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的信息中我们看见,信徒是活在神圣三一之生机体里的人,实际的灵已经使他们知罪自责,他们已经生为新生儿,并且他们住在子连同父里面,结果子叫父得荣耀。现在我们要继续来看,信徒为那灵所内住,并有分于神圣三一的分赐。
在约翰十四章十七节,主耶稣说到‘实际的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祂,也不认识祂;你们却认识祂,因祂与你们同住,且要在你们里面’。本节说到那灵的内住。这里首次题起那灵的内住,这事在书信里得着完全的发展。(林前六19,罗八9,11。)书信的中心和主要观念乃是:基督今天是赐生命的灵,内住在我们的灵里,作我们的生命和一切,以建造身体。
约翰二十章二十二节也指明那灵已进入我们里面:‘说了这话,就向他们吹入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这里门徒接受约翰十四章十七节所应许的那灵。主将圣灵吹入门徒里面,乃是祂应许实际的灵要住在我们里面的应验。
(一) 连同子与父
当那灵住在我们里面,祂是连同子与父来住在我们里面。(约十四23,十五26。)这意思是说,那灵来了,子与父也来了。那灵住在我们里面,子与父就都同着灵住在我们里面。约翰十四章十七节清楚指明,实际的灵住在我们里面。在二十三节主耶稣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同他安排住处。’我们若比较十七和二十三节,就会看见父、子、灵都住在我们里面。因此,三一神-父、子、灵-住在我们里面。罗马八章九至十一节也指明,那灵同着子与父住在我们里面。当我们运用我们的灵呼求主耶稣的名,那灵就在我们灵里运行。因为父与子同着灵住在我们灵里,我们就觉得父、子、灵都在我们里面。
指明那灵连同子与父住在我们里面的另一处经文,是约翰十五章二十六节:‘我要从父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实际的灵,祂来了,就要为我作见证。’按本节看,那灵是从父出来的。本节的‘从’字,原文意从…同…。实际的灵为子所差,不仅从父而来,且同父而来。那灵从父而来,且同父而来。父是源头。那灵从源头而来,意思并不是离开源头,乃是带着源头同来。那灵来了,父也来了。
保惠师,就是圣灵,乃是父在子的名里所差来的,成为祂名的实际。这名是子自己,那灵是子的人位和所是。我们呼求子的名,就得着那灵。(林前十二3。)子在父的名里来,(约五43,)因为子与父原是一。(十30。)现今那灵在子的名里被差来,因为那灵与子也是一。(林后三17。)这就是三一神-父、子、灵-至终成为那灵临到我们。
那灵乃是在子的名里来。子的名是耶稣,而祂的人位是那灵。父神差遣那灵,那灵又在子的名里来。至终,来的乃是三一神。那灵到我们这里来,父也来了。子也在这里,因为那灵在子的名里与父同来。父从祂自己差那灵来,且差那灵同祂自己而来;那灵在子的名里来,也就是子来。祂就是子来,子是从父且同父而来。因此,一位来了,三者都来了。
我们需要强调一个事实:当那灵来了,三一神就来了。原因是父、子、灵不能分开,因为三者乃是一。我们没有充分的言语描述这事实。然而,父、子、灵是一,乃是神圣的事实。虽然父、子、灵有所分别,但三者乃是一,不能分离,不能分开,也不能分割。因此,那灵住在我们里面,乃是同着子与父住在我们里面。
(二) 作子的实际
那灵住在我们里面,乃是作子的实际。(约十四18~20。)那灵是基督的实际;当我们呼求主耶稣的名,我们就接受那灵作基督的实际,而这位神的儿子基督,乃是父的具体化身。(西二9。)父具体化身在子里面,子完全实化为那灵。歌罗西二章九节说,神格的丰满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因此,基督是神的具体化身,完全实化为实际的灵。
那灵已经进入信徒里面,成为子在他们里面的实际。包罗万有的基督-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完全实化为住在我们里面的那灵。这内住的灵就是基督的实际、实化。
