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题 得救的确据


罗8:16 那灵自己同我们的灵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

在今日的基督徒中间,对于得救有许多不同的看法。有的人以为我们得救是现在不能知道的,也有人以为我们得救了,还会灭亡。但是圣经给我们看见,我们的得救不是臆测的,不是飘渺的,乃是能证实且有确据的,是有确实把握且知道的,并且我们的得救是稳固的,是一次得着,就永远得着的,是永远不会摇动,永远不会改变的。

凭神的话

我们得救的确据,首先是根据神的话。(约壹五13。)神用圣经,把祂借着祂儿子,替我们所作成的救赎,告诉我们,对我们作见证;祂也用圣经,把祂借着圣灵,在祂儿子里所作到我们身上,作到我们里面的救恩告诉我们,向我们证实。所以,我们凭神在圣经里所说的话,就能知道自己是已经得救了。就如行传十六章三十一节和罗马十章十节,说到一信就已经得救。这些经文不只是神所给我们的启示,也不只是祂所给我们的应许,并且是祂所给我们的约,所给我们写出来的凭据。我们凭着祂这些约中的话,祂这些写出来的凭据,就能知道,并且能有把握,有确据的知道,我们一信主,就得了赦罪、释放、洗净、圣别、称义、和好,就有了永远的生命,永不灭亡,是已经出死入生,已经得救了。

就着圣经在我们外面的证明说,我们不必有感觉,只要照着它明文所言定的,就可以确实的知道自己已经蒙恩,已经得救了。这是一种在我们外面的证明,可以称作外证。

凭那灵同我们的灵见证

我们得救的确据,也是根据那灵自己同我们的灵见证。(罗八16。)我们不只有神的话在外面,证实我们已经得救了;我们还有那灵在里面,同我们的灵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神是我们的父。每一个信主的人都喜欢称神作‘阿爸,父’。我们称神作‘阿爸,父’,是很自然的。并且每逢这样称呼神的时候,我们里面就感觉甜美、舒服。这是因为我们是神所生的儿女,有了神的生命,神儿子的灵已经进到我们里面。我们称呼生身的父,当然是自然的,是甜美的。所以我们能这样喜欢,这样自然称神作‘阿爸,父’,而感觉甜美、舒服,就是证明我们已经有了神的生命,是神所生的儿女。所以凭着那灵在我们里面,同我们的灵所作的见证,我们能确知我们是神的儿女,是已经得救的人。这是一种在我们里面的证明,可以称作内证。

凭爱弟兄的经历

我们得救的确据,也是根据我们有对弟兄的爱。约壹三章十四节说,‘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神是爱,(四16,)我们既得着祂的生命,就定规会有祂的爱。并且我们既是祂所生的,也定规会爱从祂所生的。(五1。)一个得救的人,看见了主里的弟兄,就会莫名其妙的喜欢,莫名其妙的亲爱。所以对主里弟兄的爱,也是一种证明,叫我们知道自己是已经得救了。这是我们生命经历的证明,可以称作爱证。信,信主的信,是叫我们得着生命,得以出死入生;爱,爱弟兄的爱,是叫我们知道自己有了生命,晓得自己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所以,我们无论凭着圣经的明文,或是凭着灵里的感觉,或是凭着爱的经历,都能确实的知道自己是已经得救了。(真理课程一级卷四,一二九、一三一至一三三页。)

从救恩之泉欢然取水

以赛亚十二章三至四节说,‘所以你们必从救恩之泉欢然取水,在那日,你们要说,当称谢耶和华,呼求祂的名!’接受主作我们的救恩,就是从救恩之泉取水。主作我们的救恩,就是作我们的水。在新约,特别在约翰四章和七章,有力的强调这点。在四章十四节,主耶稣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面成为泉源,直涌入永远的生命。’在七章,这泉源成了活水的江河。(37~39。)这指明主作我们的救恩,意即祂是活水。

甚至在旧约的时候,以赛亚就向我们启示了接受主作我们救恩的路,就是带着欢呼和赞美来呼求祂的名。呼求祂的名就像深呼吸。我们若呼求:‘哦,主耶稣!哦,主耶稣!’我们就得着复苏和复兴,且变得很活。我们要享受救恩,就需要看见主自己就是我们的救恩、力量和诗歌,并且借着呼求祂的名,我们可以从救恩之泉欢然取水。(以赛亚书生命读经,九三至九四页。)

参读:真理课程一级卷四,第四十七课;以赛亚书生命读经,第十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