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同工们对工作都相当努力,但最大的缺欠,就是没有带出多少有用的人。这不是说我们不忠心,而是我们的忠心不得体。有的地方我们是忠心过了头,以致一直自己作而没有交给别人作,尤其是没有把责任交给别人,让别人分担,或带领他们一同作。这就是同工们在各地代替人作得太多,以致有的地方多年不能产生长老。我们在各地的工作,即使不能产生很有用的长老,至少也得产生有点功用的长老。所以,弟兄们在作法上需要改进。
我们在各处作工的原则,乃是成全圣徒。以弗所四章十一至十二节说,“祂所赐的,有些是使徒,有些是申言者,有些是传福音者,有些是牧人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目的是为着职事的工作,为着建造基督的身体。”我们无论是作使徒、申言者、传福音者、牧人或教师,目的都是为要成全圣徒。你若有传福音的恩赐,就应当在你所在的地方,带出几个会传福音的人。你若有作教师的恩赐,就要带出几个作教师的人。你要教他们,带领他们作,并且把责任交给他们。
我们许多人都有骑脚踏车的经验,当我们刚学习的时候,都是别人在后面扶着我们。扶了一阵子之后,他们会渐渐放手,而我们自己也就会骑了。今天的情形也该如此,不是说要每位弟兄都出来作长老、执事;而是要在我们的工作上,就着现有的弟兄,找出几个人。这样的拣选,并没有什么绝对的标准,乃是相对的找出几个程度上比较好的人。不是立刻让他们作长老或执事,而是交代他们一些事,教他们作。若是有弟兄有作长老的潜能,就要带他们进来;不是先给他们作长老的名誉或地位,而是要他们跟着学习带领并治理召会。此外,要把一些事交给他们作,并对他们说清楚,借著作这些事,他们要学习作长老。
盼望从现在开始一年内,各地召会都把同工释放出来,并且不再需要同工。如同国民政府一样,先是军政时期,军政过了,是训政时期;训政过了,是宪政时期,就该还政于民了。然而,我们中间似乎多年都在训政时期,还没有结束。希望再过一年,就要能“还政于民”,再没有同工在地方上负责,完全交给地方上的弟兄们。对于这事,同工们一定要认真作。不要等一年满了,你所在地的召会还是没有人被成全出来。无论如何,你都应该把人成全出来。盼望今后地方召会的事,完全由地方上的弟兄们负责。同工们在各地,要积极的把人成全出来,一个地方至少要带出两三位长老,和六、七个执事。若是人不能成全出来,同工们就不能离开,还得在那里继续作,总要把人带出来。
今后我们的工作都该如此,这就逼着我们一定要学习。我们作工不该因循守旧,一成不变,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守在一地;乃要活在灵里,并且有生意的眼光。我们从前没有带出负责任的人,越作责任越在我们同工身上。所以同工们今天都得从所在地拔出来,各个召会、各个会所都得作出人来。相信各召会、各会所人才济济,同工们不要以为自己作得最好,要相信后生可畏,别人也能作得比你更好。中国有句谚语,“只有状元徒弟,没有状元师傅。”这句话的意思是,作师傅的无论有多好,已经定型了,无法再有突破;但是他带出来的徒弟,却有可能作得比他更好、更高明。
真正会作工的人,就是会用人的人。你自己作,作不出多少事,而且有时也不一定作得那么好。你若真的有许多事必须作,在作的时候,不要自己作,无论作什么,总要有副手,带着别人作,这是基本的原则。同工们在各地,一定要这样作。找出有用的青年人、中年人,甚至是老年人,要尽力带他们一起作。从前独自作,代替人作,相信只有自己能作,别人不能作,一直不肯交给别人;今后这种作法统统要改掉。即使有的人不愿学,不会作,你都还得教他们。只要你肯教,他们就会作。就像理发院的学徒学理发,若是老师傅一直不肯牺牲几个人让徒弟作,这个徒弟永远学不会。天底下没有一个人会笨拙到一点都不会作,只要你愿意让他作,给他作,慢慢的他一定会作。有的人是责任心太重,一直守着自己的工作,不肯交出去。其实你只要从旁督促,还是可以把工作交给人。把工作交给人,并带领人来作,乃是一个重要的原则。
