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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申命记五章一至二十一节。
在我们来看律法的重申以前,我要说一点关于神圣三一的话,神圣的三一乃是圣经中启示的根基。
关于神圣的三一,圣经里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一切与父有关的都是一重的,与子有关的都是二重的,与那灵有关的都是三重的;父是源头,子是流道,那灵是水流,就是三一神的终极完成,总和。当神的救恩或祂任何一种属性临到我们时,都是三重的,因为这临到关系到神圣三一的三者——父、子、灵。
我们要明白这原则,就需要来看三一神如何临到我们。父是在子里成为那灵临到我们。父在子里面,而子成了那灵临到我们。这就是说,当那灵临到我们,父与子也临到我们。约翰福音启示,当父差子来,子不是自己单独来,乃是与父同来(约八29,十六32下)。不仅如此,当子差那灵来,受差的那灵也就是祂自己(约十五26,十四26)。因此,当那灵来了,父与子也都来了。这就是三一神成为那灵临到我们。
任何一种属性,在父乃是一重的,在子乃是二重的,在那灵乃是三重的。爱是神最大的属性。在父,爱是一重的;在子,爱是二重的;在那灵,就成了三重的。我们在林后十三章十四节看见这三重;那里说,“愿主耶稣基督的恩,神的爱,圣灵的交通,与你们众人同在。”爱是恩的源头;恩是爱的流出,彰显;交通是恩的传输,这恩乃是爱的具体化。神的爱是在基督的恩里,基督的恩同着神的爱,乃是在圣灵的交通里传输的。我们由此看见,当三一神的一些东西临到我们时,乃是三重的临到我们。
申命记常常用到“耶和华你的神”这辞,并没有明显的提到基督或那灵。然而,这卷书里有基督的同义辞。这些同义辞就是话、律法、诫命、法度(见证)、律例和判决(典章)。这些既都是神说出来的,所以在总体上这些都是话。律法、诫命、法度、律例和判决都是话,而话乃是基督。保罗在罗马十章将申命记里的话解释为基督,在八节说到“信主的话。”我们以为申命记里的话是律法的话,但保罗却看为信的话。诫命、法度、律例和判决都是话,而这话乃是信的话。
因着这些都是基督的同义辞,所以我们读申命记时,可以将这些辞换为“基督。”持守律法就是持守基督。爱诫命就是爱基督。接受法度和判决就是接受基督。
我们已经指出,申命记没有说到那灵。然而,保罗在罗马十章的解释含示了那灵;那里含示他所描述的这位基督乃是那灵。保罗说,“这话与你相近,就在你口里,也在你心里。”(罗十8)。这话(基督)既在我们口里,又在我们心里,祂必定就是那灵。
保罗解释申命记三十章十一至十四节的时候,对基督这成为肉体、钉十字架并复活的一位,有美妙的描绘。基督是那在成为肉体里从天降下的一位,因此无需任何人升到诸天之上把祂领下来。基督也是那在复活里从无底坑,从阴间出来的一位,因此无需任何人把祂领上来。这位在成为肉体里从诸天降下,又在复活里从无底坑上来的基督,今天是在何处?祂又是怎样的一位基督?这位基督乃在我们口里,又在我们心里,祂现在乃是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下)。这是圣经里的基督,是罗马十章在对申命记的解释里所揭示的基督。
申命记和罗马书所揭示的基督,就是那位成为肉体作了人的神。这一位被钉死又复活了,并且在复活里成了赐生命的灵,就像空气一样,我们可以借着呼求吸入祂。祂无所不在,等待着人呼求祂。罗马十章十二节告诉我们,祂“对一切呼求祂名的人是丰富的。”我们第一次呼求的时候,就接受祂作生命。我们不断的呼求主的名,祂就成为我们的生命供应、力量和一切。
我们若对罗马十章里所看到的基督有所领会,就会用全新的眼光来看申命记这卷书。我们会看见申命记是整本圣经的浓缩。我盼望现在当我们开始来看五章一至二十一节里律法的重申时,我们都有这样的领会。
壹 经过三十八年旷野的飘流,老一代被炼净后,给新一代的训练
律法的重申就是把律法再说一次。这次重申是在老一代经过三十八年旷野飘流被炼净后,给新一代的训练。那次飘流被神用来产生新的一代,这新的一代需要律法的训练。他们需要受律法的训练,并借着律法得着训练。
贰 十诫的重申
五章一至三十一节是十诫的重申。
一 十诫是神在何烈山与以色列人所立的约
二至三节说,“耶和华我们的神,在何烈山与我们立约。这约不是与我们列祖立的,乃是与我们今日在这里活着的人立的。”这指明十诫是神在何烈山与以色列人,特别是与当时新的一代,所立的约。按照圣经的原则,儿女总是包括在父亲里面。所以,何烈山上所立的约,甚至包括了那时尚未出生的以色列人。在神眼中,在何烈山上所立的约,实际上是与当时以色列新的一代立的。
