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约翰福音十四章三节,十至十一节,十六至二十三节。
主在约翰十四章三节说,‘我若去为你们预备了地方,就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我在那里,叫你们也在那里。’主告诉我们,祂在那里,叫我们也在那里。到底主是在什么地方?同章十节,主又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这里给我们看见主是在那里;主很清楚的告诉我们,祂是在父里面。
十六至十九节说,‘我要求父,祂必赐给你们另一位保惠师,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实际的灵,…你们却认识祂,因祂与你们同住,且要在你们里面。我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正往你们这里来。…你们却看见我,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我们活着,是因为主活着。主这个活着是祂复活之后的活着;主复活了,就重生了我们,所以祂活着,我们也活着。
二十节说,‘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我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这一节有三个‘在里面’。主先在三节说,‘我在那里,叫你们也在那里。’到底主在那里呢?十节和二十节都给我们看见,主是在父里面,而二十节又给我们看见,主叫我们在祂里面;我们既在祂里面,而祂又在父里面,当然我们也就在父里面。
二十一节说,‘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亲自向他显现。’主不仅在我们里面,还要亲自向我们显现。主在我们里面是一件事,主向我们显现又是一件事。我们常喜欢说,‘在主里的弟兄姊妹’;写信时也常写‘主内弟兄’,或‘主内姊妹’。一个得救的人,就是一个在主里面的人;凡是在主里面的人,主都在他们里面。然而,二十一节说到,主要向我们显现。主的这个显现不是因着我们的得救,乃是因着我们爱祂。爱祂的人就是遵守祂诫命的人,也就是随主而行的人,主就向他们显现。
在二十三节主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同他安排住处。’主不仅要向我们显现,还要到我们这里来,与我们一同安排住处。有些译本将‘同他安排住处’翻成‘与他同住’,但原文的意思,比‘同住’包括的还要多。不错,这里有同住的意思,但所包括的不只那么少。主与父‘要到他那里去,同他安排住处’,这个住处就是前面第二节的‘住处’。这住处就我们而言,是神自己,是主自己;就主来说,是我们。就我们而言,神是我们的住处;就神而言,我们是神的住处。
我们得救后,若是爱主,跟随主,遵守主的命令,主就要向我们显现,并且要与我们一同安排一个住处。这就是说祂有住处,我们也有住处,这乃是神人调和互为居所。你作神的居所,神住在你里面;神作你的居所,你住在神里面。你与神调在一起,这调和就是一个居所,一个住处。就你而言,是你的住处,你住在神里面;就神而言,是神的住处,神住在你里面。所以,主与父‘要到他那里去,同他安排住处’,就是要叫爱主的人有住处,叫子与父也有住处。
三节主说,‘我在那里,叫你们也在那里。’许多人读约翰十四章时,以为主是在天上,也要把我们带到天上,但这里所说的‘那里’,不是天上或地上的问题。在十节,主说,‘我在父里面。’所以,三节的‘那里’不是地方的问题,乃是人位的问题。主所在的‘那里’,实在不是指地方,乃是指人位;主是在父里面。不仅如此,主又说,‘父在我里面。’(10。)主在父里面,父在主里面,这指明主与父是联合的。主如何与父联合,祂也要叫我们与祂联合;为此,就需要祂来作工。接着,我们就要看祂是如何作工的。
十六节说,‘我要求父,祂必赐给你们另一位保惠师,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十七节下半说,‘因祂与你们同住,且要在你们里面。’在这里主亲口说到祂自己,也说到父,并且说到圣灵。主告诉我们,无论祂在那里,祂要叫我们也在那里。这到底要怎样作呢?乃是借着祂要求父差圣灵来。
十六至十七节题到主,题到父,也题到圣灵,究竟是不是有三位神?马太二十八章十九节说,‘将他们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这里题到父、子、圣灵三者,但这里的‘名’却是单数的。可见,这位神乃是三而一的神,是独一的神,却有父、子、灵三方面的讲究。然而,这是人类头脑所难以领会的,因此有些神学家,一再想用比喻来说明这个三而一的问题。水蒸气、水、冰就是一个常被引用的比喻。这三者从外面看是三个东西,实质上却是一种东西;乃是一种东西,有三个形态。当水蒸气遇冷时就变成水,水再遇冷就成为冰;实在说,冰就是水,水就是水蒸气。他们说父、子、灵,就像冰、水、水蒸气一样。
然而,这样的比喻不仅不完全,还会有偏离真理轨道之嫌。因为在一般情形下,冰、水、水蒸气,三者无法同时存在。照圣经所启示的,父在子里成为肉体,也就是话成为肉体时,仍然存在;子成为灵时,仍然有子;父、子、灵三者,乃是同时存在的。这说出一个事实,用人的语言、文字是很难将这位三一神表达得正确、完全的。
