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彼得与道路
使徒行传开头几章中有一个很强的点,使读者印象深刻的,就是使徒彼得在宣扬那藉耶稣基督而有之救恩的福音时,所带着那种无可置疑的权柄。他是头一个传福音大有果效的伟大榜样。请听他如何把人指向神:‘犹太人,和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哪,…当侧耳听我的话。你们各人要悔改…受浸,…你们当救自己脱离这弯曲的世代。’(徒二14,38,40。)‘治民的官府,和长老阿,…你们众人…都当知道,…除祂以外,别无拯救;…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四9,10,12,20。)我们听见彼得用这些惊人的语句,好像天国的使者一样,向人传报生命的道路;我们也看见神用圣灵明显的同在,以及那深切、持久的,作到听见的人里面,使他们知罪自责的工作,印证他所说的话。
所以,最重要的,我们该先明白,什么使彼得有资格成为神的出口。在彼得能为神说话以前,他必须先听到神对他说话;在他能保管‘天国的钥匙’之前,他必须先答应天国在他身上的要求。
‘国度’一辞是什么意思呢?当然就是指一个君王的领土,就是他的权柄、和他统治的范围。所以当耶稣进到祂的国度里,就是祂来掌权。那里承认主耶稣的主权,那里就有祂的国度;那里不承认祂的主权,就是祂的国度还没有来到那个地方。如果要神的国在地上建立,人就必须无所置疑的服从神的管治。人必须向耶稣基督那绝对的权柄、管治和主宰的管理屈膝。那要来的乃是祂的国度。
所以我们要注意福音书里的叙述,在赐给彼得天国钥匙的应许之后,接着所记载的事,这是很有帮助的。首先插进来的是一次失败,彼得的表现显然说出他的确还不是贯彻始终的天国公民,反而是主的绊脚石。然后耶稣对祂所有的门徒说了一些非常惊人的话,就是关于人子‘降临在祂的国里。’不过几天,这些话就在变化山上显为可见的,那时,尤其是彼得,特别感受到这些话的意义。
那一件事是我们耳熟能详的。耶稣在他们面前变了形像,就在那时刻给他们看见,在其君王的人位里,国度的性质和本质(当然那时还没有达到其完满的地步)。彼得立刻自然的发出他的回应。他虽然‘不知道所说的是什么,’但总是有些话要说,他题议要搭三座棚,一座为耶稣,一座为摩西,一座为以利亚。
父的干豫
三座棚─不是一座!你们看见彼得这聪明的题议有什么含意么?与耶稣同在山上的有两个大人物,他们之所以伟大,不单单是因他们本身的缘故,乃是因他们所代表的。摩西代表律法,以利亚代表先知;彼得既题议要留在山上的经历里,就想在主之外,同时也为这二位豫备帐棚。当然,他们将处于附属的地位,但无论如何,他们将会在祂旁边有某种立足之处,也有相当的权柄的地位。
但在‘国度’里你不能这样作!你不能有一个以上的权柄。不能有众多的声音,只能有一个声音。为要指出这个功课,当他正‘说这话的时候,’父就插进来,等于要责备他。父打断彼得的话,好像说,‘这不是你说话的时候,是你听话的时候,’父就把他指向那惟一有权利在国度里说话的。‘这是我的爱子,你们要听祂。’换句话说,‘国度里每一件事都在于耶稣基督的说话,也在于我们留心祂的话。’
我们说摩西和以利亚是代表律法和先知。神的话清楚说出,如今国度既已来到,这二者就必须让位。‘律法和先知,到约翰为止;从此神国的福音传开了,人人努力要进去。’(路十六16。)国度就其性质而言,将这二者都取代了。如果仍然有律法,就没有国度;如果仍然有先知,就没有国度。律法和先知必须让位给耶稣基督的国,不能与这国度得着同等地位,也不该僭取国度的权柄。这就是神进来干豫,突然打断彼得说话的原因。彼得的建议被天上那断然、有意的发声所推翻,因为那使整个国度的基础濒于危机,那是关系到基督徒信仰的根基。如果国度要来到,摩西就必须让位,以利亚也必须如此。你若持守律法和先知,就丧失国度;你若要得着国度,就必须让律法和先知过去。
