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使徒当中,似乎是保罗首先看见耶稣和祂的子民,就像身体和肢体一样。对教会的这个观点,无疑是他所特有的,与他的得救和呼召很有关系,这包含在主对他所说的头一句话里:‘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徒九5。)逼迫信徒,就是逼迫耶稣;摸着祂的门徒,就是摸着祂。这话传达了一个大的启示,就是赐给保罗那有关教会的奥秘,使他对主有了新的认识;当主在地上时,这只是隐藏在祂的传讲之中。
主在保罗身上所作的并不是停在这里。祂不让保罗停留在属天的奥秘中。祂对保罗紧接着的命令,就是把这样的启示带到实际的果效中。‘起来,进城去,你所当作的事,必有人告诉你。’(6。)‘必有人告诉你,’这话指明保罗若离开了这些他从前所逼迫的门徒,他就是无助的,也永远无法知道主要他作什么。若不是在这活的教会的根基上,主自己不会告诉他要作什么。祂不会扶助仅仅属于个人的呼召和工作;因为个人主义乃是罪,会伤害基督的身体。
因此,保罗到了大马色,并在那里等了很长的时间。起先没有人来找他。过了三天黑暗的日子,终于有人来了,但所来的也不过是一个‘门徒’而已。从路加所说这简单的称呼,我们得到一个结论:亚拿尼亚虽然是一个虔诚可敬的人,却也只是一位平常的弟兄,他身上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使他有资格来帮助这位被命定作‘教会伟大使徒’的保罗。但正是这样,教会的奥秘对保罗才成为实际。
同样的,在亚拿尼亚这一面,根据他所听到大数扫罗的名声,他定然感到害怕,现在他心里必是有神恩典的神迹,才有这实际的表现:他从谨慎的称他‘这人’,(13,)改口称他‘扫罗弟兄’。(17,另译。)耶稣已经除灭了仇恨,他一切的恐惧都除去了。亚拿尼亚以弟兄称呼的简短问候,表明了宇宙教会对基督另一肢体的承认;他简单的动作,显明了二人在一个膏油涂抹下新建立的一。他们在一位灵里传达并接受神所设计,要影响全世界的指示。(二二14~16。)
保罗在他的著作中,给我们两种对基督的身体略为不同的看法,一个在以弗所书,一个在哥林多前书。前者看教会是在诸天界里,后者看教会是坚固栽种在地上。在以弗所书里,教会(她的全部)是身体;而保罗对哥林多人却写道:‘你们就是基督的身子,并且各自作肢体。’(林前十二27。)如果我们像许多人一样,将以弗所书看为一卷教会间传阅的书信,这也许能帮助我们解释,为何保罗在此是从广大、宇宙的观点,说到基督的身体;而哥林多前书乃是写给当时某一个希腊城市的书信,所以他给我们看见,身体在地上某一个情形显出功用,如同人的身体显出功用一样。
这就是我对林前十二章二十一节那短短、意义深长的话的解释:‘眼不能对手说,我用不着你;头也不能对脚说,我用不着你。’我们要谨慎,不可误解保罗在这里的意思。基督的身体,无论是天上宇宙的一面,还是地上地方的一面,都只有一个头,就是基督自己。(弗四15。)保罗并不是说众地方教会各有各的头;众教会不能有许多地方上的‘头’,否则身体就立刻分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乃是以人的身体作比喻,来说明基督属天永远的身体,在地上运作、联系、并尽功用的实际原则。他确定的说,头不能没有祂最小的肢体,照样,任何一个单个的肢体也不能缺少任何别的肢体。
因此在哥林多前书里,主要的不是重在说到神的目的,而是重在人的责任。前者是基本的,因为没有这个,就不能作任何事了;但问题是,我们是否将神的旨意带下来,并实际应用在我们今天所在的地方?
难处似乎在于如何两者兼备。我们很容易接受以弗所书这一面,就是从属天的观点来看神所要得着的是什么。但我们的难处都在哥林多前书这一面。对那些只顾到属灵一面的人,这封书信太重于实行了;正因这样,他们总是有一个危机,想要逃避这封书信应用上的困难。他们设法(那是正确的)避免一种极端,就是从新约里教会实行的例子,找出教会生活极简单的榜样或形式,然后盲目的遵循。他们知道这只会产生一种无生命的翻版,重复教会刚开始时的历史而已。于是他们只好单单注意以弗所书所说荣耀属天的教会,结果却落入相反的错误里—就是叫这异象‘属灵’到一个地步,即使不是全部,也差不多成了不实在的!
