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至二十七节,约翰福音十四章十六至二十节,十六章十三至十五节,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九节,以弗所书二章十八节,三章十四至十九节,四章四至六节,林后十三章十四节,启示录一章四至六节。
我们所信入的,乃是神圣奥秘的三一神。这位三一神,乐意将祂自己启示给祂的儿女,就在时间里,用人类有限的语言,将祂的心意启示在圣经里。当我们深入研读整本新约圣经时,我们看见了祂所启示的四件大事:第一,神的经纶;第二,神的分赐;第三,神与信徒的联合;第四,神团体的彰显。
这四件事实在是太大、太高、太奥秘,也太令人摸不着边际。在圣经中,特别在新约里,这四件事是非常特别的启示出来。所以,读经的人都要求主赐智慧和启示的灵,以免因着他们天然、属人、宗教、道德这四种观念的影响,以致对圣经所启示的这四件事失去亮光。每一个读经的人,都有这四重的难处,天然的观念、属人的观念、宗教的观念、和道德的观念。这四重观念,可以说是四层很厚的幔子,遮蔽了我们里面的眼睛。除非我们将这四层幔子一一除掉,否则我们难以看见圣经所启示这四件神圣的事。
也许有人说,如果我们不要道德观念,不要宗教观念,不要属人观念,也不要天然观念,岂不反常?的确如此。新约开头,出来了一位先锋,就是施浸者约翰。当他还是个孩童时,他在父母手下,一切由不得他;可是等他长大成人,开始出来尽职时,他就反天然、反属人、反宗教、反道德、甚至反文化。在他身上,我们看见他反这五项东西。
首先,他离群索居,住在旷野。他原生长在一个祭司的家庭,父亲是祭司,照着律例,他生来也就是个祭司,照旧约的规矩,应该住在靠近圣殿的地方。再者,祭司大部分的时间都该在圣殿里事奉;即使不在圣殿里,也该在圣殿的外院子。然而这位施浸者约翰,不仅没有住在圣殿里,他连圣城耶路撒冷也不住;他乃是到旷野,离群独居。他不是白天去旷野作工,晚上回到圣城。圣经说,他根本就是‘住在旷野’。(路一80。)不仅如此,他还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蜜。他生活中的一切,都是野的。这说出他把人类一切传统、天然、属人、宗教、道德、文化的事物都抛弃了。这是新约的一位先锋。
新约还没有来到,这位先锋就带头反天然、传统、宗教、道德、甚至文化。很可惜,关于施浸者约翰的生活,所有讲解圣经的人,包括神学家在内,都没能看得清楚。没有人能点出,约翰住在旷‘野’,吃的是蝗虫‘野’蜜,他住的、吃的,都是‘野’的;可以说,他的衣、食、住、行,都是野的。他离群索居,不在圣殿,不在圣城,也不在他自己祭司身分的家里;他跑到野地,在旷野生活,在旷野作工;他的生活、行动完全在旷野里。不仅如此,他穿的不是人工织造的衣服,而是骆驼毛的衣服。到底这骆驼毛的衣服是怎么制成的,圣经没有明文的记载,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当时并没有太多细致的人工,约翰可能是连皮带毛的,把骆驼毛披在身上当作衣服。他并且‘腰束皮带’,这皮带也必定没有太多精制的人工。一个强有力的证明,就是他吃的是蝗虫、野蜜。所以无论如何,在约翰生活的记载里,读来读去,总让人觉得这个约翰带着‘野’味。
为什么施浸者约翰的生活如此的‘野’?一个人作什么,就该像什么;例如当兵就该穿军装,行医就当穿医生袍,否则无法作战,无法作工。约翰生来既是祭司,就该穿祭司袍,在圣殿里尽职;为什么他偏要住在旷野,穿得野,吃得野?不仅如此,他出来作工时,传讲的话也是野的。在马太三章一节,当他出来,在犹太的旷野传道时,他说,‘你们要悔改,因为诸天的国已经临近了。’(2。)实际上他的话原意是,‘悔改!因为诸天的国已经临近了。’按文法看,这语气完全是祈使句(imperative)。约翰不是说‘要’悔改,也不是说‘当’悔改;他说‘悔改!’这是个很直、很野、很不文雅的语气。
不仅如此,约翰在人悔改后,还把人浸到水里去。他不用‘埋’这个字,‘埋’是文雅一点的说法;一个人死了,就该好好埋掉,这是人类的文化。他却不是这样,他是把人‘浸’到水里。(太三11。)这个浸原文有‘蘸’(dipped)的意思;这样的说法相当野。那时有许多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来,要受他的浸,他却对他们说,‘毒蛇之种,谁指示你们逃避要来的忿怒?’(7。)他一点不像个斯文的传道人,他一看到宗教徒就骂‘毒蛇之种’,你说他野不野?
