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地方聚会的境界 书名:聚会的生活 教会祷告的职事

第四章 地方聚会的境界

今天晚上,我们要题到在戈登里的聚会,和在文德里的聚会,彼此的关系。就是讲到地方教会境界问题,或说地方教会的界线有多大。当我未讲这个问题之先,我要特别先对外埠的弟兄们声明几句。我们这次查经,特别是为着本埠的弟兄们的。所以,有许多是有地方性质的。不过外埠的弟兄们要来听,我们也欢迎。

我们所说的长老的权柄,是为着地方的聚会的。这个我已说过三五次,就是长老是为着地方聚会的。地位是为着地方教会的,职分是为着地方教会的。在上海是长老的人,到了南京或北平,绝不会再是长老。在上海的聚会里作长老的,也绝不会跑到北平的聚会里去作长老。神的恩赐,是为着全体教会的;神的职分,是着地方教会的。所以,没有超然的长老,能管到外埠的教会。长老只能管本埠的教会。

地方聚会的界限

今夜查经,讲聚会的界限,只限于地方的聚会。盼望神给我们看见这真理。因为怕人不小心,会发生误会,又会忘记,所以我再题一题我所已经讲过的。恩赐是为着全体教会的,职分是为着地方教会的。

地方教会的范围,到底有多大呢?有多大的地方,才能成为一个地方的教会呢?有一件事,请弟兄姊妹注意,圣经中从来没有把教会分区。圣经中也从来没有把几个教会放在一个区会之下的。虽然在亚西亚有七个教会,但是,我们并没有看见圣经中设立以弗所,或非拉铁非,来管理其他六个教会。我们只看见七个教会,有七个金灯台。这七个金灯台,就是代表七个教会。(启一12,20。)旧约里是一个灯台分成七枝,联在一起。这里是七个灯台,并非一个灯台分成七枝。意即七个不同的教会各自发光,各自向着基督负责。无论是那一个教会,只受基督管理,不受其他教会管理。每一个的灯台,在行政上都是独立的,不受其他灯台的支配。她们个个只向行走在七个金灯台中间的人子负责,只向她们的大祭司来负责。没有一个向其他教会负责。她们虽是七个教会,却未合而成为一个联合的教会,向着比她们高一级的,所谓的区会或年会,来负责。她们每一个,可说只有一个所谓的‘堂会,’就是以一个地方为界线的聚会。圣经就是以一个城或一个最小行政区,为一个地方教会的境界。一个地方教会,就是圣经中教会的单位。她们并未联合其他的教会,把其中比较大一点的教会作中央的教会。换一句话来说,在神的眼中看起来,神并未设立罗马为中央的教会。神并未以某一个地方为教会的中央,来管理约束其他的聚会。在神的组织中,并没有地上的中央。耶路撒冷,并非当日的中央教会。

这并非说在圣经里,教会是没有区域的。有的地方有相同的情形与需要,所以他们各地所得的对付也就相同。在行传十九章说,保罗走过‘上边一带地方。’(1。)在罗马十五章,保罗说,他从耶路撒冷,直转到以利哩古。(19。)这些地方,乃是一个区域,加拉太不是一个单个的城,乃是一个省。所以,圣经里说,在加拉太的众教会。(加一2。)启示录说,‘亚西亚的七个教会,’(一4,)以弗所、士每拿、别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铁非、老底嘉等,都是在亚西亚这个区域里的。亚西亚是一个区,加拉太是一个省。我们要看得清楚,虽然这些地方聚会的需要和见证,和事奉都是特别一样的;但是,并没有一个教会,有比其他地方的教会更高超的组织和权柄。圣经中绝对没有给我们看见,有任何一个地方的聚会,比其他的聚会有更高超的权柄。有人以为耶路撒冷是母会,其实没有这件事。换一句话说,每一个地方的聚会,都是就地为政的,都是直接向基督负责的,并不向任何机关或其他聚会负责。换一句话说,一个地方的教会,就该是地方惟一的组织。再换一句话说,一个地方教会,是在地上最高的组织和机关,在地上没有比她更低的,也没有比她更高的。在她之下,再没有法庭,可以上诉的。所以,最高的组织,就是本地的聚会;最低的单位,也是本地的聚会。圣经里,并无中心的罗马,叫各地教会里,有什么事,都受罗马的节制。这就是因为基督在天上,要保守祂作元首的地位。虽然个个地方的教会,都该保守那身体的见证;个个地方的教会,都该小规模的彰显基督的身体;但是个个地方的教会,都当直接向基督负责,不向其他教会负责。意即个个地方的教会只受基督的节制,而不受任何别的机关、教会的节制。