那灵称为实际的灵,因为凡父在子里的所是,并子的所是,都实化在那灵里。当主耶稣在地上时,实际还没有进入人里面。这实际已经在那里,因为基督自己就是实际。(约十四6。)然而,这实际只在门徒中间,却不在他们里面。因此,主借着死离去,为要在形态上有所改变,就是从肉体的形态改为那灵的形态。这改变完成以后,基督的实际就成为那灵的实际,而那灵就成为实际的灵。如今这灵是子的实际,住在我们里面。因为实际的灵住在我们里面,如今基督的实际就住在我们里面。
那灵带领我们得救并重生我们以后,就在我们里面成为子的实际。凡子所是、所有、所成就、所得着、所达到的,都借着那灵作到我们里面。因此,那灵成为子的实化,就是子一切所是和所有的实际。
(三) 成为另一位保惠师(辩护者)
那灵住在信徒里面,成为另一位保惠师(辩护者)。在约翰十四章十六节主耶稣说,‘我要求父,祂必赐给你们另一位保惠师,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这里译为‘保惠师’的希腊文是parakletos,辩护者,原文意陪伴在旁,照料我们事务、案件的人;由二字构成:一是介系词意同着,另一字意召唤。古时候,辩护者就是帮助者、辩护师、律师、代求者,就是照料一个人的需要而服事他的人。辩护者总是同在的,可视为侍者、帮助者、甚至律师。辩护者,保惠师,表征那灵是被召到我们身边来帮助我们的一位。因此,辩护者就是帮助者。那灵作辩护者,总是便于帮助我们。不但如此,辩护者又是辩护师、律师,也是抚慰我们的一位。因此,祂是抚慰者、安慰者、辩护者。内住的灵是我们的帮助者、顾问、安慰者,祂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照料我们的需要。
约翰十四章十六节说到那灵是‘另一位保惠师’。这指明子作第一位保惠师,已经是存在的。子是保惠师,但祂求父赐给信徒另一位保惠师。约翰十四章十六至二十节启示,所要赐的另一位保惠师,乃是那位求父之保惠师的实际。这另一位保惠师就是实际的灵。十七节说,‘就是实际的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祂,也不认识祂;你们却认识祂,因祂与你们同住,且要在你们里面。’原来的保惠师只与门徒同住,却不在他们里面。然而,另一位保惠师,就是实际的灵,不但要与门徒同在,且要在他们里面。今天那灵是另一位保惠师,住在我们里面。
在约翰十四章二十六节主耶稣继续说,‘保惠师,就是父在我的名里所要差来的圣灵,祂要将一切的事教导你们,并且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保惠师,就是圣灵,乃是父在子的名里所要差来的。所以,圣灵在子的名里来,成为这名的实际。这名是子自己,那灵是子的人位和所是。因此,我们呼求子的名,就得着那灵,(林前十二3,)而那灵就是辩护者。
十四章二十六节有神圣三一的三者-父、子、灵。按本节看,父在子的名里差灵来。因此,灵来了,父与子就与祂同来。因为子在父的名里来,(约五43,)子就称为父。(赛九6。)因为灵是父在子的名里差来的,所以灵在子的名里同父而来。这意思是说,灵来了,三一神就来了。
子怎样不是在自己的名里来,乃是在父的名里来,灵照样不是在自己的名里来,乃是在子的名里来。这意思是说,灵在这里,但祂不是在自己的名里,乃是在子的名里。不但如此,子在这里,也不是在自己的名里,乃是在父的名里。因此,灵在这里,子就在这里;子在这里,父就在这里。这意思是说,灵来了,三一神的三者-父、子、灵-都与灵同来。
约翰十六章十三至十五节说,‘只等实际的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实际;因为祂不是从自己说的,乃是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并要把要来的事宣示与你们。祂要荣耀我,因为祂要从我有所领受而宣示与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从我有所领受而要宣示与你们。’这段经文启示,信徒有分于神圣三一的分赐。父将祂的所有都赐给了子,那灵领受了子所有的,并且宣示与信徒。因为父将祂所有的一切赐给了子,子就是祂的具体化身。如今子所有的都已传递给那灵;因此,那灵就是子的变化形像。借此我们看见,子是父的具体化身,那灵是子的变化形像。这意思是说,我们有那灵,就有子;我们有子,就有父。我们三者都有:父是源头,子是父的具体化身,那灵是子的变化形像。
