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罗马书十二章三至八节,彼得前书四章十至十一节。
所谓召会的事奉,是众圣徒在一个地方召会共同的事奉。圣经里说到召会,有两个意思:一个是指神的家,一个是指基督的身体。(弗二19,一23。)神的家是享受,基督的身体是事奉。神的家是每个圣徒的享受;基督的身体是各个肢体各尽功用,互相服事。新约圣经中所说的事奉,不是个人单独的事奉,而是众圣徒共同的事奉。(罗十二3~8。)不是个人的行动,而是团体的行动。
神的话给我们看见,在圣徒事奉神的事上,圣经是不给个人地位的。我们要事奉神时,是互相为肢体事奉的。神看召会在地上就是基督的身体,所有得救的人,都是这身体里的肢体。所以,圣徒单独事奉神是不可以的。肢体各有各的功用,必须配搭在一起,才能显出身体的美好。若是把肢体的一部分拿下来,不仅不能有合式的用处,并且不好看。比方你忽然看见一只手挂在墙上,可能会被吓到;因为这只手挂在墙上,不仅不好看,实在很可怕。所以圣徒在事奉神的事情上,绝不能单独行动,不能以个人的地位事奉,因为你并不是‘个人’。这意思是,在事奉上你没有单独的立场,你不能离开其他肢体。
一个离开身体的肢体,不仅不好看,更是吓坏人。另一方面,一个肢体的功用不论有多大,最多也不过是个肢体;不论功用何等微小,也仍然是个肢体。所以,我们的地位永远是个肢体,是身体上的肢体,不能离开身体单独存在。故此,我们的事奉,永远是圣徒互相为肢体的事奉,是召会的事奉,不是个人的事奉。在召会中,个个肢体都是平等的,并且都是在基督的身体之内的。
当初西教士到中国来,几乎是像‘办’教会一样的在作工。他们作工如同人办学校,而中国教友就好像学生,不过听听道,捐捐钱罢了。然而,神不是要神的儿女如此事奉神。神并没有要人‘办’教会,祂乃是要我们个个都事奉神。召会事奉神的责任,乃是在每个圣徒身上,而非少数人。
此次我到南部某召会,叫我最感到喜乐的,就是弟兄姊妹都是共同事奉神。北部的召会也是如此,不是在‘办’召会,而是圣徒共同事奉。众圣徒还是守着在地方上共同事奉神的原则,而不是在那里‘办’召会。各地方召会,都是弟兄们自己起来共同事奉神。
今天神的出路,就是在地方上的众圣徒,一同起来事奉神。当初有使徒的事奉,也有众圣徒的事奉;使徒是摆在众圣徒中间的。今天,神乃是要恢复众圣徒的事奉,就是使徒时期众圣徒共同的事奉。自路德马丁开始至今,三百年来,召会的恢复都是要恢复这件事。
一九四三年,烟台的圣徒愿意往西北移民事奉,召会便曾为这事有安排。第一批去的有一百余人,其中有作裁缝的,有鞋匠,有拉车的,以及其他劳力的圣徒。他们大部分到包头、陕坝一带,现已有四、五百位圣徒在那里事奉神。今天在绥远,有擘饼的地方已有数十处。这些都不是少数几个人,或传道人的工作,而是众圣徒自己共同的事奉。所以,事奉神不是要传道人的事奉,乃是要众圣徒事奉。
从一九四三年起,神的手就已印证移民事奉的事。因着时局,许多圣徒从中国大陆来到台湾,这也是神安排的环境,叫圣徒移到台岛来,并且是大量的移,多面多方的移。
圣徒的事奉,不只是传福音,帮助人,造就人;举凡擦椅子、扫院子、作饭烧菜等事务,也都是事奉。即便是有专人作专项事奉,也要留下一点给圣徒们作。因为在这些事务里,有属灵的事奉。人的心到那里,神的祝福就到那里;人的祷告到那里,神的祝福就到那里。圣徒的事奉摆在什么地方,神的祝福就在什么地方。众圣徒的心和祷告之所在,便是圣徒事奉的所在。
以传福音为例,传福音的责任并不仅仅在讲道弟兄,或召会负责弟兄身上,乃是在众圣徒身上;因为传福音是众圣徒在地方上共同的事奉。一九四二年青岛召会的弟兄,仅有一百三十几位,经过两个月的事奉,增加到二百多位;第二年,便有六百多位。这都是地方上的共同事奉。
神在中国的工作,是要兴起圣徒事奉神,要众圣徒共同起来事奉神。为要事奉神,我们必须被破碎,好叫我们有对付的学习。一个在圣所有学习的人,就是一个在召会有学习,也就是在事奉上有学习的人。在召会的事奉上,神不是要你作得好,而是要你有对付、有破碎、有服从的学习,能顺服权柄、顺服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