但林前十二章是一段非常简单的话,也许就是因为那么简单,所以它的意义反而被许多人忽略了。这里所说的不是属天的,也不是属地的;乃是既属天,又是在地上彰显的。那在诸天界里的身体被启示出来的目的,是要自然的产生非常实际的结果,哥林多前书就是阐明这结果。
神的原则乃是道成肉身的原则。(我们要小心使用道成肉身这辞。把教会与道成肉身的主之间的相同说得太过,是不智慧的事。)神的心愿—事实上这对祂不仅仅是个心愿,乃是神圣的必需—是要属天的生命在属地的彰显里表明出来,不是借着天使或灵,乃是借着人;不是抽象、不实在的,乃是有真实、实际的形态。
活在以弗所书所说的诸天界里是蒙福的,但请记得,同一位使徒写了以弗所书,也写了哥林多书。神要求祂那宇宙、属灵、属天的教会,要在众地方教会里得着其在地上的表显,建立在许多比异教的哥林多城还要黑暗的地方。因着有这地上的彰显,人总是太容易带进他们的意见,用人的手来安排。他们找借口说,‘有时候我们必须属地一点!’但林前十二章给我们看见,甚至在这样属地的环境里,教会仍然是按属天身体的原则运作。因为地方上的教会,不是仅仅外面的预表,乃是基督今天在地上真实的显出。‘你们就是基督的身子。’在哥林多这地方,你们哥林多人蒙召,就是要成为在实质上整个的身体。
接着我们要来看,林前十二章如何说到身体显出功用的生活。我们若从十二节细细的往前看,我想我们能找出支配身体生活四个简单的律。
第一个律是在十五至十六节:‘设若脚说,我不是手,所以不属乎身子;它不能因此就不属乎身子。设若耳说,我不是眼,所以不属乎身子;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属乎身子。’换句话说,你必须照着你所是的来尽功用,而不是照着你所喜欢的来尽功用。因为你不是别人,所以你没有地位拒绝你所是的!好比脚说,‘我下定决心要作手!假如我不能作手,我就拒绝行走!’这一种拒绝,是出自一种和别人比较的心理,只有个人主义者才会比较。
这种与人比较的习惯显明一件事:我们尚未看见基督的身体。请告诉我,那一个肢体比较好,是脚还是手?你若想一下就知道,二者是无法比较的。它们在人身体上的功用不同,二者在身体上都是同样的需要。可是许多人都轻看神的恩赐;因为他们不能成为他们所羡慕的特别肢体,他们就放弃他们的地位。或者他们以为一切的职事,从头到尾都是公开的,由于他们没有可以在公开场合中尽功用的恩赐,他们就什么都不干。
这正是耶稣论到人与银子的比喻所描述的光景。(太二五14~30。)有一个仆人有五千银子,另一个有二千,但是整个比喻的重点是在那有一千的仆人身上。危险是在于那埋掉他一千银子的弟兄。这样的人会说,‘既然我没有五千,也没有二千,我的一千有什么用处?我既然不能有明显的服事,我真的还有用处么?既然别人这么会带领祷告,在祷告聚会中带动祷告的空气,我在会中岂不是该闭口不言么?既然不能身居要位,因此我什么也不居,又有何妨呢?’
