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来看基督的宝血。基督的身位,是说到基督所是的;基督的宝血,是说到基督所作的。这是我们一切蒙恩受福的根基,所以在圣经中占一个特别重要的地位。从圣经中,我们最少能看出基督的宝血有十一二样的功用,就是:
(一)‘这是我立新约的血。’马可十四章二十四节另一种古卷的译文,路加二十二章二十节。
立约,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立合同,乃是说明并保证当事者所当作的事。神为要叫我们能信祂向我们施恩的事,祂就与我们立约,借此不只对我们说明,并且向我们保证这件事。我们是有罪的,神是公义的。神的公义在我们罪人身上有所要求。所以神要施恩给我们,就必须顾到祂的公义,就必须为我们作事,以应付、以满足祂公义的要求。祂所以在基督里为我们成功救赎,就是为着这件事。基督替我们受祂刑罚的死,既满足了祂在我们身上公义的要求,基督因着那样死所流的血,就成了一个代价,使祂能完全合法、完全公义的向我们施恩。所以祂就凭着这血与我们立了新约,像祂立旧约是凭着牛羊的血一样。(来九18~20。)所以这血就成了新约的根基,使祂与我们所立的新约,永远不能失去功效,使祂在这新约里必须向我们施恩,履行祂的话,成全祂所应许我们的事。
(二)‘那…约的血’—‘永约之血’。希伯来十章二十九节,十三章二十节。
主的血不只为我们赎罪,更为我们立约。主的血既为我们赎了罪,就为我们立了约,使神不只能,并且必须向我们施恩,赦免我们的罪,并成全祂所要为我们成全的事。所以主的血不只是赎罪的血,更是立约的血。主的血为我们所立的新约,乃是一个永远的约,所以这血又称为永约之血。新约所以能成为一个永约,能成为一个永远不能废弃的约,不像那凭牛羊的血所立的旧约是暂时的,乃是因为主血的功效是永远的,不像牛羊的血只有一时预表的功效。
神所赐给我们的一切恩典和福气,都包括在新约里面,也都是因着履行新约而赐给我们的。这新约所以能立成,所以能有效,乃是因为主借着被杀流血,为我们作成了一切使神能—也必须—来施恩给我们的事。所以乃是主的血为我们立了新约,使新约有了功效。
(一)‘借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你们得赎,…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以弗所一章七节,彼前一章十八至十九节。
我们因着有罪,就被扣在神的律法之下。主既照着神的公义,为我们受死,满足了神的律法所有的要求,祂为我们受死所流的血,就把我们从神律法的定罪之下救赎出来。所以我们在神面前得蒙救赎,乃是借着、凭着主的血。主的血是这样有效能、有价值,所以圣经就称主的血作‘宝血’!就是主这宝血,作了我们蒙神救赎的代价。
(二)‘教会,就是祂用自己血所买来的’—‘用自己的血…买了人来’。行传二十章二十八节,启示录五章九节,林前六章二十节,七章二十三节。
神用主的血—就是祂自己的血—把我们赎回来,也就是把我们买回来。主的血乃是‘宝血’。神用这‘宝血’买回我们,就是用‘重价’买了我们。神是用主的宝血作重价,把我们买来,作祂所看重所宝贝的教会。
(一)‘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希伯来九章二十二节。
神的公义不能容让罪,更不能不惩罚罪而赦免罪。神公义的要求若不能满足,罪就不能得着赦免。所以必须有牺牲为罪人受神公义的惩罚,罪人的罪才能得着神公义的赦免。若不这样流血,罪人的罪就不能得着赦免。但主既为我们这些罪人被杀流血,受了神公义的惩罚,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祂的血就使我们的罪得着神的赦免。
(二)‘我…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借这爱子的血,…过犯行以赦免’。马太二十六章二十八节,以弗所一章七节。
主的血为我们流出来,是使我们的罪恶和过犯得着赦免,所以就成了我们得赦罪的根基。我们的罪过得赦免,不能—也不是—靠着别的,只能—也只是—靠着主的血。
(一)‘祂…用自己的血洗去了我们的罪恶。’启示录一章五节,原文。
主既为我们的罪受死流血,祂所流的血就使我们的罪得除去,就是得洗净。所以主的血不光使我们的罪得赦免,也使我们的罪得洗净;不光是我们得赦罪的根基,也是我们得洗净的凭藉。
(二)‘祂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良心?’希伯来九章十四节。
原来我们在神面前有罪,我们的良心就在我们里面定罪我们。等到主的血为我们消除了我们在神面前的罪,就使我们的良心不再有定罪的感觉。这就是主的血洗净了我们的良心。所以我们的良心得以洗净,脱去一切亏欠和定罪的感觉,也是凭藉主的血。
