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两个丈夫-罗七1~6
1. 人原初的地位-妻子的地位-赛五四5。
2. 堕落的人自取地位成了旧人丈夫-罗七1~4。
3. 重生之人的地位-真正妻子的地位-3~4:
a. 旧人与基督同钉十字架-4上,六6,加二20。
b. 归与新丈夫基督-罗七4下。
c. 结果子给神,并在灵的新样里服事主-4,6。
二 四个律-罗七7~八6
1. 神的律在人外面,使人被暴露并知罪-七7~12,14,16。
2. 心思中为善的律,符合神的律,并响应其要求想要遵守-七22~23,18。
3. 肢体中犯罪的律,与为善的律交战,并把人掳去-七17~18,20,23。
4. 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我们,脱离罪与死的律-八2。
三 生命之灵的律的释放-八1~6
1. 律法因肉体而软弱,有所不能的-3上。
2. 神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在肉体中定罪了罪-3下。
3. 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4。
4. 需要照着灵而行,将心思置于灵-5~6:
a. 心思置于肉体就是死-6上。
b. 心思置于灵,乃是生命平安-6下。
四 内住的基督-八7~13
1. 基督已成了那灵,住在我们里面-9~10。
2. 内住的基督借着义,将生命带给我们的灵-10。
3. 生命的分赐-11。
4. 我们的合作-12~13。
读经:罗马书七章一节至八章十三节。
背经:罗马书八章一至六节。
诗歌:祂活。(补充本诗歌104首。)基督是那赐生命的灵。(补充本诗歌105首。)祂是奇妙之灵住我里。(补充本诗歌108首。)回到你灵里。(补充本诗歌113首。)得着释放在灵里。(补充本诗歌114首。)哦主你今乃是那灵。(诗歌371首。)哦主在我你是生命。(诗歌400首。)
中心思想:认识罗马七、八章里的两个丈夫、四个律,以及灵里内住基督的释放。
课程摘要:神造人原初的地位乃是妻子的地位,但堕落的人却离弃神,自取地位而成了旧人丈夫,就是七章里的第一个丈夫,这使人受到律法的辖制。但借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使我们的旧人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我们就归与新丈夫基督,结果子给神,并在灵的新样里服事主。罗马七、八章又给我们看见四个律:第一是在人外面之神的律,使人被暴露并知罪。第二是心思中为善的律,符合神的律,并响应其要求想要遵守。第三是肢体中犯罪的律,与为善的律交战,并把人掳去。第四是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我们,脱离罪与死的律。经历生命之律释放的路,在于看见神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在肉体中定罪了罪,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因此我们需要照着灵而行,并不断将心思置于灵,好叫我们经历成为那灵之内住的基督,借着义将生命带给我们的灵,并分赐生命给我们必死的身体。
参考资料:罗马书生命读经,第十二至十五、三十八篇。
1. 认识我们的地位乃是妻子,以神为我们独一的丈夫,倚靠神,不向神独立。
2. 认识罗马七、八章里所说的四个律,并操练将心思置于灵,照着灵而行,不照着肉体而行。
3. 经历成为那灵之内住的基督,不断分赐生命给我们的灵、魂与身体。
罗马五、六两章给我们看见,现今我们是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但我们怎能不在律法之下呢?七章开头用两个丈夫的比喻,告诉我们如何脱离律法:‘你们岂不知律法作主管辖人,是在他活着的时候么?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受律法约束,归与丈夫;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与别的男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那律法,虽然归与别的男人,也不是淫妇。’(七1~3。)照着神的创造,人原初的地位乃是妻子。(赛五四5。)我们是神的妻子,必须倚靠祂,并以祂为我们的头;这是我们原初的地位。然而人堕落了,就向神独立,拒绝神作人的丈夫,而自取作丈夫的地位。圣经中称这向神独立的人为‘旧人’,也就是罗马七章二至三节中所描述的头一个丈夫。一个得救的信徒身上同时有这两个身分:因着堕落,我们是旧人;作为旧人,我们是丈夫。因着重生,我们是新人;作为新人,我们是妻子。当旧人还活着时,就受律法约束。但作为旧人的丈夫若死了,作为新人的妻子就脱离律法,可以归与别人-基督。
