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信息我们要交通十字架的应用。关于十字架,我们必须先清楚十字架在神的心意中是如何,我们才能认识十字架的真正意义。惟有当我们真认识十字架,我们才能带领人对十字架有正确的认识,因为十字架的经历完全是根据于正确、真实的认识。十字架乃是神在人身上所要的,就是要把人的一切都摆在死地。
如果神在人身上有所要求,或有所作为,这一切都为要把人带到死地。神不仅在人身上有这样的要求,神也实实在在完成了这一件事,就是祂在各各他山的十字架上所成功的。神不只把罪摆在十字架上解决了,神更是把人摆在十字架上解决了。所以,在宇宙间的历史里,曾有一次,神确定的把人的罪解决了;同样的,也把人解决了。这是主耶稣被钉在各各他山的十字架上,所解决的事。神要人死,神也实在把人摆到死地。我们要看见,神在人身上没有别的要求,神对人的要求就是死,并且神也已经把人摆在死地。
新约的开始,乃是开始于这一个“死”;基督徒的开始,也是开始于这一个“死”。作基督徒的头一件事,就是到浸池里受浸,那就是到死地。新约是这样开始的,基督徒的生活也是这样开始的。不仅如此,连拿撒勒人耶稣也是这样开始的。当主耶稣要出来尽职,事奉神的时候,祂还没有开始讲一篇道,还没有开始作一点工,头一件事就是到约但河里受浸。祂乃是让施浸者约翰,把祂所穿上的那个拿撒勒人耶稣,埋葬在水里。如果主耶稣仅仅是神而不是人,祂不需要经过死,不需要到水里去。然而,这位耶稣是一个人,所以祂这个人也需要死,需要埋在死地。
主耶稣若没有在死地,在祂里面住着的那位神,就无法从祂里面活出来。祂从头一天出来作工,就把自己交给施浸者约翰,埋在死地;从那一天起,祂就一直在死地。所以,祂能说,“子从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约五19。)又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我从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十四10。)因着父在祂里面,所以祂必须死,父才能从祂里面作自己的事。如果祂还活着,如果还是祂在那里,父就不能在祂里面作事。祂死了,父才能活着;祂在死地,父才能从祂里面作自己的事。主不仅作事是这样,祂说话也是这样。祂凭自己不能作什么,不能说什么;祂说的话,乃是父在祂里面作自己的事。主耶稣的说话、讲道,都不是祂在说话、作事,乃是父在祂里面说话、作事,因为祂已经在约但河里埋葬了。祂在那三年半的尽职里,甚至祂的一生中,都是在这一个死地里。
主耶稣如果只有一个生命,祂不需要死。因为祂若只有一个人的生命,祂一死就了了,所以祂不能死。如果祂只有神的生命,祂就不需要死,因为神的生命是永远的。因着主耶稣有两个生命,有人的生命与神的生命,所以主耶稣人的生命必须死,神的生命才能从祂里面活出来;并且祂人的生命虽然死了,却还能够活着,因为祂里头还有另一个神的生命。由此我们能看见,如果祂只有一个生命,祂不需要死,死了也不能再活着;因为祂有两个生命,所以有一个必须死,另一个才能活出来;并且一个生命死了,祂还能活着,因为还有第二个生命。
需要死的是人的生命,需要活出来的是神的生命。人的生命必须死,并不是因为有什么邪恶、败坏的因素。在拿撒勒人耶稣的人的生命里,没有败坏,也没有邪恶。祂需要死,不是因着人的生命败坏而需要死,乃是因着是人的生命,不是神的生命,祂这个人的生命就需要死。神的生命要活出来,人的生命就需要死。人的生命不死,神的生命就不活。这不是因着人的生命败坏了,才要摆到死地。即使人的生命是好的,也需要死,因为要让神的生命占有人生命的所有地位。人的生命要让给神的生命,所以人的生命要被死挪去,好把那个地位让给神的生命。
神所以这样作,乃是因为祂的心意,是要叫祂的生命进到人里面,作人的生命;这是祂永远的旨意和计划。神的这个计划,乃是非常奥妙的。神明明造了一个人,有人的生命,这生命有意志、情感和思想;但是神却盼望人能凭他生命的本能,接受神的生命。然而,一旦人接受了神的生命作生命,神又要人把他生命的地位,让给神的生命。这个让位就是死,要把人的生命结束,把人的生命挪开,好让神的生命在人里头作人的生命。所以,神根本就不是要人作什么;神的意思乃是要进到人里头,使人活出祂自己。
因此,人必须到死地,必须经过死。可是这一个到死地,经过死,必须有两个生命。你若是只有一个生命,你不需要死,因为一死就了了。例如,王阳明只有一个生命,苏格拉底只有一个生命,王阳明活出王阳明就是了,苏格拉底活出苏格拉底就是了,他们不需要死,因为他们只有一个生命,并且他们一死就了了。然而,基督需要死,因为基督有两个生命,一个人的生命,和一个神的生命。人的生命必须死,神的生命才能活出来;并且因着有两个生命,一个死了,另一个还能活出来。
