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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哥林多前书六章十二至十八节。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以特别的顺序来对付事情。他首先对付属魂的意欲和愿望;第二,他对付属肉体的情欲;第三,他对付要求权益的事。我们已经指出,这个顺序非常有意义。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来看保罗对付在食物和身体上滥用自由,这是本书信所对付的第四件事。
食物是为着人的生存,身体性的需求是为着人的繁殖,二者都是必需的,且是神所命定的。这二者人有权利使用,可是不该滥用,也不该在其权下,受其控制和奴役。滥吃滥喝,像吃祭偶像之物,会绊跌软弱的弟兄(八9~13,十28~30,32);暴饮暴食,会损坏我们的身体。食物和肚腹都要过去,神要使这两样都废掉。放纵性欲是淫乱,这不仅被神定罪,也毁坏我们那为着主的身体(六18)。
吃喝与婚姻都是神所命定的,也是人类生存所必需的。如果人类要继续生存在地上,完成神的定旨,就需要吃喝与婚姻。食物不仅是神所造的,也是神所命定,为着我们的生存。婚姻是为着人类的繁殖。这二者既是神所命定的,也就是合法的。这两件事我们都有自由,有自由吃喝,也有自由结婚。然而,堕落的人在这两件事上滥用自由。因此保罗在对付了属魂欲望、肉体情欲及要求权益之后,就转来对付滥用自由这件事。
有些圣经教师不认为六章十二至十八节自成一个段落。他们把本段与后面两段并列,就是与论到婚姻和吃祭偶像之物的问题这两段并列。他们把这一段当作是后面两段的引言,因为这些经节是论到吃喝与婚姻的事。许多年前,我不认为六章十二至十八节自成一个段落。但经过多年再三的研读这卷书信之后,如今我相信这几节是分开的段落,对付滥用人类的自由。
我们看过属魂的人为肉体的情欲开了门,属肉体的人坚持要求自己的权益。继之而来的是滥用自由。在召会中,魂应当被否认,这是召会生活在消极方面的基础。在积极方面,召会生活的基础乃是关于基督和祂十字架的真理。在召会生活中,我们都应当否认魂,就是不让魂有任何地位、机会或出口可以行事。召会中的信徒一旦变成属魂的,召会生活便了了,因为这会给肉体的情欲开门,情欲就会引起要求权益的事。这甚至会建立一种基础,使人要求自己的权益,并滥用人类的自由。我们思考这些事的时候,就能领会保罗对付哥林多人各种难处的顺序相当美妙。
壹 基本的原则
一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
保罗在本段的开头说,“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12)。可行,直译,都在我(选择去行)的权下。因此是许可的、容许的、合法的。益处意有利(不是仅仅方便)、美好、值得。这辞原文的意思是有利、有效益、便利、有助于尽速达到目标;也指美好的事物。保罗这里的意思是凡事都可行,但并不都帮助我们留在神经纶的中心线上;凡事都可行,但不都帮助我们背起十字架,或有利于经历基督。
我们若要领会保罗在本节关于“益处”这辞的用法,就需要正确认识整卷哥林多前书。凡事我们都可行,但并不都帮助我们得到本卷书信所启示的益处,并不都帮助我们过身体的生活。不错,你可以自由的作某些事,但那些事不会帮助你过召会生活,也不会加强你的祷告生活。我们若照整卷哥林多前书的上下文,应用保罗在六章十二节所说的,我们便会看见,保罗这里的话是包罗万有的。保罗在六章十二节似乎是说,“凡事我都可行,但对我过基督徒生活、召会生活和身体生活,并不都是美好、有利、便利或有效益的;并不是凡事都帮助我享受基督,或守除酵节。”
二 不受任何事的辖制
保罗在十二节两次说,“凡事我都可行。”第一次使用这话有点客观,再次使用就非常主观。保罗说,“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受它的辖制,直译,被置于它的权下。意即凡事都在我的权下,但我不在任何事的权下。凡事对我都是许可的、容许的、合法的,但我不受任何事的管辖(奴役),或被置于任何事的权柄、控制之下。使徒在下段,从十三节到十一章一节,对付一些难处,本节可视为管治那些对付的箴言。