◎保罗说,‘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向着律法也已经是死的了。’(罗七4。)这指明我们的旧人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使罪的身体失效。(参罗六6,加二19~20。)当我们在肉体中的时候,是旧丈夫,那借着律法活动的罪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叫我们所是和所作的一切都是死,以致结果子给死。(罗七5。)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旧丈夫的律法,成了新人妻子。身为新人和归与新丈夫的妻子,我们所是和所作的一切,都与神有关,使我们结果子给神。这意思是我们一切的所是和所作,必须是活的神。我们必须生出神来,作神的满溢,就是结果子给神。我们是妻子,也必须在灵的新样里服事主,不在字句的旧样里。这灵指我们重生之人的灵,有主,就是那灵,住在其中。神重生我们,并更新了我们的灵,所以我们不在字句的旧样里服事主,乃在我们重生之灵的新样里,操练不断运用我们的灵服事主。我们与律法再也没有关系,我们已经脱离了律法。现今我们在恩典之下,同着且凭着我们的新丈夫基督而活。(参罗马书生命读经,162~176页。)
祷读经文:
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向着律法也已经是死的了,叫你们归与别人,就是归与那从死人中复活的,使我们结果子给神。…叫我们在灵的新样里服事,不在字句的旧样里。(罗七4下,6下。)
§活神,生出神来,结果子给神,并在灵的新样里服事。
罗马七章首先向我们启示两个丈夫,接着又向我们启示三个律。第一乃是神的律:‘因为按着里面的人,我是喜欢神的律。’神的律是神在旧约的时候,在西乃山上写在石版上,借着摩西赐给人的。神的律法是神的法则,在性质上是圣洁、公义并良善的,也是属灵的。这律在我们身外,叫我们知道什么是神所定罪的,什么是神所称义的;也要求我们弃绝神所定罪的,作出神所称义的,以合乎神圣洁、公义并良善的法则。神的律对堕落的人有许多命令和要求,就使人被暴露:‘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律法是罪么?绝对不是!只是非借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然而罪借着诫命得着机会,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面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那本来叫人得生命的诫命,反倒成了叫我死的;因为罪借着诫命得着机会,诱骗了我,并且借着诫命杀了我。’(7~11。)
◎神的律在我们上面和我们外面,要求我们;而另有一个善的律,在人魂的心思中,叫人喜欢为善,想望为善的,可称作心思中为善的律:‘因为按着里面的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看出我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思的律交战。’(22~23上。)我们人良善的生命是在我们的魂里,所以出于这生命的为善之律,也是在我们的魂里。这律的功能特别是显在我们魂的心思中,所以这律称作‘心思中的律’。我们心思中善的律符合神的律,响应其要求,想要遵守。每当神的律要求我们,我们魂中善的律就响应,并应许要履行。这心思中为善的律,是出于我们人受造的良善生命,是我们生来就有的,并非我们得救的时候才得到的;是神创造里的一个秉赋,并不是神救恩里的一个恩赐。在我们得救以前,多少时候我们的心思意念里,常有一个自然的倾向,叫我们想望为善,叫我们有一种孝思仁念,叫我们悔改自新而立志向上。这些为善向上的念头,都是出于我们心思中为善的律,也都是证明这为善的律在我们未得救的时候,就已经在我们里面了,并且这律有人良善的性质,与我们身外神的律的性质是相合的。(参罗马书生命读经,181~182页;生命的认识,107~108、111~112页。)
