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马太福音二十六章二十八节。
(这一题要对知识分子讲。)
1 人因着罪就和神出了事。
2 人的罪叫人失去神,也失去神所赐给的一切福分。
3 人的罪还叫人落到神的定罪之下。
1 主在十字架上,乃是照着神公义的要求为人成功救赎。
2 主救赎的血除掉了人在神面前的罪。
3 主的血叫人与神和好了。
4 主的血为人把神和神的福分挽回了。
1 主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不仅仅是赎罪的代价,也是立约的凭据。
2 神在恩典的时代,不仅为我们成功救赎,还和我们立了一个约。在这个约里,祂定规赦免我们的罪,叫我们恢复和祂的关系,使我们得着祂所赐给人的一切福分。
3 主耶稣的血,就是这一个约的代价和凭据。
4 我们一接受主耶稣的血,我们就接受了赎罪的代价,也就接受了这约的凭据。所以我们一接受这血,我们的罪就得赦免,并且我们也有了赦罪的凭据。
1 承认自己有罪,和神出了事。
2 承认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流血,是为你赎罪。
3 接受基督和祂的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