他这样作,表明他来,是为着反文化、反宗教、反天然、反传统、反道德。同样的原则,今天我们读圣经,也必须反这五件事。这绝不是叫我们作不道德的人,我们需要以施浸者约翰为我们的榜样。当群众问他:‘这样,我们当作什么?’约翰回答说,‘有两件里衣的,就分给那没有的,有食物的,也当这样行。’有税吏来问他当作什么,当时的税吏,是替罗马帝国向弱小的本国犹太人民收税,约翰没有叫他们不要作税吏,因为他不是在那里反对帝国主义;他只说,‘除了给你们规定的,不要多取。’又有当兵的来问他当作什么,他回答说,‘不要以强暴待人,也不要讹诈人,自己有粮饷就当知足。’(路三10~14。)由此可见,约翰是个讲道德的人;然而他的生活、行动,却是把这些都摆在一边。因为他知道他不是为这些而来,他乃是为传神的国度而来。
因这缘故,约翰职事的开头,就传神的国度,说,‘要悔改!因为诸天的国已经临近了。’他的意思是,诸天的国,神的国,已经开始,渐渐临近了;所有的人都应当预备好。什么叫作‘神的国’?我们必须领悟,神的国就是神自己。中文把这个‘国’译为‘界’,例如植物界、动物界等,其实在英文和希腊文里,就是植物‘国’、动物‘国’。动物界里的就是动物,植物界里的就是植物。照样,人界,人的国,当然就是人;你把人一拿走,人界就没有了。同样的原则,神的国就是神自己,是神自己成为一切,作其内容;神一离开,神的国里就什么都没有了。比方动物园里有一群狮子,我们可以称它们所在的地方为狮子界,或狮子国;但如果狮子都被带走,狮子国也就不存在了。
我们若愿意一生事奉主,走主的道路,就必须从神的启示里,纯正的来认识圣经。我们必须看见,神的国近了,意思就是神临近了;并且人要成为神那一界的,也就是人要进入神的国。人一成为神那一界的,就是进入神的国。当尼哥底母来见主耶稣时,所说的不外乎是道德。他说,‘拉比,我们知道你是从神那里来作教师的。’(约三2。)他认为,主耶稣乃是从神那里来教导我们道德的。主耶稣一听,立刻打断他的话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3。)主耶稣很有忍耐,很文雅的;祂不像我们那么粗鲁。实际上祂的意思是:‘不要说胡话。你岂没有看见施浸者约翰所作的?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人若不重生,不要说进不了神的国,就连看也看不到。’尼哥底母听了很着急,就问:‘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主耶稣就说,‘人若不是从水和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4~5。)意思是说,‘你要想起施浸者约翰所说的,先到水里去一下,然后我要把你浸入圣灵里。如果不是从水和灵生的,你就不能有分于神界,也就是不能有分于神的国。’
一只狗或一头牛,要有分于人界,进入人的国,就必须再生一次,重新得着人的生命,然后才能生到人的国度里。我生来是人,有人的生命,自然就入了人界,入了人的国。我在人界里,就是在人的国里。今天我们都是亚当的后裔,都生在人界里;借着从父母而生,都入了人的国度。要入世界上的任何国籍,或社会的俱乐部,需要一些资格,或者缴保证金;但要入人的国,惟一的资格就是我们的出生。甚至当我们还在母腹里时,我们就已经进入了人的国。所以中国人算人的岁数,是从母腹里算起。当我们还在母腹里时,就已经入了人的国。