让我们进一步来思考这事,因为我们要十分实际,同时也要小心不犯错误。到底什么是律法?什么是先知?当然,按犹太人的用法,这二辞代表了整本旧约圣经,而我们首先必须清楚一点:主耶稣从没有说过要把这二者全然废掉。(参太五17~18,路二四27,32,44。)我想我们必须更深入的来看,这里所要正视的原则。
律法是写出来的话,发表神的旨意;先知是活的人,也是发表那旨意的。在旧约的时候,神总是藉着这二者之一,向一般以色列百姓发表祂的旨意。因为神不是住在人的心里,乃是住在人不能就近的至圣所。这样,人如何能求问神呢?首先,人可以查考律法。假定他想要知道对付痲疯或被尸体玷污的正确步骤,或者他可否用某种鸟兽作食物,他就可以查考律法书。只要他详细的搜寻,必会在其中找到答案,他无须直接个人到神面前就可以知道了。但是,假定他要知道是否应该旅行到某个地方,可能他读遍整本律法书,却发现其中连这地方的名字也没有题到。那时他要怎么办?他可以找一位先知,对他说,‘请你为我求问神,我该不该去?’但答案仍然是间接得来的,他没有权利直接来到神的面前。无论是藉着律法或先知,他对神的认识都是间接的,得自一本书或一个人;永远不是得自神自己直接的启示。
但那不是基督徒的信仰。基督徒的信仰总是牵涉到个人藉着圣灵来认识神,而不是仅仅藉着一个人或一本书为媒介而认识祂的旨意。今天许多基督徒对基督有书本上的认识;他们的确是藉着神的书认识祂,但他们与祂没有活的关系。更糟的是,许多人只是从牧师或其他人‘风闻’基督,与祂却没有直接的交通。他们的认识是外表的,不是内在的。我要确实的说,任何缺少个人对主内在之启示的,都不是基督徒的信仰。在旧约之下,人要寻求认识神的旨意,乃是受到律法和先知的限制;但在新约之下,神应许‘他们不用各人教导自己的乡邻,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主;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来八11。)‘都必认识我,’达秘译本作,‘都必在自己里面认识我;’这样的认识主,就不须找‘弟兄’或‘乡邻’来得着关于主的知识。基督徒的信仰不是基于知识,乃是基于启示。这就是这一段经文里,主在彼得身上的起点:‘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你的。’(太十六17。)神的国乃是基于个人对主的认识,这认识是藉着祂直接的说话,并你我直接的听见而有的。
因此,用今天实际的说法,我们有写出来的圣经,由摩西所代表,也有活的人作使者,由那从未尝过死味的以利亚所代表。这二者是神给每一信徒的恩赐,乃是我们基督徒生活最宝贵的因素:在我们手中有神的书教导我们;我们还有那与主亲近的朋友,能常常告诉我们主给他看见的。神的书总是正确的,朋友的建议也常常是对的。我们需要神的书,也需要神的先知。二者主都不要我们弃绝。但这次在变化山上之事的教训,必定是说这二者都不能取代神对我们内心活活说话的声音。
我们不敢藐视神的使者。我们一再需要真正先知所说的话,给我们唤醒的责问,或是成熟的属灵教导,使我们冷静。但我们不将自己完全的、单单的附托于那藉着神的圣人所得的启示,不管这启示有多好。我们有责任要听主的声音并跟从祂。