(一) 凡父所有的,都赐给了子
在约翰十六章十五节上半主耶稣说,‘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凡父所是和所有的,都是子的。子是父的具体化身。因此,凡父所是和所有的,都具体化身在祂里面。(西二9。)凡父所是的,神格一切的丰满,都居住在基督里面。因此,父的丰满就是子的丰满,父的生命和性情也就是子的生命和性情。
(二) 凡子所是、所有和所作的,都已由那灵领受
在约翰十六章十四节下半,主耶稣讲到实际的灵:‘祂要从我有所领受而宣示与你们。’主在十五节下半重复这话。凡父所是和所有的,都是子的;凡子所是和所得着的,都已由那灵领受。神格一切的丰满都居住在基督里面,而那灵从基督领受了这丰满。
(三) 那灵将从子所领受的,宣示与信徒,为祂作见证并荣耀祂
那灵将从子所领受的,宣示与我们。(约十六14下,15下,13,十四26下。)再者,实际的灵还引导我们进入一切的实际。不但如此,照着约翰十五章二十六节,实际的灵为基督作见证;照着十六章十四节上半,祂要荣耀基督。凡子所是和所有的,都借着那灵向信徒启示为实际。这就是荣耀子与父。那灵用父一切的丰满启示子,借以荣耀子。这意思是说,那灵将子启示给我们,借以荣耀子。
那灵将子连同父宣示与信徒。祂使基督所是和所有的一切,对我们成为实际。在我们的诗歌中有一首说到这事:‘凡父所有全由你承,凡你所是都归于灵;灵进我灵作你实际,使你成为我的经历。’(诗歌三八二首第三节)这些话是照着约翰十六章十四至十五节写的。
约翰十六章十四至十五节揭示,神圣的三一-父、子、灵-传输到信徒里面。父是源头,起源,有许多的丰富。凡父所有的,都成为子的。如今子不仅有父所有的,也有祂成为肉体、人性生活、钉十字架、复活和升天这一切的丰富。这些包含在子里面的丰富,全由那灵领受,而那灵就将其宣示与我们。这种宣示就是将经过过程之三一神所是和所有的丰富,传输到我们全人里面。父具体化身在子里面,子变化形像成为那灵,那灵是神圣的三一临到我们。因此,三一神一切的丰富,都在那灵里临到我们。
三一神所是和所有的一切,都宣示、传达、传输到我们里面。因为我们在生机上联于那灵,也就是说,在生机上与经过过程的三一神是一,凡祂所是和所有的,如今都是我们的分。这意思是说,凡经过过程之三一神所是和所有的,都要成为我们的元素、我们的素质、我们的所是,使经过过程的三一神成为我们全人的素质。
(四) 叫父在子的得荣里得荣耀
我们有分于神圣三一的分赐,乃是叫父在子的得荣里得荣耀。在约翰十七章一节主耶稣祷告说,‘父阿,时候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主在本章祷告的主题是:父在子的得荣里得荣耀。子是神成为肉体,祂的肉体乃是一个帐幕,给神在地上居住。(一14。)祂神圣的元素限制在祂的人性里,如同神的荣光遮藏在帐幕里。在变化山上,祂神圣的元素曾从肉体里释放出来,彰显在荣耀里,为三个门徒所看见。(太十七1~4。)但在这之后,这神圣的元素又遮藏在祂的肉体里。主在约翰十七章所记载的祷告之先,曾预言祂要得荣耀,父也要在祂身上得荣耀。(十二23,十三31~32。)现在祂要经过死,使祂人性的体壳得以破裂,让祂神圣的元素,神圣的生命释放出来;祂也要复活,将祂的人性提高到神圣的元素里,并使祂神圣的元素得着彰显,以致祂的全人,包括神性和人性,都得着荣耀。这样,父就在祂身上得着荣耀。因此,祂为这事祷告。
主耶稣这关于得荣的祷告,要在三个阶段里得着成就。首先,这祷告是在祂的复活里得着成就。这是由于祂神圣的元素,神圣的生命,从祂的人性释放出来,进入许多信徒里面,(约十二23~24,)而祂的全人,包括祂的人性,都被带进荣耀里;(路二四26;)也是由于父神神圣的元素,在主的复活得荣里,得着了彰显。在主的复活里,神答应并成就了祂的祷告。(徒三13~15。)其次,这祷告已在召会里得着成就。这是因为祂复活的生命借祂许多肢体得了彰显,祂就在他们里面得了荣耀,父也在祂里面借着召会得着彰显。(弗三21,提前三15~16。)第三,这祷告要在新耶路撒冷得着终极的成就,因为那时祂要在荣耀里完全得着彰显,神也要在祂里面,借着圣城得着荣耀,直到永远。(启二一11,23~24。)
