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时:一九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讲地:香港九龙佐敦道
林前十二、十三、十四章主要是题到灵感的问题。十三章虽然专一论到爱,但它乃是说到爱与恩赐的关系,不是只论爱的道理;这由十二章末了一节可以证明,那里应翻译为:‘我现今把更高的道路指示你们。’这指明得着更大恩赐的路,乃是十三章所说的爱。
林前十二章十三节说,我们‘都从一位圣灵受浸,成了一个身体(unto one body);饮于一位圣灵。’前一节所说各种不同背景的人,都同样浸入圣灵里,又一同饮于圣灵。我们每个人虽然都接受了基督,但每个人也可能故意独断;如腓立比的教会,可以一面同心合意兴旺福音,一面却也能不同心,不思念相同的事。(腓一5,二2,四2。)所以我们不仅要接受基督,还要在圣灵里受浸,浸成一个身体,同饮于一位灵。这就好像冰分成一小块一小块,每个人拿一块;然后再放入水中解冻,又再冻结合起来,成为一块冰一样。
以弗所四章说到圣灵所赐合一的七个要素,其中有一个身体和一位圣灵;(3~6;)林前十二章十三节就是解释什么是一个身体和一位灵。一个身体是由受浸而来的,一位灵是由圣徒的同饮而来的。林前十二章十三节说,‘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浸,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在这一节里有三个要点:第一,我们都是从这一位有位格的圣灵受浸;第二,我们都被浸入、归入一个身体;第三,并且我们都被作来饮于(made to drink)所归入的这一位圣灵。后二点,我们被浸入一个身体里,并且饮于一位灵,都是由于头一点的圣灵。
这里我们要注意,第二点和第三点是完全平行的,一个身体如何从那一位灵而来,我们能够饮的也是这一位灵。在圣灵里受浸乃是动能,结果产生一个身体和饮于一位圣灵。林前十二章十三节是专门解释以弗所四章的一个身体和一位灵是如何来的。
探望有事故的人,除了热心以外,最要紧的必须有二个条件:第一,有爱心;第二,有智慧。徒有热心,只能热闹一下;有爱心才能顾惜人,才能安慰伤心的人,扶助软弱的人。并且有事故的人,心里都有故事,有爱心往往能使他向你倾心吐意。另外,探望的人不只要有爱心,还要有智慧,能合式的应对,说当说的话。
教会事奉的原则,在于工作、服事都能分出去,交在弟兄姊妹手中。教会的事不可只集中在少数人身上;在教会里越多人动,教会的事奉才能越强壮。
在教会中挑选人作事,首要的资格是这人要能作;其次要这人学习作,并且你要带着他作。在教会中作事的资格不是‘会’作,乃是‘能’作;不会没有关系,‘能’作就能被成全。教会的事奉首先必须选‘能’作的人,其次才是选会作的人。
我们要全体事奉,就弟兄姊妹都得有事作。所以必须安排大体弟兄姊妹进入各项服事:第一,所有弟兄姊妹都安排进去服事。第二,由负责弟兄与各项目负责人仔细安排。第三,福音队、福音探望,乃是全体弟兄姊妹都要安排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