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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哥林多前书七章一至四十节。
在林前七章一至四十节保罗来到这封书信所对付的第五个难处,就是婚姻的事。这是照着前段(六12~20)所立的原则处理的。
许多时候,最有文化的人,就是在婚姻生活中难处最多的人。简单而没有文化的人,也许没有这么多婚姻的难处。你若研究美国与离婚有关的统计数字,就会发现离婚很高的比率是在受过高等教育和有专业的人中间。似乎人受的教育越多,离婚的可能性就越大。因为哥林多人很热中于文化和哲学,他们就有许多关于婚姻的问题。保罗在七章答复这些问题。
林前七章一节这样开始:“关于你们所写的。”这指明哥林多人写信给保罗论到不同的事,包括婚姻。在哥林多的信徒有许多问题,因为他们崇尚哲学。他们用哲学研究每件事。然而,用哲学研究婚姻生活很危险,因为这能导致分居甚或离婚。倪弟兄曾劝我们,我们结婚以后,对配偶应当眼瞎。我们若这样作,就会享受婚姻生活。但我们若以批评、哲学的方式来看丈夫或妻子,就会有严重的难处。分析我们的婚姻生活,就是用哲学研究婚姻。我们不该分析婚姻生活,只该享受婚姻生活,为着主所赐给我们的配偶赞美祂并感谢祂。我们越这样赞美主,就越享受婚姻生活。
可能所有已婚的人都花过一些时间分析婚姻。我们也许对自己说过:“我与这人结婚真是出于主吗?可能我太受别人影响了。也许我那时应该等一下。”我们若诚实,就会承认我们问过这样的问题。这些问题产生,因为我们里面深处不完全满意我们的婚姻生活。正如每个基督徒都曾疑惑他的得救,照样,每个已婚的人对婚姻生活也曾有疑惑。我当然不鼓励你疑惑你的婚姻生活;我不过指出事实:疑惑似乎是无可避免的,尤其在受过教育和有高度文化的人中间。
壹 基本原则
研读保罗在本章对婚姻生活的处理,最好的方法就是来看基本原则。我信这是领会七章所论许多要点最好的方法。
一 男不近女倒好
第一个基本原则见于一节。在本节保罗说,“男不近女倒好。”这在于从神得来的恩赐(7)。
二 专心祷告
保罗在五节向已婚的信徒说,“你们不可彼此亏负,除非出于同意,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因你们不能自制,试诱你们。”专心,直译,有闲,有空;因此,是致力于的意思。祷告要求我们不受人事物的影响。那要求我们暂时离开配偶的祷告,必定是特别且重大的。
婚姻生活常打岔我们祷告,妨碍我们祷告的生活,甚至可能使我们全然不能祷告。但也有些特别的事例,是夫妻在祷告生活上彼此相助的。然而,婚姻多半打岔祷告的生活。
三 不给撒但机会
在五节保罗警告已婚的人,不要因不能自制,受撒但试诱。那试诱者撒但,一直埋伏着,要掳获信徒。信徒不能自制,就会给撒但机会这样作。
四 在于我们从神得来的恩赐
在七节保罗说,“我愿意众人都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都有自己从神得来的恩赐,有人是这样,有人是那样。”使徒保罗既这样绝对为着主和主的经纶,他就愿意众人都像他一样。他愿他们不嫁不娶,像他一样(8),使他们也能绝对为着主的权益,毫不分心(33)。在这愿望中,他表达了主对蒙祂呼召之人的渴望。
在基督里的信徒能不嫁娶,乃在于从神来的恩赐(太十九10~12)。凡没有接受这样恩赐的人,最好是嫁娶(林前七9)。这全在于我们从神得来的恩赐。人若没有不嫁不娶的恩赐,而刻意禁止嫁娶,就会面临难处,并且可能破坏自己。婚姻生活是麻烦的。但人若没有不嫁不娶的恩赐、能力,那人就该嫁娶,并接受麻烦。不然,选择不嫁不娶,可能有更大的难处。
五 保持不结婚倒好
八节说,“我对未婚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这是使徒在早期尽职时的愿望和意见(7,25,40)。以后,他看见实际的结果,就嘱咐年轻的寡妇要嫁人(提前五11~15,与14注1)。
照着保罗在林前五章八节的话,信徒保持不结婚倒好。然而,我们不能没有从主接受所需的恩赐,而履行这话。
在二十六节保罗说,“因现今的艰难,我以为人最好保持现状。”这里保罗指明,因现今的艰难,童身的人最好不结婚。现今,原文可指目前的某件事,预示并引进要来的事。现今的艰难或需要,指明更多的痛苦要来,就如主在马太二十四章八节、十九节、二十一节所预言的。艰难的意思是压力,困窘;因此是艰难、痛苦。这是指今世生活的需要,束缚并压迫人,并且成了人的艰难和痛苦。所以,保持不结婚倒好(林前七27,40上)。
六 若不能自制,倒不如嫁娶
在九节保罗说,“但他们若不能自制,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中烧,倒不如嫁娶为妙。”照着这节,人若没有自制,那人倒不如嫁娶。这里的自制,原文也是节制的意思。同辞用在九章二十五节,说到运动员在预备比赛的期间,禁戒肉体的放纵。
七 维持婚姻,叫不信的一方得救
在七章十三至十四节保罗说,“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被圣别,并且不信的妻子,也因着弟兄被圣别;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别的了。”在十六节保罗说到妻子可能救她的丈夫,或者丈夫可能救他的妻子。这里有维持婚姻,叫不信的一方得救的原则。这就是说,与不信者结婚的信徒,不该发起放弃那婚姻。他不该寻求改变自己的身分,反而要留在婚姻生活中,为要救不信的一方。
