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进一步来看神在新经纶,新行政安排里的工作。
神在新经纶里的工作包括祂在子里经过死。约壹一章七节里‘祂儿子耶稣的血’一辞指明这点。为着救赎我们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不仅是耶稣的血,也是神儿子的血。这含示耶稣在十字架上受死的时候,神在祂里面经过死。
约壹一章七节说到‘祂儿子耶稣的血’是很有意义的。‘耶稣’这名是指为人流出救赎的血所需之主的人性;‘祂儿子’这名称是指使救赎的血永远有功效所需之主的神性。因此祂儿子耶稣的血指明,这血乃是真正的人所流正确的血,为要救赎堕落的人,有神圣的保证为其永远的功效,这功效在空间上是普及各处的,在时间上是永远长存的。因此,由神人所完成的救赎是永远的。(来九12。)
另一处指明神在子里经过死的经文是行传二十章二十八节:‘牧养神的召会,就是祂用自己的血所买来的。’神付上‘祂自己的血’的代价,借此买来召会。‘祂自己的血,’就是神的血,证明神在十字架上受死的事实。
两个世纪多以前,卫斯理查理(Charles Wesley)写了一首说到神为我们受死的诗歌。(诗歌二三四首。)在这首诗歌里卫斯理说:
惊人之爱,何竟如此?
我主我神为我受死!
在这首诗歌里,卫斯理接着说,‘不能死者,竟然受死!全是奥秘,谁能尽知?’这里卫斯理宣告,神为我们受死。卫斯理查理看见关于这事的异象,并在他的诗歌里宣告神为我们受死。
为我们受死的神不是成为肉体以前的神。在成为肉体以前,神确定没有血,祂也无法为我们受死。乃是在成为肉体以后,神与人性调和,祂才为我们受死。借着成为肉体,我们的神,创造者,永远者,耶和华,与人调和。结果,祂不再仅仅是神─祂成了神人。既是神人,祂当然有血,并且能为我们受死。
基督作我们的代替,替我们成为罪,并担当我们的罪而受到神的审判时,神在经纶上弃绝了祂。关于这点,马太二十七章四十五、四十六节说,‘从正午到午后三时,遍地都黑暗了。约在午后三时,耶稣大声呼喊说,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就是:我的神,我的神,你为什么弃绝我?’正午,直译,第六时。午后三时,直译,第九时。主耶稣在第三时,就是上午九时被钉,(可十五25,)直到第九时,就是下午三时。祂在十字架上受苦六小时。前三小时,祂是为着遵行神的旨意,受人迫害;后三小时,祂是为完成我们的救赎,受神审判。在这段时间内,神算祂为我们的罪,替我们受痛苦。(赛五三10。)因此,遍地都黑暗了,因为我们的罪性、罪行、和一切消极的事物,都在那里受了对付;并且神因着我们的罪弃绝了祂。神弃绝十字架上的基督,因为祂取了罪人的地位,(彼前三18,)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二24,赛五三6,)并且替我们成为罪。(林后五21。)这就是说,神为着我们的罪,审判祂作我们的代替,在神眼中,基督成了大罪人。因着基督是我们的代替,甚至在神眼中就是罪,神就审判祂,甚至弃绝祂。
按四福音,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有六小时。在前三小时,人对祂作了许多不义的事。他们逼迫、戏弄祂。因此,在前三小时,主是遭受人不义的对待。但在第六时,正午十二时,神进来了,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第九时,就是午后三时。黑暗来临是神的作为,在黑暗中,主喊出引自马太二十七章四十六节的话。主遭受人的逼迫时,神与祂同在,祂也享受神的同在。但在前三小时末了,神弃绝祂,并且黑暗来临。主无法忍受这事,就大声呼喊:‘我的神,我的神,你为什么弃绝我?’我们已指出,神弃绝祂,因为祂是我们的代替,担当我们的罪。以赛亚五十三章启示,这是神使我们的罪孽归在祂身上的时候。从正午十二时至午后三时的三小时里,公义的神使我们一切的罪都归在这位代替者身上,并且为我们的罪公义的审判祂。神弃绝祂,因为在这三小时,祂在十字架上是罪人;祂甚至成为罪。一面,主担当我们的罪;另一面,祂替我们成为罪。因此,神照着祂的公义审判祂,并且在经纶上弃绝祂。