今天神来了,祂要人入神界,进入神的国。照我们天然的领会,我们会说,‘太好了!主耶稣,你教教我,怎么进入神的国?’主耶稣的回答是:‘怎么教?我就是把你教到老,你还是个人。我没有办法把你这个人教成一个神。你要成为神,除非从神再生一次。’例如猴子要学作人,教导是绝对必需的;但教来教去,无论它如何会学人的动作,它还是只猴子。除非它从人再生一次,才能成为人。三十年前我初到台湾,那时动物园有猴子吃西餐的表演,我也去看。当猴子爬出来时,驯猴员打它屁股,它立刻站起来,戴一顶小瓜皮帽,拿起刀叉;训练员再打一下,它就开始吃西餐了。这样的表演就是教猴子进人的国。但是在我看,猴子怎么教也教不进人的国。那只猴子有猴子的生命,实在不愿进人的国;那对它是很遭罪的事,鞭子在那里挥来挥去,逼得它只好老老实实的受教。但一等到表演完了,猴子立刻爬着跑出去,露出了本相。今天所有的宗教,包括基督教在内,都像在教猴子进人的国;但教到末了,都是原形毕露。猴子只有猴子的生命,所以靠教育是进不了人的国,只能进猴的国;要进人的国,它必须有人的生命。
主耶稣对尼哥底母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主的意思是:‘尼哥底母,你错了,我不是来作教师的。你们已经有一个老师,就是摩西;他够老了,活到一百二十岁,你们从他所受的教导已经太多了。我不是来作那样的老师。摩西教你们作人教了那么久,结果你们这班法利赛人、撒都该人作来作去都不像人,反倒像毒蛇的样子。算了吧,怎么教你们也是教不进神的国。进神的国惟一的路,就是接受神作生命,得着神自己;这就是重生。所以要悔改,就是要改观念,改掉摩西的观念、律法的观念,甚至属世、天然、事奉神的观念,全数都要改一改。要悔改!’
我们读经,应该注意圣经的背景。施浸者约翰出来说,‘悔改!’实际上,这辞可以译为‘改观念’,就是思想改一改,看法改一改。在希腊原文里,这辞基本的字义就是心思改变,因而生出懊悔并转移目标,所以在语气上比‘悔改’还要强烈、严重。约翰所以要人改观念,乃是因为当时的犹太人,特别是法利赛人,思想里所充满的,全是摩西的教训和律法。他们整天所思、所想、所谈、所论的,都是摩西和律法;约翰要他们改观念。
改观念是个厉害的要求;观念不改,就不能进神的国。因着摩西的律法教人如何作人,诸如不要杀人、不要撒谎、不要偷窃、不要起假誓、要孝顺父母、并要热心待人等等;这只能叫人在人的国里,作合乎律法的人,却不能叫人进神的国。现在约翰来了,一开头就要人改观念,因为神那一界,就是神自己,也就是神的国,已经临近,就在门口了。所以约翰要人快快改观念,不要再抓住摩西不放,要转移目标,接受耶稣基督,祂是神成为人,就是神自己,也是神国的实际。这就是改观念,从律法改到神自己,从摩西改到耶稣基督;因为惟有接受祂,才能进神的国。
现在我们能领悟,神的国就是神自己。在施浸者约翰之后,主耶稣接着出来尽职时,也照样说,‘神的国已经临近了。’(可一15。)换句话说,神正在路上,祂已经临近了。例如你有一个朋友来访,他已经在路上了,你会说,‘我的朋友已经临近了,可能再不多时就到了,我要准备接待他。’同样的,宣告神的国临近,意思就是神自己已经临近,人应当准备好,将祂接受到里面。准备的路就在于把老旧、天然的观念摆在一边,单单秉持新约的启示,认识进神的国就是接受神自己。这就是新约先锋施浸者约翰所传之道的中心思想。
已过,我们对神的国虽然有相当的认识,领会也没有错,但的确不够完全。在我们的认识里,神的国仅仅是神的掌权;这种认识是人的领会多过神的启示。如果神的国仅仅是神的掌权,是神掌权的范围,那么就是神来管理人。你要去偷东西,祂不让你去;你要发脾气,祂不让你发;你动怒要说气话,祂阻止你;你要作不对的事,说不好听的话,祂就先警告你,否则就管教你。这种对神的国的认识和领会,太狭窄了。
例如有一只猴子,你要教它进入人的国,所以你把鞭子抓在手中,要它人模人样,前腿改成两只手吃饭、作事;它一不照著作,你就抽一鞭。我怕我们所领会的神的掌权,常常就像这样,每天都有一根鞭子在外面管理我们。实际上,神的掌权不是外在的,乃是生命的。比方那只猴子如果能重生,再生成为一个人,得着人的生命,这生命在它里面自然会约束它,使它能照人的方式生活;这样,它自然就进人的国了。那时再叫它像猴子般生活、行走,它反而会觉得遭罪。所以这完全是生命本能的事,而不是外面教导、管理的事。
