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律在我们里面运行,需要我们履行两个条件:爱神并顺服生命的第一个感觉。
爱神是生命之律在我们里面运行,需要我们履行的第一个条件。神对我们的拯救,是以祂的生命,就是祂的自己来作能力;神是以祂自己作了我们拯救的能力。换句话说,祂的生命就是拯救我们的能力。然而,希奇的是,祂却愿意与我们之间,有一个爱的享受。所以,如果我们只觉得祂的能力,而没有感觉到祂的爱,那是不对的。我们知道电是借电力传达,使灯发光,但电力的传达,没有情感。神的生命进到我们里面,却是满带着情感;我们不仅享受祂的能力,也享受祂的爱情。我们若只享受能力,而没有享受爱情,那是错误的。神的生命乃是带爱而来,我们对祂有多少爱,就能经历祂的生命有多少,这乃是一件非常奇妙的事。
对神没有爱的人,很难享受神生命的能力;越爱神的人,就越能享受神生命的能力。这是一个非常奇妙的相对循环。我们和神越有情感,对神越有爱,祂在我们身上所显出来,生命的大能就越高。我们经历祂的生命能力越深、越高、越多,我们就越爱祂,对祂就越有感情;因为神的生命不仅是能力的问题,也是爱的问题。
以弗所三章十七节说,‘使基督因你们的信,住在你们心里,叫你们的爱心,有根有基。’这里说基督住在我们里面,特别说到是住在我们心里。下文说,这个‘住’,乃是一个爱住在我们里面;这个住,能叫我们和众圣徒一同明白、经历、尝到,基督那过于人所能测度的爱。(18~19。)‘过于人所能测度的’,希腊文的意思是,超越人理智的。这个爱是超越人理智的爱;理智跟不上这爱,但情感能摸着这爱。换句话说,这个住在我们里面的基督,就是爱的化身。祂住在我们里面就是爱;所以,这个‘住在你们心里’,就是‘爱住在你们心里’。这位是爱的基督,不仅住在我们里面,更是住在我们心里,能摸着我们的感觉。
以弗所三章,一面说到有一个大能大力,在我们心里运行,能成就我们所求所想的;(20;)这大能大力,就是基督复活的生命。另一面也给我们看见,这复活的生命,就是基督,住在我们里面,乃是一个爱的故事。先是说到,借基督住在我们心里,叫神一切所充满的,充满了我们。(19。)然后说,基督住在我们心里,乃是一个爱的故事,使我们能享受神生命的大能,为我们成就一切,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所以,圣经讲到神住在我们里面,完全是个爱的故事。
我们绝不能认为,住在我们里面的神是无情、无爱的。那住在我们里面的神,乃是爱的化身,甚至祂就是爱。祂越在我们里面运行,就越叫我们对祂有爱,越吸引我们爱祂。祂感动我们的心,摸着我们的心,无非是要我们经历祂复活的大能。所以,以弗所三章末了,说到那在我们里面生命之律运行的大能,乃是根据祂在我们里面爱的故事。若是我们和神之间,没有爱的历史,没有爱的往来,没有爱的交通,我们定规对神的生命没有多少认识,对神的能力没有多少经历。
履行生命之律运行的第二个条件,就是顺服生命的第一个感觉。我们重生有了神的生命,这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就会叫我们有感觉。不过这生命之律的感觉,在起头时,可能较为微弱,以后就会越来越强。我们必须顺服起头那最微弱的第一个感觉;我们从来不是顺服第二个感觉,每一个顺服都是顺服第一个感觉。认真说,我们没有第二个感觉,因为神所给我们的引导,都是第一个感觉。如同我们所过的每一天,对我们来说都是今天,没有人过明天的生活,每一个明天都会成为今天。所以,我们的生活里,没有‘明天’这个东西。我们不会说我们明天作了什么事,只会说昨天作了什么事;明天只是一个名词,一个盼望。对我们来说,每个明天都是今天;因此,严格说,我们没有明天。
神的引导,神所给我们的感觉,临到我们都是第一个,神从来不给人第二个引导。神所给人的引导如果是‘理论’的,会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如果真是一个引导,一个感觉,并且真是我们所顺服的,定规是第一个,没有第二个。所以,每一个引导或感觉临到我们,而我们实际去顺服的时候,都是第一个,并且是惟一的一个。如同我们所过的每一个日子,都是惟一的,没有一个日子我们能过两次,没有一天我们能重新来过。因此,我们要学习对神所给的感觉简单,并且忠诚。当神给我们一个感觉时,就简单的顺服、跟随;同时要忠诚、不弯曲、不辩论、不讲理由。
