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门教(Mormonism)全名为‘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是由美国人史密斯约瑟(Joseph Smith)于一八三○年在美国东部创立的新兴宗教。因着教义奇特,并实行多妻制度,而受到排挤。后来辗转迁至犹他州盐湖城,建立该会总部。
这个宗教有四部主要经典:‘摩门经’、‘教义与圣约’、‘无价珍珠’、以及‘圣经’。前三部著作乃是史密斯约瑟,宣称从一位天使所得的异象。(注1。)因此,摩门教乃是一种混合式的新兴宗教,与正统的基督徒信仰有极大差别。
因着摩门教不相信圣经是完整的启示,因此他们非常强调圣经以外其他三部经书的内容。所以摩门教虽然宣称他们也读圣经,但其实他们并不以圣经为信仰的独一标准,这造成他们有许多错谬与异端,例举数项如下:
该教‘信条’第八项明言:‘…我们也信摩门经是神的话。’这与启示录里约翰对信徒的嘱咐相反:‘我向一切听见这书上预言之话的作见证:若有人在这话上加添什么,神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害加在他身上。’(二二18。)
该教为支持摩门经及其他两部著作的论点,便篡改了圣经,例如:该教不承认主耶稣是惟一将神表明出来的,因此史密斯约瑟在他自译的圣经中将‘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一18,)篡改为:‘从来没有人看见神,除非他曾为子作见证;因为除非借着祂,没有人能得救。’
摩门教认为:‘父也有一个有骨有肉的身体,是可触摸的,像人的身体一样。’(教义与圣约130:22。)‘因此…父与子就着形状与身量说,…分别都有骨有肉、有可触摸的身体。’(注2。)‘三一是三个分开的神:父、子和圣灵。’‘这三者是分开的个体,物质上与彼此分别。’(注3。)因此摩门教认为:子、祂的父、和圣灵,是三位各别的人物,祂们的合一,只是目的和愿望的合一。(注4。)
由此观之,摩门教为三神论,并且他们认为的神完全是物质化的神,这是无可置疑的异端。这与圣经所启示的三一神完全不同。(参牧养材料第五系列0,第一题 。)
摩门教认为基督只是一个受造之物:‘救主的出生,正如我们的孩子之出生那么自然,它乃自然的行为结果。祂由其父所生,有分于血肉之体,正如我们由我们的父所生一样。’(注5。)‘耶稣是一个受造之物,是路西弗的灵兄弟(照字面的意义来说)。’(注6。)这也是不合圣经的异端。圣经不仅说到基督是人,有分于受造的血肉之体,(来二14上,)祂也是神,是创造者。祂有完整的神性,也有完全的人性。
该教‘信条’第三项说到,人要得救,不仅要基于基督的救赎,还要顺从该教教义。这与圣经因信称义的真理不合。约翰三章十六节说,‘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远的生命。’一章十二节也确定的说,‘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成为神的儿女。’
该教第二任会长杨百翰(Brigham Young)宣称:‘亚当就是天使长米迦勒,他也是亘古常在者。’他的结论是,亚当‘事实上’就是人类的神与父,和人类惟一有关系的神。摩门教第四任会长伍佐夫(Wilford Wood- ruff)在一八五四年写道:‘杨百翰说,“我们的神是亚当父。他是救主耶稣基督之父。我们的神一点不差就是亚当,这位天使长米迦勒。”’ (注7。)这是何等的异端!
