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为马太福音最容易之一章,只有教训,没有道理上的启示。
一节:‘那时,耶稣对众人和门徒讲论。’主讲道,不将众人和门徒混在一起,故在此颇为希奇,这是因下面之教训,乃将门徒放在犹太人之地位上。此章之教训是专对犹太人而言。
二节:‘说,文士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这里的‘坐在摩西的位上’─根据犹太人的历史,自摩西以来,已经经过若干重大变迁─恶王、被掳、毁灭,故人已不知、也不守摩西的律法。惟有一班热心者出来,带领犹太人回到当初的律法。此等人即法利赛人和文士的祖宗。惟当初彼等确是有名有实站在摩西的地位上,执行律法,教训律法;但一代一代传下来,至主耶稣的时代,已有名无实。然主并不否认彼等坐在摩西位上的名义。
三节:‘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都要谨守遵行’─对于在主未死以前的犹太人,尚须谨守律法,律法须待主死后而停止。当时他们尚未脱离律法,故主嘱咐犹太人和门徒尚须守律法;此节之原则甚为重要。今日教会中对于律法的观念有二:(一)人得救是靠恩典,不靠守律法;惟得救后,仍不必守诫命,只须守恩典的诫命。(二)人得救是靠恩典,不靠守律法;惟得救后而欲成圣,必须守律法。前者才是对。按罗马书中大意,罪人不能因律法称义;按加拉太书,得救者不能因守律法成圣。故此二卷书已足证明称义或成圣,绝非由遵守律法。罗马七章之教训,启示出人得救后,尚守律法者,如淫妇也。如果还守律法,就如未死而又欲嫁于基督,是犯奸淫也。故我们必须向律法死绝,然后藉基督得永生。主在此处因时间关系而曰守律法,在主复活后,主尚未题及。
‘他们能说不能行,’与主恰相反,主是‘说话行事都有大能。’(路二四19。)今日许多传道者亦是能说不能行。
四节:‘他们把难担的重担,捆起来搁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个指头也不肯动。’‘重担…捆起来搁在人的肩上,’即他们根据律法,产生律法以外的律法,加在人的身上,自己却不遵守。最初,他们定规:(一)如有犯摩西的律法者,必须受刑;如有犯他们的律法者,尚可宽宥。(二)渐渐成为犯二种律法并重,犯者俱罚。(三)最后为犯摩西的律法尚可宽宥,犯彼等的律法须受严厉处分。彼等以为他们的律法为摩西律法之精义,故更重要。‘各耳板,’乃一例也,其他之纲例、信条等亦然,其中易守者,彼等自守之;不能守者,命犹太众人守之。今人亦然,经中之命令易守者,则谓此外邦人当守之;难守者,(如马太五、六、七章),推之犹太人或千年国才习之。
五节:‘他们一切所作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见;所以将佩戴的经文作宽了,衣裳的繸子作长了。’主在这里指出:‘他们一切所作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见’─主在此题其原形,露其本相,要叫人看见此最为危险。有人捐钱、讲道,不过是作人之假面具,表示其热心、属灵而已。‘佩戴的经文,’犹太人将经文系在身上。(见申六8,十一18。)‘繸子,’衣服之边也,边上嵌经文。
六节:‘喜爱筵席上的首座,会堂里的高位。’此乃在人前之骄傲;以下数节均是对人。
七节:‘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安,称呼他拉比。’今人亦然。主在此给我们看明彼等之目的与用意。有许多时候,我们发热心、行善事,目的何在?用意何在?
