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工人之间


圣经中的众教会是顶地方的,从来没有众教会联合的事。我们是和各地所有的弟兄联合,我们虽多,仍是一个身体。我们的联合,是以信徒为单位。普遍的教会,是以信徒为单位,非以地方教会为单位。我们是基督身上的肢体,不是一个个地方的教会作为基督的肢体。这个单位是信徒,不是地方教会。地方的教会,是教会在地上最大的组织了,所以没有法子把她们联合起来。

关于工人方面,圣经所给我们看见的就不是这样。使徒有联合。使徒可以合在一起,或是不合在一起。有的人因为从前在人的制度里很深,就有一个反应的错误思想,以为众教会没有联合,所以,众工人也不该有一点联合。

因为不明白教会间的组织,和使徒间的制度不同的缘故,许多人就以为教会和教会间既没有联合,是非常独立的,就神的工人和神的工人间,也应该是没有联合,也是非常独立的。但这和圣经的教训是完全相反的。众教会是没有联合的,但工人间是有联合的。教会因为要保守地方的性质,就不能和其他地方的教会联合为一个团体。因为教会和教会一联合,就立刻逾越地方的范围,就立刻改变地方的性质,就立刻打破地方的限制,所以圣经就不许可教会间的联合。但是,圣经里却有使徒们的联合。不过这并非说,所有的使徒都联合作一个团体。所有的使徒都联合在一起,管理所有的工作,也是圣经所无的。圣经中的工人并没有联合作一个中央的团体。那一个的办法是罗马的,不是圣经的。但是圣经中的使徒是有联合的,并且是联合成功作一班一班的。我们明明看见,保罗和同他在一起的路加、西拉、亚波罗、提摩太、提多是合成一班。彼得和同他在一起的约翰、雅各等又是一班。从安提阿出来的是一班,从耶路撒冷出来的又是一班。虽然他们这些人,不是各自组成一个差会,但是,他们各人是有各人的‘同人’(徒二十34)的。我们如果追究他们的历史,在使徒行传里我们就能看见,起初是在耶路撒冷有几个使徒作工,是他们到撒玛利亚,是他们到该撒利亚,虽然我们不知道与他们同行的人有多少人。后来(十三章)在安提阿就另起一个头。头一次保罗和巴拿巴同工,后来有西拉、有路加、有亚波罗、提摩太等同行。我们看见有一班和保罗同行的人,虽然不知道有多少人。在使徒行传之外,我们还看见另有一班的人,乃是因着结党,因着嫉妒分争而作工的。(腓一。)他们这一班人明明不是保罗这一班人,也不是彼得那一班人。虽然他们的存心不是可师的,但是这证明神的工人在当日是有一班一班的。换一句话来说,神的工作和神的工人,在圣经中是有团体的。众教会是没有团体的。众教会一有团体,就成了公会。

有的弟兄以为,我们既然没有公会的组织,作工的人就当像散沙一样,我跑我的路,你跑你的路。每一个都随着己意,各走己路。每一个都是自己的教皇,每一个都是自己的神父。地方的教会是单个的,是没有问题的。地方教会应当你不干涉我,我不干涉你。但工作是有团体的,虽然不是组织的团体。教会的办法是一种,工作的办法又是一种。在工作中,是有团体、有按手、有分派的;也是有安排、有调动、有打发的。但在地方教会间,就在上海的,一点不能管南京的事。南京也不能管上海的事。一个地方遭遇灾难,别的地方可以帮助,表示彼此的交通。至于各个地方教会的行政,就各不相干,各自为政。工作就不同,工作是有计划、有打算的。他们的范围也不只一个地方,乃是许多地方的。所以教会是没有几个联合在一起的,使徒却是有几个人联在一起的,不过没有像今天所谓的差会、布道团等名称而已。

圣经中的事实

我们要看圣经中,在工作中所发生的事情,以证明工作是有团体的,是有支配的,同时也是超越地方的。

‘保罗对巴拿巴说,我们可以回到从前宣传主道的各城,看望弟兄们景况如何。巴拿巴有意,要带称呼马可的约翰同去;但保罗,因为马可从前在旁非利亚离开他们,不和他们同去作工,就以为不可带他去。于是二人起了争论,甚至彼此分开;巴拿巴带着马可,坐船往居比路去;保罗拣选了西拉,也出去,蒙弟兄们把他交于主的恩中。’(徒十五36~40。)

‘保罗要带他(提摩太)同去。’(十六3。)