神就是怕人误会,以为教会在地上该有中央,所以,神就把耶路撒冷放在一边,叫使徒们出发去作工的地点,是在安提阿,(徒十三,)不是在耶路撒冷。免得人误会说,在耶路撒冷的教会,是母会,是总会;其他各地的教会,是分会,是支会。所谓的弟兄会,在二百多年前,几乎是以伦敦作总会的,这是一个错误。所以,弟兄们,请你们千万不要以为在上海的聚会,是母会,是总会。我们各地方的每个聚会,是直接受基督节制的,并不受其他聚会节制的。

我今天所题起的真理,和礼拜六晚上所题起的真理,是互相平均的。礼拜六晚上是说,什么是身体的生活,每个聚会和其他聚会的关系,神不会对一个聚会说这件事不该作,对另一个聚会说该这样作。神如何领导一个聚会,也照样领导其他的聚会。我们也已经看见,外邦的教会,该效法在犹太的众教会。我们也看见,神的定规是,神的众教会,没有一个该单独行动的,都该注意身体上的行动,该追求彼此的和睦。别的一个聚会所革除的人,我们不该不革除。我今天说本地教会的责任,是本地教会直接向神负责,不向任何地方聚会负责。礼拜六晚上所讲的,给我们看见,一个聚会和其他聚会的捆绑和约束,是多么严,不能单独行动,不能自由主张。若有一个聚会是单独行动,又是自由主张的,就不是出于神的。另外我们看见,每个教会所作的事,是向元首直接负责的。我们是会偏的,所以应当把真理持得平均。

有时,我们会弄到像罗马教那样作法。罗马定规一件事,各地罗马教的人,都该顺服。但这并不是真理的持平。我们应当一面受别的聚会的约束,使我们大家有一致的步伐,在真理上,应当彼此相同。另一方面,每个聚会所作的,应当直接向元首负责。每一个地方教会,是向神负责的。启示录二、三章所题起的教会,像以弗所、士每拿、别迦摩等,个个都有自己的金灯台;个个都站在自己的座上,不是站在别人的座上;个个都是站在自己的地位上,向神负责。所以,主对于以弗所,有责备,也有称赞。主没有把以弗所的错责在别迦摩的身上。主也没有把以弗所的好,推到士每拿去。没有一个教会,替别的教会负责。也没有一个教会,靠着别的教会来站住。所有的教会都是直接向主负责,受主的节制的。同时圣经又说,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可听的,都应当听。(启二7,11,29,三6,13,22。)这就是真理的持平。圣经一方面说,话是对在以弗所的教会的使者的;但在话语的结束时,又说话是对众教会说的。上面说信是给在以弗所、士每拿、别迦摩等教会的使者说的;下面说此信是众教会所都该听从的。上面是说单个教会,直接向神负责,下面是说每个教会,都当听神对别的教会所说的话。因为是圣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所以凡有耳的,就应当听。这就证明,一个教会所该遵守的,乃是众教会所该遵守的。每个地方的教会所负的责任,是在神面前自己单独负的;所有教会的行动,却是共同的。所以,信是寄给以弗所的,却是对全体教会说的。这就是真理的平均。

神已在圣经里定规,教会在地上,最低的单位,是地方的聚会;最高的机关,也是地方的聚会。地方教会是一种极最的组织,又是一种起码的组织。每一个都是小规模的,表显出中外古今的教会。没有比她大的,也没有比她低的。我们当抓牢这个。所以,我们应当注意,我们在上海的聚会所作的事,所有的举动和步伐,该追求和全中国各地聚会的举动和步伐相同。我们不只该追求和全中国各地的聚会有一致的举动和步伐,也该追求和全世界各地的聚会有相同的举动和步伐。另外在上海的聚会,所作的事,对和不对,是直接向神负责的。并不受上海之外,任何上级机关的支配。在上海的聚会里的权柄,没有比长老再高的,这是神所给的界限。在每一个城里,可以有几个长老:但是,这些长老,只能管这一个城里的聚会,不能管到别的城里的聚会。神的界限,是在每一个城里设立长老,所以,长老的权柄,不能越过城的界限。圣经所主张的,本地的教会,是就地为政的。盼望弟兄姊妹们,平均的维持这两方面。一面就是如何维持与别的聚会相同,一面就是如何维持本地的聚会,直接向神负责。