祷读经文:
因为按着里面的人,我是喜欢神的律。(罗七22。)
这样看来,律法是圣的,诫命也是圣的、义的并善的。(12。)
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灵的。(14上。)
§放下自己想要为善的念头,倚靠神。
神的律在我们上面和我们外面,要求我们;善的律在人魂的心思中,响应并要履行神的律。然而,我们肢体中有第三个律,就是罪的律,与善的律交战。这罪的律是在我们堕落身体(肉体)的肢体中:‘但我看出我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思的律交战,借着那在我肢体中罪的律,把我掳去。’(罗七23。)因着这个律叫我们犯罪的功能,是显在我们身体的各肢体里,所以这律也称作肢体中犯罪的律。这罪的律一直与善的律交战,并把人掳去。每当善的律响应神的律,并想要履行神的律的要求,我们肉体中恶的律就被唤醒。恶的律与善的律交战,并且必定把我们掳去。因此,我们成为那在我们肢体中罪的律的俘虏。
◎我们肢体中犯罪的律,与心思中为善的律交战的结果,就是罗马七章所描述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因为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愿意的,就不是我行出来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行出来的。’(18下~20。)那我们要怎么办呢?感谢主,保罗告诉我们第四个更强的律,就是生命之灵的律:‘现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没有定罪了。因为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已经释放了我,使我脱离了罪与死的律。’为什么我们这么复杂?那是因为我们经过了三个站口-受造、堕落、和神的拯救。
在神的创造里,我们得着人的生命,这天然的人有受造的生命同心思中为善的律。因着人的堕落,撒但邪恶的生命注射到我们身体中,撒但的生命同其恶的律,罪的律,也进入我们里面,与我们心思中为善的律交战,并把我们掳去。直到我们得救以后,神的生命之灵进入我们灵里,就是神经过漫长的过程-成为肉体、钉十字架、复活和升天的过程,成了生命之灵。这赐生命的灵有神圣的生命同神圣生命之灵的律,这律出于神非受造的神圣生命,因此是神圣和永远的。这生命之灵的律是出于神最强的生命,所以这律的能力也是最强的,不但能释放我们脱离罪与死的律,叫我们不随从犯罪的律去犯罪,更能叫我们随从神,活出神的‘生命’来。(参罗马书生命读经,182~183、204~207页;生命的认识,111~113、116~118页。)
祷读经文:
现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没有定罪了。因为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已经释放了我,使我脱离了罪与死的律。(罗八1~2。)
§不随从犯罪的律去犯罪,随从神,自然的活出神的‘生命’来。
保罗在说到生命之灵的律之后,又继续说到:‘律法因肉体而软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罗八3~4。)这里的律法乃是指我们身外神的律法。神的律法有所不能的,因为律法因肉体而软弱。我们的身体在遵守神的律法上,软弱到极点。虽然我们的心思想要遵守神的律法,我们的身体却没有力量这样作;肉体因罪而软弱并瘫痪。神的律法有所要求,但罪人的身体无法履行这要求,因为身体里面有罪这软弱的因素。罪的身体虽然在遵守神的律法上极其软弱,在犯罪上却很有能力。常常我们想到去聚会,就觉得累;但人若邀请我们去看电影,罪的身体就有动力、有能力。所以,我们的身体向着神的律法是软弱的,向着罪却是刚强的。因此,神的律法因我们罪的身体而软弱。
