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出埃及记三十七章一至九节。
出埃及三十七章说到帐幕内的物件。帐幕是神的居所、住处。每一个房屋、每一个居所,里面都有物件。在帐幕里有四项主要的物件。第一项是约柜,(1~9,)第二项是面饼的桌子,(10~16,)第三项是灯台,(17~24,)第四项是香坛。(25~28。)帐幕分为两部分-里面的部分和外面的部分。里面的部分是至圣所,外面的部分是圣所。照样,帐幕内这四个主要项目也分为两组。一组有一项,另一组有三项。在里面的部分,就是至圣所里的物件,只有约柜。在外面的部分,就是在圣所里的物件,有三项-桌子、灯台和香坛。帐幕内的这四项物件满了深奥的意义。在本章里我们要交通到见证的柜。
约柜称为神见证的柜。(出三九35,四十3,5,21。)约柜内有十诫的两块版。十诫是神的解释、描绘和说明。大部分的人以为十诫只是神制定给人遵守的十条律法。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十诫实际上乃是神完满的解释,向我们表明神是怎样的一位。法律总是立法者的说明。人总是照着他的所是来立法。你若是一个好人,就制定好的法律;你若是一个恶人,就自然制定恶法。人立的法无论是什么,总是那人的解释、说明。神所颁赐的十诫,乃是神自己的解释、说明。十诫主要是告诉我们,神是圣的神,公义的神,爱的神,光的神。
神的见证实际上乃是一个人位,就是神的具体化身。见证不仅是十诫本身而已,见证乃是约柜内的十诫。这约柜是由两样材料-包金的皂荚木-构成的,预表基督是人性与神性调在一起的那位。祂就是神自己化身成为人的那位。人性和神性调和并联结一起,成为一个活的人位。在这一个活的人位里,有神的律法,就是神的解释,说明。基督乃是神的见证,祂是神所是具体化身的人位。
出埃及三十七章一节说到约柜的尺寸:‘比撒列用皂荚木作柜,长二肘半,宽一肘半,高一肘半。’约柜一切的尺寸都是半数的。长是二肘半,宽是一肘半,高是一肘半。二肘半是五肘的一半,一肘半是三肘的一半。我们曾看过,在神居所的建造里,三和五是基本的数字。三表征三一神,五表征受造之物加上创造者,以担负神建造的责任。约柜的尺寸是基本数字的一半,表征约柜是见证。一半含示需要另一半,好得着完满的见证。人看见半个西瓜,就知道还需要另一半,才成为整个西瓜。再者,在婚姻生活中,我们有时候说,妻子是丈夫的另一半。因此,丈夫和妻子一起成为一个完整的单位。二肘半是五肘的一半,而一肘半是三肘的一半,这事实指明约柜是见证。一半含示另一半,这些半数摆在一起,就成为见证。约柜半数的尺寸,在象征上表明约柜是神的见证。
出埃及三十七章二节题到约柜,说,‘里外包上精金。’基督不仅在外面彰显神自己,基督里面的所是也是神自己。基督彰显于外的和祂里面所是的,都是神自己。神居住在基督里,并且充满祂;同时神也彰显在基督身上。基督里面充满神,基督外面‘包上’神。
然而,约柜的形状不是金作的。约柜的形状、样子乃是皂荚木作的。木头形成约柜的形状。所彰显的是金,形状却是木头。在约翰福音我们看见基督的形状和基督的彰显。在这卷福音里基督的形状是一个真正的人,由皂荚木所表征。祂是一个人,祂渴;祂来向一个女人要水喝。(四7。)祂是一个人,因行路疲累。(6。)祂曾哭过,(十一35,)祂曾洗人的脚。(十三5。)祂全然在人的形状里。祂有皂荚木的形状。
然而,在约翰福音里,基督的显出不是属人的。基督的显出乃是神。祂是神显现于肉体。(提前三16。)祂是真人,有人的形状,来向一个女人要水喝,但这人的显出和这人的内容,不单是属人的。那天有一个非常独特的人来到那个女人那里。这特别的一位乃是神显出来了。一面,祂是在人的形状里;另一面,祂是神的显出。祂充满了神。祂是皂荚木里外包金作成的约柜。祂是独特的一位,奇妙的一位,有真正人性的真实形状,却又是神的显出,有神作内容。祂所充满的是神自己,祂所彰显的是神自己,却又是在人的形状里。约柜的形状是木头,但约柜的外表和内容乃是金。