我们更不敢轻看神写出来的话。神所默示关于真理的经言,对我们的生命和长进是极要紧的,我们不愿,也不敢失去这些。然而,我们中间有人可能落入一种危机,就是看重圣经的字句,过于以耶稣基督自己作我们最终的权柄。凡圣经所说的,我们都虔诚的、一丝不苟的去遵行,神可能也称许。但我们这样作,若再进一步高举圣经到一个地步,我们对圣经的使用甚至侵犯了基督自己的主权时,我们就可能有危险,会失去与祂的接触,这是可悲的。
因为国度不只这些。国度包括两面:在积极一面,承认基督绝对的主权;在消极一面,拒绝祂以外任何的权柄,乃以祂为终极的权柄。这要求个人对神的旨意有直接的认识,其中虽然包括神所赐其他的帮助,但不停在那里。基督教是启示的宗教,启示总是里面、直接并个人的。那是彼得所要学的功课。在国度里只要听一个声音,不管是凭藉什么说出来的。我仍然有写出来的圣经,仍然有我弟兄‘先知’的话。(因为摩西和以利亚都在山上!)基督徒的信仰不是依据人或书本,它远超过这些。国度的路乃是‘爱子’向我个人直接的说话,并且我是个人直接的听祂。
子的干豫
我们已经相当详细的说过,彼得在被训练成为神仆人的事上所学的基本功课。现在我们要来看两个事例,在其中可以看见这功课进一步的应用;首先是应用在个人与人的接触这实际的问题上,然后是应用在向他们传讲福音的事上。
我总觉得彼得是一个多言多语的人。他太容易出口说话,以致使自己陷入困窘中,就如后来在大祭司院里那个使女所证明的。如今,就在我们所讨论的事件发生后不久,有人来见彼得,问他关于耶稣的事,他立刻不假思索的回答他们。(太十七24~25。)他们问:‘你们的先生不纳丁税么?’‘彼得回答说,‘纳!’他好像是说,‘当然!祂自然是要纳的,为什么不纳呢?’说完这些话,圣经告诉我们,他进了耶稣所在的屋子。
现在,请仔细留意下面所说的。马太告诉我们:‘耶稣先向他说。’彼得似乎就要开口来说这样的话:‘夫子,有人来收丁税,我们是要纳的,对不对?’我们几乎可以感受得到,他事实上是要吩咐主该作什么!
但耶稣先彼得一步,陈明祂自己真正的地位。祂真的需要付这税么?当然不用!国度之子是自由的,他们当然没有义务要纳半舍客勒丁税。但,请等一下!这不是说这次他们没有纳税。彼得鲁莽的行动迫使耶稣用一个恩典的神迹,来应付祂门徒冲动的行为所造成的局面,祂的确完全的付了。但要让彼得清楚,耶稣这样作,不是基于道德的需要,乃是基于白白的恩典。
在此,主给祂仆人一个新的原则,这原则直接摸到我们与还在国度之外的人的接触。什么原则该支配我们与他们的关系,好使他们能被主得着?在这里,我们所看见的不是神旨意终极的目的,乃是神的旨意以基督十字架的方式显示出来;在这件事上是如此,在别的事上也常常是如此。神从未定规祂的儿子要纳殿税;作为神的儿子,祂根本不需要为此作什么。事实上,我们可能觉得祂这样作就是把祂自己摆在‘外人’这错误的地位上。那么祂为什么这样作?祂说,‘恐怕绊倒他们。’你们曾否想过神的儿子竟说出这样的话?祂当然从不逃避责任,这是无可置疑的;但问题不在于此。事实上,这里的情况有点不同:这里乃是祂放弃权利的问题。这就是十字架的路,其中所包括的原则是重大而深入的。
请再想想,这里对我们有两个要求,看起来(至少在表面上)是冲突的。一面,主的话很清楚的给我们看见,神对我们这些儿子的旨意,乃是要我们都得自由。我们称之为‘神甲项的旨意。’另一面,在基督的十字架里我们看见神旨意一个不同的表显,这要求我们自己有所损失,(若有需要的话,)要求我们放弃所享受的,为叫别人不被绊倒。我们称之为‘神乙项的旨意。’〔注:换句话说,我要区别下面两种情形:第一,甲项旨意,是主与我们之间的事;第二,乙项旨意,是主、我们、并其他人中间的事。一个是简单的,在神与我之间;另一个是复杂的,因着神对我有所要求,需要也考虑第三者的情形。这样的考量不只顾到自己与神的关系,也必须顾到第三者与神的关系(或将来与神的关系)。〕你如何在甲乙这两个冲突的原则─免除义务和牺牲权利─中间取得调和呢?
