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问
约翰一章十二至十三节说到人得生命不是从人意,启示录二十二章十七节说到人若愿意就可以得生命,这到底怎么说?
答
这一个问题,从古以来,许多神学家都各执一辞。一班人说,我们得救,完全是人意的问题。另一班人说,我们得救,完全是神意的问题。我们要知道,神的真理常是有两方面的。如果我们不小心,不持平,一下就偏了。人往往是喜欢只抓住一端的。
得救的问题,到底完全是人意的问题呢,或是完全是神意的问题呢?实在两方面都有关系。如果不是神的旨意要救人,就没有一个人能得救。同时,神有了旨意,如果人不愿意,也没有法子。所以, 神愿意,人也要愿意。主耶稣说,“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路十三34。)这是神两方面的真理。是要两方面都愿意,单有一方面是不成功的。我们如果要明白真理,就不能只抓住一方面。撒但试探主时,曾说“经上说…,”但主的答履是“经上又记着说…。”是圣经说的,不错,但是,还得注意经上又记着说。如果只抓住一节或者几节的话来证明真理的一方面,那是不彀的;要知道还有多少节的话是证明真理的另一方面呢。例如:基督徒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这是一方面的真理,同时,得救后犯罪不悔改的基督徒,还要受刑罚,他虽然不受第二次的死,但是圣经说他要受第二次死的害,这也是真理。
有人问说,圣经为什么说,凡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凡信主耶稣的,都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圣经又为什么说,人得救,是神所豫定的呢?有人回答得很好,他说,天堂的门口写一个“凡”字,无论谁要进去都可以;等到进去了,回头一看,写着说,你是豫定的。这话可以表明神真理的两方面。我们的经历正是这样。当我们信主时,信就是了。信了以后,回头一想,怎么许多比我好的人没有得救,我是顶不好的,我倒得救了,是什么缘故呢?我笨,我不知道,我只好说,我的得救是神豫定的。
无论是谁,只要信,就可以得救,这是对未信的人说的。神的拣选,神的豫定,这是对信徒说的。如果把对信徒说的话去对未信的人说,就是大错。主是对门徒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约十五16。)如果去对未信的人说这话,就不行。
从前有一个神学学生去见一个神的仆人说,“我看圣经说,人得救,是神豫定的。我讲道时,把人的脸看一看,我想,如果神没有豫定他得救,我却把他劝得救了,怎么好呢?”那个神的仆人回答说,“你只管去传。你把他劝得救了,就是神所豫定的。”
我们要知道,神所以告诉信徒得救是豫定的,是要人发生感恩的心。还有许多人没有得救,我却得救了,我只好说,神从万人中拣选了我,阿利路亚!不是我有功劳得救,是神救了我,我惟有感谢祂!
所以,启示录二十二章十七节是对未信的人说的,而约翰一章十二至十三节是对信徒说的,是告诉得救的人说,这不是你作的,是神作的。这样真理就平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