◎律法因罪的身体而软弱,但神是智慧的,祂有奇妙的作法,祂‘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就如摩西在旷野举起的铜蛇所预表,以及主耶稣在约翰三章十四节所题起的,这铜蛇预表主自己成为‘罪之肉体的样式’,在十字架上作我们的代替。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时,在神眼中是蛇的形状,就是在形状上成了罪,但祂里面没有罪,祂与罪的性情无关。基督虽然没有肉体里的罪,却仍是在肉体里被钉死。如此,就把与肉体相联有关的撒但,连同撒但身上所挂着的世界,一并都在十字架上审判了,并且借此将撒但废除了。同时,神借着基督这在肉体里的钉死,也将撒但在人肉体里所带来的罪定罪了。结果我们就能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在我们身上。(罗八3注3。)这里的‘灵’乃指由圣灵内住并与圣灵调和之人的灵。生命的圣灵在我们人的灵里,我们若照着这调和的灵而行,律法一切义的要求,自然而然就会得成就。如今我们所需要的,就是天天时时刻刻活在这调和的灵里,照着这灵而行,并将我们的心思置于这奇妙的灵,忘记我们要遵守神的律法,并行善以讨神喜悦的企图。我们就能享受生命之灵的律的释放。(参罗马书生命读经,216~222页。)
祷读经文:
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罗八4。)
§时刻活在调和的灵里,照着灵而行,
保罗题起生命之灵并与圣灵调和之人的灵以后,就说到要将心思置于灵。在罗马七章二十五节保罗曾题到心思,那里他说,‘我自己用心思服事神的律,’这里的心思是独立的。八章里的心思不一样,这心思乃是置于灵的事上。在七章,心思出去独立行动;在八章,心思回来倚靠灵,不再凭自己行动。心思的地位有如妻子,妻子生活最智慧的路,就是不独立行动,乃是到她丈夫这里来。在七章,心思在错误、自居为丈夫的地位上独立行动。在八章,心思成为正确的妻子,维持她正确的地位,并回来倚靠她的丈夫,就是灵。独立的心思无法遵守神的律法,结果就是死。但心思置于灵,结果乃是生命平安,这样的心思满了享受和安息。生命是为着享受,平安是为着安息。当心思置于灵,就没有失败、定罪、或消极的感觉-只有生命和平安,享受和安息。
◎将心思置于灵的意思,就是将全人置于灵,并照着灵行动。现今基督是住在我们灵里那赐生命的灵,作我们的生命和一切,我们就不该再照着我们独立的心思,凭自己行动。这就如同电灯尚未发明以前,乡下人多半用油灯,需要常常清理灯,装上油,然后点灯。直至电灯发明以后,只需要开开关,灯就亮了。但人却仍然习惯点油灯,却忘记只要使用开关,灯就亮了。在基督徒的生活里,原则也是一样。我们从小受培育、受训练,要凭着自己而活,这成了我们的习惯。直至得救以后,那灵已经安置在我们里面,与我们的灵调和,但我们依然习惯凭自己而活。我们需要养成新的习惯,留在灵里,照着灵而行,借着不断转回灵里,将我们的心思置于灵。我们必须保守我们的心思与我们的灵合一,并且照着灵行动、行事并为人,使我们脱离罪的律,脱离肉体,并使我们自然而然成就神律法义的要求。这就是在基督里,借着生命之灵的律得释放,脱离罪与死的律。这也是享受内住的基督,作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参罗马书生命读经,222~224、521~522页。)
祷读经文:
因为照着肉体的人,思念肉体的事;照着灵的人,思念那灵的事。因为心思置于肉体,就是死;心思置于灵,乃是生命平安。(罗八5~6。)
§保守心思与灵合一,并照着灵行动、行事并为人。
保罗在说到生命之灵的律的释放之后,继续说到那灵基督内住在我们里面。首先保罗告诉我们:‘因为置于肉体的心思,是与神为仇,因它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在肉体里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悦。’(罗八7~8。)肉体与神为仇,置于肉体的心思也与神为仇,因为它不服神的律法。这指明我们的心思若置于肉体,就成为没有盼望的。只要我们在肉体里,我们就不能得神的喜悦,这乃是肉体的光景。但保罗继续说,‘但神的灵若住在你们里面,你们就不在肉体里,乃在灵里了;然而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但基督若在你们里面,身体固然因罪是死的,灵却因义是生命。’(9~10。)
