好。所以,使徒们传道,是劝人与神和好,而不是求神与人和好。
神怎样叫人与祂和好呢?‘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神借着基督使我们与神和好,不将我们的过犯归到我们身上。
‘所以我们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借着我们劝你们一般;我们替基督求你们与神和好。’这里是说,使徒替基督求人与神和好。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是替神去求人与神和好。不是去求神,乃是去劝人来接受神所赐的。人不必去苦求神,人只要肯信,肯接受基督就成。
神岂不是恨罪的么?不错,神是恨罪的。但是人若接受主耶稣基督,神就赦免他。所以我们应当谨慎,不应当叫人误会神的心是恨人的。
什么是得救(得永生)的条件?
答
照着圣经来看,得救的条件只有一个,就是信,用不着在信以外再加上什么。可是有许多人总是想,信了还不够,总得在信以外再加上一些什么才能得救。这是因为这些人不明白到底我们是信什么,到底什么是信,活的信心到底能产生什么结果,活的信心的表现到底是什么。一个人如果真是信了,他就得救了,不需要另加任何其他的条件。现在我们要来看七个不是得救的条件:
一 不是信加上希望
有人想,我们得救必须信,然后要好好的求神,希望神施恩可怜我,叫我们上天堂。岂知圣经不是说希望神施恩,乃是说信神已经赐恩了。罗马三章二十一至二十二节说,‘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凡自以为信而仍在希望的人,他的信靠不住,他并没有真的信。信是信‘已经’。他们不知道什么是信,他们也不知道神的心,他们以为神是勉勉强强的赦免人的,他们以为应当求神求到神来可怜我们。岂知神已经赦免你了。主耶稣流出祂的宝血来,就是赦免你一切的罪。这个事实是已经成功了的,你信,你就得着赦免;你信,主所已经成的赦免就是你的。你信耶稣基督替你死,神的恩就显明在你身上了。
二 承认
有人说,人信了,而不承认基督,就不能得救。自然,信的人必须承认基督;但是,不是因承认而得救,承认并不是得救的条件,并不是承认叫我们得救。
马太十章三十二备三十三节。:‘凡在人面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这一段圣经不是指人得永生说的。这一段圣经是指人将来在天国里的地位说的,是指信徒魂的得救说的,就是指这些人在地上肯舍弃自己,在地上承认主,将来主在父面前也要承认他们。这并不是指人永远的得救而言。
马可八章三十八节:‘凡在这淫乱罪恶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人子在祂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这也是指着在国度的时候讲的。马可八章三十五节说,‘凡为我和福音丧掉魂的,必救了魂。’(‘生命’原文是‘魂’。)在地上失去魂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在地上的时候为着主失去魂里面的一切享受。今天怕丢脸面,怕羞耻的,将来必定要丢脸面,必定要蒙羞。今天不怕为主丢脸,不怕羞耻的,将来也必定得荣耀。今天不肯和主同吃苦的,将来必定失去国度里的荣耀。当主耶稣基督在地上设立国度时,有许多人要失去荣耀。
马太十章三十二至三十三节,马可八章三十五节、三十八节,都是讲国度的问题,而不是讲得永生的问题。进国度是与信徒在地上的行为发生关系的。信徒在人面前该承认主的时候,若不承认,虽然永生是已经得着了,国度却没有分。
罗马十章十节:‘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这里是说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但是我们要明白一节圣经,必须看上下文,才能明白它到底是指着什么说的。罗马十章的主题乃是讲出于信心的义,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着义。(4。)信是得着义的条件。那么信是怎么一回事呢?它说,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这里的信包括两件事,一件是口作的,一件是心作的。这两件事都是信心的动作,是讲一个东西的两方面,就像称义和得救是一个东西的两方面一样,口里承认乃是信的一个表现,信是包括了承认。所以等到讲下去的时候,总起来讲的时候,就只讲信而不讲承认了。