神给我们的感觉单纯就是感觉,我们若顺服便简单顺服;即使是顺服至死,也是应该的。绝不要有利益观念,在头脑里想,若是这样顺服错了,有了损失怎么办。我们若有这样的想法,就不能顺服,也是难以顺服。顺服是不计后果,只管里面的感觉;里面怎样感觉,就怎样顺服。我们总要学习简单、忠诚。
我们看见爱和顺服,乃是生命之律在我们里面运行的两个条件。我们能爱,也肯顺服了,这生命之律就自然的在我们里面运行,而显出其功用。我们都必须清楚,神的生命里有两个成分:一个是死,一个是生。这死的成分,是因着神的生命从死经过而产生的。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死了又复活;虽然祂不再死,但有一个神圣的奥秘,是我们不太明了的,却在祂的死里发生。当祂经过死时,里面有一个死的成分,加到了祂的生命里;虽然是死的成分,却是好的成分。我们通常认为,死是不好的成分,是坏的成分,但主经过死之后,那个死的成分,却是好的。好比水经过有硫磺的地方,水里就有硫磺质,而增加了杀菌的成分。主耶稣没有经过死以前,祂里面没有死的成分,乃是经过死后,祂里面才有了死的成分。这是很奥妙的一件事。当我们活在主的生命里,让主的生命在我们里面发生作用时,这个死的成分,就自然在我们里面作杀死的工作。
二十多年前,我们从罗马六章,读到信自己死、算自己死,(11,原文,)但无论我们怎么算,都算不死,反而越算越活。后来,主开我们的眼睛,给我们看见,罗马六章的‘死’,乃是到了罗马八章,在‘生命的律’里,才成为事实。罗马六章的‘同死’,(8,)不过是一个道理,是个事实,让我们知道,基督已经完成了奥秘的死,在那奥秘的死里,我们都死了。然而,我们若要用自己的努力,相信自己是死了,算自己是死的,这定规无效,是注定要失败的。
罗马七章介于六章和八章间,是一段补充、括弧的话。所以八章接着六章,给我们看见,六章的‘同死’,乃是在生命之灵的律里,才成为实际。因为当生命之律在我们里面律我们,在我们里面运行时,神圣生命里死的成分,就在我们里面自然的起作用,把我们的己、肉体杀死。如同我们吃药,是药里杀菌的成分,借着血液循环把病菌杀死,而不是靠着我们‘算’,病菌就会死。不是靠着我们的努力,能起任何作用,乃是药里有一种成分,借着血液循环在我们里面运行,显出药效来。若不借着血液循环,无论我们多么努力,药也显不出药效。
不仅我们吃的药里有这种杀菌的成分,我们吃的食物里,更兼有杀菌和供应两种成分。我们血液中的白血球、红血球,也就是为着杀菌和供应。同样的,主的生命在我们里面运行时,主生命里十字架死的成分,就会在我们里面起作用,将我们里面的天然、旧造、自己、肉体,统统杀死。同时,主生命里复活的成分,就带来供应和营养。简言之,当主的生命在我们里面运行时,主生命里死的成分,就杀死我们里面一切的消极,复活的成分,就把神的一切供应给我们。
我们要经历主死和复活的大能,就需要活在生命的律里,不断的与主有交通,让里面生命的律,就是神的灵,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不停的循环、运行。当这生命的律运行时,自然会杀死、除去我们不该有的东西,使我们里面清洁;另一面,也会把我们所需的属灵营养供应进来。我们人体的血液循环,就是这事最好的说明。为什么我们需要常运动,因为运动能增进血液循环;血液循环一加快,杀死的细菌就更多,排泄出去的秽物也多,同时,供应进来的就更加丰富。
故此,我们需要更多操练,活在生命的交通里,多祷告、多默想、多亲近主。我们里面属灵的运动越多,神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的循环、运行就越多。运行的越多,杀死的就越多,供应的也越多;杀死的越多,我们的己出去的就更多;供应的越多,神加进来的就越多。出去的是属我们自己的,加进来的是属基督的,属神的。生命之律天天这样运行,结果就一点一点,把我们天然的人运行出去,把神运行进来。我们在神生命里的长进,就是靠这个运行;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也是靠这个运行;我们外面变成主的形状,也是靠这个运行。这个运行在我们里面越多,杀死的就越多,供应的也越多;我们的己出去的越多,神加进的也越多。