但那个比喻教导我们,如果二千可以变作四千,五千可以变作一万,一千也可以变作二千。我们乃是借着尽功用来发现生命。教会遭受亏损,许多时候不是因着五千的肢体过于显著,乃是因着一千的肢体把自己扣住了。整个身体的生命,就因这些一千银子的埋藏而受到亏损,变得贫穷。
我们一旦认识属天的身体,我们即或在其中只有最小的一分,也会非常欢喜。我们若因着只有一千而拒绝尽功用,就可能显明我们在神旨意之外还有想望与野心,甚至更差的,我们对神的旨意不满意。但是不要这样,祂若喜欢使我成为最大的肢体,赞美主!相反的,祂若喜欢使我成为最小的,我的赞美也不减少!我是手还是脚?我乐意安分于此,我完全满意于祂的选择,甘心乐意在祂所指定的范围里尽功用。如果我接受祂的恩赐并加以运用,一千可以长成二千,很快就会成为五千,甚至一万。
保罗写说,‘勉励灰心的人,’(帖前五14,)灰心原文是‘小魂的’。我们该勉励那有一千的人,不是因着他恩赐的大小,(他的恩赐毕竟并不大,)而是因着圣灵住在他里面。他指望的根据乃是神自己。我有一位很亲近的同工,他在重生以前被朋友认为是出奇的迟钝,几乎可以说是愚笨。但是当他被神得着以后,圣灵开始在他里面作工,两年之间,他已显露一些迹象能成为圣经教师,现今他已成了中国最有恩赐的圣经教师之一。
所以尽功用的第一个律,就是使用所已经得着的。我们不可推托说,‘这里不需要我,’也不该逃避目前的责任,带着圣经和笔记本,退隐到安静的地方要得着属灵的更新,梦想着一些将来的职事。也许我们的肉身因此得以复苏,但我们的灵并不能借此得更新。不!我们总是要用手中所有的来服事人,我们这样作,就会发现自己也得了喂养;这是不易的原则。请回想耶稣在井旁的故事。祂饿了,因为祂打发门徒去买吃的;祂也渴了,因为祂向那撒玛利亚妇人要水喝。但当门徒回来的时候,祂能宣告已经吃过了。祂借着供应一个灵魂的需要,遵行了神的旨意,就得着加力。(约四。)
身体的交通总是双向的:接受与施与。只想接受并非交通。我们可能不是传道人,但是当我们来敬拜时,总得带来我们所有的。讲者必须从听者得帮助。袖手旁观是不行的。我们必须有给别人喝的,不一定借着讲道,也许借着安静的祷告。我们若只坐着听,也必须在灵里,而不是在别的地方!
‘你们去作生意,直等我回来’(路十九13):我们于所在之处得着的职事,其涵括的范围是何等的大!所托给我们的那一点工作乃是为着身体,所以就没有嫉妒别人的余地。我们不能比较,并向弟兄埋怨说,‘神用你,却不用我。’我们有人想要像彼得那样得着灵魂么?请记得,有十一个人是与他站在一起的。虽然彼得是出口,但他绝不敢说,‘是我得了那些灵魂。’
所以身体的每一个肢体都有一分职事,而每一个肢体都是被召来,在主所指定的地位上尽功用。如果荣耀是属于主的,无论是谁作工都没有分别。我们必须以神的评价来看祂给我们的地位,不要逃走,盼望退隐能带来长进。‘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银子埋藏在地里。’(太二五25。)这样作是不会有荣耀的。
尽功用的第二个律是在林前十二章十七至十八节:‘若全身是眼,从那里听声呢?若全身是耳,从那里闻味呢?但如今神随自己的意思,把肢体俱各安排在身上了。’这里所表明的原则,就是在我们聚集的生活中,我们总是要留下余地,让别人尽功用。
率直的说,就是不要一手包办,也不要身兼数职!没有一个神智正常的人想要见到全身只有一种单调的功用。全身都是眼是不合情理的,眼睛想作全身的工作也是不合情理的。主命定身体是多样化的,有耳有鼻,有眼也有手;不是划一的,当然也不是一个器官垄断一切。这样看来,如果前一个原则是为着那些退缩的人,这一个原则就是为着那些太过的,想要作整个身体的人。对于这样的人,我再说这句话:不要一手包办,也不要身兼数职;你并不是一切!