十一节说,‘凡信祂的人,必不至于羞愧。’这里不是说凡信而承认的人必不到于羞愧。承认是在信里面,所以不必另题。十四节说,‘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十六节说,‘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十七节说,‘信道是从听道来的。’这些地方都没有另题承认的事。所以承认并不是独立的一件事,承认乃是因着信而有的自然表现。那么这里的承认是怎么样的呢?这里的承认并不是指着站起来作见证说的,这里的承认乃是像一个小孩认得他的母亲就呼喊妈妈。一个得救,心里相信时,口里就有承认,他很自然的要呼喊阿爸,父。所以承认并不是在信之外另加的一个条件。人只要信,就得救。
三 行善
有人想,我是一个罪人,我应当有好行为,我单靠相信耶稣就能得救,那太便宜了,我应当一面作好,一面信耶稣,这样,就可以保险得救了。但这并不是圣经的道理。神救我们的目的,是要我们行善,正如以弗所二章十节所说,‘为要叫我们行善,’提后二章二十一节所说‘预备行各样的善事’。但是我们要记得,圣经告诉我们,行善是得救以后才行的。并不是行善而后得救,也不是信加上行善而后得救。一个小孩不能先走路而后生,照样,我们必须重生了而后行善。若有人盼望先行善而后生出来,全世界没有这种道理。
罗马四章四至六节:‘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是当得的,是作得好而得工价。惟有不作工的,只信-我们要把这‘信’字看得顶准-称罪人为义的神,就是这个信祂就算为义。不作工,只信,就能得救。并不是信又加上什么。要记得‘只信’就够了。所以大卫说,‘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这里是说在行为以外,和行为一点关系都没有。
以弗所二章八至十节:‘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八、九节告诉我们,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是因着神所赐的信,并不是因着自己的行为。十节又告诉我们,神救了我们,是要叫我们行神所预备要我们行的善。我们是因着恩典,是因着信而得救的;得救之后要有好的行为,这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四 祷告
有人想,人要得救,祷告总是一个条件吧。岂知得救是因着信,不是因着祷告。因为主耶稣基督已经担当了罪,神已经把耶稣基督审判了,我们不需要祷告了,只要信就够了,祷告是求神去作,信是信神已经作成了。我们是信神审判了耶稣基督,信耶稣基督替我们死了。十字架已经完全成功了救赎的工作,人只要信神所作的就必得救。
有人就想罗马十章十三节不是说,‘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么?这不就是说必须祷告才能得救,不然就不行么?但是我们看十四节接着说,‘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是先信而后求,有了信才有求。求是信的一个表现,求不是独立的、另外的条件。信包括了求,信自然就产生求。同时,这里的求不是普通的祈求,乃是求告,称呼主的名,就是上文所说的口里认耶稣为主的呼叫主的名,也就是林前十二章三节所说的‘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称呼主的名。主的名就是拯救。凡呼叫主的名的,凡称呼耶稣为主的,就必得救。怎能没有信耶稣是主而称呼耶稣是主呢?怎能信了耶稣是主而不称呼耶稣是主,不求告主的名呢?所以祷告不是得救的条件,信,只有信是得救的条件。
五 受浸
有人想,得救不是靠希望,不是靠承认,不是靠行为,不是靠祷告,这话是对的,但人乃是信而受浸然后得救。这种思想也是不对的。不错,马可十六章十六节是有‘信而受浸必然得救’的话,但是我们要注意这里所说的得救到底是指着什么说的。在圣经中曾说到有好几种的得救,有得永生的永远的得救,有信徒天天的得救,有患难中的得救,有身体的得救,有在天国中与主一同作王的魂的得救。至于与受浸有关的得救,那是指着从世界罪恶的范围里救出来说的,这与得永生是不同的。得永生是个人得到永远的生命,受浸是从罪恶的范围里被救出来。一个人光是相信,没有受浸,在他里面虽然是已经有了永生,但从世人看来,他还是一个没有得救的人。必须他起来受浸,宣告他与罪恶的范围脱难关系,才能使人认识他是一个得救的人。至于得永生,不定罪,永远的得救,只要信就够了,不需要加上任何其他的条件。就是在马可十六章十六节这里,上一句是说,‘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下一句就说,‘不信的必被定罪。’并没有说不信、不受浸的必被定罪。从世界罪恶的范围里被救出来是需要信而受浸。被定罪只要不信就够,换句话说,不定罪的条件就只是信,不是信而受浸。十字架上的强盗并没有受浸,但主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二三40~43。)他信了,他就不被定罪,他就得救,得了永生。所以受浸并不是得永生的条件。