每一种生命都有其生命的性质和本能。例如一株香蕉树,你不用担心长出来的香蕉会是圆的。如果你对香蕉树说,‘你长的香蕉千万不要是圆的,一定要是长的。’香蕉树若会说话,一定会回答:‘谢谢你的关心,你不必在这里叮咛、嘱咐。我里面有香蕉的生命,这生命有个性质,有个能力,自然会约束我长成香蕉的形状。’同样的,你也不必要求或教训苹果树或梨树,它们长出来的形状自然就是苹果和梨的形状。
故此,我们对神的国必须有一个清楚的认识。神的国就是神自己,以神为其内容;这内容就是耶稣基督,祂是神成为人,也就是神的自己,是神国的实际。约翰三章三节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神的国是一个神圣的范围,人必须有神的生命才能进入。如我们前面所说,生命本身就是一个国,一个界,一个管制。同样的,神的国就是神自己,神自己就是生命,有神生命的本质、生命的能力、和生命的形状;这就形成神掌权的范围。
我们要认识圣经,认识神的经纶,就必须改我们天然、属人、宗教以及道德的观念,好来接受神的启示。我们要明白圣经中的四件大事,就必须了解并熟悉本篇开头所题各相关经节。就如我们要了解神乃是三一的,路加十五章是最好的说明。这一章有三个段落,说到一个牧人、一个妇人、和一个父亲;牧人是子基督来寻找我们,妇人是圣灵在我们里面细细光照,父亲则是父神接纳我们这些堕落的人回到父的家。这段经文可说是整本新约圣经,揭示神圣三一的奥秘最清楚的一段,其中特别强调神圣三一的爱。
现在我们要来看,关于圣经中四件大事的第一处经节,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至二十七节:‘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这里的‘神’字是以罗欣(Elohim),是复数的,大部分是指三说的。因为希伯来文里有单数、双数、复数的讲究,如同英文也有单数、复数之别。以罗欣是个复数的数字,乃是个大于二的三数。弟兄会一位名叫纽伯利(Newberry)的弟兄,在钦定英文译本圣经上加了符号和注解,编成一本‘纽伯利圣经’(Newberry Bible)。这种译本在‘神’字旁边就画上了三条线,指明这字乃是三数,也就是指这是三一神。因为神是三一的,所以祂才能说,‘我们…。’好像神是和自己谈话。神是一位不错,但祂却能在祂自己里面彼此谈话,因为祂有三的讲究。只有一位神,但祂有父、子、灵三者的讲究。
在造人之先,这位三一神,就是我们所说神圣的三一,在那里有个会议,是神圣三一的会议。可以说,神在造人之先,在祂的神格里有一个谈话。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这个‘我们’是对谁说的?当时亚当还没有造出来,难道祂是对天地说的?你读上下文,揣摩当时的情景,不难发现,那是神对自己说话,是神和自己交通。所以有些读经的人,根据这一点,断定那是一个神格会议。因这缘故,我们必须领悟,神在预备造人的时候,在祂自己里面先举行了一个神格会议。在那个神格会议里,神圣的三一,父、子、灵三者都在那里。
神圣三一的会议,直接关系到圣经里的四件大事:神的经纶、神的分赐、神和信徒的调和、神团体的彰显。按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至二十七节来看,神在开始造人的时候,就‘动用’了祂的三一。圣经并不是说,父来创造,子站着看,灵没有作事。不!神在造人以先,神圣三一的三者都在那里;祂对自己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这是很有意义的。
读圣经不能理所当然。我们读到创世记一章二十七节这里,就应该追问:这里的‘形像’是谁?圣经的真理总是丰富、多面的,要清楚解释这个问题并不容易。简单的说,神的形像就是指神里面的所是。人的所是,差不多就在心思、情感、意志这三部分里,都属于里面的。神自然也有祂的所是;祂造我们的时候,就是照祂里面的所是造我们。