神圣得荣的主题,即父在子的得荣里得荣耀,乃是约翰福音中一段很长的主题。本段开始于十二章中间,经过十七章末了。在约翰十二章二十三节主耶稣宣告:‘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这里首次题起得荣耀,后来主在十七章为这事祷告。十二章二十四节指明,人子得荣耀,就是祂神圣的元素,神圣的生命,从祂人性的体壳释放出来,在复活里产生许多信徒,如一粒麦子落在地里死了,把生命的元素释放出来,结出许多果实,就是许多子粒。因此,在二十四节主说,‘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由此我们看见,主得荣耀就是祂死而复活,为要结出许多子粒来。这意思是说,结出子粒就是祂的得荣耀。
约翰十二章二十三节清楚的启示,主耶稣关切祂的得荣;二十四节解释得荣是什么。主得荣耀,是借着像一粒麦子死了,然后在复活里生长,结出许多子粒,就是结出许多果实。这些子粒其实就是信徒,他们构成家、葡萄树和新人。我们现在所强调的关键点乃是:主在十七章祷告的主题,就是得荣耀的思想,是从十二章二十三节开始。
在约翰十二章二十八节主祷告说,‘父阿,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出来,说,我已经荣耀了,还要再荣耀。’荣耀父的名,乃是使父神圣的元素得着彰显。父神圣的元素,就是永远的生命,是在成了肉体的子里面。子成了肉体所穿上的体壳,必须借着死被破裂,父神圣的元素,就是永远的生命,才能在祂的复活里得着释放并彰显。正如一粒麦子的生命元素,借着外壳破裂得了释放,并借着开花得了彰显。这就是父神在子身上得荣耀。
主在十二章二十八节和十七章一节的祷告是类似的。这些祷告都是为着同样的事-得荣耀。主知道父要在子的得荣里得荣耀,就先求父荣耀祂的名,然后求父荣耀子,使子也荣耀祂。
在约翰十三章三十一至三十二节主耶稣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荣耀。神若在人子身上得了荣耀,祂也要在自己身上荣耀人子,并且要快快的荣耀祂。’这段关于人子得荣的经文也指明,约翰福音这一段与神圣的得荣有关。这再次指明,人子得荣耀,就是祂神圣的元素借着死与复活得着释放、彰显并繁增。这样父神就在子的得荣里得荣耀。
主耶稣说了十三章这些话不久,接着给祂的门徒一篇信息,说到父的家、葡萄树和新人。父的家、葡萄树和新人,都是指同样的事。人子得荣耀,就是祂死了,而在复活里结出许多子粒。这些子粒是为着葡萄树的构成。用许多子粒构成葡萄树,等于建造父的家。不但如此,父家的建造等于葡萄树的栽种,也等于新人的出生。这些事-家、葡萄树和新人-都与神圣的得荣有关。因此,主接着这篇信息,就在十七章为着祂的得荣祷告。神圣的得荣是开启约翰福音这段话的钥匙。
我们需要牢记,从约翰十二章中间至十七章末了,这五章半经文与父在子的得荣里得荣耀有关。在十二章二十三至二十四节,二十八节,和十三章三十一至三十二节,主说过得荣以后,就在祂给门徒的信息中,举出得荣的三个例证:由所有信徒组成的父的家,有许多枝子的葡萄树,以及由长子和众信徒这许多的儿子构成的新人,就是团体的孩子。
父在祂的家里并在结果子的事上得荣耀。主耶稣说,‘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十五8。)在结果子的事上,父的生命,神圣的生命,要得着彰显。因此,祂是在结果子的事上得荣耀。这符合十二章二十三至二十四节的思想,即得荣是繁增的事。结果子是繁增、繁殖和生产的事。这繁增就是父的得荣耀。因此,葡萄树及其枝子的生机体是为着子的得荣,使父在祂身上得荣耀。
约翰十五章的葡萄树是一棵宇宙的树,为着彰显父。子是葡萄树,父在子的扩展中得荣耀。不但如此,借着基督复活所生的团体孩子,也是祂得荣的一方面。
家、葡萄树和孩子这三个例证,都指明基督得荣的方面,使父在祂身上得荣耀。主耶稣用这些例证释放了一篇信息,然后就结束于为着祂得荣的祷告,求父荣耀子,使子也荣耀父。
信徒是为着神圣的模成,在神圣的变化里享受神圣三一的分赐。在约翰福音十二章二十三节至十七章末了这一段,我们看见神圣分赐的真正意义。神圣的分赐是为着我们的变化,并且实际上就在这变化里。在神圣的变化里,我们享受神圣的分赐,以模成神长子的形像。至终,我们这许多的儿子,要与祂一样,兼有人性与神性。当我们有分于神圣三一这分赐时,子就在我们身上得荣耀,父也在子的得荣里得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