六 认罪
有人说,我的罪像字条一样,一条条挂在十字架上面,我认了一件罪,字条就减少一条,我没有认过的罪,仍旧挂在那里。但圣经从来没有这样讲过。这并不是说我们不应当认罪,基督徒是应当认罪的,但是认罪并不是得救的条件。
有人说,约壹一章九节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这岂不是说我们要认罪么?不错,圣经里有这一节。但约翰一书并不是写给未信的人的,这里的‘我们’是指基督徒,所以是写给基督徒的。这卷书说到三等基督徒:一,小子,是有生命的;二,少年人,是有能力的;三,父老,是有经历的。全部约翰一书是对基督徒说话,与罗马书不同。这卷书是讲交通的书。基督徒若犯罪,是要认罪的;若不认罪,与神的交通就有拦阻。你要与神恢复交通,就必须认罪。如果对未信的人说要认罪才得救,那就错了。一个罪人是圣灵使他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相信神的儿子所已经成功的工作,他的罪在神面前就得着赦免。一个罪人在神面前得赦免的条件是信。全部圣经中找不到罪人应当信加上认罪才得救的话。耶稣基督已经成功了救赎,人只要信神为祂儿子作的见证就必得救。
七 悔改
多少人说,得救是靠悔改。罗马书讲救恩最清楚,但是罗马书并没有一次题到当靠行为得救。讲福音最清楚的是约翰福音,但是约翰福音没有一次说到靠悔改得救。得救是靠着信,不是靠着悔改。
那么,悔改就用不着么?按圣经来看,信的人必先悔改,得救的人也必有悔改。在信之前有悔改,在信之后也有悔改。若是一个人对罪的看法,对自己的看法,对世界的看法,对主法没有改变,他就不可能是得救的。‘悔改’这辞的意思,就是心思的转变。就如人得救之前所看为宝贵的东西,得救之后就看为不宝贵了。所以悔改不是得救的条件,是附属于信的,是附属于得救的。
什么叫信呢?信,并不是信几段神学的道理。听是听道,信是信基督。以弗所一章十三节:‘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听是听的道,听是听的福音,信却是信基督。有人说他自己是信了,其实他是赞成道理,他不是信基督。或者有人有别的企图,也说自己信了,但他从来不认识基督。这样的人是不能得救的。所以,讲道并不是我们目的,目的是要人信基督。
什么叫信基督呢?约壹五章九至十二节:‘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该领受了;因神的见证,是为祂儿子作的。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神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因不信神为祂儿子作的见证。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祂儿子里面。人有了神的儿子就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所以,信,没有别的,信,就是领受神对祂儿子作的见证。人只要信祂的儿子就有永生。
我们今天快乐,因为是因信而得救的,不是因别的事而得救的。我们应当有好行为,应当在人面前承认基督,应当认罪,应当悔改,应当受浸,应当多祷告,叫神喜悦我们。我们不应当不作这些,以致神不喜悦我们。但我们并不是靠着这些事得救。我们得救。只是因着信。
什么罪是不能赦免的,犯了这个罪的人是不能得救的?这个罪到底是什么意思?
答
这罪就是亵渎圣灵的罪。魔鬼从来不懒惰,圣灵在那里作工,他也要在那里作工。有的时候,他就是把圣经的道理拉长一点,叫人吃苦。当圣灵作工叫人为罪自责时,魔鬼就要对这个人说,你是个罪人,你是个大罪人,你是个特别的罪人,你是犯了亵渎圣的罪的,你是一个永远不能得赦免的人。有许多人在那里怕-怕犯了亵渎圣灵的罪。我们先要把这个罪的意思说明,后来可以得到一个断案,就是在今天没有一个人是可能犯这个罪的。我们现在来读马可三章二十八至三十节。