‘保罗既看见这(马其顿的)异象,我们随即想要往马其顿去,断定神召我们传福音给那里的人听。’(10,原文。)

‘送保罗的人带他到了雅典:既领了保罗的命,叫西拉和提摩太速速到他这里来,就回去了。’(十七15。)

‘他(保罗)…定意从马其顿回去。同他到亚西亚去的,有庇哩亚人毕罗斯的儿子所巴特,帖撒罗尼迦人亚里达古,和西公都,还有特庇人该犹,并提摩太,又有亚西亚人推基古,和特罗非摩。这些人先走在特罗亚等候我们。’(二十3~5。)

‘我们先上船开往亚朔去,意思要在那里接保罗;因为他是这样安排的,他自己打算要步行。他既在亚朔与我们相会,我们就接他上船,来到米推利尼。’(13~14。)

‘若是提摩太来到,你们要留心,叫他在你们那里无所惧怕;因为他劳力作主的工,像我一样;…至于兄弟亚波罗,我再三的劝他,同弟兄们到你们那里去;但这时他绝不愿意去;几时有了机会他必去。’(林前十六10~12。)

‘因此我劝提多,既然在你们中间开办这慈惠的事,就当办成了。’(林后八6。)

‘多谢神,感动提多的心,叫他待你们殷勤,…他固然是听了我的劝;但自己更是热心,情愿往你们那里去。我们还打发一位兄弟和他同去。’(16~18。)

‘我们又打发一位兄弟同去;这人的热心,我们在许多事上,屡次试验过,现在他因为深信你们,就更加热心了。论到提多,他是我的同伴,一同为你们劳碌的;论到那两位兄弟,他们是众教会的使者,是基督的荣耀。’(22~23。)

‘今有所亲爱忠心事奉主的兄弟推基古,他要把我的事情并我的景况如何,全告诉你们叫你们知道。我特意打发他到你们那里去,好叫你们知道我们的光景,又叫他安慰你们的心。’(弗六21~22。)

‘我靠主耶稣指望快打发提摩太去见你们,叫我知道你们的事,心里就得着安慰。’(腓二19。)

‘然而我想必须打发以巴弗提到你们那里去;他是我的兄弟,与我一同作工,一同当兵,是你们所差遣的,也是供给我需用的。’(25。)

‘有我亲爱的兄弟推基古要将我一切的事都告诉你们;他是忠心的执事,和我一同作主的仆人。’(西四7。)

‘所亲爱的医生路加,和底马问你们安。’(14。)

‘要对亚基布说,务要谨慎,尽你从主所受的职分。’(17。)

‘我们既不能再忍,就愿意独自等在雅典;打发我们的兄弟在基督福音上作神执事的提摩太前去,坚固你们,并在你们所信的道上劝慰你们。’(帖前三1~2。)

‘你要赶紧的到我这里来。因为底马贪爱现今的世界,就离弃我往帖撒罗尼迦去了;革勒士往加拉太去;提多往挞马太去;独有路加在我这里。你来的时候要把马可带来;因为他在传道的事上于我有益处。我已经打发推基古往以弗所去。我在特罗亚留于加布的那件外衣,你来的时候可以带来;那些书也要带来;更要紧的是那些皮卷。’(提后四9~13。)

‘以拉都在哥林多住下了。特罗非摩病了,我就留他在米利都。你要赶紧在冬天以前到我这里来。’(20~21。)

‘我从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将那没有办完的事都办整齐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多一5。)

‘我打发亚提马,或是推基古,到你那里去的时候,你要赶紧往尼哥波立去见我;因为我已经定意在那里过冬。你要赶紧给律师西纳,和亚波罗送行,叫他们没有缺乏。’(三12~13。)

事实的教训

综读以上的圣经,我们看见三个事实:(一)工作是有团体的,(二)工作团体中是有支配的,(三)工作的范围是不只一地的。

我们看使徒行传和书信中人物的记载,就知道神的工人是有团体的,是大家合在一起同工的,并非尔为尔,我为我那样的各行其是。住在耶路撒冷那一班的工人就是如此的。耶路撒冷的几个同工是我们所顶熟识的。其中彼得、约翰和雅各特别是我们所知道的。他们并没有单独的作什么。在五旬节的时候,我们是看见‘彼得和十一个使徒,站起;’(徒二14;)在美门作工的时候,乃是彼得和约翰;去撒玛利亚也是他们二人;到哥尼流家里是彼得和六位弟兄。他们在耶路撒冷是有一个工人团体的,虽然不一定每一次都是其中那几个人一同出去。他们的工作并非个人的,乃是团体的。他们是有同工去作工的。至于安提阿保罗这边,可惜,我们注重保罗这个人,却不大注重保罗的同工。

