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篇 倪弟兄与某同工之谈话-论如何作工
讲时:不详。
讲地:不详。
壹 必须有主工作的异象
以色列人必须先有神在山上所指示的样式,然后建造会幕。我们是先有异象,后顺服。如保罗说,‘我故此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徒二六19。)
有些人有肉体的异象,但我们必须有属灵的异象。我们在神面前,必须知道何谓与神永远计划有关的样式。主所大用的人都有异象。我们先有异象,然后就能有用。约瑟的梦就是他的异象,至终他的梦得以实现。
贰 教训必须有路线、有重点
我们的教训必须有路线。如宾路易师母、慕勒、宣信等人,你读他们的书,看他们查经的题目,就知道他们是有路线的。
我们讲论的事必须有重点。手指掐人痛,手掌打人不痛,因为手掌面积大。信息重点必须集中,才能扎人的心。世人都是愚昧的人,因此以赛亚二十八章十三节说,耶和华向他们说的话,是这里一点,那里一点。我们为主说话的人,必须作一个在真理上有特征的传道者。
在带领人的事上,我们必须有确定的计划。对人、事、物必须清楚列表,如何应付。对人讲论时,必须讲得清楚,使人对基本的点一一明白,再渐进带领。对普通者必须有普通的带领,对专门者也必须有专门的带领。如今主所托付我们的,乃是多注重专门的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