二 十诫是全部律法的基础
十诫是全部律法的基础(申五6~21)在申命记,十诫也称为“十句话。”(申四13,十4)。
1 第一诫
第一条诫命就是在耶和华之外,不可有别神。“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从为奴之家领出来。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别神。”(申五6~7)。在我面前,原文也可译为,除我以外。
2 第二诫
第二条诫命是不可为自己制造偶像,不可跪拜或事奉偶像。“不可为自己制造偶像,就是天上、地上和地底下水中任何东西的形象。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们。”(申五8~9上)。这三件事——不可制造偶像、不可跪拜偶像、不可事事奉偶像——都是第二条诫命的一部分。
3 第三诫
第三条诫命是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申五11)。
4 第四诫
第四条诫命论到守安息日(申五12~15)。“当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守安息日,将这日分别为圣。”(申五12)。
5 第五诫
十六节说到第五诫。“当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的年日得以长久,并使你在耶和华你神所要赐你的那地,得以顺遂。”年日得以长久,就是长寿;事情顺遂,就是蒙受祝福。我们若孝敬父母,就会长寿并蒙福。所以,保罗告诉我们,孝敬父母的诫命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六2)。
十条诫命写在两块石版上,分为两组,各有五条诫命。头一组包括与神有关的三条诫命、论到神之圣日的诫命、以及要我们孝敬父母的诫命。要我们孝敬父母的诫命,与关系到神的诫命并列,这是很有意义的。这指明我们该孝敬父母,如同我们尊敬神那样。神是我们的源头,我们的父母乃是神用来生出我们的凭借。所以,我们孝敬父母,就是尊敬神是我们独一的源头。
6 第六诫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杀人(申五17)。
7 第七诫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奸淫(申五18)。奸淫是破坏人性的。
8 第八诫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偷盗(申五19)。
9 第九诫
第九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陷害我们的邻舍(申五20)这条诫命禁止说谎。我们不可说谎,乃要说诚实话。
10 第十诫
第十条诫命是论到贪婪。“不可贪慕邻舍的妻子,也不可贪图邻舍的房屋、田地、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申五21)。贪婪引致偷盗。我们可能先贪慕某物,然后决定去偷。因此,偷盗是将我们的贪婪实行出来。
叁 一般的劝戒和警告
申命记五章三十二节至十三章十八节这一长段,是一般的劝戒和警告。摩西因着他的负担、关切和爱,在这里说得很详细、重复。
一 遵守神的诫命、律例、典章
在六章一至三节,摩西嘱咐以色列人要遵守神的诫命、律例、典章,使他们活得长久,得以顺遂,并在那流奶与蜜之地人数得以繁增。律例是律法的补充。律例加上了判决,就成了典章。以色列人受嘱吩要遵守诫命、律例和典章,我们今天仍需要持守基督。
二 爱耶和华他们的神,持守、教导并书写祂的话
在六章四至九节,摩西说到全心、全魂、全力爱耶和华他们的神,将神的话放在心上,殷勤教导儿女,系在手上为记号,戴在额上为饰带,写在房屋的门柱上和城门上。今天我们需要爱基督、持守基督、将基督教导人、穿戴基督、将基督书写出来。
三 在享受的时候,要记念耶和华,敬畏祂,事奉祂,不可随从别神
十至十二节说,“耶和华你的神,领你进祂向你列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给你的那地,有大而美好的城邑,不是你建造的;有房屋装满各样美物,不是你装满的;有凿成的水池,不是你凿成的;还有葡萄园、橄榄园,不是你栽种的;你必得吃,并且饱足。你要谨慎,免得你忘记那将你从埃及地,从为奴之家领出来的耶和华。”摩西担心百姓在享受的时候,会忘记耶和华他们的神。此外,他在十三至十五节继续嘱咐他们要敬畏耶和华,事奉祂,不可随从别神,惹他们的神发怒,祂乃是忌邪的神。