我们看见如何在特罗亚的时候,路加加入他们工作的团体,断定马其顿的呼声是应当接受的。后来如何从马其顿回来的时候,带了所巴特、亚里达古、西公都、该犹、提摩太、推基古、特罗非摩等同工同走。后来又有亚波罗、百基拉、亚居拉加入同工。后来保罗又如何打发提摩太、劝亚波罗、勉提多去哥林多,后来如何又得了以巴弗提作同工。我顶喜欢读书信的头一句,‘保罗,同兄弟所提尼;’(林前一1;)‘保罗,和兄弟提摩太;’(西一1;)‘保罗、西拉、提摩太’(帖前一1)等。圣经给我们看见,不只有工人,并且有同工的人。我们不要误会了,以为因为不可有人的组织的缘故,不可有人立的差会的缘故,就以为作工的人都不可有结合,这就错了。不错,教会是不可以几个组织合在一起的,但是,神的工人是可以有结合的。许多人误会,以为我们没有公会,所以作神的工人的,为神作使徒的,就可以自由行动,匹马单枪的去作他自己所以为好的工作。不。教会是不应当联合为公会的,但是神的工人虽然不是成功作一个布道的中央机构,但是神的工人是有同工的,是和他的同工结合成一班而同去作工的。

但是,一件事是必须注意的,就是他们固然是有团体,他们的团体可不是一种组织的团体,乃是一个属灵的团体。这里头的分别,差得太多了。他们乃是一班志同道合的人,因着同爱一位主,同喜欢事奉祂,同受祂的呼召和差遣的缘故,就合在一起作工。有的也许从起头就来了的,有的也许是随后加入的。他们的确是一个团体,是一个作工的团体。但是,他们却没有组织,没有地位的分配,和职分的分当。加入的人,也不是招募而来的,或者训练而来的;乃是在使徒出外旅程中所遇见的。因着神的安排,就能彼此见面,就能彼此倾心,就能彼此同工。并无所谓考试,也无所谓条件,或是其他的手续。一切都是神在那里作主,人不过是赞成的人而已。到了这个团体里,谁也没有一定的地位,一定的职分。没有‘团长’,没有‘主席’,也没有‘会督。’其他更不必说了。他们的职分乃是从主分派得来的。主给他们这个职分,他们就守住这个地位。这个团体并没有给他们什么职分,什么地位。他们彼此间的关系乃是属灵的,而非地位的。他们的结合乃是属灵的结合,而非人为的组织。

这些圣经节也给我们看见,神的工人中间,也不是因为谁都不受谁的供给,所以就谁也不受谁的调动。并不是因为我是直接靠神的,所以,就没有人可以干涉我的前途。反之,我们乃是看见保罗将提多‘留在革哩底’,(多一5,)去继续所未了的工;后来又‘打发亚提马,或是推基古’去替他,而又叫他‘赶紧往尼哥波立’。(三12。)至于他如何多次的打发提摩太、以巴弗提、推基古出去作工,和他如何劝提多和亚波罗往哥林多,都是我们所顶熟的。在神的工作中,工人不只是有团体的,并且,在这个团体中是有比我们更属灵者的指挥的。同工是能受打发、被留、听劝的。