当你考虑是否要作某件事时,你应当问自己是否在那件事的权下或控制之下。如果有一件事控制或辖制你,你就不该去作。比方说,你不晓得是否可以吃某些食物;你也许可以吃,但这些食物不该辖制你。我们必须彻底对付任何辖制我们的事物。
贰 身体的用处
一 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
保罗在六章十三节说,“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这两样,神都要废掉。”食物和肚腹是为着身体的生存,它们本身算不得什么;这两样神都要废掉。
保罗在这一节的写法好像很笨拙。原文这节下半直译是:“但这个和这些,神都要废掉。”若是我们来写这一节,可能会这样写:“但这两者神都要废掉。”然而,这一节若是这样写,其含意和意义都会失去。保罗用“这个和这些”,指肚腹和食物(复数)。他首先提到肚腹,因为神废掉食物以前,要先废掉肚腹。这是因为在吃喝上滥用自由,不是由食物引起的,而是由肚腹引起的;难处并不是来自食物本身,乃是来自肚腹。人的肚腹废掉之后,食物就不再是难处。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神使用它们使我们得以生存,为着完成祂的定旨;但有一天,肚腹与食物神都要废掉。
二 身体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体
保罗在十三节又说,“可是身体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体。”我们的身体是为主造的,并且我们里面的主也是为我们身体的。祂以物质的食物喂养我们的身体(诗一○三5),并且赐以复活的生命(罗八11),这生命吞灭身体里死的元素,及其软弱与疾病。至终,祂要使我们的身体改变形状,同形于祂荣耀的身体。我们不该因淫乱滥用这身体。
保罗一面说肚腹是为食物;另一面又告诉我们,身体不是为淫乱。我们可以自由选择我们要吃的,但不可犯淫乱。然而,我们若暴饮暴食,就会损坏身体。因此,我们虽然可自由吃喝,却当谨慎,要健康的吃喝。我们的胃口容易放纵,因此需要受约束、受限制。
保罗虽然说身体是为主,主也是为身体,但他不是说,神是为肚腹或食物。神要废掉肚腹和食物,但主不会废掉我们的身体。我们的身体乃是为主,主也是为我们的身体。
三 神必借着祂的能力使我们的身体复活
保罗在林前六章十四节说,“并且神已经使主复活,也必借着祂的能力,使我们复活起来。”神已经使主的身体复活,并命定我们的身体要有分于主这在复活里荣耀的身体(腓三21),并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林前十五52)。那就是我们身体的得赎(罗八23)。甚至现今,那住在我们里面复活基督的灵,也赐生命给我们的身体(11),使其成为基督的肢体(林前六15),成为神的殿,为祂的圣灵所居住(19)。
我实在感谢主,不仅主是为我们的身体,神也要使我们的身体复活,正如祂使主耶稣的身体复活一样。我们身体上多少都有毛病,我们中间没有人是完全健康的。我们会疲倦,有时也会生病。这些软弱帮助我们宝爱主对我们身体的应许。
十三至十四节有双重的应许:第一,主是为身体;第二,神必使我们的身体复活。我们从罗马八章十一节得知,甚至今天,我们必死的身体就能得到复活生命的供应与维持。祂有时医治我们。关于我们身体的双重应许,第一面乃是主是为身体,并且维持我们的身体。
我从经历中学到,主是为我们的身体。一九四三年我患了严重的肺病,医生嘱咐我要彻底的休息。我必须长时间卧病在床。一天,我十三岁的长子来看我。我看着他,眼泪几乎夺眶而出。我祷告说,“主,你愿意再给我十五年吗?主,看看我的长子,十五年后他就二十八岁了。你若再给我十五年,我就满足了;到时就算是死,我也愿意。”我赞美主,我这样祷告以后,已经过了三十八年多了。我的身体已经完全痊愈,并且在这些年间,我还能劳苦作工。主真是为我们的身体。
虽然双重应许的第一面是为现在,第二面却是为将来。主今天是为我们的身体,但神要在将来,使我们的身体复活。身体复活是指身体改变形状。当我们的身体复活时,就会改变形状。
保罗在林前六章十五节继续说,“岂不知你们的身体是基督的肢体吗?我可以把基督的肢体作成娼妓的肢体吗?绝对不可!”保罗在这里明白的说,我们的身体是基督的肢体。这不是一个例证、隐喻或比喻。反之,这是说到一个事实:我们的身体实际上就是基督的肢体。何等奇妙!