◎在罗马八章九至十节,保罗题到四个辞:首先‘神的灵’住在我们里面,我们就不在肉体里,乃在灵里了。接着题到‘基督的灵’,这指明‘神的灵’就是‘基督的灵’。十节又说,‘基督’若在你们里面,这证明神的灵就是基督的灵,而基督的灵就是基督自己,住在我们里面。基督已成了那灵,住在我们里面,这是极大的事。在罗马三章,基督是在十字架上,为着救赎流出祂的血。(24。)在罗马四章,基督是在复活里。(25。)在罗马六章,我们经历在基督里面,(3~5,)但在罗马八章,基督在我们里面。(10。)首先,我们住在基督里面,这带来基督住在我们里面。在基督里面是基督在我们里面的条件。
虽然基督在我们里面,我们的身体因罪仍是死的。然而,我们不该被我们死的身体所困扰,因为我们重生的灵因义是生命。内住的基督借着义,将生命带给我们的灵。这义乃是神的义,就是基督。基督首先是我们的义,然后因着这个,祂也是我们的生命。路加十五章浪子的比喻可说明这事。浪子回到父家时,父亲拿出上好的袍子给他穿,使他够资格与父亲同坐。这袍子表征基督,就是神的义,作为遮盖,使我们够资格与父同坐,这乃是得着基督作我们的义。接着,父亲拿出肥牛犊给小儿子享用,这指明在义袍之下,我们够资格享受基督这肥牛犊作我们的生命。赞美主,内住的基督已将生命带给我们的灵。(参罗马书生命读经,227~234页。)
祷读经文:
但神的灵若住在你们里面,你们就不在肉体里,乃在灵里了。(罗八9上。)
但基督若在你们里面,身体固然因罪是死的,灵却因义是生命。(10。)
§享受内住的基督作生命。
保罗说,‘然而那叫耶稣从死人中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里面,那叫基督从死人中复活的,也必借着祂住在你们里面的灵,赐生命给你们必死的身体。弟兄们,这样,我们并不是欠肉体的债,去照肉体活着。因为你们若照肉体活着,必要死;但你们若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必要活着。’(罗八11~13。)八章六节说到,我们的心思置于灵,就是生命平安,那指明我们的心思是生命。十节说到,基督若在我们里面,我们的灵就因义是生命。十一节又说,那叫基督从死人中复活的,必借着祂住在我们里面的灵,赐生命给我们必死的身体。我们的灵是生命,我们的心思是生命。现在,我们这必死的身体,也得着生命的分赐。借着基督住在我们里面的灵,我们的身体能有分于这生命,凭这生命得扶持,且凭这生命得供应。赞美神!基督这内住的灵,一直分赐生命给我们这人的每一面。
◎在此我们也看见,基督在我们里面,乃是有四重、加强丰富的生命:祂不但在神圣的灵里并在我们人的灵里是生命;祂甚至在我们的心思里也是生命。不但如此,基督对我们必死的身体也能成为生命。祂非常丰富,祂扶持我们的灵,供应我们的心思,甚至点活我们必死的身体。祂分赐生命给我们的灵,给我们的心思,和我们必死的身体。基督现今在圣灵里是生命,在我们灵里是生命,在我们的心思里是生命,在我们必死的身体里也是生命,祂有四重丰富的生命。我们所需要作的就是与祂合作,将心思不断的置于灵,照着灵而行,不照着肉体活着,而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每当我们想要上街购物时,我们的脚要去,我们的灵却说,‘留在十字架上。’这就是治死我们身体的行为。结果,我们就经历基督的死,并享受基督作我们四重的生命。我们便成就神律法义的要求。(参罗马书生命读经,233~239、226页。)
祷读经文:
然而那叫耶稣从死人中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里面,那叫基督从死人中复活的,也必借着祂住在你们里面的灵,赐生命给你们必死的身体。(罗八11。)
§与基督合作,将心思不断的置于灵,照着灵而行,不照着肉体活着。
1. 请解释罗马七、八章里的四个律是什么?各自有怎样的性质?
2. 请说明基督怎样使律法的义,成就在不照着肉体,乃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
3. 请说明内住的基督如何在我们里面分赐生命到全人各部分?你如何与内住的基督合作,接受生命的分赐?
4. 请写下你这周照着灵而行,将心思置于灵的经历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