所以,在这里我们必须明了地位的权柄,和属灵的权柄的不同。在一个组织的团体中,所有的权柄都是地位的,而非属灵的。在一个好的组织里,一个有权柄的人,有地位的权柄也有属灵的权柄;在一个不好的组织里,一个有权柄的人,就只有地位的权柄而没有属灵的权柄。在一个组织里,不管其人自己有没有属灵的权柄,他在那组织里所有的权柄,总是地位的。什么是地位的权柄呢?地位的权柄就是因着有了这个地位,所以就有了这个权柄。就是在位谋政的意思。什么时候,一不在其位,就不谋其政,也是不能谋。地位的权柄乃是在有这权柄者的身外的,和他本人是无关的。乃是有了这个地位,就有了这个权柄。一切都是地位给他的。组织的团体就是以这一个权柄来支配别人的路程。谁是主席,谁是委员,谁就指挥别人的工作。组织团体的中心就是地位。地位就是一个组织团体的生命,人是以地位来执行他的权柄。但是,圣经中工人的团体是没有组织的。其中也有权柄,但是那权柄不是地位的、正式的,乃是属灵的。乃是因为灵性的长进,能力的充满,交通的亲密,所以有那一个权柄。使徒保罗之所以能指挥别人,不是因为他的地位比别人高,乃是因为他的灵性比别人深。什么人在灵性上是深进的,什么人就有权柄;什么时候,一个人灵性一失败,他就失去他的权柄。在一个组织里,有那个灵性的,不一定有那个地位;有那个地位的,又不一定有那个灵性。但是在圣经中工人的团体,却不是组织的团体。在其中灵性高超的人,就可指挥;灵力充满的人,就能监督。属灵的人就要听从,就要顺服。在组织的团体中,你若不顺服是不可以的,但是在属灵的团体中,你若不听从乃是可以的。不过你在正式方面虽然不是错的,你在灵性方面却是错了。

但是除属灵的权柄之外,还有各种职事的问题。主的每一个仆人虽然都是在那职事之中,但是,在主面前都有他们个人所特有的职事,这些的职事不是一样的。在组织中只有人所定的地位,在属灵的工作中却有主所分的职事。因为职事不同的缘故,所以,一面是顺服主,另一面却是彼此顺服。他们所以顺服别的弟兄,不是因为别的弟兄有比自己更高的地位,乃是因为主所分派给他们的职事,和主所分派给自己的职事乃是彼此相关,而又不同的。这完全是属灵的,不是地位的。

今天人也看见这一个,所以人也学习这一个,就组织一个团体,举出一个首领来指挥别的工人。但今天许多的指挥,是出于组织里的地位的,不是出于属灵的职事的。保罗所以这样作,是出于他的职事。提多、提摩太、推基古的受支配,也是出于他们的职事。今天许多的支配,是以人的地位来支配,不是由于属灵的经历多,也不是由于职事的地位大。今天人一有了人定的地位,不管他的灵性如何,就可以支配人。一有那个地位,就有那个权柄,这是不合乎圣经的。圣经里是以属灵为根据。圣经里有权柄,但这权柄是属灵的,不是地位的。圣经里是人要有属灵的能力,人要有属灵的受托、属灵的经历、和属灵的使命。但今天人是因他的地位而使用权柄,这是何等的不同!

我们看提摩太他是何等的爱主、亲近主、忠心事奉主。他真是神所特别拣选的一个器皿。但是,他还多次受保罗的差遣。他并没有说,难道我自己还不会作工,难道我自己还不会传福音,难道我自己还不会建立教会么?难道我自己还不知道如何作么?感谢神,他会。但是,提摩太是受保罗的命令去作的。在属灵的工作上,是有这一个受那一个支配的事。有保罗的地位,也有提摩太的地位。

我们今天要学习,一面和同工发生正当的关系,一面个人受圣灵的引导。这两面都该维持,都该平均才可以。提摩太前后书,有够多的地方叫我们看见,同工是如何同法;也给我们看见,一个年少的同工,是如何顺服年长的同工。一个年少的工人,一面是该听从圣灵的命令,一面也该听从年长的保罗的话。保罗曾打发提摩太出去,曾劝提摩太留在以弗所,而提摩太却在主里听从。这是少年作工的榜样。这一种工作的合一,是顶宝贝的,一面受圣灵的引导,一面还能和同工不至于格格不相入。在这里头,我们不能把完全的责任,都推在提摩太身上;我们也不能把完全的责任,都推在保罗身上。因为劝人的人,应该知道如何劝人。一切劝人的、留人的、打发人的,如果都是凭着天然作的,随着己意作的,就叫人不能顺服。提摩太固然要学习和保罗同工,但是,保罗也得学习如何和提摩太同工。这样就免得叫作提摩太的,只能随从圣灵,不能听从保罗;也叫作保罗的,不至于代替主来说话。不然,就不免有太多的难题了。

神的工人应当结合,但是有一种的结合是可惧怕的,就是一种人的组织,使神的仆人不能受圣灵的引导,只不过受人的支配,作人的仆人。这叫他们作某种工的时候,并不是因个人在神面前有什么负担,乃是因比他更大更高的人在那里指挥。有的人以为圣灵在地上需要经理,殊不知圣灵在地上,已经就是主基督的经理了。祂并用不着经理。我们今天的难处,乃是有一地位更高的人来支配别的人,好像是借着他来明白神的旨意。但按圣经看来,人不能合起来成功一个组织机关,人不能借着一个机关来发号施令,而不管个人在神面前有没有负担。