本地教会的界限

关乎本地教会的界限,请你们注意一件事,在新约中,神是以城为本地教会的界限。所以,本地教会最大的范围是城,没有比城更大的。圣经中,没有一个教会管一省,或者管一县的。圣经所给我们看见的,乃是城是教会的界限。城在当初就是人聚家而住的地方。我们应当记得在我们今日生活复杂的情形中,才有许多市镇乡村的分别。在当初的时候,聚家而住,有了保护的地方,都是城了。(创四17。)他们因为种种的缘故,都住在城里。所以,在创世记首半里,我们看见没有比城更小的地方。到了约书亚分地的时候,我们看见人所住的地方仍然都是城,不过有时题到附郭的村庄(乡)罢了。到了主耶稣打发门徒出去传福音的时候,乃是叫他们到各城各乡去。(太十11。)这是因为在圣经一座城或一个乡是人聚居的最低单位。

圣经中地方教会的界限就是依照这样城的界限的。以弗所、哥林多、帖撒罗尼迦都是这样的一个城。地方教会的界限没有比城更大的。像亚西亚是一块大地面,有七个教会;加拉太是一个区域,所以有众教会;哥林多只是一座城,所以说全教会在一处聚集。(林前十四23。)在哥林多的教会,只有一个教会。至于其他圣经所题起的地方教会,都是以‘城’为界的,这是神智慧的办法,来保守信徒们,免去许多纷乱。因为神若以国为教会的范围,教会的界线,就常要改变,因为国是常会亡的;国若亡了,教会的界限也就要随之而变了。神若以省为教会的界线,省界也是常会改的;省界一改,教会的界限也随之而改了。这岂非一件难事?所以,神不以省为教会的单位,也不以国或其他政治的区域作为单位教会的界线,因为朝代、国度、省分都是容易改变的。神以城或者乡为教会的界限,是因为这些地方的范围和名称是不容易改变的。我们看见国界常改,省名常变,但是,城和乡的界和名是最不会随着政治的改变而改变的。政治对于它们的影响是最少的,几乎可以说是没有的。常有几百年前是某某乡的,到今天仍旧是称为某某乡。许多的城可以割给外国,属于别国,然而还是那个城,没有改变。因为城(乡更不必说)是政治上最固定的单位。所以神就定规将城作祂地方教会的界线。

神以城作地方教会固定的单位,把教会的界限这样分开,而不在城之上再立更高总管的机关,是有益处的。因为若有一处地方的教会,有了罪或失败,就不会传染到别的教会。如果神把七八个教会放在几个人的权下,只要这几个人中的一二人出事,这七八个教会,也就因他们的缘故都出事了。神若在亚西亚设立一个总会,来管这七个教会,只要总会一失败,这七个教会就都失败了。在亚西亚的七个教会,是各自直接向主负责的,虽有五个教会是失败堕落的,但是还可以有士每拿和非拉铁非没有失败,作神的遗民。神这样作法,是为避免这些危险,是为保守软弱的和好的教会,免得有罪和不正当的东西跑进去。

以城为界限的分法

城的思想,本来是圣经中没有的。神最初造的是花园─伊甸园,并不是城。神在最末了所得的,是新耶路撒冷,一座城。所以城的思想,是在人堕落以后才显明的。人未堕落之先,所有的,像生命树,和其上的果子,都是在伊甸园内,像活水,却是从伊甸园流出来的。在人堕落以后,神的工作就从花园变成城。因为花园好像是没有界限、没有保护的。神特意造城,目的是为有保护,有城墙作界线,和别的地方有分别;能分开,叫罪不能进去。所以,不只在今天,城是神所注意的;在千禧年中神所注意的,也是城。将来有管五座城的,有管十座城的。不只在千禧年中,神注意城,在新天新地中,神也是注意城。所以,那时有新耶路撒冷城。神把城举起来,是因为城有界线,能和别的地方分开,有分别,最不易纷乱,也最易管理。

虽然我们曾说过,教会的界限,有以了为单位的,但是,乡不过是小规模的城而已。神的思想,仍然是一座城。当一座城里有了几个信徒在里面聚会,这一个聚会,就成为那地方的地方教会;别的城里的教会,不能来干涉他们。一个城的界限有多大,在那个城里的教会的界限也有多大。一个地方教会的界限,完全是依照政治上的城的界限。神对地方教会的界限,并没有留着给弟兄们,或者长老们去定规。教会的责任,就是随从政府如何分城分乡,而以政治上的界限,作为教会的界限。政治上的城有多大,地方教会的范围就也有多大。城有大小的分别。像尼尼微城是要走三天路程,才能绕一周的城。(拿三3。)像耶路撒冷的半径就不过只约有六里路,(约十一18,)因为伯大尼又是一个地方,不属于耶路撒冷的,耶路撒冷是与伯大尼交界的。耶路撒冷是一座城,有她的范围;伯大尼是一个乡,也有她的范围。圣经就是这样的分政治上的界限。虽然有的地方大,有的地方小,但是,教会不能随着自己意思把地界划得一样大小,却当按着政治的分法来分的。神并不叫教会另有自己的分法。神藉着政府所分的界限,就是我们今天教会所该接纳的分法。我们不必另外再分什么。