首先,我要说清楚一点,在这事上我们不是因着惧怕人的缘故。对人的惧怕是个陷阱,我们必须从这事蒙拯救。就责任而言,对人的惧怕没有地位,我们只该敬畏神。然而对于特权,我们很有理由惧怕,免得我们维护自己的权利时,反而犯了绊倒人的罪。许多事神给我们个人看见,是在甲项旨意之下,就是我们作为神的儿女可以自由去作的事(或可以不必作的事)。然而,我们追求这些事时,若引起与父母、家庭、上司、或者神其他仆人之间的难处,我们就不得不考虑乙项旨意。我们有权可以免除某些事,但神也告诉我们不要绊倒人,那么我们要跟从那一个原则呢?
神在圣经中,一面告诉我们要撇下一切来跟从祂,但另一面又说,要顺服父母、丈夫,顾到妻子、儿女,在爱里彼此顺服;我们怎敢忽视后面一类的命令呢?表面看来,神的旨意在此好像自相矛盾,但至终却不是这样。我们一旦决心要事奉神,如同子事奉父那样,我们直觉的当然会偏向甲项旨意,过于乙项旨意,因为乙项旨意带进人的因素,与我们对服事的观念冲突,所以我们就不喜欢它。我们宁愿不计任何代价的持守甲项旨意─不纳丁税。然而我们所退缩不作的,事实上不仅仅是属人的事务;我再说,乃是神要求我们遵行乙项旨意。我想要题出一点:神的话里若有一条属于乙项旨意的规定,神圣的原则乃是,我们该将乙项旨意摆在甲项旨意之前,相信主自己至终必会完成甲项旨意。这不是放弃甲项旨意,乃是将这旨意交付给祂。因为子自己如此行,所以我们也必须如此行。
我们的心常常太专注于甲项旨意─神儿子的自由和呼召,以致我们觉得必须出任何代价来实行这旨意,然后我们发现每一件事,每一个人,都成为我们的拦阻,结果我们失去了安息和神的祝福。神对这事的救治,总是再次以祂儿子的行动来题醒我们。主耶稣完全不需要放弃神定意给祂那属于祂的高位,但祂却‘倒空自己。’在完全的恩典里,祂放下自己的喜好,为我们的缘故将自己的魂倾倒出来,经过十字架的死。请回想祂在客西马尼园极危急时所说的话:‘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二六39。)这里启示,祂身为神的儿子,祂自然要拣选的是什么,但祂身为救主,祂就放弃了这拣选。不管祂要出任何代价,祂是不可能不行神的旨意。
事实上,神的旨意绝不会自相矛盾。这旨意在甲项或乙项背后,就如在‘这杯’的背后一样。我们若太注意‘这杯,’太注意顺服主所产生的好处或坏处,果效或后果,我们就会冒很大的危险,失去那旨意。另一面,我们若想要凭自己的方法把事情完成,就会离开十字架的道路。我们的态度该是:神给我看见那件事,但若是有需要的话,我完全豫备好接受反对、限制和阻止,来等候神的时间。我必须将自己降服于祂乙项的旨意,我也要信靠祂完成祂甲项的旨意。不需要我来挣扎作成这事,我能安然信靠祂。这就是我所说的‘背十字架。’
背十字架有两面。第一且明显的,就是基督的十字架除去我们自己的意志。我们承认并赞成这事,然后我们就决定单单事奉祂。但当原则确立之后,我们又有了不同的遭遇。有一天我们清楚知道神的旨意是要我们作某件事,我们的心有所回应,并紧紧抓住这事。我们没有难处,因为我们的确想要神的旨意。可是不久我们却发现,显明是祂旨意的这事,受到了事情的拦阻,或者受到人的拦阻,这是常有的;因此我们那全然真诚并奉献的意志当然也要被除去─那是我们完全不喜欢的事!这是背十字架的第二种结果,并且通常是难免的结果。