在另一方面,另有一个难处,就是有一班人,他明白神的旨意;他得了神的呼召;他得了神的供给;他得了神的引导;他就想,我可以走我自己的路,作我自己的工了。

圣经一面不许我们有一种人的组织,来支配神的工人;另一面又给我们看见许多榜样,工人之间应该因着属灵的职事,而顺服属灵的权柄,来同心合意作主的工。没有组织是事实,但不能说,在工作里,使徒和使徒一点联合和合一都没有。在属灵的工作里,个人单独行动主义,和在公会里团体组织的差会,都不是神的旨意。我们需要个人明白神的旨意,也需要几个人一同在神面前明白神的旨意。保罗和巴拿巴的蒙召便是此例。在神面前的不是二个先知和教师,乃是五个先知和教师。行传十三章,已经留下一个好榜样:工作是有团体的。不是大小地位联合的团体,乃是大小职事联合的团体。我们一同作工的人,是有互相的关系的。我们所得的引导,要和别的弟兄的引导互相印证。我们要有在安提阿几个先知和教师那一种彼此的联络,叫我们过激的停止一下,太慢的推进一下。彼此虽没有组织的关系,但是却有生命上属灵的关系。

另一面我们看见他们工作的范围是很广的。有的打发到以弗所去,有的要到保罗这里来,有的在哥林多住下了,有的留在米利都,有的留在革哩底,有的从帖撒罗尼迦回来,有的往加拉太去,有的往挞马太去。这是工作。这种种的活动,不是教会里的事,因为教会只管一个地方范围内的事。以弗所只管以弗所的事,歌罗西只管歌罗西的事,罗马只管罗马的事。地方范围内的事,是教会该作的。以弗所不必留人在歌罗西,歌罗西不需要打发人到罗马。但工作是超地方的。以弗所、歌罗西、罗马,都在作工的人的心目之中。神的工人是把主所分给他们的地,作为他们的‘教区’的。这些地方,是需要工人在一起商量,有所调动、有所安排的。地方的教会,就不能这样,她只能管理地方范围之内的事。在工作里,凡主所差遣的人,是彼此负各地所有工作责任的。

工人间无统一的支配

圣经里,工人是有团体的。但是,圣经里并没有所有的使徒们,合成一个团体,受统一的支配,服在一个中央的权柄之下。虽然保罗有保罗一班的‘同人’,彼得有彼得一班的‘同人’,但他们不过是众使徒中的若干人,并非所有的使徒所集合的团体。把所有的使徒都集合在一起,是圣经里所没有的。凭着圣经的教训,乃是其一种的工作,和某几个工人特别发生关系;所以他们就集合在一起。或者几个人,或者几十个人,或者几百个人,因同受神某种的托付,就可以集合在一起。圣经里从来没有中央集权,来支配所有使徒的事。团体是有的,但团体从来没有大到把所有的使徒都集合在一起。如果有的话,那是天主教的制度,并非圣经的作法。

在腓立比一章说,有的传基督,是出于嫉妒分争;也有的是出于好意。有一等人传福音是出于爱心,有一等人传福音是出于结党。肉体没有受过对付,自然就有嫉妒的事发生。腓立比书给我们看见有这样事实的存在,就是证明当日工作并没有统一的事。因为如果有统一的办法,就不致有这班人的存在了。就是有了这班人,也早就可以加以取缔了。但是,保罗对于这个的态度是‘无论怎样,基督究竟被传开了;为此我就欢喜,并且还要欢喜’。(18。)这几句话,显出‘使徒’时代的事实,是有一班一班的工人的。虽然有的一班作工是出于好意,有的竟然走出于嫉妒;但是,保罗和其他的大使徒并没有取缔谁、禁止谁,因为当时没有统一支配工人的事。

有几个事实,是我们该注意的。第一,地方教会是不应当和其他教会结成一个大团体的,因为地方教会已经是一个最大的信徒团体了。第二,工人是可以联合的,使徒们是可以联合的。使徒不管是在安提阿也好,不管是住在彼西底的安提阿也好,但是他们可以有联合。第三,圣经里并没有把所有的工人都联合成为一个大团体,不只腓立比一章是这样的明显,就是哥林多书也有同样的启示。