一座城中聚会界限的分法

圣经中的聚会,是以一座城,或一个乡作单位,这是我们所已经看见的。我们在上海,有在文德里的聚会,和在戈登里的聚会。这两个聚会,又有什么关系呢?这是今天晚上我们聚在这里,所要查考的问题。但是,我要把这问题,暂且放在一边,让我们先看见,若在一座城里,有了聚会,人数太多时,圣经里是怎样分法的。在耶路撒冷,在五旬节时,有三千、五千人得救。(徒二41,四4。)人数是顶多。耶路撒冷,和哥林多,是大不同。哥林多城里得救的人并不多。在林前十四章说,全教会聚在一处的时候,就是表明他们人少,可以在一起聚会。在耶路撒冷的教会,就不能全教会聚集在一起。如果全教会是聚集在一处的话,他们是三千加上五千,又加上其他得救的人,人数这么多,他们没有这么大的会场。所以,我们看见,在耶路撒冷,信的人也是同样在一处,但他们是在家中擘饼的。在哥林多的聚会,和在耶路撒冷的聚会就有这点的不同。在哥林多城里,聚会的人数少,能在一处聚会。在耶路撒冷城里,聚会的人数多,不能在一处聚会,只好一家一家的聚会。所以,当一个地方聚会的人数多时,就一个聚会可分成许多‘家。’这是行传二章所给我们看见的。(46。)

一个教会的人,可以分成多少‘家’来聚会,但他们还是一个教会。比方说,在耶路撒冷城里,分成了几十个地方聚会。到底在耶路撒冷城里,是有一个教会呢,或是有几十个教会呢?圣经的答应是,只有一个。因为神是以城为教会的范围的。城的教会总是单位的教会。在耶路撒冷城里,教会只有一个。虽然在耶路撒冷,可以有几十处的聚会,但是,在耶路撒冷的教会的行政,在这几十处的聚会里,是一致的。可以有相同的长老和执事。在耶路撒冷城里的教会的长老,可以在这个‘家’里作长老,也可以在那个‘家’里作长老。他们在耶路撒冷城里几十处的聚会里,都是长老。但是,他们可不能到撒玛利亚去作长老。这就是因为教会是以城为界限的缘故。这也就是我们在上海聚会的光景。

按上海政治的情形来说,在法权未收回之先,就法租界、英租界、和中国地界,算是三个城,因为三个地方是在三个不同的法律底下。现在法权已经收回了,大上海成为一个市了。虽然在警权方面,有法租界、公共租界的不同,但在律法上,并没有分别了,所以全上海只算作一座城。所以也只能有一个教会。所以在文德里的聚会,和戈登里的聚会,只算作一个教会,只算作一张桌子,不是两张桌子。

一个地方聚会的人多时,就可以分几处聚会。这样,就有弟兄姊妹问说,到底人要多到什么地步,才可以分开聚会呢?到底有什么限制呢?我曾和弟兄们题起,主当日分饼的事。在主未变饼给四千、五千人吃以先,主叫门徒把他们分作五十一排,或一百一排的坐下来,然后叫门徒分饼给他们吃。(可六40。)按我个人看来,我们都是主的羊群,若要喂养主的羊群,也是分成五十一排,或一百一排来得容易。并且这样分法,有几样益处:

第一,当时的使徒们,并没有钱盖大会场,只能按着‘家’的聚会原则来履行,虽然不一定是按着五十或一百的分法来分。这样,对于聚会的地方,并不发生难处。所以,我们宁可没有顶大中心的地方,宁可有五十人或一百人这种分开的聚会。

第二,如果要把几千人或几百人聚集在一起,擘饼时,恐怕主日晚起,没有许多的时候可以给我们擘饼,并且也没有这么大的饼和杯。所以,顶明显的给我们看见,当初这许多得救的人,并非在一处擘饼的。就像我们有时有二三百人一同擘饼,要叫人等一两个钟点,在于一班人是可以等的,但是,恐怕另有一班的人,就没有力气等这么久了。这并非说,我们该不该等的问题,乃是说,人有没有这么多的力量等。