神的形像不仅包括祂的所是,还包括祂的属性(attributes),就是那些属乎祂性情的成分。照整本圣经来看,神的属性归纳起来,就是爱、光、圣、义。从立法者所立的律法,可以看出立法者的属性;换句话说,什么样的人,就立什么样的法。如果你请抢银行的人立法,他一定让抢银行合法,因为他会认为那是值得同情、怜悯的。同样的,律法的十条诫命,就是神照着自己的属性所立的。我们研读十条诫命,归纳起来就是这四个字:爱、光、圣、义;这四点就是神的属性。
神也照着祂爱、光、圣、义的属性,给人造了道德的良心、道德的观念。人非禽兽;在人里面有忍耐、光明、圣洁、公义。所以中国人有句话说,‘公道自在人心。’这指明公义、公平不需要教导,是人与生俱来的。例如你买东西时,店员多找钱给你,你可能很高兴,但不需要提醒,你自己知道这是不对的;这就是义。猫、狗、猴子它们里面没有这些。它们抢东西吃,并不知道那是不合宜的;但你如果抢着吃东西,即使那是你最爱吃的,你里面仍然会知道,那是不对的。这是什么?这就是神照着祂的属性为我们所造的良心。
人的心思、心情、心志的机关,就是我们的所是,是照着神里面的所是造的。不仅如此,我们人还喜欢仁爱、光明、圣洁、公义,这是照着神的属性造的。神的这些属性,从我们身上显出来,就成为我们人的美德。所以中国圣人论良心,论到末了就说到明‘德’,意思是人里面是有光明、美善的一面;那就是良心。我们可以说,神就是这样照着祂的爱、光、圣、义造了人。
到了新约,我们又看见,林后四章四节说,‘基督本是神的像。’腓立比二章六节说,基督‘本有神的形状’。歌罗西一章十五节也说,‘爱子〔基督〕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希伯来一章三节说,基督‘是神本质的印像’。这些都清楚指明,基督就是神的形像。因此,说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就是说人是照着基督造的。换言之,我们受造之人,里面的所是都是照着基督造的。正确的解经原则是一面要按事实解,另一面要按经文解。一面,按事实说,神是照着祂的形像,就是照着祂自己的心思、情感、意志,和爱、光、圣、义造人。另一面,按经文看,新约说,神的形像乃是基督-神的爱子;因此,神是照着基督造人。神所以这样造我们,是盼望有一天,我们能接受基督,将基督盛装在我们里面。
神这样造人,是经过神圣的三一,父、子、灵的议定。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这里的形像不是父,也不是灵,乃是子;神乃是照着子的形像造人。就这一面说,我们乃是基督的容器(container),为要把基督装到我们里面。如果基督是方的,我们是圆的,就无论如何也装不下祂;所以神必须把我们造成方的,和基督一样。早在我们得救之前,在我们才生下来时,神就照着基督的形像造了我们,使我们和基督一模一样,能合式的接受祂。因这缘故,当我们一得救,一接受基督时,里面就觉得非常舒适、妥贴。好像你买了一样东西,店员把它装在盒子里;你一看刚刚好,不大不小,合式极了。那不是凑巧,乃是那个盒子本来就是照着那个东西的样式造的。每一个接受基督的人,都经历过这种难以形容的妥贴,因我们原是照着祂的样式,并且是为着祂造的。
然而,基督如何进到我们里面?照新约的启示来看,子进到我们里面,就是灵;(约十四17,林前六17,十五45,林后三17,提后四22;)子若不是灵,就无法进到我们里面。这些真理,都含示在创世记一章二十六至二十七节。
现在我们来看第二处经节,约翰十四章十六至二十节;这五节圣经非常关键,清楚的揭示了神圣的三一,父、子、灵。十六至十七节主说,‘我要求父,祂必赐给你们另一位保惠师,…就是实际的灵。’这里的‘要’字,是‘将要’的‘要’,不是‘要求’的‘要’。我们读钦定英文译本就很清楚。这两节给我们看见父、子、灵,神圣的三一。灵来了,就要进到我们里面。