林后十一章十二至十三节:‘我现在所作的,后来还要作,为要断绝那些寻机会人的机会,使他们在所夸的事上,也不过与我们一样。那等人是假使徒,行事诡诈,装作基督使徒的模样。’又二十二至二十三节:‘他们是希伯来人么?我也是。他们是以色列人么?我也是。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么?我也是。他们是基督的仆人么?(我说句狂话)我更是。’在这一里,我们看见在哥林多有一班假的使徒,迷惑在哥林多的信徒说,保罗不是使徒。他们自以为比保罗更好。我们看见,保罗在行政上并没有法子对付他们。因为为神作工的人是没有行政上统一的组织的。如果属灵的工作有一个统一的组织,就谁没有执照,谁就不能传道。每一个都要有执照才能出去,就没有这个难处了。但使徒的结合是属灵的,所以有另外一班的人出来作假使徒。神不愿意所有的使徒合成一个团体。因这种集合所发生的弊病,要比假使徒多几千倍。所以,神只许可若干祂所差遣的工人,因受有相同的托付,而集合成一个个的团体。

加拉太四章十七节:‘那些人热心待你们,却不是好意,是要离间你们,叫你们热心待他们。’又六章十七节:‘从今以后,人都不要搅扰我;因为我身上带着耶稣的印记。’你们看见这两节圣经相合的地方么?有人跑到加拉太,用尽手段牢笼那里的信徒,盼望从他们身上得到一本万利的收获。但保罗的态度如何呢?保罗是说,我真是作主工的,你们不要在我身上弄这些手段。他并没有什么政权可以对付这一个。

圣经里为什么没有普遍的组织和支配呢?就是因为神不愿意用人组织的力量,来代替圣灵的能力。在没有统一支配的时候,人若都顺服圣灵的引导,就什么都作得好。什么时候人不随从圣灵,什么时候人凭着血气作事,工作就失败了。严密的组织,许多的时候,能代替属灵的能力。因为里面生命的能力虽然没有了,但是因为有外面组织的架子把它撑住,工作还是不会倒塌的。什么时候组织仍然存在,就什么时候那个工作仍然不会失败。但是,神不要人这样作。什么时候属灵的能力一失,神就愿意那个工作倒塌,愿意那个工作不存在。什么时候神的荣耀离开了圣殿,什么时候神就宁可一块石头不留在石头上。多少的时候,里面都干枯了,只因着外面有组织的架子,就叫人不觉得里面实在的情形。但是,神却要人外面和里面一样,要人看见祂所看见的。祂宁可工作倒塌,不愿有假的支持,好叫我们在倒塌之后,能谦卑的再来寻求祂的面。并且统一支配的弊病,不知有多少。统一支配的组织,能叫不是神仆人的也混在内,也容易弄到今天教皇的地位。有统一的组织,就叫工作在世界上成功一大势力,同时也叫神的仆人不必受圣灵的引导了。所以,工人有团体是事实,但是工人不能组织一个统一的团体,也是事实。

工人间的合作

现在有一个问题发生,就是工人和工人团体中彼此应当如何合作呢?有一班人,有神给他们特别的工作;另有一班人,也有神给他们特别的使命。这二班人应当如何合作呢?像彼得有彼得一班的同人,保罗有保罗一班的同人。神又没有把这二班人合在一起作工。那么当他们彼此有衔接的时候,应当如何合作呢?统一是不对的,团体是一个个的。这些的工人,这些的团体,彼此应当怎样合作呢?

我们现在来看,工人工作的要点:

第一,每一个人(团体在内)不管神给他的职事是什么,他所特别要作的是什么工作,他到一个没有地方教会的地方,第一件事,就是先设立在那地方的教会。

第二,他到一个已有地方教会的地方,他就只能供献他的道理,叫教会得他的益处,他却不能叫那个教会成功他的教会,或者他团体的教会。

如果一个工人或几个工人,到一个没有教会的地方,去设立维持他道理的‘教会’,你和他就无合作的可能,因他在那里是建立宗派。如果一个工人或几个工人,到一个有地方教会的地方,不是光供献他的道理,乃是想改变别人,成为他团体的支会,你和他也无合作的可能,因为他也是在那里建立宗派。作工的人,最大的忌讳,就是不设立地方教会,或者不造就地方教会,想改变地方的团体成为自己的团体。这两种的作法,都是圣经所不许可的。