二十八节:‘我实在告诉你们,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这里有音乐!这是一句最好听的话!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这是福音的一个大宣告!一切的罪,包恬了大罪、小罪、文雅的罪、粗野的罪,人觉得能赦免的罪,人觉得不能赦免的罪,昨天的罪,今天的罪,连明天的罪也都包括了。阿利路亚!一切的罪都赦免了!一切亵渎的话是对神说的,也可以得赦免;就是骂过主,也可以得赦免。一切的罪,是你的行为;一切亵渎的话,就是对不起神的话,是你在还作罪人的时候说的;这些都可以赦免。没有一样罪是不能赦免的,没有一句亵渎神的话是不能赦免的,这主说的。
你不要想,你犯了不能赦免的罪了。说话顶撞神,不是亵渎圣灵;说话顶撞基督,不是亵渎圣灵。不能赦免的罪,是亵渎圣灵,不是亵渎基督。不是销灭圣灵,乃是亵渎圣灵;不是拒绝圣灵,乃是亵渎圣灵;不是反抗圣灵,乃是亵渎圣灵。
二十九节:‘凡亵渎圣灵的,却永不得赦免,乃要担当永远的罪。’可见这个罪是个专一的罪,是一个特别的罪。
什么叫亵渎圣灵呢?乃是口里说出了亵渎圣灵的话。怎能知道这个罪是口里说出的呢?请读三十节:‘这话是因为他们说,祂是被污鬼附着的。‘这个罪,不是像今天许多所想的那样容易犯。犯这个罪的人是明明看见主在地上借着神的灵赶鬼,行了神迹奇事,他们虽然知道,却偏要说主是被污鬼附着的。
所以,凡犯这个罪的,一,必须亲眼看见主耶稣;二,必须看见主亲自在他们中间行了神迹奇事;三,明明知道是圣灵作的;四,却偏要说是鬼作的。反之,我们没有亲眼看见主,我们没有看见主亲自在我们中间行神迹奇事,我们没有明明知道是圣灵作的,就我们怎能犯亵渎圣灵的罪呢?这样,就可以断定说,我们没有机会犯这个罪,没有犯这个罪的可能。如果有什么人,或者是魔鬼,来对你说,你犯了亵渎圣灵的罪,你这个人永不能得赦免,你立刻可以回答说,没有这件事,因为我没有亲眼看见主,没有看见主亲自行神迹奇事,没有明明知道是圣灵作的却偏说是鬼作的。
有一个弟兄才得救的时候,曾问一个老弟兄说,‘我犯了亵渎圣灵的罪没有?’他回答得顶好,他说,‘如果你会为罪忧愁,那就是说,你没有犯过亵渎圣灵的罪。’真的,这是一定的,并且我们可以加上一句说,今天即使是一个不觉得自己有罪的人,也不能说他是犯了亵渎圣灵的罪。
我们看马太福音对这件事怎样记载。‘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太十二32。)这是主耶稣对犹太人说的。这是指犹太人在十二章里所犯的罪。他们明明看见主是靠着圣灵赶鬼,却偏说祂是靠着鬼王别西卜赶鬼。这一等人,圣经怎样说他们呢?‘在他们身上,正应了以赛亚的预言,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太十三14~15。)这叫我们看见,如果有一个人,是曾犯了亵渎圣灵的罪的,无论如何,他不会感觉罪,他不会要得救,因为他是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
有两处圣经说的话很有意思。一处是路加八章十二节:‘那些在路旁的,就是人听了道,随后魔鬼来,从他们心里把道夺去,恐怕他们信了得救。’魔鬼也知道人一信就得救,所以他怕人信了得救。一处是马太十三章十一至十五节:‘耶稣回答说,因为天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不叫他们知道。…所以我用比喻对他们讲…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这一种亵渎圣灵的人,神也怕他们得救,所以主就用比喻讲,免得他们回转过来,得着医治。阿利路亚!信就得救,是一件了不得的事。
亵渎圣灵的人得不着赦免,就是因为他‘要担当永远的罪’。这一句话根据有的圣经字学家的意见,也可译作‘他要永远犯罪’。为什么今世来世都得不着赦免呢?因为他要永远犯罪。他到了地狱里怎能犯罪呢?地狱里最苦的,乃是虫,乃是火。不只有叫人连一指头尖的水都不可得的苦,乃是有私欲的火在那里烧。地狱是一个罪恶、私欲得不着满足的地方,这是一个最苦的地方。但是,我们可以感谢赞美神,只要我们肯信,就没有一样罪能拦阻我们得救。因为主说,‘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所以,我们可以放心。
我们虽然不会犯亵渎圣灵的罪,但是,碰着圣灵作工的时候,总是小心的好,不要轻易说,某人的工作是圣灵作的,某人的工作是邪灵作的。
什么叫作从恩典中坠落?(加五4。)从恩典中坠落的人能不能得救?