第三处是约翰十六章十三至十五节。这三节圣经启示给我们关乎神圣三一的输送,就是父的一切都在子里,子的一切都归于灵,灵的一切都实化在我们里面。主说,‘只等实际的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实际;因为祂不是从自己说的,乃是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并要把要来的事宣示与你们。祂要荣耀我,因为祂要从我有所领受而宣示与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说,祂从我有所领受而要宣示与你们。’那灵的工作,第一是使世人知罪自责,第二是作实际的灵,引导信徒进入一切的实际。这是叫子的一切所是、所有,对信徒成为实际。凡父的所是和所有,都具体化于子,(西二9,)凡子的所是和所有,都借着那灵向信徒宣示为实际。(约十六14~15。)这就是叫子与父同得荣耀。因此,这乃是三一神作到信徒里面,并与信徒调和。
第四处是马太二十八章十九节:‘将他们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这也含示神圣的三一;父、子、灵是三,但‘名’是单数的。这指明我们都是被浸入父、子、圣灵,独一的名里。这名乃是那神圣者的总称,等于祂的人位。将人浸入三一神的名里,就是将人浸入三一神一切的所是里。
第五处是以弗所二章十八节:‘因为借着祂,我们两下在一位灵里,得以进到父面前。’基督废掉了那规条中诫命的律法,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除灭了仇恨,使外邦人与犹太人和好,并且流血将两下赎回归于神;因此,犹太和外邦信徒借着祂,得以进到父面前。这里含示神格的三一:借着子神,祂是完成者,是凭藉;在灵神里,祂是执行者,是应用;我们得以进到父面前,祂是起源,是我们享受的源头。
第六处是以弗所三章十四至十九节,说到父要借着祂的灵,用大能使我们得加强到里面的人里,使子基督借着信,安家在我们心里;结果就使我们被三一神充满,成为神一切的丰满。
第七处是林后十三章十四节:‘愿主耶稣基督的恩,神的爱,圣灵的交通,与你们众人同在。’主的恩就是主自己作我们的生命,给我们享受;神的爱就是神自己,作主恩的源头;圣灵的交通就是圣灵自己,作了主恩同着神爱的传输,给我们有分。这不是三件分开的东西,乃是一件东西的三方面,正如主、神、圣灵不是三位分开的神,乃是同一位不分开,也不能分开之神的三个实质。父、子、灵乃是三一神支撑的实质,构成这一位神。
第八处,就是启示录一章四至六节:‘愿恩典与平安,从那今是昔是以后永是的,从祂宝座前的七灵,并从那忠信的见证人、死人中的首生者、为地上君王元首的耶稣基督,归与你们。祂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把我们从我们的罪中释放了;又使我们成为国度,作祂神与父的祭司。’那今是昔是以后永是的,就是永远的父神。神宝座前的七灵,就是神运行的灵,也就是灵神。那对神为忠信的见证人,对召会为死人中的首生者,对世界为地上君王的耶稣基督,就是子神。这就是三一神。恩典与平安,乃是从这样的一位三一神分赐给众召会。其他书信开头只题恩典与平安从父和子归与受信者;这里说恩典与平安从父和子,也从灵分赐给众召会。借着神圣三一的工作,我们不仅成为神的国度,也成为祂的祭司。(彼前二5。)国度是为着神行政的掌权,祭司是为着神形像的彰显。这就是君尊的祭司体系,(9,)为要成就神原初造人的定旨。(创一26~27。)
这就是圣经中的四件大事:神的经纶、神的分赐、神与我们的联合、以及神在我们身上得着的一个团体彰显。
李常受弟兄于主后一九八六年三月二十五日讲于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