第三,若有二三百人在一起聚会,弟兄们因时间有限,就不免来往很难。如果有这么多的弟兄,要彼此来往认识,每一次就只能和一两个弟兄来往;若要彼此多认识,多有来往,就不知道要过几个月才能有一次。这样,就不能叫聚会有长进。若只有五十个人,或一百个人的聚会,彼此就容易来往,也能叫聚会长进,在负责照顾的人这方面,也是容易作事,也能照顾得周到。若是人数太多,就叫他们不容易照看,常有顾此失彼之虞。这个原则,我们应当保存。

所以,我们在去年,才在戈登里有聚会,为的是要站在这个立场上。请你们记得,在戈登里的聚会,和在文德里的聚会,并不是两个教会,乃是一个教会,一个交通,不过分两‘家’聚会而已。所以,在这边文德里负责的人,和在戈登里那边负责的人,是一样的。在这边事奉人的弟兄,和在那里事奉人的弟兄,是一样的。在上海聚会的弟兄,若要到在南京的聚会去,必定要有介绍信。他若是从文德里到戈登里去聚会,或是从戈登里到文德里来聚会,就用不着介绍信。我们盼望不久在宝山有聚会。宝山是另外一个县,和上海不同,若有弟兄到宝山去聚会,就必须要有介绍信了。因为宝山是另外的一个城,在那个城里教会的行政另是一个单位。不像在戈登里和在文德里的聚会的行政只是一个单位的,人所奉献的钱,是一样支配的;任何事务,都不分开,两边接纳的人,都一样经过弟兄们的定规,在两边同时报告。

在戈登里的聚会和在文德里聚会的界限

在戈登里的聚会,和在文德里的聚会的界限,应当如何分法呢?弟兄姊妹们,住在那一段的,应当归于在文德里的聚会?住在那一段的,应当归于在戈登里的聚会呢?在我们中间,负责像长老的弟兄们,就商量定规,以苏州河为界。一切住在苏州河之北的弟兄姊妹们,该到戈登里去聚会;一切住在苏州河之南的弟兄姊妹们,该到文德里来聚会。这样分法,并不是说,住在苏州河北的弟兄姊妹,不可以到文德里来聚会;也不是说,住在苏州河南的弟兄姊妹,不可以到戈登里去聚会。乃是说,凡住在苏州河以北的,当将在戈登里的聚会,算作你的聚会,你应当特别负责,特别照顾。凡住在苏州河以南的,就在文德里的聚会,算作你的聚会,你应当特别负责,特别照顾。所以,盼望一切住在苏州河以南的,和住在苏州河以北的弟兄姊妹们,以后分开聚会。我们也盼望将来在法租界、杨树浦、和江湾,都有聚会。到那时候,盼望在我们中间作长老的人,去量界限,来断定谁是该在那里擘饼的。目前我们只有二处聚会的地方,是以苏州河为界的。这是按着原则好好的作的。

关乎城和城之外的界限的分法

关乎城和城之外的界限,该如何分法的原则,今天尚未题及。现在让我们看约书亚二十一章三节:‘于是以色列人照耶和华所吩咐的,从自己的地业中,将以下所记的城邑,和城邑的郊野,给了利未人。’这里是说到城邑,和城邑的郊野。申命记二十八章三节:‘你在城里必蒙福,在田间也必蒙福。’这里是说到城里和田间。按着旧约所记的,每一个城,都有郊野。每一个城,都有田间。这些郊野和田间,是围着城的,是为供养城的。城里所吃的菜和米,都是从田野和四郊来的。城不能自己生存,所以城有东南西北四门。圣经里也给我们看见,每一个城,该负郊野田间的关系。所以,在城里的教会,不只当负城里的责任,也应当负郊野田间的责任。无论是传福音作工,都应当顾到城四围的郊野田间。因为郊野田间,是为供养城的,叫城里的聚会人数加增的。换一句话说,在城里教会里的人,应当顾到围着城的四郊的人。若在郊野中有人得了救,他们不能有聚会,应当把他们带到城里来聚会,来供养在城里的聚会,叫在城里的聚会,变为更长大、更有力量、更兴旺、更发达。我们中间,有从江湾来的弟兄们。江湾好像就是一个郊野。他们来聚会,是为供养在上海的聚会的。这不过是我所举的例而已。本来在城里的聚会,是作中心的,等到从四郊来的弟兄们,人数彀多了,他们也学习好了,知道该如何聚会了,到了彀强健能成立一个新聚会的时候,或者是可以另有一个‘家’的聚会的时候,就可以在郊野另外起首有聚会。不然,他们应当到城里来聚会,来供应这中心的聚会。