四 不可试探耶和华他们的神,殷勤遵守祂的诫命、法度和律例,遵行耶和华所看为正、看为善的事
十六至十九节进一步显出摩西的关切。在此他嘱咐以色列人不可试探耶和华他们的神,要殷勤遵守祂的诫命、法度和律例,遵行耶和华所看为正、看为善的事,使他们凡事顺遂,可以进去得耶和华应许他们的美地。
五 吩咐他们要告诉儿子关于法度、律例和典章的意义
在二十至二十五节,摩西吩咐百姓要告诉他们的儿子,关于法度、律例和典章的意义。他们要告诉儿子说,他们在埃及曾是法老的奴隶,耶和华用大能的手将他们从埃及领出来,为要领他们进入应许之地,耶和华并且吩咐他们遵守祂的法度、律例、典章,使他们敬畏祂,常得好处,并蒙祂保全活着;他们这样行,就是他们的义了。
申命记 五1至21及注
贰 律法的重申 四44~二六19
一 重申十条诫命 四44~五31
5:1 摩西将以色列众人召了来,对他们说,以色列人哪,我今日讲给你们听的律例和典章,你们要听,并要学习,谨守遵行。
5:2 耶和华我们的神在何烈山与我们立约。
5:3 这约,耶和华不是与我们列祖立的,乃是与1我们今日所有在这里存活之人立的。
【注1】 在神眼中,在何烈山所立的约(出二四1~8)实际上是与当时新一代以色列人立的。这是照着圣经的原则:儿女包括在父亲里面(来七9~10)。
5:4 耶和华在山上,从火中,面对面与你们说话;
5:5 那时我站在耶和华和你们之间,将耶和华的话向你们宣示;因为你们惧怕那火,没有上山;耶和华说,
5:6 1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从为奴之家领出来。
【注1】 6~21节,见出二十1~17注。
5:7 1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注1】 或,在我面前。
5:8 不可为自己雕制偶像,也不可雕制任何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之物的像。
5:9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们;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们的罪孽,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5:10 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施慈爱,直到千代。
5:11 不可妄1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注1】 直译,举起。
5:12 当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守安息日,将这日分别为圣。
5:13 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
5:14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子、女儿、仆人、婢女、牛、驴、牲畜、并你1城里的寄居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使你的仆人、婢女可以和你一样安息。
【注1】 直译,城门内。
5:15 你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耶和华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将你从那里领出来;因此,耶和华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
5:16 当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1得以长久,并使你可以得福。
【注1】 我们的日子得以长久是指长寿,我们得福是指凡事顺遂。孝敬父母的诫命,乃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六2)。
5:17 不可杀人。
5:18 不可奸淫。
5:19 不可偷盗。
5:20 不可作虚谎的见证陷害邻舍。
5:21 不可贪爱邻舍的妻子;也不可贪图邻舍的房屋、田地、仆人、婢女、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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