原初,神是在天上,在人所不能靠近的光中,在人所不能领会的光中,在人没有办法接触的地方。(提前六16。)祂是父,是源头。有一天,祂显出来了。太初就有的话,成了肉体;(约一14;)那位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从来没有人看见的神表明出来了。(18。)所以,子是显出来的神。没有人看见神,但是子把祂显出来。父是隐藏起来的神,神把祂自己隐藏在人不能见到的地方就是父;子是显出来的神,神把祂自己显出来就是子。所以,圣经说到父,乃是指神作源头;说到子,是指神显出来。然而,子只能显在人中间,不能进到人里面,所以祂还需要再一次的‘成了’。首先是话成了肉体,就是隐藏的父在子里显出;之后,子又‘成了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下。)这是三一神的两次‘成了’。
神作为源头,乃是父,人不能接触祂,但是祂在子里来到人中间,给人看见祂。当时主在地上常与门徒在一起,有一天门徒要主将父显给他们看,主便对他们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十四9。)所以,认识主就是认识父。主来了,就是把父显出来;主就是显出来的神,所以看见了主,就是看见父。然而,有一件事要完成,就是主必须进到我们里面;因为主若没有进到我们里面,宇宙中的奥秘,就是神与人调和,就还没有成功。主要怎样进到我们里面呢?在此就需要主再一次的‘成了’,所以主说,祂要求父赐给我们保惠师,就是圣灵。(16~17,26。)这圣灵就是子,子就是父;父在子里来到我们中间,子成为灵进到我们里面。到这时,就是主所说的‘到那日’,祂活着,也叫我们这些信祂的人与祂一同活着。这时,我们就知道祂在父里面,我们在祂里面,祂也在我们里面;(19~20;)这就是神人调和。
我要你们看见,什么叫作神的救恩。今天不仅许多文学家、科学家、政治家、哲学家不知道神的救恩是什么,连许多基督教的神学家、牧师也不一定知道神的救恩是什么。神的救恩就是神人调和,就是神在人里面,人在神里面。全本圣经就是讲这个故事,三而一的神怎样把祂自己作到人里面,祂又怎样把人作到三一神里面。这个就是神的救恩。在神的救恩里,赦罪、称义、成圣、永不灭亡等问题,都是附带的,如同我们这个人身上的衣服、眼镜、钢笔等都是附带的东西,不是这个人本身。赦罪、称义等都不是神救恩的本质,神救恩的本质乃是三一神调到人里面,人也调到三一神里面。
试问这位三一神住在你里面,你喜乐不喜乐?若是你有一个金手表,你会因此而喜乐,但是你里面有三一神,你里面有主,你有没有因此喜乐呢?你有没有宝贵这件事呢?没有一件事比主在我们里面更荣耀,更宝贵了。可惜今天人不太领会。比方我们对一个小孩说,空气中有水,空气中有水气,小孩不能领会,也信不来。然而,我们知道空气中的确有水气,水气就是水,虽然你不一定摸得着,也好像感觉不到,但事实在这里。同样的,有一件事实,就是主的灵在你里面,灵就是主,主就是神;因此,灵在你里面,就是神在你里面。也许你不觉得,但事实是如此。灵在你里面,灵就是子,子就是父,这就是三一神在你里面。
虽然圣灵在我们里面,我们不一定觉得;但若把我们的环境变一变,逼迫一来,我们里面的灵就出来了,主就显出来了,就能证明给世界看,到底我们里面有没有神。今天灵在我们里面,就是三一神在我们里面,没有什么能摇动我们,也没有什么能胜过我们,征服我们。许许多多殉道者的故事就是如此,都证明他们里面有神;什么时候环境一艰难,他们里面的神就显出来了,没有什么能摇动这事实。在中国大陆有一班信徒,就有相当多这样的经历。
一位弟兄亲自见证说,他信主不是因着听到福音,乃是因着亲眼看见一件事,就是当他年轻时,正当义和团拳匪之乱的时候,他在北平一个店铺作学徒。有一天,马路上的气氛很紧张,店门都关了,他在屋子里没有外出,就从门缝里看出去。他看见拳匪在街上游行,要把信耶稣的人送去刑场。拳匪拿着刀剑叫嚣,甚是吓人。在被押送的行列中,有一位约二十岁的女子。这女子是个基督徒,因着她信耶稣而被他们抓了,要带到刑场去砍头。在当时,中国女孩子是足不出户的,所以普遍上女子都是没有见过什么场面。然而,这个女子竟然一点也不惧怕,还在那里唱诗赞美。
那个光景给这位青年学徒看见,就给他一个很深刻的印象,觉得基督徒必定有什么特别,不然这女子怎能不怕死,还能唱歌、喜乐。正因着这件事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后来他到东北大连作生意时,从一位基督徒那里,清楚听见了主的救恩,就相信了,以后又作了传道人。这就是神完全调在人里面,当环境一艰难,逼迫一来,神就显出来。没有逼迫时,你也祷告,我也祷告;你读经,我也读经,等到逼迫一来,真假基督徒就分明了,就能看见有没有神显出来。
神的救恩就是三一的神与人调和。有一天,你得救了,主在你里面,你在主里面;然而事情没有停在这里。主说,‘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亲自向他显现。’(约十四21下。)又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同他安排住处。’(23。)我们都知道主在我们里面,我们在主里面,然而我们要问:‘你们有主的显现么?’主在你们里面是一回事,主向你们显现又是一回事,主来与你们一同安排住处又是一回事。今天你们都得救了,主在你们里面,但你们有没有主天天向你们显现?主有没有与你们一同安排住处?
所以‘在’是一件事,‘显’是一件事,‘住’又是一件事;你信了,就在主里面。然而,怎样能住在主里面呢?就是要爱祂。信主,叫你在主里面;爱主,叫你住在主里面。怎样爱祂呢?就是顺服祂,遵守祂的命令。我们要看见遵守主命令的,就是爱主的,主就要向他显现,还要与他一同安排住处。我们蒙了神的救恩之后,就该常有主的显现,并有主的同在;我们有主在我们里面,我们也在主里面,这就是蒙了神的救恩。接着就当有主时常向我们显现,并且与我们一同安排住处。这个显现,这个住处,就是基督徒的生活;这个生活是因着我们爱祂,遵守祂的命令,顺服祂而有的。
一九五九年六月十四日讲于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