有些人来参加祷告聚会,只能自己祷告,不能听别人祷告。他们愿意带领祷告,却不愿意跟着别人祷告。他们要别人听他们,并说‘阿们’;却不耐烦听别人祷告,并说‘阿们’。他们盼望自己的那一分成为聚会的重点。他们是个人主义者,甚至当他们与别人一同祷告时也是这样。
在与人的交谈中,他们也表现出个人主义。他们只能谈到自己和自己的工作;谈到别人的工作时,就听不进去,总是打断人的话,插进一些关于自己的话。他们缺乏接受的能力。个人主义是基督徒工作令人感叹的征象。这就是说,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事变得如此重要,以致我们对别人所作的不感兴趣。
今天在基督的众肢体中间,有许多的挫败与损失,乃是因着我们中间一些资深的神仆,不愿意让别人尽功用。我们从主得了一分职事,因此就认为自己要担负别人的发展并长进的整个责任。我们没有看见,我们这样作,事实上是拦阻了别人的发展。这个错误往往就是沮丧,甚至分裂的根源,而其不良影响尚不止于此。
假定我遇到一个道理上的疑难,使我陷在迷雾中找不到解答,那我要怎么办?我是自己来决断呢,还是去找那从神得着特别恩赐,有能力教导并阐明真理,将人从道理的迷雾中领出来的肢体?如果照着前者,我就会为一个新的不同的道理开了门,因为一切不同的道理都是由此产生的。这样,我不但没有相信主借着祂教导的肢体来解决我的问题,让别的肢体在这事上为我尽功用;反而极可能使人看见,我们两个人在教导不同甚至相抵触的事。比方说,如果一位传福音者,也负起教导那些他带领得救之人的责任,就非常容易发生这样的混乱。反之,我该好好的服事,但是当我尽了功用以后,就要站在一边,把空位让给别人。因为身体的首要原则乃是:‘栽种的和浇灌的都是一样。’(林前三8。)
我既是肢体,就该预备好接受另一肢体所供应的。我自己必须甘心受限制。教会在祷告么?我必须预备好,保持安静,把机会留给那些‘较软弱’的去祷告。我有讲道的恩赐么?我必须学习坐下来听别人的。不管我的度量是大是小,我既是肢体,就不敢越过这度量,因为十字架的记号是在一切过大者,一切对身体是外来的异物者身上。我必须甘心乐意受限制,只留在自己的范围之内,让别人在他们的范围里服事。我必须因别人对我的服事而快乐,并且接受他们给我的帮助。
第三,我们来看十二章二十一至二十二节:‘眼不能对手说,我用不着你;头也不能对脚说,我用不着你。不但如此,身上肢体人以为软弱的,更是不可少的。’简单说来,就是绝不想要切除别的肢体。不要以为我们凭元首的能力就能行动,而不需要肢体。一个肢体的软弱或笨拙,不能叫我们把他切除。(在与罪有关的事上,教会当然可以施行管教;但那不是这里所要看的。)我们不敢对另一位说,‘我用不着你。’我们反而发现,从那些我们按天然所不尊重的肢体身上,我们能学到许多。我们可能常常要向那些易于被轻看的人要求祷告的帮助。唉!我们竟会感到这样作会贬低自己,甚至有失自己属灵的身分。但是主却肯定的说,即使是最软弱的肢体,祂也为他预备了一个地位,且能使用他。
几年前,我遇到一生中极大的难题;这件事关系到我个人在事奉上得着圣灵浇灌的问题。我一方面深觉有这需要,另一面又有一点道理上的困扰。然而无论我怎样尽力祷告,好像主既不愿答覆我的问题,也不愿指示我进入这个经历的路。我知道祂定规要我得着更多,但我构不上,我觉得必须把这一件事弄清楚,不然我就无法往前。若说这是我整个职事的紧要关头,我想一点也不为过。
那时我正在中国一个比较偏远的地区传福音,我自以为对主有点认识,而那些与我有同样认识的神仆都离我很远。我是被主打发到那里的;无疑,那里有人有需要,也有人肯接受,但总是有所缺。我的传扬缺乏能力,也没有多少果子。而神所要给我的,似乎我又得不到。我无法单独过这个关;那时我最需要的就是交通。
但是那里去找呢?不错,那里是有一班单纯的信徒,一些乡下人;我一直住在他们中间,但我觉得,他们对主的认识太少,在我所面对的巨大难处上,他们一定帮不了我。他们甚至没有足够的真理基础,能清楚了解这事而为我祷告,所以一定不足以带我过这个关。我忘记主的身体了!