我们同工中有的人有一个弱点,就是一直不能与人合作。他不和别人吵,不和别人闹,但就是不能和别人合作,只要一作,就是自己作。有的人个性不肯和人交通,一股劲的蒙着头自己作,这股热劲固然可嘉,但这种作风实在不可取。我们无论作什么事都应当和人有交通。在召会的服事中,有这么多弟兄姊妹,总有人见地比你高明,你应该和人有交通,接受别人的帮助。尤其是青年人,不要想表现自己,作出事情给别人看,这种个性一定要除去。或许有的人不是如此,但不知为什么,在青年人中间,彼此互助的空气不浓厚。过去,从我们中间出去的几位弟兄,从一开头就没有与人相调;那种显扬自己的空气,至今多多少少还留在我们中间。当然,他们那种极其骄傲的语调,在我们中间是没有了;但那种不谦卑,不肯与人调,缺少与人合作的风气还是存在。
以台北的青年工作为例,每个会所都是各作各的。但反观今天在世界各地都有许多展览会,用属灵的话说,就是一种彼此交通、观摩的机会和场合。在台北的学生工作服事者,虽然不一定要有一个总带领,但是众人可以自动来在一起交通,看看一会所怎么作,三会所怎么作,高中、初中、大学又该怎么作。众人来在一起,即使是三个臭皮匠,也可以胜过一个诸葛亮。一个人的资源总是有限,最聪明的人就是会观摩别人的作法,而截长补短。我们不能自己闭门造车,总要观察别人怎么作。最笨的人,就是不问别人,不管别人,而蒙着头自己作。台北的青年工作,若是有合作的精神,年轻人的数目必定比现在还多。据说三会所的初、高中生合起来,在二百五十至三百人之间,这个数目实在差太多。按理,三会所最少该有五百位。当然,从一面说,这个结果并不表示你们没有作生意,或没有赚钱;而是你们生意虽然作了,钱也赚了,但是该赚的没有赚进来,并且赚的也不够多。
你们的青年工作,没有启用家庭配合,这就证明你们缺少合作的精神,检讨得还不够。其实用家庭作学生,对学生工作是一大帮助。在家庭中有年长的姊妹可以作保母,她们有时间,又有财力,能为学生摆上。只要她们把家打开,让学生来,就是一股很大的扶持力量。
合作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能灵活运用;不合作力量会分散,一合作就能活用。比如,某大学的学生工作,需要去撒种传福音,但这不是单单那一个会所的事。如果我们一起合作,就会在这个学生工作上,找出许多生意可作,并且随时可以调动。若是我们各守各的会所,作板桥的不管作新庄的,作学生工作的不管作社区的;这虽然有它需要的一面,但是也有它偏颇的一面。不仅学生工作如此,大体的工作也都如此。弟兄们应该有合作交通的灵。
比如,在高雄作工的人应当与台南的人有交通,在台南的同工也应该与高雄的同工商量。彼此检讨,台南是怎么作的,高雄又是怎么作的。大家常常一起交通、检讨,各地的工作自然就活了。这不一定要谁来发动,弟兄们应该都有这个灵,你找我,我找你,一起有交通。以台北召会为例,恐怕长老们也是各管各的会所,各有自己的作法。在三会所就没有四会所的感觉,在二会所就没有五会所的感觉,每位长老都只管自己的会所。这并不是一个正确的态度。我们要为主作工,被主使用,一定要有一个广大的心。在我手中的,我固然要忠心作好,在别人手下的,我也应该忠心作好;因为都是主的工作,应该彼此交通并检讨。
在工作上,需要合作的因素有很多,你们都应该好好的学。若是不学,你们的工作就会完全被自己限制住了。主从来不用这样的人。你必须像亚伯拉罕一样,虽然自己的妻子不生育,也能为那基拉耳王亚比米勒家不生育的情形祷告。(创二十17。)不要只是一味的盼望自己生孩子,而不管别人不生育,这样的祷告不会得着主的答应。你一定要学习与人合作,这个精神一定要有。我们的天性是喜欢关起门,自己作自己的;这样的天性一定要翻掉。我们并非一个组织,不需要上面有命令,说,你这个工作不行,一定要和某地有交通,你才去交通。这样作就太组织化、太律法。身体的血液是流通的,若是我的血液只留在大拇指这里,就会造成阻塞,不只不能供应别人,还会害了自己。