主由生育的灵(即神临到人)作神圣的素质而生,这灵在素质上从未离开祂。甚至当祂在十字架上呼喊:‘我的神,我的神,你为什么弃绝我?’那时祂仍有生育的灵(在素质上的神)作神圣的素质。那么谁离开祂?乃是施膏的灵(在经纶上的神),在经纶上离开祂;借着这灵,祂将自己这神人献给神作包罗万有的祭物。(来九14。)神悦纳基督作包罗万有的供物之后,施膏的灵就离开祂。但施膏的灵虽然在经纶上离开祂,主在素质上却仍有生育的灵。
主耶稣这位神人在神的审判之下在十字架上受死时,祂在素质上仍有神在祂里面,作祂神圣的所是。然而,祂在经纶上却被公义并审判的神所弃绝。
神借着基督在肉体中的死,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这是神在祂新的行政安排或经纶里工作的一部分。关于这点,罗马八章三节说,‘律法因肉体而软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这里我们看见,神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神‘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借此解决了罪的问题。基督成了肉体,(约一14,)但祂只是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祂的肉体里没有罪。祂只有罪之肉体的样式,并没有罪之肉体有罪的性情。
‘罪之肉体的样式’这一片语包含三个重要的辞:罪、肉体、样式。只说‘罪之肉体,’会指明有罪的肉体。然而,保罗加上‘在…样式里,’指明在基督属人的性情里没有罪,即使那性情的确带着罪之肉体的样式,样子。不仅如此,保罗不是仅仅说神在肉体的样式里差来了祂的儿子;他加上‘罪之’二字。‘样式’一辞有力的指明基督的人性并没有罪,但祂的人性仍在某方面与罪有关。
神借着基督在肉体中的死,在肉体中定罪了罪,神这样作是智慧的。祂知道祂不该差祂的儿子成为罪的肉体,因为祂若那样作,祂的儿子就要与罪牵连。因此,神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差来了祂的儿子,就如摩西在旷野举起的铜蛇所预表的,(民二一9,)也如主自己在约翰三章十四节所题到的。主在约翰三章十四节的话指明,铜蛇是祂自己在十字架上代替我们的预表。耶稣在十字架上时,在神看来祂是在蛇的形状里。撒但是蛇,而注射到人身体里的罪是撒但的性情,使人的身体变质为罪的肉体。因此,罪的肉体实际上的意思是带着撒但性情的肉体。圣经说,神的儿子耶稣成了肉体。然而,这绝不是说,基督成了带着撒但性情的肉体,因为罗马八章三节说,神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差来了祂,因而指明基督只有罪之肉体的样式,没有罪之肉体有罪的性情。
在另一处,就是林后五章二十一节,保罗说,基督‘不知罪。’这就是说,祂没有罪,祂没有接触或亲身经历,就经历说是不知罪的。(参约八46,彼前二22,来四15,七26。)但林后五章二十一节也说,神使这位不知罪的,替我们成为罪。虽然这节说基督成为罪,但这不是说祂在性情上有罪,因为祂只是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被差来。铜蛇有蛇形却无蛇毒。基督在形状上成为罪,在里面却没有罪,祂与罪的性情无分无关。祂只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替我们成为罪。
罗马八章三节不仅说,神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差来了祂的儿子;也说,神‘为着罪’差来了祂。有些译本将这里的希腊文译为‘为着罪的供物。’保罗的思想乃是罪对我们是难处,并使我们的肉体在律法前软弱。(罗八3上。)不仅我们的肉体需要受对付,罪也需要受对付。所以神不仅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也为着罪,就是为着罪的难处,差来了祂的儿子。这样,神就定罪罪,并对付我们的肉体,以解决难处。