答
新约中有好几卷书,读起来总好像差不多;以弗所书和歌罗西书好像差不多,加拉太书和罗马书好像差不多。这是什么缘故呢?这是因为一个是从正面立论,一个是从反面证明。以弗所书是说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歌罗西书是掉一个头来说基督是教会的元首。罗马书是从正面说人称义是本乎神的恩,是靠着神的义,是借着人的信;加拉太书是从反面说人不能靠律法得救,人不能靠行为称义。罗马书是说什么是真理,加拉太书是说什么不是真理。知道什么不是真理,就更能知道什么是真理了。
在加拉太的信徒,起头是起得不错的,是因信得救的。但是,中间发生一种危险,就是有人得救的起头是因信基督,是因圣灵的感动,是因神的恩典;可是得救以后,都得靠遵守神的律法,都得靠自己尽力的去作好,才能得神的喜悦。有的人,你问他怎样得救的,他说,因着信。你问他怎样能得神的喜悦,他说,要靠自己作好。这就是在加拉太的信徒的光景。他们想,得救是因着信,但保守这救恩是应当靠遵行律法。所以他们想,第一是应当受割礼,其次,旧约的许多仪文也当守。因此,保罗就告诉这样的人说,‘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
什么叫作从恩典中坠落呢?我们从加拉太五章一节,知道他们是已经进入恩典的。‘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门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这里说,基督已经释放了他们,他们是已经自由了,现在他们是应当站在这自由里,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从这里读下去,我们就懂得什么叫作从恩典中坠落了。原来是站立在自由的地位里,现在从这自由的地位里挪出去了,自己作一个轭给自己负,这就叫作从恩典中坠落了。这根本不是指能不能的救的问题。恰恰相反。只有已经得救的人才有从恩典中坠落的可能。
每一个得救的基督徒,在得救的那一天,就得了一个新地位,并且在神的面前有作儿女的自由。自由,不是放纵,乃是有一个自由的灵来到神的面前。我们不必作苦工,我们不必作一个守日子的人,我们更不必受割礼。
一个没有自由的基督徒,和一个有自由的基督徒,在神的面前有什么分别呢?一个有自由的基督徒来到神的面前,他所记得的是:他得蒙神的悦纳,乃是因着主耶稣。他忘了他的自己,他不看他的自己,他只记得他到神的面前是因主耶稣的血,所以他能坦然无惧的进入至圣所。一个没有自由的基督徒,他以为从早到晚都得顶小心。今天如果待人好,读经有味,祷告很长,到聚会的地方就好像胆量大些,说阿们的声音都要比平常响些。如果有一天他作得不大好,他就想神不会喜悦他了。这一等的基督徒,他的眼睛是往自己里面看,他忘了看基督所已经成功的。他以为他作得好,神就喜悦他,他作得不好,神就不喜税他。他一天到晚作一个铁轭给自己负,定些顶严的律法给自己守。
我们要知道,保罗所说的自由,不是指地位说的,不是指得救的事说的,乃是指每一个基督徒一天过一天,怎样能享受神所给我们恩典中的自由说。自由,并不是放纵,并不是任何事都可作。这里的自由,是指我们在神面前的那种自由,是因着耶稣基督所给我们的自由。如果你到神的面前,你忘记了血,你只看你自己,你就犯了一个最大的罪;因为神所看重的血,你却轻看了。希伯来十章二十九节说到将那使人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乃是一个大罪。血是这被神重看,所以圣经就说‘宝血’。你如果不看在神面前的宝血,你就要失去你在今生所能享受的恩典。
‘与基督隔绝’的意思就是说,今生的福气他都没有。他得救了,他自然有来生的福;只因他现在不知道一天过一天靠基督所成功的而活,所以他一天过一天都不能享受基督所给他的福气。不自由的基督徒,就是自己作轭给自己负,在神的面前作一个奴仆,不作一个儿子。
圣经里顶注重的事,就是基督的工作。圣经告诉我们,神悦纳我们,是因基督的工作,不是因我们自己的行为。我们每一次来到神的面前,是因基督在神面前是如何,不是因我们在神面前是如何。神所看重的是基督,不是我们。你就是作得比彼得、约翰、保罗都好些,但你来到神的面前,还是因着基督;是基督带你来到神的面前,不是你的好行为带你来到神的面前。
到神的面前,是靠基督所成功的,那么,到人的面前,应当如何呢?能不能说,我到神的面前是靠基督所成功的,所以我的行为不好不要紧呢?我们应当知道,我们的光是应当照在人面前的。我们光如果照在人面前,人就要因我们的好行为,将荣耀归给我们在天上的父。如果我们的行为不好,人就不能承认你是一个基督徒。
在神的面前,基督所给我们的地位,是再牢靠也没有了。你每天每次来到神的面前,都应当有一个无亏的良心。有的基督徒来到神的面前,一直觉得有罪,但希伯来十章节是说,‘既一次被洁净,就不再有罪的良心了。’(直译。)因良心是一次被血洗净的,所以我们在神的面前是永远自由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