在十四节保罗说到,不信的丈夫因着妻子被圣别,以及不信的妻子因着丈夫被圣别。被圣别,就是成为圣别,为着神的定旨分别归神。信主的妻子既是属于主,并为着主的,她不信的丈夫也就成为圣别,被圣别,分别归神,因为他是为着他的妻子,而他的妻子是属于神,并为着神的。这就像殿与坛使联于它们的凡俗之物成为圣别(太二三17,19)。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不信的妻子和儿女。这样被圣别,不是指人得救了;乃像食物借圣徒的祷告得以圣别,与救恩无关(提前四5)。得救的人是圣别的人,是圣徒。凡联于他,和为着他的,也都因着他而成为圣别。
八 不信的一方可离去,叫信的一方活在平安里
在林前七章十五节保罗继续说,“倘若那不信的人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姊妹,在这种情形之下,都不必受束缚,然而神已经在平安里召了我们。”束缚,直译,奴役。当不信的人离开信徒时,信徒不必受束缚,可以脱离与不信之人的婚姻。
照着这节,“神已经在平安里召了我们。”神在祂的救恩中,已经在平安的范围和元素里召我们归向祂;因此,我们该活在这平安中。倘若在婚姻中,不信的一方要离开,我们该让他去。然而,神既已在平安里召了我们,为了使我们能活在这平安里,只要对方情愿留下(13),神就不要我们发起分开。以下几节(16~24)都是基于神已经在平安里召了我们。十六节开头的“况且”指明十六至二十四节是解释前面的话,就是“神已经在平安里召了我们”。要留在这平安里,我们必须遵守十六至二十四节的话。
在十六节保罗问:“况且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能不能救你的丈夫?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能不能救你的妻子?”因为我们不知道能不能救不信的丈夫或妻子,所以我们不该坚持他们的去留。神要我们留在蒙祂呼召时的身分里(20,24),不要发起任何改变。所以,我们该把整个事情留给不信的一方。
九 留在我们蒙召时的身分里
在二十节保罗宣告:“各人在什么身分里蒙召,仍要留于这身分。”这里我们看见,我们该留在我们蒙召时的身分里。我们蒙召时若已结婚,就该维持婚姻。同样,我们蒙召时若没有结婚,倘若可能,保持不结婚更是好。
二十四节说,“弟兄们,你们各人是在什么身分里蒙召,仍要与神一同留在这身分里。”信徒蒙召后,外面的身分不需要改变,里面的光景却需要改变,就是从无神改变到有神同在,使他们不论在什么身分里,都与神是一,并有神与他们同在。
十 寻求为着主的事挂虑,没有其它的挂虑
这里另一个原则是,为着主的事和主的权益挂虑,没有任何其它的挂虑。三十二节说,“我愿你们无所挂虑。没有娶妻的,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讨主喜悦。”在三十三节保罗指出,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讨妻子喜悦。结果,他就分心了。分心,原文直译,分开。要讨妻子喜悦的人,会在主的事上分心,与主的事分开(35)。
十一 殷勤服事主,没有分心的事
三十五节说,“我说这话,是为你们自己的益处;不是要牢笼你们,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没有分心的事。”牢笼,原文意即用网罗纠缠你们,强迫你们顺从我的话。保罗的心意不是要牢笼圣徒,乃是要他们殷勤服事主,没有分心的事。在婚姻生活中有分心的事。已婚的人总会有分心的事。
十二 叫自己的童身女儿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
在三十七至三十八节保罗说,“但他若心里坚定,没有不得已的事,对自己的意思又有主权,心里也决定了留下自己的童身女儿,如此行也好。这样看来,叫自己的童身女儿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照着三十六节,若有需要,人叫自己的童身女儿出嫁,并没有错。
若有需要,人可叫自己的童身女儿出嫁。然而,留下自己的童身女儿更是好。保罗的话指明,保持不结婚更是好。然而,我们必须记得,这在于各人从主得来的恩赐。
十三 丈夫死后,妻子可以自由嫁人,只是要嫁在主里的人
关于再婚,保罗在三十九节说,“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束缚的;丈夫若睡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愿嫁人,只是要嫁在主里的人。”丈夫死后,妻子可以自由嫁给别人,只是要嫁在主里的人。这是关于婚姻生活另一个基本原则。
保罗说明这一切原则,就答复了哥林多那些崇尚哲学的信徒所提关于婚姻的问题。各种问题的解答见于这些原则。为这缘故,我们研读这些原则是有益的。这会解答我们关于婚姻的许多问题。
哥林多前书 七1至16及注
陆 对付婚姻的生活 七1~40
一 关于不结婚的恩赐 1~7
第 七 章
7:1 1关于你们所写的,我认为男不近女倒好,
【注1】 本书信所对付的第五个难处,是婚姻的事。这是照着前段(六12~20)所立的原则处理的。
7:2 但为避免淫乱,男人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人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
7:3 丈夫对妻子当尽应尽之分,妻子对丈夫也要如此。