在十字架上,罪在基督的肉体中被定罪。罪是撒但的性情。撒但的性情,就是罪,是在肉体中,而基督穿上了这罪之肉体的样式,就是罪─撒但性情─所居住之肉体的样式。然后基督将这肉体带到十字架上,将它钉死。这样,神借着基督在肉体中的死,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
神所定罪肉体中的罪,可称为人位化的罪。罗马五至七章描述这人位化的罪,告诉我们,罪作王,(罗五21,六12,)在人身上作主,(罗六14,)诱骗并杀死我们,(罗七11,)住在我们里面。在肉体中这人位化的罪,就是那能强迫我们作我们所不愿意的,事实上就是在我们有罪的肉体里运行的撒但。因此,神在肉体中定罪了罪,也就废除了撒但─魔鬼。(来二14。)
主耶稣被钉十字架时,神裂开幔子,开了通往至圣所的路。马太二十七章五十一节说,‘看哪,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这表征神与人之间的间隔除去了,因为基督所取罪之肉体的样式,(罗八3,)就是幔子所象征的,已经钉在十字架上。(来十20。)‘从上到下,’这话指明幔子的裂开,是神从上头的作为。因为罪已受了审判,罪的肉体已钉在十字架上,神与人之间的间隔就除去了。如今进到神面前的路,已经为我们开了。
希伯来十章十九、二十节也说到神裂开幔子,为我们开了进入至圣所的路:‘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是借着祂给我们开创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祂的肉体。’今天至圣所是在主耶稣所在的天上。(来九12,24。)当我们还在地上时,如何能进入?秘诀就在我们的灵。(来四12。)这位在天上的基督,现今也在我们的灵里。(提后四22。)祂是那天梯,(创二八12,约一51,)将我们的灵联于天,也将天带到我们的灵里。我们一转到灵里,就进入了至圣所,在那里与施恩宝座上的神相会。
按希伯来十章二十节,我们进入至圣所,是借着基督给我们开创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祂的肉体。进入至圣所的路已经开了。这节译为‘新’的希腊文,意思是刚开的。借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路刚为我们开了。被杀的是什么?不仅是肉体,也是整个旧造。这节的幔子,就是基督的肉体,表征旧造,包括我们在内。幔子上有表征受造之物(结十15)的基路伯。(出二六31。)幔子裂开时,基路伯也裂开,表征由幔子所预表基督的肉体钉十字架时,一切受造之物也与祂的肉体同钉十字架。我们看过,主耶稣受死时,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意即幔子是神在诸天之上所裂开的。旧造已经被杀,神已经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通往至圣所。如今经过肉体裂开的幔子,并借着耶稣的血,我们就能进入至圣所。
希伯来十章二十节的幔子是帐幕里的第二层幔子,(来九3,)我们看过,这预表基督的肉体。当基督的肉体钉死十字架时,这层幔子裂开了,(太二七51,)就为我们这些原来与生命树所表征(创三22~24)的神隔绝的人,开了一条路,使我们得以进入至圣所接触神,并以神为生命树给我们享受。
基督被钉十字架时,神涂抹了规条上所写的字据,把它钉在十字架上。歌罗西二章十四节说到神‘涂抹了规条上所写,攻击我们,反对我们的字据,并且把它撤去,钉在十字架上。’译为‘涂抹’的希腊文也可译为消去,抹去,擦去,废去(律法的条例)。‘所写的字据,’希腊文指法律文件或契约,这里是指成文的律法。规条指礼仪律法的规条及其仪式,就是生活与敬拜的形式或方式。神已把这些规条撤去,钉在十字架上。这是废去规条中诫命的律法。(弗二15。)
规条、仪式、和律法的礼仪已在基督的死里被钉在十字架上。不仅罪、天然的人、世界、和撒但被钉在十字架上,律法也被钉在十字架上。当恶人将基督钉在十字架上时,神就将律法钉在十字架上。虽然律法是神借着天使所颁赐的,但神亲自把它钉在基督的十字架上。正如罪已被定罪,(罗八3,)照样律法也被钉在十字架上。神不愿将律法留在基督与我们之间。祂所渴望的是我们不受打岔的与复活的基督同活。
