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篇 全教会祷告聚会(二)—论争与让


讲时:一九四八年五月七日晚上七时

讲地:上海哈同路

讲者:李常受弟兄

有弟兄问:与家人之间是应该争或者应该让?

李常受弟兄答:对交出来的钱财的处置,若是妻子、儿女或父母不同意,则不要勉强。你不能以你自己属灵的程度去量他们,要求他们与你一样。你要以他们所要求的分给他们。他们要穿得好,你特别作得好一点。你要等到他们也自愿交出来的时候,才好奉献。你越争,他们就抓得越紧;你越让,他们就越放松。虽然如此,若是你的心已经蒙了拯救,你已经脱离了钱财和肉体的爱好,这就已经是一件大事了。

有一位姊妹因为得救了,就不肯陪丈夫去看电影。丈夫越爱的,她就越反对,并且越给丈夫难看的脸色看。丈夫晚上回来,她也不开门,为要叫他知道她不高兴。有一天她带着眼泪来看我,我说,你的态度完全不对,你的丈夫没有看见你所看见的,你不能这样对待他,你应当欢欢喜喜的送他到戏院门口,然后对他说,‘真对不起,我不能进去看,我回家等你,你去看吧。我回家会预备好东西给你吃。’并且晚上开着门,等他回来。我告诉你,这样才是基督徒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