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父母的为人、生活与责任


读经:帖前一5,林后六1,约一12~13,约壹三2,腓一19~21上,三10,申六7,诗七八5~7,珥一3,徒二38~39,弗六4,提后一5,三15,加六7~8

壹 神注重我们所是的,过于我们所作的或我们所能作的;祂关心我们是怎样的人,以及我们所过的是怎样的生活—帖前一5:

一 在召会中最重要的事是人;人就是方法,人就是主的工作—约五19,六57,腓一19~26,徒二十18~35,太七17~18,十二33~37。

二 在家庭里作头的乃是藉着他这个人管理家庭;管理家庭的是人,而不是方法—林后六1与注1,启二一16:

1 作任何的事,都需要先有作事的人,其次才是作事的方法;并不需要一个好的法来治理,乃是需要一个好的人来治理—出四10与注1。

2 我们一落到方法里,就会虚假;真实就是表里如一—参三二19~21。

贰 我们必须看见,我们是神人,从神而生,并且属于神的种类;这是神人生活的开端—约一12~13,约壹三2:

一 我们由神这灵重生,成为众灵—众神,(约三6下,)属于神的种类,得以看见并进入神的国—约一12~13,三3,5~6,约壹三9:

1 如果我们领悟我们作为神的儿女,在生命和性情上是神,我们会有彻底的改变;与我们有关的气氛和一切也会随之改变—约一12~13,约壹三2。

2 倘若今天所有的基督徒都领悟,他们在生命和性情上是神,整个世界都会不同—徒十七6。

3 当我们把自己看作神人,这样的看法和领悟会在我们的日常经历中翻转我们—弗四22~24。

二 我们需要在婚姻生活中过神人的生活—腓一19~21上,三10:

1 “我们在家里与丈夫或妻子、儿女在一起时活基督么?我们需要真正的复兴,好作神人,过一种一直否认己,且钉十字架的生活,以活基督,作神的彰显。”(历代志生命读经,九五页。)

2 “我们需要在每一细节上谨慎。例如,我们和配偶谈话,必须照着灵。我们需要在凡事上照着灵而行。(罗八4。)我们需要受警告并且儆醒,无论说什么,作什么,发表什么,我们的态度、我们的灵和我们的存心,都必须被赐生命、复合、包罗万有的灵炼净。”(历代志生命读经,六一页。)

叁 除了箴言之外,旧约没有给我们许多关于怎样作父母的教训,但是却有一些好的榜样—出十二3~7,申六7~9,20~21,十一18~21,诗七八5~7,珥一3:

一 亚当和夏娃是得救的,他们也将救恩的话传给第二代;我们也必须把这些事分享给我们自己的儿女,告诉他们人类堕落悲惨的故事,并向他们宣扬神救恩的好消息—创三21,四4。

二 “亚伯因着信献祭给神,比该隐所献的更美;”亚伯既有这样的信,运用这信,并且根据这信献祭给神,他就必定从父母听见了福音的传扬—来十一4。

三 挪亚承继了他的先祖所有敬虔的路:挪亚承继了亚当救恩的路、亚伯献祭的路、以挪士呼求主名的路,也承继了以诺与神同行的路—创三21,四4,26,五22。

四 神在预备摩西的时候,为他预备敬虔的父母,在他出生后就把敬虔的思想灌输到他里面;因着父母的传输,他有了敬虔的思想,这使他有一个观念,要拯救以色列人—出二7~9,来十一24~25。

五 除了约书亚和迦勒以外,那些够资格并预备好去取得美地的人,都是年轻的一代;他们是第二代—民十四29~31,38,申一35~36:

1 第二代没有像第一代经历那么多,但他们接受了第一代所经历的益处—十一2~7,书一1~3。

2 年长的人所经历的在建造年轻人上是非常有效的;所以,神能够从第二代中,预备六十几万人,他们有丰富的承受和刚强的背景,够资格组成军队,与神一同争战,并为神争战—申一10~11。

3 今天在主的恢复中,原则也是一样;年长的人所经历的正被传给年轻的人,对于建造他们,并预备他们与神一同争战,并为神争战,非常有效力—提后二2。

肆 新约圣经里,特别注意告诉人应该怎样作父母,而不注意告诉人应该怎样作儿女;以弗所六章和歌罗西三章,对于父母的话比对于儿女的话更重—徒二38~39,弗六4,西三21,提后一5,三15:

一 把圣经的话集中起来,乃是说,作父母的人应当以主的教训和警戒来养育儿女;不要惹儿女的气,不要使他们灰心丧志;意思就是父母要约束自己,不随便—弗六4,帖前二7。

二 提摩太的信心首先在他的外祖母罗以里面,然后在他的母亲友尼基里面,再被传输到他里面—提后一5,三15,弗六4。

三 马利亚诗意的赞美,引用了许多旧约的话,指明耶稣要长在一个对神的圣言满了认识和爱慕的家中—路一46~55。

伍 我们必须领悟,基督徒的生活乃是撒种的生活;我们所作的一切,都是撒种,或是为着自己的肉体,或是为着那灵—加六7~8:

一 作父母的对儿女所说的每一句话,以及对儿女所作的每一件事,都是一粒种子撒到儿女里面—参提后三10。

二 在召会生活中,我们不停在撒微小的种子;谨慎撒种就是儆醒着生活—参来十三7。

陆 神命定的原则是,父亲必须过一种生活,作孩子的模范、榜样;尽管如此,我们必须领悟,至终孩子会变得如何,完全在于主的怜悯—罗九10~13,弗六4:

一 我们必须尽责过正确的生活,作孩子的榜样,但我们不该因孩子最后如何而气馁或骄傲;雅各和以扫是双生子,但罗马九章十至十三节给我们看见,他们的定命在于神的拣选。

二 为人父母最好、最正确的路,乃是在生活中能作孩子的榜样,并祷告求主怜悯。

三 我们的生活若建立正确的标准,孩子行为不佳就不是我们的责任;然而,我们的生活若没有榜样,孩子行为不佳就是我们的责任。

四 要成为好榜样,我们必须爱主和祂的话,对付罪,恨恶己,学十字架的功课;这不仅对我们的孩子会是一个榜样,对所有的圣徒也会是一个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