保罗到了哥林多,他是从安提阿来的。他在哥林多传了福音,有人得了救,有一个信徒的团体出来了。保罗在哥林多所设立的团体是什么团体呢?是在哥林多的教会。他不是在哥林多设立安提阿教会的支会。他这样作是对的。等一等,彼得也到了哥林多,也传了福音,也得了一班人。彼得能不能说,你保罗是从安提阿来的,我彼得是从耶路撒冷来的,所以我要另立一个团体呢?或者要另立一个耶路撒冷教会的支会呢?不能。彼得只能说,保罗所建立的,是在哥林多的教会,所以我所得的人,也只能放在这个教会里。不只彼得是这样作,后来亚波罗来了,也是这样作。他们都是把人救来了,就放在地方教会里。这样,在哥林多就只有一个神的教会,没有什么分门别类的宗派了。如果保罗在哥林多传了福音,救了人,就说,我是从安提阿出来的,所以当在哥林多设立一个安提阿教会的支会,或者设立一个保罗的支会。彼得来了,他要怎么说?他要说,你保罗既然设立了安提阿教会的支会,我又和安提阿教会是没有关系的,我犯不着把人放在你的支会里,我也得在这里来一个耶路撒冷教会的支会。等一等,亚波罗来了,也设立一个亚波罗的支会。你设立一个支会,我设立一个支会,宗派就由此成立了。这样,他们来,不是设立当地的地方教会,乃是设立他们自己所来自团体的支会。他们不是设立教会,乃是扩充他们自己所来自的团体。这样,就无合作的可能。

所以工人或者工人团体,作工最要紧的原则,就是我出去作工乃是要设立我所到地的地方教会,不是在我所到地,去设立我从前所在地的教会。不是扩充我所出自他的教会于我的所到地,乃是我到了什么地方就设立那一个地方的教会。耶路撒冷和安提阿是没有支会的。所有的教会都是地方的。我们不能扩充一个地方教会到别的地方去,我们只能在别的地方设立它那一个地方的教会。使徒到了以弗所设立的,乃是在以弗所的教会;到了腓立比所设立的,乃是在腓立比的教会。他们在其他百十的地方,所设立的都是在那些地方的教会。我们从来没看见他们设立其他的团体。扩充神的教会是可以的,扩充我所在地的神的教会就不可。我们所到的是什么地方,我们所设立的教会,也就是什么地方的教会。

布道工作的目的,本来光是为着拯救罪人,但是结果却是叫我们的所到地有了教会。目的是拯救世人,结局却设立了教会。但是,就在这里有一个危险,就是人喜欢将其所救的人编成作他团体的支会,而不将其成为当地的教会。结局就因着神的工人彼此所归属的团体不一样的缘故,就在一个地方设立许多不一样团体的分会,因而生了许多的纠纷。在工作中,神的工人们对于作工的目的是从来不会冲突的。谁传福音是不想救人的呢?谁不想让主能多得几个人呢?但是对于工作的结果却是少有一样的。有的,感谢神,乃是为着设立当地的教会。但是可惜,另有许多若不是为着扩充自己的公会,就是为着扩充自己的差会。对于这一点,就是我和我的同工,同一班的朋友所争执的点。

我们从心里感谢神,因为在过去这百年中,打发了许多忠心的仆人来到中国传福音,使许多坐在黑暗里的中国人有机会可以听见,能以相信。他们的牺牲、受苦、敬虔、和殷勤,真是我们的榜样。多少的时候,当我们仰起我们的眼,看从内地中出来西教士受苦的脸的时候,叫我们心中不能不受感,祷告说,‘求主使我也能像他’。但愿主祝福他们!报答他们!

对于我们的弟兄在传福音方面的工作,我们实在无可批评,只有羡慕。我们这一班的人,原是未到期的胎产,原不配在神的工作上有分,但是,因着自己是身受神恩典的人,又蒙了祂的恩召来作祂的工,就不能不在祂面前追求忠心。因此,我们就不能不觉得,对于我们在主里年长的弟兄传福音的工作真可钦佩;但是对于他们处置福音的果子,就是得救的人的办法,表示疑惑。因为在这过去百年的工作中,我们在主里年长的弟兄,不是设立他们所到地的教会,却是设立他们差会的支会!按着我们看,这实在是与圣经的道理不合的。圣经中只有设立所到地的地方教会,而没有设立其他任何公会的事。我若说错了,求神饶恕我!

工作的结果是地方教会呢?是某某会的会呢?