最后我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再没有别的办法了,如果我不要放弃,就只好请他们进来。于是我请求这些简单的弟兄们来应付我的需要。我尽所能的把难处告诉他们,他们就祷告了—就在他们祷告的当儿,亮光来了!这事无须解释,难处解决了,并且是一劳永逸的解决了。从那天开始,祝福就如潮水般一直涌流。
的确,神常常把我们带到一种境地,叫我们无法单独通过。一个自认‘神与我同在就够了’的人,事实上是拦阻了神。那一天,主教导我,叫我看见那些身体上看来是软弱的肢体,对祂的确是最宝贵的。
第四,在二十四至二十五节告诉我们:‘但神配搭这身子,把加倍的体面给那有缺欠的肢体;免得身上分门别类;总要肢体彼此相顾。’使徒在这段话结尾时所说的,就是要我们断然弃绝分门别类。这是绝不容许的。神的旨意乃是:在身体里不可分门别类。
在天上看教会是不能分开的。赞美神,教会永远是一的。但在地上,教会的一却会受到侵害。就她属天的生命而言,这身体是人摸不得的;但就她在地上的功用而言,她不仅能被人摸着,甚至能被肢解,这是可悲的事实,正如哥林多的情形所充分表明的。保罗斩钉截铁的定罪这样的光景。
那么,实际合一的秘诀是什么?关于这问题,这里有两句话:‘因为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或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或自主的,都已经在一位灵里受浸,成了一个身体,且都得以饮于一位灵。’(林前十二13,另译。)‘身体只有一个,灵只有一个。’(弗四4。)这两句话启示了身体与灵的特别关系。那灵是隐藏的实际,身体是彰显,二者是互为配对的。身体是一,因为那灵是一。请记得,圣灵乃是一个人位,你无法把一个人位分开。‘神配搭这身子,’因为这一个身体乃是要作这一位灵的彰显。在那灵里总是合一的,这是确定的神圣事实。问题乃是,我们是否常常竭力保守那灵的合一。(3。)
在进一步说到圣灵和身体以前,让我们提醒自己:属灵合一的起点乃是生命。你也许已经留意到,前面所列出的四大原则,事实上都不是以命令的形式发表出来,乃是使徒在林前十二章说到身体是怎样的时候,用人身体上生命自然的彰显,和成长的情形来描述的。这是很有意义的,叫我们想到生命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生命的知觉。
所有动物的生命都有知觉,从神来的生命更是如此。那里有生命,那里就有知觉。生物学家无法将生命像一件单独存在的东西,拿出来让我们摸着或观看,即或他能,我们也看不见。但是由于我们里面的知觉,我们知道我们有生命,这是众所公认的。我们毫不怀疑我们是活着的。
新生命也是一样。虽然神所赐的生命摸不着也看不见,但我们的确可以对它有知觉。我们认识新生命,因为随同这生命,有一个新的知觉在我们里面兴起了。人重生时,就从神得着新的生命。他怎么知道他得到了呢?我们中间任何一位,怎么会知道我们有新生命呢?我们乃是借着一个新的生命知觉而知道的。如果有生命,就会有这知觉,并且无论是向神或是向罪,这知觉本身很快就会彰显出来。我们若犯了罪,就会难过,失去平安和喜乐。这就证明生命的存在。因为神的生命恨恶罪,所以我们里面对罪有一种新的知觉。如果一个人一直需要人指出他的罪来,不然自己就不知道,那么不管他多乐意听从别人,我们会非常怀疑他到底有没有生命。
今天我们相当注重生命,但那是不够的。我们也该注重生命的知觉。一个生物没有知觉,就很难证明它有生命。人若以为生命是抽象的,那是一种误解;生命是具体且实在的。在人心中或是有新生命,或是没有;生命的知觉就是印证生命的存在。这知觉不单是在消极的一面,就是向着罪有感觉;也是在蒙福、积极的一面,就是向着神自己有感觉。不错,那灵与我们的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但不必告诉人这点!他们要么就知道,要么就不知道。他们若有神的生命,就会凭着那灵知道这事。我很难过的说,许多人的祷告里面既无对罪的感觉,也无对神的爱。人只能形容他们的祷告是天使的祷告,因为在他们的祷告里,没有神儿女祷告的记号。