聚会和聚会如何分界限

一个聚会,和另一个聚会,有时会发生界限的问题。因为有的人是住在两个聚会交界的地方。到底那些人应该在宝山聚会,那些人应该在江湾聚会呢?那些人应该在文德里聚会,那些人应该在戈登里聚会呢?这些事,该归谁负责去定规呢?我们要按申命记二十一章二节、三节、六节,打死人的例的原则来定规:‘长老和审判官就要出去,从被杀的人那里量起,直量到四围的城邑;看那城离被杀的人最近,那城的长老就要从牛群中取一只未曾耕地、未曾负轭的母牛犊,…那城的众长老就是离被杀的人最近的,要在那山谷中,…’城里的长老们,要出来量地,看这地是最近那一个城,就归于那一城。所以,聚会的分法,也很简单。若有政治上分明的界限,我们就顶容易分;若没有政治上分明的界限,长老们就该去量一量,来定规在这些地方的人,该归于那一个地方的聚会。这样,什么就很清楚。凡近这一个聚会的弟兄们,就该到临近他的聚会地方去。大家都该好好的顺服权柄。

一个聚会分成两个地方聚会的限制

一个聚会,到了什么地步,才可以分开两‘家’聚会呢?必定要等到人数彀多,彀把聚会分成两个聚会的时候,并且要分了之后,两个聚会,都是彀强壮的,才可以。分后,一个聚会的人数,最好是有一百,或者五十或七十五之谱。

我们要特别题起,关乎弟兄们在宝山要有聚会的问题。现在在宝山的弟兄们,是从戈登里的聚会出去的。他们写信给在戈登里的弟兄们,盼望在宝山有新的聚会,能在一起擘饼。他们该怎样做,才是合圣经的呢?他们不只应当看见弟兄们在一起有聚会,是合乎圣经的。他们也应当有圣灵的引导。他们也应当看聚会的光景。他们应当注意到在戈登里的聚会。第一,他们要看在戈登里的聚会的人数,是否多得无法可坐,是否到了能分开的时候。若是在戈登里的聚会,是一个软弱的聚会,给你们这么一分,就更软弱了,事情也更办不好了。第二,我们不要以为在一个地方,为的要擘饼记念主,就可以轻易设立主的桌子。其实什么时候,在一个地方,设立主的桌子,立刻就发生教会的问题,立刻就有教会的责任要负。他们能不能对付关乎接纳和革除等问题呢?他们能不能负责,来挑其他的担子呢?所以,关乎这件事,应当好好的祷告,才能得着好好的答应。

如果在宝山的弟兄们,到了可以负责有新的聚会时,他们的手续,又该怎样呢?他们应该通知在上海(戈登里和文德里)的聚会,告诉他们说,我们打算在这里有一个聚会。要出去到宝山聚会的弟兄们,该好好的为这件事祷告;在上海的弟兄们,也该好好的为这件事祷告。如果祷告到大家能同心说这件事可以行,在宝山的弟兄们,就可以分出去聚会,他们也能得着弟兄们的按手和祝福。这样作,就是表明在宝山的弟兄们,得着了众弟兄的同意,然后去作的,并非随着自己的意思去作的。这就好像蜜蜂的分房,分成一个个的小蜂窠一样。并且他们也是顶快乐的出去,因为他们是好好的祷告过,和弟兄们有好好的交通。他们这样作,就是按手的作法,并不是单独的行动。但是,我还要另外加上几句话。我们这样分开聚会后,并非说,在上海就用不着有比现在这个聚会的更大的地方。我们在上海,仍旧需要一个可坐五百人,或比五百人更大的聚会的地方。因为每年,在各地,都有人要来参加我们的特别聚会。

问题

有弟兄问,在泰州,有人问到按手的事。到底我们今天应当不应当按手?

答:圣经中,有按手的事。但是,这并非今天人们所谓的按手。今天人们的按手,都是大的为小的按手。圣经中的按手,有‘大’的按‘小’的,也有‘小’的按‘大’的。行传八章题到彼得、约翰到撒玛利亚去,他们所作的,是大的按小的。行传十三章告诉我们,先知和教师,为使徒按手。这明明是小的按大的。在这里,我们看见,在安提阿教会中,有先知和教师,他们事奉主,禁食的时候,圣灵说,要为我分派巴拿巴和扫罗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他们就按手在他们二人头上,打发他们出去。我们都知道,保罗和巴拿巴是使徒,他们是被先知和教师按手的。在以弗所四章,明明把使徒列在第一,其次才是先知和教师。(11。)这样,在行传十三章所记的,乃是其次的按第一的。可见按手,并非像人所以为是大的对于小的一种作为。在圣经中,按手不过是表明有交通,同情,彼此联合的意思。行传八章的按手,是表明那些撒玛利亚人也是联属于基督的身体的,像受浸是表明与基督的死联合一样。行传十三章的按手,是代表教会表明与保罗他们是联合的、同情的、有交通的。他们出去,就是全教会出去。这种按手,是给我们看见,不只保罗和巴拿巴两个人,到国外布道,乃是在安提阿的全体教会,一同去作的。这就是表明他们二人外面所作的工,和一切的举动,不只和他们二人有关系,乃是和在安提阿的全教会有关系。所以,他们的按手,不只表明他们和被按手的人有交通,也是表明被按手的人,和在安提阿的全教会有交通。若有一个人,从一个地方出去作工,顶好是我们按手叫他出去的。