请你们饶恕我题起一件个人的事。去年我在上海遇见一位基督××会的教士,他问我说,我能不能和××会合作?当时,我因为不知道如何答覆,就没有立时答覆。今年我在云南昆明,又遇见他。他又向我谈到,我能不能和××会合作?我因有更清楚的光,就答说,××会这个差会,我不敢反对。我知道你们这个‘会’字是指差会说的。你们蒙神的引导,设立××会这个差会,叫一班西国爱主的弟兄容易到中国来传福音作工。关乎这一个,我一点都不敢批评。对于你们这个差会的团体,我一点不敢非议。因为圣经中的工作是有团体的。你们觉得应当有组织、有名称,这是你们在神面前应当负责的。我是谁,怎敢批评主的仆人呢?不过我自己不敢如此作,因为神没有这样引导我。所以,对××会这个差会,我是没有问题的。并且我承认,我读贵会发起人的传记,所得的属灵帮助他不知道有多少。我的心和你们早是合而为一的,但是我对××会这个教会却有问题。

对于你们—一班布道者,我们是毫无问题的。但是,你们布道所得的果子,你们把他们怎么办?这是所有的问题。我们对于××会不敢说什么,但是我们要问,××会的果子到底是如何?如果××会光是一个差会,我们就不敢批评什么,但是××会如果变作教会,那问题就不一样。你们自己是××会,你们所救的人是什么呢?是叫他们成为××会的教会呢?还是叫他们成为他们所在地的教会呢?××差会乃是你们这一班来中国传福音的‘教士,’你们没有圣经的权柄,在各地得了果子之后,将这些果子编作××教会。你们自己作××差会是可以,你们若叫他们变作××教会就不可。圣经没有禁止××差会的设立,可是圣经曾禁止××教会的设立!

然后我就指明使徒的榜样给他看。他们无论在那里作工,都是将他们的果子作为他们所在那个地方的教会。他们从来没有将各地的果子化作他们自己团体的支会。不然,就当日的教会早已四分五裂了。试想看:许多的使徒,他们到了一个地方,不是设立一个在那地方的教会,却扩充他们所出来的教会,那个地方要变成功什么种的情形?

我又对他说,大理的工作,是你们在那里作的。我们感谢神!但你们××会在大理所拯救的人,他们是什么?如果他们是在大理的教会,就我到了大理,也必投身其中。我不管她灵性的光景如何,里面的组织如何,我心投身其中。不然,我就是宗派。但如果你们是将他们作为××教会,就你们不是设立在大理的教会,乃是设立在大理××的教会。对不起,我就不能加入这个‘教会,’我就只能在大理另行作工,盼望能有在大理(不是我们的)的教会的出现。

圣经里所有布道的团体,都是设立地方的教会,从来没有设立他们团体的支会的。如果我们都走出去设立地方教会,就有完全合作的可能。设立××差会是可以的,设立××教会就不合乎圣经。你试想看:如果你们××会到了大理,就设立××教会,五旬节会到了大理,就设立五旬节教会,圣公会到了大理,就设立圣公会,大家都是设立他们原来团体的支会。这样作,好像保罗设立他的一个支会,彼得也设立他的一个支会,就不是我们所能合作的。因为我们清楚的知道,神要我们按着祂在圣经里所留的榜样,去设立各地地方的教会。

我们如果到一个地方设立教会,就要非常地方的,什么色彩都没有才可以。你来到大理,是建立在大理的教会;我来到大理,也是建立在大理的教会;五旬节会来到大理,也是建立在大理的教会;圣公会来到大理,也是设立在大理的教会,不管他们所属的差会是什么,但目的都是建立在大理的教会,这样,宗派就无产生的可能了。如果说××会的差会是错,我不敢,因为他们是神的仆人。但他们如果到各处是设立××会的支会,就他们不只传福音,也是扩充他们的团体了。我们能和一切传福音的人同工,但我们不能和扩充自己范围的人合作。所以,一个人是不是到各处设立地方的教会,断定我们彼此能不能合作。如果他们一面传福音,一面建立他们自己的团体,我们和他们就无合作的可能。我们不肯照着人的目的,来扩充人的团体。不管他们是什么差会的人,只要他们到一个地方,不设立自己的‘教会,’是设立地方的教会,就和我们都有合作的可能。

求神施恩给我们,叫我们看透了,教会是地方的。求神拯救我们脱离分门别类的错误,好叫神的教会,在各地得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