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活在基督身体里的三个大原则 书名:一般的信息(卷一)

第五篇 活在基督身体里的三个大原则

读经:

歌罗西书一章十八节:‘祂也是教会全体之首;祂是元始,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使祂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

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十四至二十六节:‘身子原不是一个肢体,乃是许多肢体。设若脚说,我不是手,所以不属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属乎身子。设若耳说,我不是眼,所以不属乎身子;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属乎身子。若全身是眼,从那里听声呢?若全身是耳,从那里闻味呢?但如今神随自己的意思,把肢体俱各安排在身上了。若都是一个肢体,身子在那里呢?但如今肢体是多的,身子却是一个。眼不能对手说,我用不着你;头也不能对脚说,我用不着你。不但如此,身上肢体人以为软弱的,更是不可少的;身上肢体,我们看为不体面的,越发给它加上体面;不俊美的,越发得着俊美;我们俊美的肢体,自然用不着装饰;但神配搭这身子,把加倍的体面给那有缺欠的肢体;免得身上分门别类;总要肢体彼此相顾。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若一个肢体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乐。’

在基督的身体里面有许多肢体。这许多肢体是合一的,也是各有功用的。神并没有叫所有的肢体都变作一种,肢体是各有不同的。‘正如我们一个身子上有好些肢体,肢体也不都是一样的用处。’(罗十二4。)那么,这许多种功用不同的肢体,怎样能联络得合式,配搭得和谐,如同一个身子一样呢?有三个大的原则,是活在基督身体里所必不可少的原则。第一个原则是关于我和元首的关系,第二个原则是关于我和身体的关系,第三个原则是关于我作肢体的地位。这三个是缺一不可的。

我和元首(基督)的关系─顺服

基督徒奉献的意思就是说,我要作一个顺服主的人,我不愿意作一个自由自在的人,我也不愿意作一个违背权柄的人。活在基督身体里的头一个原则,就是服在元首的权柄底下。身体的存在、身体的运用和身体的活动,都是在乎权柄。什么时候权柄在我们身上一失去它的地位,你立刻就看见这一个身体是瘫的。那一部分一不顺服,那一部分就是瘫的。只有瘫的身体,才不顺服元首的支配。什么地方有生命,什么地方就有权柄。我们想拒绝权柄而接受生命,是不可能的事。所有满有生命的人,必定是顺服权柄的。不可能我的手有生命而拒绝头的支配。我的手所以是活的,因为头能支配它。活的意思,就是元首能主使它,元首能运用它。所以,每一个肢体活在身体上的第一个原则就是顺服元首。你如果没有受对付到一个地步作一个顺服的人,那你所懂得的身体不过是一个道理,不是一个生命。总得神把你血气的生命对付了,叫你看见顺服元首是一件有福的事。我们应当追求顺服。我们在许多地方寻找机会叫我们能长进,寻找机会叫我们能圣洁,寻找机会叫我们能公义,我们也得在神面前寻找机会来顺服。

我和身体(教会)的关系─交通

我们和元首的关系是顺服,我们和身体的关系是交通。在神的儿女中,交通这件事是一个事实,也是一个需要。基督身体的生命就在乎交通,没有交通就变作死亡。什么叫作交通?交通就是我得着其他肢体的帮助。比方:我是一个口,我会说话;但是,我需要耳朵的交通,才能听见;我需要眼睛的交通,才能看见;我需要手的交通,才能拿东西;我需要脚的交通,才能走道路。所以,交通就是我接受别人所有的特点,我接受别人所有的当作我所有的。

有的基督徒不懂得交通的原则,他们要自己一个人去追求,自己一个人去祷告,什么都是自己一个人作,要作口,也要作耳,要作手,也要作脚。但认识神的人却不是这样,他们需要交通。交通,就是承认我自己有限,承认我自己不彀;交通,就是甘心乐意接受别人所有的来当作自己所有的。

交通,不只在道理上是这样,并且在事实上的确是这样。我们老老实实的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我们能不能三百六十五天都好好的祷告?能不能三百六十五天都好好的读圣经?经历告诉我们,免不了有一天两天,因为身体不大好,或者有什么别的事情,不能好好的祷告读经。这样,难道我就必须失败么?我就必须倒在地上么?不。很希奇,一个礼拜之内,礼拜一我觉得很亲近神,礼拜二到礼拜五也都好,到礼拜六不知道为什么累了,读圣经读不好,祷告也祷告不好,但是,礼拜六不一定就失败,不一定就比昨天坏,莫名其妙的有一个力量扶持我过去了。这是什么缘故呢?这是因为有身体生命的供应。

许多神的儿女都有同样的经历。不只是一次两次,并且是多次。凭着我们自己的情形来说,我们是软弱的,但是神把我们带过去了。怎么带过去的呢?因为在基督的身体上有互相的供应。有人在那里祷告说,愿意神施恩给神的众儿女,有生命从另外一个肢体流通到你身上来,所以你没有倒下去。身体上的生命,会流通到你身上来,把你带过去。所以我们要看见,我们是靠着身体的生命活着,不是单靠着自己的生命活着。

我作肢体的地位─服事

我们如果看见了身体的生命是交通的,是互相供应的,我们也就要看见,我们在神面前不应当只作一个消耗生命的人,也要作一个供应生命的人。如果基督身体里供应生命的肢体不彀多,而要得着生命供应的肢体却过多,那么,身体的力量就要坍下去。所以我们特别应当为着别人祷告。神要用你这一个祷告将生命供应其他的肢体。当他们有需要的时候,就有生命流通到他们身上去。

林前十二章二十六节说,‘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若一个肢体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乐。’这里不是说,一个肢体如果受苦,所有的肢体‘应该’都受苦;一个肢体如果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应该’都快乐。神的话不是说应该不应该的问题。神的话是说一个肢体受苦,在事实上所有的肢体都受苦;一个肢体得荣耀,在事实上所有的肢体都快乐。因此,许多时候你有许多莫名其妙的感觉。有的时候,你不知道为什么觉得重得很,过两天又没有了。这没有别的,这是身体的关系。

在威尔斯那一次属灵大复兴的时候,在另外一个地方,有一位姊妹,有一天和两三个人在一起祷告,那一天莫名其妙的觉得所有圣灵的能力冲到她身上来。她从来没有这样的经历。这一种情形,叫她一直继续四五个月,好像不花力气的摸着神,好像天变得近了。到有一天,她读报的时候,神就给她看见就是这一个复兴供应了她。这就是一个肢体快乐,所有的肢体都快乐。基督的身体就是一个活的身体,就是一个有机的生命。保罗说,‘为基督的身体,就是为教会,要在我肉身上补满基督患难的缺欠。’(西一24。)因为我们是在一个身体里面,所以能补满其他肢体的缺欠。

这不只是受苦和快乐的问题,这是生命的问题。有的人是能将生命供应身体,有的人是从身体那里得着生命。我们两方面都得有。我们的的确确需要身体生命的供应,我们也需要用生命供应身体。我们一面因交通得着身体的供应,一面要以肢体的地位供应别人。我们不是把身体当作一个道理,当作一种说法;我们说,基督的身体是一个绝对的事实,神的众儿女互相联络作肢体是一个绝对的事实。所以我们要甘心乐意接受别人的帮助,所以我们要追求帮助别的弟兄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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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服在主的权柄之下,我们要享受身体的生命,同时也要供应生命:这是我们活在基督身体里的三个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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