我们应当注意,我们该把圣经教训中,有人的遗传的灰尘揩去,或洗干净,好像人擦去镜子上的灰尘一样。有的人,并不把灰洗去,因为整个镜子被灰沾满了,就把镜子打碎。许多人,要以为今天在我们中间,也讲长老、执事、和按手,也就和公会一样。其实,所有的问题,并不是原来的东西错了,乃是人所加进去的东西是错的。并不是来拆毁公会所作的工作,乃是要恢复神当初所定规的东西。我们不能因为他们的错,就连圣经的榜样都丢弃了。我们的目的,乃是问,神到底有没有命令。当我出外作工,我多次盼望,有弟兄们为我按手,这样,就表明并不是我个人出去的,乃是全体的聚会打发我出去的。他们也与我表同情。我盼望我们中间有了像长老这样的人,以后能实行按手这件事。

有弟兄问,保罗为提摩太按手,是分给他恩赐;(提后一6;)那么,恩赐岂非因按手得的呢?

答:恩赐是什么?是肢体的本事。换一句话说,你在身体上是作眼的,你的恩赐就是能看见;你在身上是作耳的,你的恩赐就是能听见。当人联在基督的身体上,他立刻就得着恩赐。那么使徒的按手,是为什么呢?就是他代表基督的身体,承认他也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神喜欢在这样作之后,叫人的恩赐就显出来。行传十三章所表明的,也是表明基督身体上的联合。鸟不是为着恩赐,乃是为表明大家是同工的。因为从来没有先知和教师,分恩赐给使徒的。至于圣经中神奇的恩赐,是应当有,不应该过去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没有神奇的恩赐。按手这件事,实在是应当继续的。保罗对提摩太说,你给人按手,不该急促,免得在别人的罪上有分。(提前五22。)希伯来六章告诉我们,不必再立根基。这些根基,就有洗礼和按手在内。(1~2。)所以,我们若忽略按手这件事,就必定是根基上有毛病。所以,今日的按手,要像使徒那样分恩赐,我们不能。我们不过按着这个原则来作。我们承认我们是像非拉铁非的教会,力量并不多,只有一点力量。(启三8。)

有弟兄问,我们现在已有两个聚会。关乎两个聚会的负责和工作,如何分法?

答:在戈登里和在文德里的聚会里,应当有两三个长老,支配一切。在戈登里的聚会里,也应当有几位作执事的,或是有女执事也可以,正如在文德里的聚会一样。至于工作问题,前一个礼拜六,在弟兄聚会里,我们已经题起。我们如何在这边有祷告会,我们也如何在那边有祷告会。为着将来在那边有工作的缘故,我们盼望在那边的弟兄们,以后租更大的地方。因为若要在那边有工作,现在所租的房子,就太小了。以后也许要把主日上午或下午的聚会分开。或者主日上午在戈登里聚会,主日下午在文德里聚会。就是弟兄的聚会,和姊妹的聚会,以后也要轮流,也许一个礼拜在那边,一个礼拜在这边。不然,许多人要以为在戈登里的聚会,是在文德里聚会的分会。有人曾问我说,在戈登里的聚会,是在文德里的聚会的支会么?我说,不。在文德里的聚会,是与在戈登里的聚会一样的。

有弟兄问,我们岂不是应当在戈登里和文德里的聚会上,各加一个‘在’字么?

答:是的。

有弟兄问,如果将来在宝山要有聚会,该怎么通知呢?

答:该通知两方面。先通知在戈登里的聚会,并通知在文德里的聚会,请在两边聚会的弟兄姊妹们,同为这件事祷告。并且要等弟兄姊妹们在祷告后没有疑惑了,才能定规给在宝山的弟兄们一个回答。这是最好而又正当的办法。

有弟兄问,对于接纳人擘饼这件事,在戈登里的弟兄们,看不清楚,可否到在文德里聚会的弟兄们这里来问?