八节:‘但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你们都是弟兄。’主在这里转为对我们的教训。‘不要受拉比的称呼,’信徒在地上地位平等,不能比人高。教会中称牧师,乃拉比之化名。长老、执事乃为服事而设,没有阶级存在。凡受圣品圣职者,即堕落至法利赛人地位。
九节:‘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这里所说的‘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不是指人自己的父,乃指教会中之父,即执权者,如天主教中之神父。(下文‘天上的父,’证明此处指宗教中的父。)可惜,教会到了第二世纪,即有‘教父,’且都为使徒之门徒。
十节:‘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师尊,’较拉比为轻,亦指宗教方面。拉比之称呼,关系顶大,切不可受之。主定规我们彼此当互称为弟兄姊妹。
十一节:‘你们中间谁为大,谁就要作你们的用人。’这里是第二次题到。(见太二26~27。)此原则最为重要,真正为大不在乎名声、地位、称呼,惟在乎能作、能服事。
十二节:‘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此乃十字架的道。自卑乃自动的降卑,不待人轻视自己,先无虚荣。
十三至三十三节:这一段话共述有七祸。第一祸至第三祸为一类,四至六祸又一类。
十三节:‘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正当人前,把天国的门关了;自己不进去,正要进去的人,你们也不容他进去。’只说法利赛人与文士有祸,不说罪人、娼妓、税吏有祸。撒都该人,乃新派不信者;希律党人,卖国者,二者都有祸。法利赛人与文士,正如教会中之大老,人以为必得赏赐、祝福者,故主特显其形。‘把天国的门关了’─天国乃属灵的范围,指地上的真教会,直接爱主的团体。法利赛人和文士拦阻人信耶稣;彼等不义,绊倒人,其错误之教训使人堕落。
十五节:‘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走遍洋海陆地,勾引一个人入教;既入了教,却使他作地狱之子,比你们还加倍。’他们把外邦人带入犹太教。他们热心布道,宣传外邦人拜偶像必沉沦,当拜创造天地之独一真神。等入了教,不能培养之,不能证明之,带来本来的恶,又加上法利赛人的恶,故曰更加倍的地狱之子。
十六至十七节:这是他们加上的律法─金子比殿大,彼等所以视之为大,因其认为金子值钱。
十八至十九节:法利赛人看礼物较坛为大,因其为礼物。惟主曰殿与坛为大,因使金子和礼物成圣。主亦在此给我们关乎圣洁的教训,成圣非拔罪根,其意思是分别出来。各地都有金子,都有礼物,惟分别归神者,便为圣洁。信徒之成圣亦然,即从世人中分别出来。成圣有二次:由圣殿和坛表征。圣殿豫表住在基督里,(见太十二6,约二21,)坛豫表奉献,在得救后的奉献,即分别出来归于主用。
二十至二十二节:这一小段说出他们的律法虚伪无根据。
二十三至二十四节:以下三祸讲他们自己的生活。他们徒守仪文的律法,对于公义、怜悯、信实,却无心遵行。在饭中如有一只最小的蠓虫,仔细一点就会吐出;惟吞下骆驼,一点也不觉得。
二十五至二十六节:上文是讲法利赛人避重就轻,此处讲法利赛人只求外貌。‘勒索,’指用自己私欲压制别人;‘放荡,’指放纵情欲在自己身上。
二十七至二十八节:‘墓,’死人居所;‘粉饰,’使之美丽。人肉体死,外面用粉妆饰,以遮盖其死。
二十九至三十节:彼等最喜替人立纪念碑,以为彼等之祖宗最不好,杀害先知。今日之犹太人亦然,认为基督若生于此时,他们就不会钉死祂。
三十一至三十二节:彼等之夸口,仅证明他们为毒蛇之子孙而已。
三十三节:‘你们这些蛇类,毒蛇之种阿,怎能逃脱地狱的刑罚呢!’主在此处真是‘不徇情面,’责之为蛇类与毒蛇之种。(蛇即撒但。)彼等称神为父,自称为亚伯拉罕之子孙,(约八39,41,)岂知实为‘魔鬼的儿女。’(约壹三10,约八44。)
三十四节:‘所以我差遣先知和智慧人并文士,到你们这里来;有的你们要杀害,要钉十字架;有的你们要在会堂里鞭打,从这城追逼到那城。’主在此豫言以后圣徒要遭逼迫并殉难。
三十五至三十六节:‘亚伯,’第一个被杀者;‘撒迦利亚’不是代下二十四章二十至二十一节的撒迦利亚,那是太早,且为耶何耶大的儿子。此处的先知撒迦利亚,确为最后的先知,是被掳后的先知,被杀于殿中,亡国后公然受患难的一个。‘这世代,’指从那日起至这世代,范围广大,不只是犹太人。
三十八节:‘看哪,你们的家成为荒场,留给你们。’这里的‘家’原文是‘殿,’这里不再说‘父的家,’或‘我的家,’因犹太人已被弃。(见下文耶稣出了圣殿─二四1。)主在下面接着说,‘从今以后,你们不得再见我,直等到你们说,’(二三39,)在大灾难后,在千年国中,以色列人才要称颂主,此时外邦的野橄榄接上去了。(罗十一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