7:4 妻子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主权,丈夫才有;照样,丈夫对自己的身体也没有主权,妻子才有。
7:5 你们不可彼此亏负,除非出于同意,暂时分房,为要1专心祷告,以后仍要同房,免得2撒但因你们3不能自制,试诱你们。
【注1】 直译,有闲,有空。因此,致力于。祷告要求我们不受人事物的影响。那要求我们暂时离开配偶的祷告,必定是特别且重大的。
【注2】 那试诱者撒但,一直埋伏着,要掳获信徒。
【注3】 原文同太二三25的放荡。
7:6 我说这话,是1容许你们,并不是1命令。
【注1】 这含示使徒在教导中有权柄命令信徒。
7:7 我1愿意众人都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都有自己从神得来的2恩赐,有人是这样,有人是那样。
【注1】 使徒保罗既这样绝对为着主和主的经纶,他就愿意众人都像他一样。他愿他们不嫁不娶,像他一样(8),使他们也能绝对为着主的权益,毫不分心(33)。在这愿望中,他表达了主对蒙祂呼召之人的渴望。
【注2】 在基督里的信徒能不嫁娶,乃在于从神来的恩赐(太十九10~12)。凡没有接受这样恩赐的人,最好是嫁娶(9)。
二 关于未婚者与寡妇 8~9
7:8 我对未婚的和寡妇说,1若他们常像我就好。
【注1】 这是使徒在早期尽职时的愿望和意见(7,25,40)。以后,他看见实际的结果,就嘱咐年轻的寡妇要嫁人(提前五11~15与该处14注1)。
7:9 但他们若不能1自制,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中烧,倒不如嫁娶为妙。
【注1】 或,节制。同辞用在九25,说到运动员在预备比赛的期间,禁戒肉体的放纵。
三 关于已婚者 10~16
7:10 至于那已婚的,1我吩咐他们,其实2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注1】 旧约为神说话(申言)的原则,是“耶和华如此说。”(赛十24,五十1,耶二2,结二4)。但新约话成肉体的原则,是“我(说话的人)吩咐。”说话的人与主是一。因此,他也说,“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吩咐的原文也可译作命令。
【注2】 这指明两件事:(一)使徒与主是一,因此,主吩咐他所吩咐的;(二)他的吩咐,就是主的吩咐。保罗在这里所吩咐的,主在太五31~32,十九3~9的确吩咐过,离婚根本是主所不许可的。
7:11 (若真是离开了,她就1不可再嫁,不然,仍要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注1】 不论人分居或离婚,都不可再嫁娶,要盼望并等待和好。
7:12 1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
【注1】 这又是基于新约话成肉体的原则。虽然他接着说,“不是主说,”但他在以下经节里所说的,却是新约神圣启示的一部分。这是他在主里的意见,不是主的吩咐,但仍发表出主的心意。
7: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
7:14 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1被圣别,并且不信的妻子,也因着弟兄被圣别;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别的了。
【注1】 被圣别,就是成为圣别,为着神的定旨分别归神。信主的妻子既是属于主,并为着主的,她不信的丈夫也就成为圣别,被圣别,分别归神,因为他是为着他的妻子,而他的妻子是属于神,并为着神的。这就像殿与坛使联于它们的凡俗之物成为圣别(太二三17,19)。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不信的妻子和儿女。这样被圣别,不是指人得救了;乃像食物借圣徒的祷告得以圣别,与救恩无关(提前四5)。得救的人是圣别的人,是圣徒。凡联于他,和为着他的,也都因着他而成为圣别。
7:15 倘若那不信的人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姊妹,在这种情形之下,都不必受1束缚,2然而神已经在平安里召了我们。
【注1】 直译,奴役。当不信的人离开信徒时,信徒不必受束缚,可以脱离与不信之人的婚姻。
【注2】 神在祂的救恩中,已经在平安的范围和元素里召我们归向祂;因此,我们该活在这平安中。倘若在婚姻中,不信的一方要离开,我们该让他去。然而,神既已在平安里召了我们,为了使我们能活在这平安里,只要对方情愿留下(13),神就不要我们发起分开。以下几节(至24节)都是基于神已经在平安里召了我们。
7:16 1况且你这作妻子的,2怎么知道能不能救你的丈夫?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能不能救你的妻子?
【注1】 “况且”指明16~24节是解释前面的话,就是“神已经在平安里召了我们。”要留在这平安里,我们必须遵守16~24节的话。
【注2】 因为我们不知道能不能救不信的丈夫或妻子,所以我们不该坚持他们的去留。神要我们留在蒙祂呼召时的身分里(20,24),不要发起任何改变。所以,我们该把整个事情留给不信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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