如果个人的生命就如我们所说的那样,身体的生命就更是如此。那些有生命的人,是与别人共有这生命;而认识身体的人就知道那生命团体的性质。因为身体不仅是一个原则或道理,身体也含示了知觉。就如我们对新生命有知觉,所以我们若是在身体里面,我们必定也对身体有知觉。
有人对身体所行的,好像人因着基督徒的责任而决心去爱仇敌,又像人因说谎是不对而不说谎那样。其实更重要的还不在于我们说不说谎,乃在于我们若说了谎,里面是否感到不安。基督徒信仰的基础,并不在于外面的规条,乃在于里面对神的知觉和对罪的敏感。所以,我们努力凭着身体的原则而活,是没有多大用处的,除非当我们不这样作的时候,我们里面觉得错了。人告诉我们是一回事,自己看见又是另一回事。知觉乃是内在的感觉,不用人告诉你就已经看见了。如果神圣的光进入我们心里,能使我们对神有感觉,对得罪神的罪有感觉,同样,这光也能使我们对身体有感觉,对得罪身体元首基督的行为有感觉。乃是从神来的光,在保罗里面唤醒他对身体的感觉,使他看见他抵挡耶稣的肢体,就是抵挡耶稣。没有那从启示和生命而来的知觉,一切就都是虚空的。
现在我要来说明,我称为‘身体知觉’(就是对基督身体的感觉)的功能,是如何作用的。它首先在爱的事上起作用。‘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壹三14。)所有身体上的肢体都会爱。这是非常特别的。他们不需要等别人来告诉,不管有没有想到,很自然的就会爱。也许他们需要鼓励,但那不过是挑旺他们所有的。我记得一位朋友告诉我,当他抱起他头一个孩子时,他的心就爱上了他。不用人告诉他说,爱孩子是为父者的本分,他里面就有这种爱。照样,当你知道某人是基督徒,不管他是什么人,是怎样的一位弟兄,你的心岂不是对他有爱么?这就是身体的知觉。
对于分裂,身体的知觉也有作用。在爱这一面,它是主动、积极的;在分裂这一面,它是被动、消极的。对于那些真正发现‘身体’意义的人,一切的分裂以及引起分裂的事,都是极端可恨的。对他们来说,将基督徒加以区分,乃是希奇的事。不管以宗派主义自夸是对与否,那些认识基督身体的人,知道自己是不可能这样作的。一个宗派的灵,不管怎样被传统和习俗奉为神圣,对那有生命的人,很快就成为难以忍受的。
再者,结党和分门别类在今日的基督徒中间变得太平常了。也许一个团体有二十几位信徒,都是从灵生的,聚集在主面前。不久来了一位弟兄,马上就有一些人跟从他,结成一个少数人的党派。那并不是身体,也不能成为身体。如果我们真认识我们在祂里面是一,当发现自己被拉着去作这样的事时,我们里面岂不立刻会觉察这是错误的么?如果没有这个感觉,那我们必定缺少了什么。如果身体对我们是要紧的,那么所有的分裂,不论是内在的或外在的,都会变得可憎了。连起意制造分裂,都会叫我们里面失去平安。我们知道我们无法继续下去。那一个生命的知觉不会容许这事;这个答覆就够清楚了。
这不是道理,乃是我们在基督里之交通的活的知觉,这是非常宝贵的事。当生命进入我们里面的那一刻,就在我们里面唤起了一种不断扩大、不断加深的‘归属’的感觉。我们不再过一种利己自满的基督徒生活。我们里面那种蝴蝶‘独来独往’的性情,已经被蜜蜂那种群居、不为自己只为整体的性情所取代。身体的知觉就是说,我们看见自己在神面前的地位,不是孤立的个体,乃是彼此作肢体。
单个的个体没有特别的用处,不会尽职事,很容易被轻看或忽略。不管存在与否,都不会受到注意,甚至在统计数字上,也不会产生多少影响。但肢体却不是这样。肢体在身体里既不能被动,更不敢袖手旁观,因为没有什么比旁观更坏事。我们的服事是否显在人前,那是无关紧要的;我们必须一直供应生命,这样,我们一不在,人就会感觉到。我们不能说,‘我算不得什么。’当别人在聚会中尽功用时,我们不敢在聚会中仅仅作客。我们是祂的身体,并且各自作肢体;只有当所有的肢体都尽他们的职事时,生命才涌流。