由其经典及著作中的三一神观、基督观、救恩观、亚当神观等,可以清楚显示,摩门教的观点已经跳脱圣经的范围。虽然该教名称、著作及教材,仍使用与圣经相同或类似的辞汇来发表其教义,其活动也像基督徒的聚会或传福音,状似基督徒团体,其实已是明显的异端,甚至称之为异教亦不为过。信徒实在应当学会提防、分辨并拒绝之。
注1 黎嘉兰,奇妙又奇妙的事,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台北发行中心,页23。
注2 陶美芝,信条,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台北发行中心,页38。
注3 同注2,页35。
注4 同注1,页109。
注5 Journal of Discourses, Vol. 8, 页115。
注6 麦克理,摩门教义,页547。
注7 历世历代的福音,页15。
耶和华见证人会(Jehovah's Witnesses)是美国人罗素查尔斯(Charles T. Russell)于一八七○年在美国宾州成立的团体。该会在台湾,曾因拒服兵役而造成轰动;在美国,则因拒绝输血,而被人称作‘最危险的教派’。该会在教义、实行上有许多不合圣经之处,兹列举几处关乎三一神、基督和救恩方面的错谬:
该会之所以被称为异端,主要是他们拥有奇特的三一神观,与圣经中独一的三一神观迥然不同。
耶和华见证人会极力辩称神自始至终都高于耶稣,他们举出圣经中许多例子,如耶稣向父的祷告,以证明耶稣表示父是高于祂的,而耶稣比父低,因此祂不是与父同等永远的神,不具有永远的神性。(注1。)此外,他们认为,圣灵不是神,只是神的动力。(注2。)
该会著作中的‘子比父低’的强烈观点,使人无可避免的联想:其乃第四世纪异端亚流主义(Arianism)的现代版本;该思想已在主后三二五年奈西亚大会中被定罪为异端。
此外,耶和华见证人会虽自居遵守圣经的教训;然而,他们不信约翰三章十六节的经文:‘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远的生命。’因他们认为只有成为该教教友,并遵守总会(守望台协会)颁布的一切教义,奉行各种善事,才有可能得救。这与圣经所启示的因信称义大不相同。
对于我们这些接受整本圣经作为信仰和生活之独一标准的基督徒而言,圣经中所有论到三一神的记载,我们都当全盘接受。就着三一神有三的一面,在祂救恩的经纶中,确实有父比子大的事实。然而圣经中也论到耶稣就是神,就是耶和华神,并且祂与父乃是一,我们也该照样接受。
兹列举关于耶稣就是神、耶和华神的经节:
一 行传二十章二十八节:‘牧养神的召会,就是祂用自己的血所买来的。’这里说神用自己的血,然而十字架上所流的又是耶稣的血;可见耶稣就是这位独一的神。
二 约翰二十章二十八节:‘多马回答祂说,我的主,我的神。’这里多马看见耶稣向他们显现,乃回答称耶稣为我的主,我的神。这绝不只是表惊异的惊叹语气。因二十九节耶稣对他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这表明祂认同多马称呼祂为主、为神,因此耶稣就是神。
三 腓立比二章九至十一节:‘所以神将祂升为至高,又赐给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在耶稣的名里,万膝都要跪拜,万口都要公开承认耶稣基督为主。’对这位被升为至高的耶稣,万膝都要如同对独一真神般的跪拜,万口都要公开承认耶稣基督为主(Adonai)。‘主’这称呼,乃犹太人诵读旧约,当读到神的名称耶和华(Jehovah)时,因敬畏而不读出来,改读为主(Adonai),以免妄称耶和华的名。可见新约信徒相信,主就是耶和华神。
四 约壹五章二十节:‘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远的生命。’这是另一处清楚启示子就是父的经节,祂儿子耶稣基督就是真神;在真神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指明神的儿子耶稣基督就是真神-耶和华。
五 罗马九章五节:‘列祖是他们的,按肉体说,基督也是出于他们的,祂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受颂赞的神。阿们。’这里清楚说到基督虽是有肉体的人,但祂也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受颂赞的神。
以上这些经文,都是耶和华见证人不承认或常加以曲解的。圣徒若能熟记这些经文,就能辨别该会之异端说法。
耶和华见证人否认基督的神格,这乃是明显的异端。因着他们否认基督的神格,就无法在救恩和生命里得着神。使徒约翰对此曾清楚教导我们:‘凡越过基督的教训,不留于其中的,就没有神;留于这教训中的,这人就有父又有子。若有人到你们那里,不是传讲这教训,不要接他到家里,也不要对他说,愿你喜乐;因为对他说,愿你喜乐的,就在他的恶行上有分。’(约贰9~11。)我们该学习分辨并拒绝异端,好使我们蒙保守,能在救恩和生命里有分于并享受神。
注1 上帝一向都高于耶稣么?你应当相信三位一体么?Watchtower Bible and Tract Society of New York, Inc, 1989, 页18。
注2 同注1,圣灵-上帝的动力,页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