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士师记一至三章里所记载的历史之前,以色列人从未有过女性首领。然后,忽然间,神兴起一个女子底波拉,作以色列的士师。关于这点,我们需要领悟,在圣经里,每当神作一件不平凡的事,都是非常有意义的。这首先指明男人的失败,然后指明神超绝的行动。在士师记四章的时候,以色列所有的男人都失败了,所以神兴起一个女人。一个女人的兴起,改变了整个以色列的光景。
在圣经里,正确的女子指明顺从神,守住神命定的人。这是以色列在神面前该采取的地位,但以色列的情形已变得完全不正常。男人离开了他们在耶和华面前的地位。因此,以色列违反神的命定,离开她作神妻子的地位,离弃祂,转向许许多多的偶像。这将以色列带到悲惨的情形和光景里。
照着神的创造,底波拉是非常能干的人。我们读她在五章里所作的歌,就能看见她满了能力、才干、眼光和远见。但这样卓越的人非常顺从。神使她作首领,但她守住正确的等次;以巴拉为她的遮盖。(四6~9。)她领悟她需要一个男人作她的遮盖。事实上,巴拉几乎没有作什么,但底波拉以他为她的‘蒙头’。她守住这样的地位,全国就变得不一样。在他们悲惨的情形里,没有人愿意领头为耶和华的权益争战,也没有人愿意跟随。但这卓越不凡的女人领头实行女性对男人的服从,全国就进入正确的等次;每个人都回到他们的正确地位上。因此底波拉在她的歌里能说,‘那时余剩的贵胄下来;耶和华的民与我一同下来,攻击勇士。’(五13,另译。)众首领率领,众民跟随,军队就形成了。首先,只有一些人跟随,但至终他们都跟随了。由此我们看见全国进入极美的等次,在耶和华面前采取正确的地位。
五章十五至十六节说到‘心中定大志’和‘心中设大谋’。在以色列悲惨的情形里,没有人设大谋。但百姓需要心中设大谋,他们也需要心中定大志,起来并跟随别人,为神的国争战。
我们可将这点应用到今天我们活力排的实行。为着活力排,我们需要许多祷告和悔改。在我们的祷告里,我们自然而然的会察验自己的心。(‘设大谋’原文指鉴察、搜寻。)结果,我们定意为主而活,并照着在主恢复里当前的需要为祂争战。尤其我们需要为着得人作主的扩增,在主面前定大志。这就是‘心中定大志’。
三章十二至十三节说,耶和华使以色列的仇敌强盛;但四章六至十六节启示,耶和华为以色列争战。这表明神是成为肉体的神。神要人与祂配合,祂才能行动。以色列若不争战,神就不会为他们争战。然而,以色列的确在底波拉之下,按着正确的等次争战,所以神就为他们争战。今天这原则对我们是一样的。我们若不出去得着罪人,神就不去;但我们若去,神也去。然而,这样的出去需要我们心中设大谋,定大志。神不作工,直到我们主动的心中设大谋,定大志。这是争战的路,这是传福音的路,这也是得着罪人成为基督肢体的路。
(原刊于士师记生命读经第四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