歌罗西二章十五节说,‘既将执政的和掌权的脱下,神就把他们公然示众,仗着十字架在凯旋中向他们夸胜。’基督在十字架上时,神不仅涂抹了律法的规条,也将执政的和掌权的脱下,并把他们公然示众,在凯旋中向他们夸胜。执政的和掌权的是那作撒但部属,为他作工的邪恶天使,堕落天使。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受死时,这些执政的和掌权的,这些堕落的天使,非常忙碌。事实上,在基督钉十字架的时候,在神与这些邪恶的执政者和掌权者之间,有一场看不见的属灵冲突。神赢得了胜利,将执政的和掌权的脱下,并把他们公然示众,仗着十字架在凯旋中向他们夸胜。
神创造诸天、地、和宇宙万象,以后天使长背叛,也有许多天使跟随他。这天使长成了撒但,他的跟随者成了诸天界里邪恶的执政者、有能者、掌权者。人受造以后,撒但引诱人堕落,人就成为有罪的。天使的背叛和人的堕落将神陷于困境。神对付这难处的路是十字架。首先,神成了人,因而将人性穿在自己身上。然后基督,成为肉体的神,上了十字架被钉死。祂在十字架上受死时,有许多事发生。神审判了罪和有罪的旧人。同时,祂将律法钉在十字架上。将律法钉在十字架上时,邪恶的天使在场,并且非常活跃。但神借着十字架将他们脱下。
基督在十字架上作工来完成救赎时,神也在作工。在主钉十字架时,十字架是宇宙的中心。救主、罪、撒但、我们、和神都在那里。神在那里审判罪,并将律法钉在十字架上。祂这样作的时候,执政的和掌权的聚集在神与基督周围。神与基督都在作工。基督的工作是祂的钉十字架,而神的工作是审判罪和一切消极的事物,并把律法同其规条钉在十字架上。聚集在神与基督周围的执政者和掌权者也在作工,忙着图谋阻挠神与基督的工作,围逼神与基督。他们若不是围逼,神如何能将他们脱下?‘脱下’一辞指明他们非常接近,像我们的衣服接近身体一样。借着将执政的和掌权的脱下,神就把他们公然示众。祂公然羞辱他们,并在凯旋中向他们夸胜。这是何等的大事!
‘夸胜’一辞含示争战。这指明争战在猛烈进行。基督在完成救赎,神在对付律法和消极的事物时,执政的和掌权的来干扰,围逼神与基督。那时神将他们脱下,在凯旋中向他们夸胜,并且把他们公然示众,羞辱他们。
既然律法与邪恶的天使已被摆在一边,神就有清楚的立场和平安的环境,点活祂所拣选的人。祂有合式的气氛完成愉快的工作,就是将自己分赐到祂在已过的永远所拣选的人里面。三一神这赐生命的灵,既将执政的和掌权的脱下,就借着将自己分赐到我们这人里面,赐生命给我们。
神在祂的工作里,也叫基督从死人中复活。行传二章二十四节说,‘神却将死的痛苦解除,叫祂复活了,因为祂不能被死拘禁。’彼得在这里和三十二节说,神叫主耶稣复活。论到基督是神,新约告诉我们,祂自己从死人中复活。(罗十四9。)但论到主是人,新约说,神叫祂从死人中复活。(罗八11。)神叫基督从死人中复活,就是祂认准基督为弥赛亚。借着基督的复活,神宣告复活的基督是真正的弥赛亚,是神所膏并指派的一位,以完成祂永远的使命。
在行传三章十五节,彼得又说到神叫基督从死人中复活:‘你们杀了那生命的创始者,神却叫祂从死人中复活了,我们都是这事的见证人。’虽然生命的创始者基督,这生命的起始者,被杀了,神却叫祂从死人中复活。论到主耶稣是人,行传三章十五节又告诉我们,神叫祂从死人中复活。
在约翰十四章二十六节,主告诉门徒,父要在祂的名里差圣灵作保惠师。这发生在基督的复活里。借着基督的复活,神在素质上在子的名里差祂的灵来。约翰五章四十三节说,子在父的名里来;十四章二十六节又说,父在子的名里差圣灵来。这不仅证明子与父原为一,(约十30,)也证明圣灵与父和子都是一。约翰十四章十六至二十节证明,父所差来的那灵,就是实际的灵,是子的实际,实化。约翰十五章二十六节说,子要从父差那灵来,并且那灵与父同来。比较约翰十四章二十六节(这节说父要差那灵来,)这指明子与父在差遣那灵的事上是一,并且那灵在祂的来上不仅与子是一,(如约翰十四章二十六节祂在子的名里来所指明的,)也与父是一,(如约翰十五章二十六节祂与父同来所指明的。)这就是三一神─父、子、灵─至终成为那灵临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