让我举个例子来说明。当我年轻在福州一所学院读书时,神指示我在假期中要到一个海盗出没的海岛传福音。这是凭信踏出的一步,我为此挣扎了一段时间才乐意去作。我去了那海岛,发现居民乐意接受;于是经过许多困难之后,我租了一所房子,把它修好,把一切都豫备好了。一百多位弟兄为我祷告,许多人为这些开支奉献财物。在这段期间,我的父母都没有说什么,但在我整装待发前五天,他们忽然插进来阻止我!房子豫备好了,钱也花了,神的旨意在我心里焚烧,我该怎么办呢?我的双亲是敬畏神的人,他们说‘不,’我当时还是个学生,并且神说,‘当孝敬父母。’我寻求从神而来的光,神就对我说,‘不错,你的计划的确是我的旨意,但我的目的不是要你用暴力去完成这事。你要等候,我必成全我的旨意。你应该顺服父母。’我不能向别人解释我为什么改变计划,说是我父母阻止我。我想所有的人都误解了我。令我深深受伤的是,一位我最尊重他意见的人说,‘以后恐怕很难再相信你了。’
当神的时候到了,去海岛的路开了,祂要那里的灵魂得救的旨意也奇妙的得着成就了。但我从这次的经历学了一个重要的功课。我已经喜欢这旨意!要我不去是难的。这叫我受伤,这也表明有一种危机,就是神旨意这次特别的显明,如今事实上可能会被我占有,而成为我的旨意;因为我太钻进去了。我已经下定决心要去。如果我是单纯的只要神的旨意成就,那么挫折就不会这样摸着我,我就能接受灵的遣调。所以神必须许可失望和随之而来的误会临到我,为要教导我这宝贵的功课。
如果神的话启示了一件事,我们就不敢把它放在一边;我们必须顺服。如果神写出来的话─‘当孝敬父母’─与甲项旨意相左,我们就必须等候祂来成就甲项旨意。祂不需要人帮忙;神是要给我们看见,我们不需要勉强去作。我们的己很容易踏进来遵行神的旨意,但神有祂的时间,祂要用祂自己的方法去完成。因着我们说,‘我是遵行神的旨意,’就喂养并滋润了己。我们急切要作,以为地上不该有任何事来拦阻─于是神亲自在我们的路上摆放拦阻的事,来对付我们的这种态度。十字架最难作并最痛苦的事,就是割除我们为着神旨意的热心,以及我们对祂工作的热爱。我们必须学习知道,就主耶稣本身来说,十字架乃是乙项旨意;虽然它拦阻了主的前行,但是照圣经的启示,这实际上是神所拣选来成就甲项旨意的路。(见路十八31~33。)为了祂个人,祂可以避开十字架;但为使别人也与祂一同在国度里有分,十字架是必需的。这的确就是祂在约翰十七章十九节所说的话的意思:‘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国度和宝座对祂来说代表了甲项旨意,但十字架乃是达到这旨意的道路。你我可能完全确定自己的一生是为着甲项旨意,但我们却常常在路上遇到乙项旨意。因着我们的天性是属肉体的,所以十字架总是必须以某种方式来干豫并对付那出于我们自己的东西,好使所产生的完全是出于神的。
就着我们前面所说的,我们的眼目一直都在主耶稣身上,而不是在彼得身上。彼得自己可能对这原则领会不多,不过有一天他终会明白。那一天他不只看见主耶稣必须为他死,他自己也会与主的死联合,并豫备好亲身经历这死实际的含意。‘你年少的时候,自己束上带子,随意往来,但年老的时候,你要伸出手来,别人要把你束上,带你到不愿意去的地方。’(约二一18。)对我们而言,要顺从别人是最难的。
不过,主耶稣这时并没有再逼彼得在这事上作什么;祂反而行了一个恩典的神迹,这神迹必定像比喻一样,向彼得说话。‘你且往海边去钓鱼,把先钓上来的鱼拿起来,开了它的口,必得一块钱,可以拿去给他们,作你我的税银。’(太十七27。)是的,作你我的税银。有人指出这是主惟一的一次为自己行神迹,但事实上这神迹只有一半是为祂自己,另一半是为彼得─你我也可以加上‘为我。’那一块钱藉着恩典付了两个人的丁税,在此我们奇妙的开始了仆人与他的主在一个教会,一个身体里亲密的联结。