我们中间还有一点难处,就是不服人。你在工作上不能发号施令,你就得听命。今天在主的工作上,若是有位弟兄能发号施令,我绝对听从,这没有谁大谁小的问题。就像打篮球,球队出去时,总要有一个队长。即使队长球打得不如你,你还得听队长的带领,否则球就不能打。工作也是这样,一定要学习服别人。这样的精神,我们是不够的。我们中间所有的问题都是如此,我们里头还搀杂着不服,好像服别人是件羞耻的事。其实服别人不羞耻,乃是荣耀。
在关乎财物方面,即使我们自己缺乏,还要学习顾到别人。例如,有同工到我这里来,我一定要顾到他。即使我没有力量,我也要顾。我们一定要有这样的精神。
前面所说的那些个性我们都得翻掉,因为我们作工,是必须合作的。这些点同工们要带到主面前,求主给我们恩典。我们不仅要在所在的地方与人合作,也要到别的地方和弟兄们交通,看看他们是怎么作的。我们一面是彼此帮忙,一面也是彼此学习。
我们不是一个组织化的团体,上面调我就动,不调我就不动,安排我就作,不安排就不作;这不是我们作工的态度。我们应当很灵活的彼此来往交通,我有问题就请教你,你就改正我;我观摩你的作法,你也与我合作。只要能合作,无论作什么,都有出路;若是不合作,工作就不会有多少前途。
再者,我们实在应当有所作为。在主的工作上,我们都要作出生意来。同工们虽然很忠心,很努力,也全力保守主的恢复,这些都很好;但是却没有太大的推动力和创作力。一地一地可作的太多,但同工们没有作多少。比如,台北圣徒在名单上的有一万多人,但实际到会的有多少。同工们常说自己很忙,但有时候都忙不在要点上。在工作上,我们需要有所选择,那一个生意赚钱,那一个生意不赚钱,不赚钱的生意就先不作。同工们不仅需要找出事情作,还得作出意义来。在主的工作上要有创作,并且创造出需要;这一方面,我们的确缺了许多。另一面,我们一旦有一点创作,或有一点见地,就容易骄傲。这是很可怕的。所以,这两面都要有平衡;要有创作,有开拓,有发展,有开发能力,但不要骄傲。
因着服事上的需要是大的,若仅仅靠工作上的安排,无形中就会变成组织。所以,每一位弟兄都应该灵活,但也应该守规矩。比方,有的弟兄有造就圣徒的恩赐,有的有传福音的恩赐,都应该到各处服事。不要只是等工作安排,安排几位弟兄有个造就团,再有几位弟兄是福音布道团,若没有这安排就不作了;这样的态度和工作方式太呆板。若是一位弟兄被安排在三会所,不一定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留在三会所,若是事奉已经上轨道了,就应该把事务尽力交给别人作。这样,过一些时候,或许可以接受负担到日本、韩国,或者环岛一个月,到各处作工;一年最少要有三个月在外面作工。当然,这样作也要看主的引导,或者两个人一同去,或者三个人一起。诸如此类的行动是非常活的。
然而,这并不是说,你从所在地的工作出来,就什么都不管了,得释放了,要去那里就去那里。这不是正确的灵。你在一个地方或会所事奉,第一,要看你和当地服事的人交通得透彻不透彻;第二,要看你和负责工作的弟兄们交通得透彻不透彻,寻求他们的感觉与看法。总之,无论你到那里,都应该寻求弟兄们的感觉。
求主怜悯我们,在我们的工作中要有负担,有创作,有开展,但不要有骄傲。若是我们的工作都必须由工作调动,都要指定和安排,这里头就没有什么负担和活力。所以,我们都需要改,都要从深处接受主的负担;否则我们的工作会作得太呆板、太死沉,而没有活力。
一九六八年九月二十八日讲于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