保罗在十五节说,我们的身体是基督的肢体;而他在十七节说,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这两件事怎么能调和?我们与主是一,是肉身上的,还是属灵的?我们若说,我们与祂在肉身上不是一,那么我们的身体怎么能成为祂的肢体?但我们若说,我们与主是一,乃是肉身上的,而不是属灵的,我们便会陷入严重的错谬,甚至成了异端。我们与主是一,既是属灵的,也是在肉身上的。虽然现在我们还不能领会这么多,但有一天会完全显明,我们体、魂、灵都实际的与主是一。根据约壹三章二节,我们要完全像祂,不但灵像祂,甚至身体也要完全像祂。约壹三章二节强调,我们的身体要像主。腓立比三章二十一节也强调同样的点。这一节说,我们这卑贱的身体要同形于祂荣耀的身体。这些经节指明,我们的身体和我们的灵都要与主是一。有一天我们的身体在复活中要完全同形于主荣耀的身体。
我们的肉身好比一粒种子种在土里。按照林前十五章,复活实际上就是种到地里的种子长出来了。当一粒种子种下时,只是一粒种子。但种子长大、开花时,便有不同的外观。今天,我们的身体是一粒种子种到基督里,但有一天这一粒种子要借着复活而长起来。当它这样长成时,虽然还是我们的身体,但它的外观却会改变。一粒麦子种到地里时,是一粒麦子。当这种子长成时,外观虽然非常不同,但还是麦子。现在我们的肉身,外观并不美好,因此我们并不十分欣赏自己的身体;但因着我们的身体是基督的肢体,所以是亲爱的、宝贵的。最终,我们的身体在复活中要与基督荣耀、复活的身体毕像毕肖。
保罗在六章十八节说,“你们要逃避淫乱。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体以外,唯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体。”淫乱是得罪我们自己的身体,而我们的身体是基督的肢体。这是一个严肃的警告,叫我们不要滥用自己的身体。
哥林多前书 六12至18及注
伍 对付滥用自由 六12~20
一 基本的原则 12
6:12 1凡事2我都可行,但不都有3益处;凡事2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4受它的辖制。
【注1】 本书信所对付的第四件事,是在食物和身体上滥用自由(12~20)。食物是为着人的生存,身体性的需求是为着人的繁殖,二者都是必需的,且是神所命定的。这二者人有权利使用,可是不该滥用,也不该在其权下,受其控制和奴役。滥吃滥喝,像吃祭偶像之物,会绊跌软弱的弟兄(八9~13,十28~30, 32);暴饮暴食,会损坏我们的身体。食物和肚腹都要过去,神要使这两样都废掉。放纵性欲是淫乱,这不仅被神定罪,也毁坏我们那为着主的身体(18)。
【注2】 直译,都在我(选择去行)的权下。因此是许可的、容许的、合法的。
【注3】 意有利(不是仅仅方便)、美好、值得。
【注4】 直译,被置于它的权下。意即凡事都在我的权下,但我不在任何事的权下。凡事对我都是许可的、容许的、合法的,但我不受任何事的管辖(奴役),或被置于任何事的权柄、控制之下。使徒在下段,从13~十一1,对付一些难处,本节可视为管治那些对付的箴言。
二 身体的用处 13~20
6:13 1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2这两样,神都要废掉。可是3身体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体。
【注1】 食物和肚腹是为着身体的生存,它们本身算不得什么;这两样神都要废掉。
【注2】 直译,这个和这些。指肚腹和食物(复数)。
【注3】 我们的身体是为主造的,并且我们里面的主也是为我们身体的。祂以物质的食物喂养我们的身体(诗一○三5),并且赐以复活的生命(罗八11),这生命吞灭身体里死的元素,及其软弱与疾病。至终,祂要使我们的身体改变形状,同形于祂荣耀的身体。我们不该因淫乱滥用这身体。
6:14 并且神已经使主复活,也必借着祂的能力,1使我们复活起来。
【注1】 神已经使主的身体复活,并命定我们的身体要有分于主这在复活里荣耀的身体(腓三21),并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十五52)。那就是我们身体的得赎(罗八23)。甚至现今,那住在我们里面复活基督的灵,也赐生命给我们的身体(罗八11),使其成为基督的肢体(15),成为神的殿,为祂的圣灵所居住(19)。
6:15 岂不知你们的身体是1基督的肢体吗?我可以2把基督的肢体作成娼妓的肢体吗?绝对不可!
【注1】 因我们与基督生机的联结(17),并因基督住在我们灵里(提后四22),安家在我们心里(弗三17),我们全人,包括我们洁净过的身体,就成了祂的肢体。因此,为着实际作这样的肢体,我们需要把自己的身体献给祂(罗十二1,4~5)。
【注2】 直译,拿。
6:16 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1一体吗?因为主说,“二人要成为2一体。”
【注1】 直译,一个身体。
【注2】 直译,一个肉身。
6:17 但与主1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2一灵。
【注1】 指信徒借着信入主(约三15~16),与祂有生机的联结。这联结可用枝子与葡萄树的联结(约十五4~5)说明。这不仅是生命的事,也是在生命(神的生命)里的事。这样与复活之主的联结,只能在我们的灵里。
【注2】 这指明是灵的主与我们的灵调和。我们的灵已经由神的灵所重生(约三6),这灵现今在我们里面(19),并与我们的灵是一(罗八16)。这是主的实化,祂借复活成了赐生命的灵(十五45,林后三17),现今与我们的灵同在(提后四22)。在保罗的书信里,常说到这调和的灵,如在罗八4~6。
6:18 你们要逃避淫乱。人所犯的,无论什么1罪,都在身体以外,唯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体。
【注1】 直译,罪的结果。如可三28,罗三25之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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