听千篇道、万篇道,都不能叫我们生命长进,只有生命之律的运行,才能叫我们长进。无论我们如何努力读医学,读卫生教育的书,都不能除去我们身体上的疾病,惟有我们把药吃进去,靠着血液循环的运行,借着药效的作用,才能把病除去,使身体健康。所以不是听道、读经、研究等知识的问题,乃是生命交通的问题。若是仅仅有外面的训练、追求,而没有里面生命的交通,那是一点价值也没有。好比一个人的内在,是需要外表配合的;虚有其表或外表邋遢都不合宜,里面的内涵才最重要。如果没有里面生命的交通,外面的改变最多不过像殡仪馆的工作,替没有生命的人作一点外面的化妆。所以这是两面的,必须有内里生命的交通,才能有外面真实的长进和变化。
我们都知道,外面的容易学,里面的却需要下功夫,需要学习出代价,一直顾到生命的律所给我们的感觉。我们必须不断的传讲这个负担,以此为我们生活的中心,因为有太多神的儿女,至今还没有这样的看见。即使是受过训练的人,也不一定看见这个生命的交通。一个基督徒若是没有看见,没有摸着这个里面生命的交通,那么这个基督徒作来作去,至终都是空的。这需要神开我们的眼睛,怜悯我们。
我们里面生命之律的大能,主要是叫我们的心倾向神,顺服神,行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善工,尽心竭力,使我们有活而新鲜的事奉。这生命之律运行的结果,一面使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另一面,叫我们外面与基督毕像毕肖。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乃是我们里面的性质起了变化;我们外面与祂毕像毕肖,乃是我们外面的形状起了变化。一个是里面性质的变化,一个是外面形状的变化。
或许有人会问,神为什么必须在生命的律里,作我们的神?神又是怎样在这生命的律里,作我们的神?神所以必须在生命的律里作我们的神,乃是因为神要我们与祂的关系是活的。祂要在我们里面作活的神,也要我们在祂里面作活的子民;祂和我们,我们和祂的关系必须是活的,而不是字句或规条的。为此,神必须在生命的律里,作我们的神。
我们的神乃是先作了我们的生命,而后在这个生命里作我们的神。换句话说,祂是先作我们的父,然后才作我们的神。这就是为什么新约圣经,特别在书信里,使徒们称呼神,几乎都称‘父神’,‘我们的父神’。因为我们是先有父的生命,先与祂有了生命的关系,然后才得着祂作我们的神。祂先作我们的父,使我们得着祂的生命,然后在这个生命里作我们的神。
神在旧约里作人的神,是给人规条;人只要照着规条作,祂就能作人的神,人也能作祂的子民。然而,今天神是在祂的生命之律里,把祂生命的律放在我们里面,要我们在这个律里向祂活着。祂没有给我们许多规条,只有这一条,就是要我们活在生命的律里。这个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会给我们感觉,我们只要负责绝对、真诚的活在那个感觉里,自然就得着神作活神,经历祂是活神,同时也实际、活泼的,成为一个事奉神的人。
一九四七年在上海,我们第一次说到‘神在生命的律里作人的神’。神是我们的神,不错,但我们若让这个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停止作用,我们就虽名为神的子民,实际上却不是。好比电风扇虽称为电风扇,但它若停止不动,实际上就不是电风扇。同样的,我们若不让这个生命的律,在里面律我们,在我们里面运行,神就不能作我们的神,我们也不能作神的子民。我们若要实实际际,名副其实的作神的子民,也让神作我们的神,我们就必须活在生命的律里,让生命的律在我们里面律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