那么钓鱼的神迹是什么意思?这不正是向我们保证,只要我们在遵行神旨意的事上是在正确的基础之上,神要亲自应付所有的需用么?当爱的需求超过责任时,我们可以仰望主来应付这些要求。
灵的干豫
我们还没有看完彼得从神手中所接受那些对他有益的干豫。我们听过父在山上干豫的声音,以及子在房子里‘先向他说。’我们现在简要来看行传十章,关于彼得访问哥尼流家的记载。彼得如今乃是在作传福音者这生命职事的丰满涌流里。他曾目睹那灵在耶路撒冷的浇灌,使成千的人涌进国度。他也胜过了可能存在的天然迟疑,目睹过同一位灵浇灌在撒玛利亚人身上。现在,他刚来到约帕,并得着一个奇特的异象,看见‘大布’从天而降;这异象与他蒙召时的情形有好些方面很一致,只是带着新的、令人惊异的含意。‘神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15。)这话迫使他往撒玛利亚去;从记载中,我们不免看出他这次访问是有点谨慎,甚至是不太情愿的。
彼得心中仍是个犹太人。甚至在大布的异象之后,他仍不太情愿,只是被迫到那外邦人的家中。他去的时候像一位老练而有点困惑的神仆,但他里面对这事却似乎很冷淡。他尚未完全投入,甚至现在仍很容易会妨碍神的路。
还有与他同去的三位弟兄,他们是从约帕来的好弟兄,不过他们当然没有看见他在房顶三次所领受惊人的异象。他们会有什么反应?不只是他们,还有那些在耶路撒冷更传统的,与他同作使徒和长老的人又会怎样呢?我们不难想像,彼得心中可能真的挂虑,他们若听到他访问外邦人,会有什么反应。
于是他开口传讲信息了。他的信息一点没有缺欠,路加的简要记载显示这是一篇结构完善的信息,把福音的要素阐明出来。然而,彼得所说明的,还未到他要讲的一半呢!按他自己的估计,他只是‘开讲’而已,(徒十一15,)圣灵就亲自来干豫,把他的话打断了。
请注意彼得还未题到圣灵。(若是他没有被打断,他会题到圣灵么?)他讲到十字架和罪得赦免,然后当他‘还说这话的时候,圣灵降在一切听道的人身上。’(十44。)主亲自担当指挥之责,彼得到此已经学知,现在是他退去的时候了。的确不需要再说什么了。当神直接在听众身上作工时,传道者的任务就完毕了。
神如此的干豫,是何等的恩典!祂若等候彼得去作什么─或是给这些人施浸,或是按手在他们身上,(参徒八17,十九5~6,)那么当彼得回去耶路撒冷时,他要如何回答弟兄们呢?他们会说,‘彼得,这都是你的错误,完全是你发起的。你若没有按手在外邦人身上,就没有事会发生!’但彼得基于神所既成的事实,就能对与他同在该撒利亚的弟兄们说,‘谁能禁止用水给他们施浸呢?’因此,现在他敢对耶路撒冷的弟兄说,‘我是谁,能拦阻神呢?’(十47,十一17。)
这生动的说明了耶稣在路加福音所说的话:‘神国的福音传开了,人人(犹太人、撒玛利亚人和外邦人)努力要进去。’(十六16。)主宰的主亲自用钥匙开了天国的门。君王的权柄是不能置疑的,如今通往国度的路在祂的指挥下敞开了。就如彼得所说的:‘祂是万有的主。’(这话所含的真理恐怕比他所认识的更大。)
我们看过这原则在神的仆人身上确立以后,到下一章就能来看罪人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