答:两边的‘长老’都是一样的,所以,文德里并没有比戈登里特别的地方。接纳一个人是上海的‘长老’和弟兄一同接纳的,并不分文德里与戈登里。关乎接纳人的事,将来我们应当好好的作。罗马十四章、十五章说,‘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十四1,)‘你们要彼此接纳,如同基督接纳你们一样。’(十五7。)接纳不过是一部分的手续。问题是在乎有无信心。是问他有没有信心,不是问他的信心软弱不软弱。另外,问题是在乎神接纳他不接纳他。所以,总该知道神接纳他了没有。如果神不接纳他,我们也就不能接纳他。

关乎接纳人这件事,我要题起几件事:

(一)外面来信所介绍的人 外面来信所介绍的人,我们应当接纳。但是,我们应当看这封介绍信,是从那里来的。若有从公会来的介绍信,他们所介绍的人,我们并不知道他对于真理清楚不清楚,他到底得救了没有,所以凡是我们不能相信的地方所写的介绍信,我们不能凭这信接纳这人。若是,有从像在杭州聚会的地方来的介绍信,我们就可以相信,也可以接纳他。我们应当相信他们所作的,就是我们所作的。

(二)有两三个人的见证所介绍的人 若有两三个弟兄作见证,介绍一个人来擘饼,我们可以接纳。今日在我们中间的难处,是在于如何接纳一班过客,他们路过这里,只打算和我们擘了一次饼就走了。这件事,实在不容易办。另外,像那些在公会里的教友,他们来和我们一同擘饼,回去后,又到公会里去擘饼,也是难办的事。按我看来,最好在当时应当有两三位弟兄和他谈谈,看他得救了没有,然后再定规接纳他擘饼,或不接纳他擘饼。因为像这一类人,我们不能叫他们等到一个礼拜。不像有一些人,是来和我们有长久的交通的,可以叫他等一等。

(三)三种介绍信 我们所写出去的介绍信,该分三种:(一)说明他是对于公会的关系尚未脱离的弟兄,(二)说明他是站在教会地位上的弟兄,(三)说明他是有恩赐的。

(四)介绍或举荐人擘饼时当知的几件事 (一)当问这人得救了没有;(二)当知道他有没有犯林前五章被革除的罪;(三)当给他看见,擘饼不只是为记念主,还该分辨基督的身体,也该站在基督身体的地位上。(一)和(二)是条件。他必须是得救的,是洁净的。(三)是教训。他必须会分辨基督的身体,并且会站在基督身体的地位上。他若不分辨,按神看来,他就是吃喝自己的罪。(林前十一29。)这样,他就是来擘饼,也没有多大益处。

若有人是得救的,也是不犯林前五章的罪的,就是他不能看见分辨身体这一条真理,我们仍该接纳他,信心软弱的,我们应当接纳。我想我们平日对于从各公会中来的人,不彀忠心,我们并没有告诉他们,分辨身体在神面前的紧要。我们应当让他们看见这一点。但我们若把分辨身体这一条,当作接纳的条件,我们就成了一个宗派。所以我们应当小心。但是,提多书三章十节的教训,也不可忘记。

有弟兄问,一个人得救后,是否要在他受浸后才应当擘饼?

答:才得救的人,最好是先受浸,后擘饼。在圣经里,根本没有信了许多时候,还没有受浸这种情形。信和受浸,总是相连的。不会一个人得救了,要把他放下几个月,再给他施浸的。这种情形,在新约里并未发生过。另外,我们也不该把受浸当作擘饼的条件。有的人只受过点水礼,并不晓得受浸是为作见证。这样的人,应当接纳他擘饼。像救世军里的那些人,他们并不相信受浸,所以他们都是不受浸的。像贵格会,(在中国是特别的,)他们根本就没有受浸和擘饼这两件事。此外,还有好些小公会,都是和贵格会有同样的主张。这些人若到这里来,我们也应当接纳他们。因为神接纳了他们,所以我们也接纳他们。信心软弱的,我们也该接纳。我们可以接纳这些人,因为他们是属乎神的。我们不可以把受浸当作接纳人的条件,只可把受浸当作教训。我们也不该革除不受浸的人。当他们真看见了十字架,他们就顶自然的去受浸,去顺服这真理。

有弟兄问,在戈登里和文德里的聚会,是一个聚会,是大家同心的,若是接纳一个过客,要不要双方彼此通知呢?

答:若接纳过客在事实上作得到的时候,就当通知;不然就不必双方通知。若有人要长久在我们中间,双方的长老们,要站在教会的地位上,好好的商量,然后决定。所以,在戈登里和文德里的祷告聚会里所报告的事,应当彼此通知,才好有同心的祷告。盼望在戈登里的聚会,能装一部电话,就更容易商量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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