(三)‘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一章七节。
主的血不只洗净我们得救以前所犯的罪,也继续不断的洗净我们得救以后所犯的罪—只要我们肯在神的光中向神承认。
(四)‘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净了。’启示录七章十四节。
这里的‘衣裳’,乃是指着我们得救以后所行的义,(启十九8,)也就是指着我们得救以后的行为。我们得救以后,在行为上难免受玷污。这种玷污,也是我们借着主的血洗净的。
(一)‘耶稣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圣。’希伯来十三章十二节。
成圣是分别出来归于神。主的血既叫我们脱离罪,既把我们买回来归于神,就是把我们分别出来,叫我们成为圣。所以主的血也是我们得成圣的根基。
(二)‘使他成圣…的血。’希伯来十章二十九节。
主的血不只是为我们赎罪的,也是使我们成圣的。我们得以成圣,也是借着主的血。
(一)‘我们…靠着祂的血称义。’罗马五章九节,三章二十五至二十六节。
主受死流血既为我们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就叫神按着祂的公义,不只必须赦免我们的罪,也必须称我们为义。所以也是主的血叫我们蒙神称义。神称义我们,是因着主的血。我们得着神的称义,也是靠着主的血。所以主的血也是我们得称义的根基。
(一)‘既然借着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借着祂叫万有,无论是地上的、天上的,都与自己和好了。’歌罗西一章二十节。
原来因着我们人的罪,不只我们人,就是万有也都和神出了事情。主的血既在神面前除去了我们人的罪,为我们人和万有成就了和平,就叫我们和万有都与神和好了。所以主的血也是我们与神和好的根基。
(一)‘耶稣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约翰六章五十三至五十四节。
主的血既洗去了我们的罪,就叫我们能得着神圣洁的生命,就是神自己那永远的生命。神把祂自己永远的生命赐给我们,也是因着主为我们所流的血。所以主的血也是我们得永生的凭藉。
(一)‘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祂的血,已经得亲近了。’以弗所二章十三节。
我们从前因着罪与神远离。现今主的血既除去了我们的罪,就改变了我们的地位,使我们得以亲近神。
(二)‘我们…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希伯来十章十九节。
原来我们的罪,使我们不能也不敢到神面前。现在主的血一面除去了我们在神面前的罪,一面又洗去了我们良心里定罪的感觉,就使我们能亲近神,并且能坦然无惧的进入神的至圣所,到神面前,与神相交。所以主的血也是我们亲近神的凭藉。我们每一次进到神面前,都是—也都必须—靠着主的血。
(一)‘这血所说的比亚伯的血所说的更美。’希伯来十二章二十四节。
当初亚伯的血从地里发声,向神哀告,要神为他伸冤,(创四10,)所以他的血所说的,乃是要神定罪。但现今主耶稣的血,乃是在神面前为我们辩护,要神按着祂的公义赦免我们。所以主的血所说的,比亚伯的血所说的更美。
本来神公义的律法能定我们的罪;连魔鬼也能在神面前控告我们,因为我们有罪。但主的流血既为我们满足了神公义律法的要求,赎清了我们在神面前一切的罪,祂的血就在神面前为我们说话,为我们辩护,使神公义的律法不能定罪我们,使魔鬼对我们的控告也无法有效。所以主的血也是我们在神面前的辩护。
(一)‘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基督之血的交通么?’林前十章十六节,原文。
我们蒙恩的人,能一同擘饼,彼此交通,乃是因为我们同蒙了主血的救赎。我们是在主的血里,彼此相交。这是我们擘饼时祝福的杯,所说明的故事。所以主的血也是我们交通的原因。
(一)‘弟兄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启示录十二章十一节。
我们胜过那控告我们的仇敌魔鬼,也是靠着主的血。许多时候,我们赶鬼,或作属灵的争战,都需要靠着主的血,才能胜过撒但黑暗的权势。所以主的血也是我们胜过撒但的兵器。
因为是主的血为我们作这一切,使我们得生命,并维持我们活在神面前,所以神在圣经中就定规任何的血都不可吃,(创九4,利十七10,14申十二16,23~25,徒十五20,29,)以象征任何的血都不能使我们得生命,都不是我们可以靠着活在神面前的,惟独主的血能,也惟独主的血是,所以只有主的血是可吃的。(约六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