约柜是至圣所里惟一的物件。至圣所长十肘,宽十肘,高十肘。(出三六9~15,参王上六20。)至圣所是十肘的立方体。在预表上,这意思是完完全全的东西。在这完全的地方里面,有约柜作神的见证。这见证乃是活的人位,作神一切所是的具体化身。这活的人位是由人性为外形、神性为内容和彰显所组成并构成的。在基督这神的见证里,有神的成分,由律法的十诫所代表;在基督身上有神显出的样子。
出埃及三十七章六至九节告诉我们,约柜上面有盖,称作施恩座,平息盖。这是个盖,也是一个座。这座,这盖,乃是人与神、神与人能相会的地点。神与人在这座上,就是在约柜的盖上相遇。
约柜若没有盖,当一个人进入至圣所,就是进入神的面光中,他就立刻看见十诫暴露他,显明他在那里,并见证他的所是。他会看见这条诫命:‘当孝敬父母。’(二十12。)这诫命立即见证他的所是。他也许立即被这条诫命定罪,因为他可能不是孝敬父母的人。敞开的约柜要定罪他。
然而,这几节所描绘的不是敞开的约柜。一切的诫命都被平息盖所遮盖,这盖成了神与人、人与神能相会的座。赎罪祭的血被带进至圣所,洒在平息盖上。(利十六14~15。)没有遮盖,没有洒血赎我们脱离罪,那见证神所是并显明我们所是之神的见证-基督自己,就要定我们的罪。但是赞美主,这里有遮盖,有救赎。祂死在十字架上,流血救赎我们,并给我们遮盖。凭这遮盖,我们能与神相会,神也能与我们相会;人和神之间一切的问题都解决了。有这盖,有这怜悯座,神与人就和好了。
在平息座上有两个基路伯,(出三七7~9,)表征神的荣耀。(来九5。)神的荣耀乃是神的彰显。神彰显出来,就是荣耀。我们可以把荣耀比作电灯的照耀,电灯的照耀乃是电的荣耀。当神将祂自己照耀出来,就成了荣耀。神在基督里得着彰显,所以在基督身上,你可以看见神的荣耀。
两个基路伯表征神的荣耀,就是神的彰显。神的这彰显,神的这荣耀,就是见证。出埃及三十七章告诉我们,不只有一个基路伯,乃是有两个基路伯。二是见证的数字。神的荣耀成了神的见证,神的见证成了神的荣耀。在基督身上,同着基督,就有神的彰显,神的荣耀;这彰显作为神的荣耀,乃是神的见证。这真理的思想和意义是非常丰富、非常深奥的。
约柜有三个要求必须履行,我们才能与神相会。第一个要求是神的荣耀。人若进入至圣所,他就立刻看见两个代表神荣耀的基路伯。第二个要求是由金所表征的神的圣别。基路伯是金作成的。约柜由金的平息座所遮盖,而约柜本身是包金的。金代表神的圣别性情。第三个要求是神的公义。人若观看约柜内部,他就看见十诫。十诫代表神的所是,并且十诫成了神对我们的要求。十诫的要求就是神的公义。
神的荣耀、神的圣别和神的公义,成了我们与神相会之前必须履行的要求。我们没有履行这三个要求,就绝不能与神相会,也不能站在祂面前。反之,我们会死在祂面前。神是荣耀的神、圣别的神、公义的神。在约柜那里,两个基路伯要求我们,金的性情要求我们,十诫也要求我们。
赞美主,在约柜上面也有平息盖,其上洒着赎罪的血。这解决了一切的问题,满足了所有的要求。原则上,神的座乃是审判的座。(启二十11~12。)但在约柜这里,审判座成了施恩座。没有洒血,主自己作为神的见证,同着神的荣耀、神的圣别、神的公义,只能是我们的审判座。但因着祂流了救赎的血,救赎了我们,祂就成了我们的平息盖。因此,在平息盖那里,凭着祂流血的救赎,我们就能与神相会,我们就能与神交通,我们就能与神接触,并且我们甚至能与神成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