基督是如此,基督徒也是如此。我们今天乃是有两个生命的人,我们有一个人的生命,还有一个神的生命。这两个生命没有办法同时活着,所以有一个生命需要死。若要神的生命活,人的生命就要死,并且人的生命虽然死了,人却还能活着。加拉太二章二十节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这里保罗说,他已经与基督同钉了十宇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他;然而,他又活着。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他有两个生命。神不是要你这个人行善,要你这个人温柔,要你这个人爱人,或是要你这个人有种种美德。因为这些不过都是人的故事,都只是人活出来,并不是神活出来。神的心意乃是要人死,而让祂活。
当主耶稣刚出来尽职时,第一件事就是去受浸,也就是到死地。从那时候起,祂就背着十字架。许多基督徒把十字架领会错了,以为背十字架就是吃苦。其实并非如此,背十字架乃是站在死地,接受死。虽然死里头也有苦,但苦并不一定是死。若以为十字架完全是指着吃苦,那就是一个不准确的观念。在圣经里,十字架的真义,乃是把人带到死地。钉十字架是有苦楚,但钉十字架并不是为着苦,而是为着死。十字架不是为着苦刑,十字架乃是死刑。许多基督徒受了苦修主义的影响,一直认为十字架是苦的,却没有看见,十字架并不重在苦,乃是重在死。背十字架不是重在吃苦,乃是接受一个死,而一直站在死地。
比方,有一个少年人要起来事奉主,他大学前途不要了,博士学位不要了,世界的享受也不要了,他实实在在愿意过一个苦的生活。这是不是背十字架呢?不一定。因为他作工的时候,可能非常自我,不仅脾气大,个性也很强。请问这个少年人有没有背十字架呢?可以说,他并没有背十字架,他不过是个牺牲主义者。许多革命家、政治家都有这种精神,他们可以为着完成自己的理想和主义,而不惜牺牲性命。同样,很可能有的人是为着基督教,或者好像是为着基督,放弃了他的前途,断送了他的一切,但这不一定是背十字架。那可能是一种牺牲,也是一种吃苦,但不是背十字架。背十字架乃是接受一个死到你里头,你这个人是站在死地的。
今天人来为主作工,若在他身上只有苦的光景,这并没有多少价值。乃是让人看出他在一个死的光景,是站在死地的人,这才有价值。主耶稣在地上生活的时候,人不是只看到一个吃苦的人,乃是看到一个死了的人。祂说,“子从自己不能作什么。”(约五19。)祂乃是一个死了的人,祂一切的言行作为,都是父在祂里面作自己的事。使徒保罗也是这样。有的人不认识保罗,以为他是一个牺牲者,为主牺牲了一切,经过了各种的苦楚和患难,至终还为主殉道。实际上,保罗是一个背十字架的人,是一个到死地的人。
主耶稣一生背十字架,到未了实实在在是被钉在十字架上。我们和祂正好相反,我们乃是先和祂同钉十字架,从我们接受祂开始,我们就和祂同钉十字架了。以后,我们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主是先背而后钉,我们是先钉而后背;主是背着十字架,末了才被钉;我们是在十字架上钉死了,然后走十字架的路。所以背十字架,就是一直站在死地。
当你看见了这些,就可以在生活里,常常用十字架作试验。比方,现在你要去和弟兄交通,你要先问自己:“我是不是在死地?我是不是在十字架上死了的人?我有没有经过十字架的死去交通?我是不是在十字架的死里经过了,并且这个死还在我身上?”你这样一试验,马上发现你这个要和弟兄交通的人,是在什么地方。再比方,你要去和一个人谈话,也许是关乎要称赞他,或责备他的话,也可能是关乎你自己的话。这些你都要试验一下,看到底你这个说话的人,有没有经过十字架的死,是不是在十字架的死里?你这样一问,立刻会发现你这个人在那里。
或者你要在某一件事上,寻求神的旨意。你应该问:我这个寻求的人,是否是一个经过十字架,在十字架死里的人?你如果这样问自己,马上你就会发现,你是在什么地方。神的旨意只能给在十字架上、在死地里的人知道。没有经过十字架之死的人,没有办法认识神的旨意。这是一个原则,大小事都可以此作试验。你要去买一件衣服,买每一样东西,你都得在那里作一个试验,问问自己:我有没有经过十字架?我是不是在十字架的死地?我和人作朋友,甚至我和人办交涉,是不是在死地?我是不是经过十字架的人?这一问就知道你这个人,到底有没有在死地。连你讲道和带领人,都要问自己:我这个人有没有站在死地,有没有经过死?惟有这样,你才能蒙到完全的拯救,不只脱离罪,脱离世界,也脱离天然的生命;不只脱离坏,也脱离神之外的好与善。
这话讲起来很简单,也很容易,但许多时候我们还是不能接受。我们试验一下就知道,我们不在死地,不能接受十字架,我们执意要照自己的意思作。这时神就会兴起环境,让我们看见环境中的十字架,我们愿意也罢,不愿意也罢,神总要把我们摆在死地,让环境中的十字架来对付我们,以达到祂在我们身上的旨意,使祂能在我们身上活出来。
一九六一年九月一日讲于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