因为一切都与生命和生命的源头息息相关。头是人身体的生命源头;你若伤了它,一切的行动,一切的配搭就终止了。一具无头的躯干既无生命,也无生命的知觉。我们是基督的肢体,从祂接受新的生命;但那生命乃是‘在子里面’的,我们不能离开祂而带走这生命。只要有一刻与基督脱节,我们就没有生命。我们很清楚,连我们与祂之间的一点阴影,都会阻碍这生命的流通。因为我们的生命是在祂里面,我们在自己里面是一无所有。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
所以神并未告诉我们要持定彼此作肢体的,乃是要‘持定元首’。(西二19。)这是交通的路。因为基督不是分开的,祂乃是一。我们持定祂,在我们心里就自然会涌出爱来,爱一切同样持定祂的人。
合一是属基督的,不是我们的。因为我们是祂的,所以我们是一。如果我们说,因为我们喜欢一位弟兄,就与他有交通,这就是以自己为中心,破坏了合一。虽然按我们的天然,可能较容易接近某些人,但若让这个影响我们的交通,就显明我们交通的根基是错误的。再比方说,我们是否会为某位弟兄作一些事,然后又抱怨他不答谢呢?那是因为我们作这事是要得人的感恩,并非为基督的缘故—不是因为神这么爱我们。我们的动机错了,因为我们与元首的关系有短缺。
我们若‘持定’同作肢体的人,就必导致排外的友谊。基督的身体里没有这些事的地位。一个基督徒若着迷的喜欢与另一位交通,以致发展出一种不健康的友谊,非常肯定的,他们的友谊必会产生党派。因为‘照着肉体’的交通是在错误的根基上,最终只会导致不幸。当两个肢体彼此相交,十分投契,却排斥他人,我们就很有理由担忧,恐怕他们所表现的爱,并非单纯的出于神。‘彼此相爱’若不是在身体的范围里,以基督为中心,就是错误的。愿神拯救我们,脱离未被钉死的天然喜好,帮助我们在这些事上随从灵。
那灵的膏抹,是神给在基督里每一个婴孩的恩赐。(约壹二18~20,27。)我们接受基督这位元首时,就接受了膏抹。(事实上我们若缺了这个,就严重的证明我们尚未与主有联结—罗八9。)约翰给我们看见,这膏油的涂抹是内在的,将那灵‘在凡事上’的教导,(不仅关乎圣经的教导,)传输给甚至是基督里的婴孩。我这话是什么意思呢?我们来看一个实际的例子。假如我要知道该不该去香港一趟,我怎样来决定这事呢?我要找一节圣经么?或听听朋友的意见?或者我专心思考这事的对与错?不是,就如我们常常说,我们生活的根基不是‘善与恶’,乃是膏油的涂抹。‘这件事上有圣灵的带领么?我来考量这事的时候,我的心是倒空的还是被充满的?’这不是感觉或比较的问题,乃是向着神的求问:‘那灵有见证生命么?在这一步里,祂是否给了我,父喜悦的确据?’这是惟一安全的试验。因为我们所选择的路,本身也许完全正确,但是真正要紧的,乃是那灵是否那样行动。
这说出了神儿女生活的简单。不需要许多的疑问。不顺服膏油的涂抹,就会失去与主甜美的交通,但将心思放在灵上,总是生命平安。(罗八6。)
因为只有一位灵,当祂的儿女这样随从灵而行时,在交通上就没有问题。因为身体认识一个律:就是膏油涂抹的律。在社会中,规条是好的,但在身体里却不然。就旧约的字句而论,法利赛人乃是基要派。他们凭着字句活,他们认识一切规条—也许有时我们觉得,我们也是这样。但我们对这些规条的认识,会不会使我们压制圣灵的声音,如大数的扫罗那样呢?不错,他认识律法,但他对天上的人子(徒七55~56)一无所知。销灭那灵就是压制我们作属天之人团体生命的知觉。这就是伤害我们与头的关系,其可怕之处,就如四肢的神经患了病,使那肢体与最高中枢的有效管理隔绝。若是这样,不久我们就会像扫罗那样,口吐威吓凶杀的话。
扫罗交通的生命开始于他说,‘主阿,我当作什么?’这就是秘诀。‘持定元首,’就是借着那灵顺服基督。跟从那灵,就是在凡事上顺服主耶稣。那灵绝不会勉强肢体来顺服,但是那些凭膏油涂抹而活的人,总是自动并乐意的顺服基督;他们这样作的时候,就会发现他们是一。哦,那时我们就看见祂是那位无可置疑的主!
(原刊于‘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