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约翰十一章,主使拉撒路从死人中复活,这复活所产生的结果就是召会生活。我们原先都是死人,主来使我们复活。在祂使我们复活之后,我们就成了召会。所以,在十一章我们看见拉撒路复活了;在十二章我们看见复活的人成了主能安息和满足之处。这就是召会。现在我们需要将召会看作筵宴之家。
这筵宴之家乃是在宗教之外;既不在圣城耶路撒冷,也不在圣殿,乃在伯大尼的小屋里,在耶路撒冷和宗教以外。
在约翰福音里,主作人的生命,应付他们一切的需要,因此被犹太教所弃绝。犹太教看见主作了各种人的生命,就无法容忍。所以热心宗教的人弃绝了作生命的主。这个弃绝开始于五章,(16,18,)在十章达到高潮。(31,39。)在十一章,犹太宗教徒因为主使拉撒路从死人中复活,甚至商议如何将祂置于死地。(53,57。)犹太首领为着同样的缘故,还阴谋要杀拉撒路。(十二10。)这表明宗教多么反对作生命的主。它不但逼迫主,也想要毁灭那些有分于主作生命的人。宗教总是否认并且弃绝作生命的主。
在约翰十二章,我们看见主已经从弃绝祂的宗教中出来,向他们隐藏了,并且进了伯大尼一个犹太信徒的家里。祂使自己成为信祂之人复活的生命,借此找到了一个家。这家可视为祂召会的小影。一面,祂被犹太教所弃绝,祂也放弃了犹太教;另一面,祂得着了一个能住留并安息的家。祂有了能坐席并得满足的地方。先前,主‘没有枕头的地方’。(太八20。)但在祂使拉撒路从死人中复活之后,祂得着了一个可以安息并坐席之处。在犹太教弃绝了祂之后,祂就不愿再留在耶路撒冷。祂总是离开,到伯大尼去住宿。(二一17。)在那里祂不但能住宿并安息,也能坐席并得着满足。按照属灵的意义,这表征祂从旧约的犹太宗教完全分别出来,从那时起祂就一直住在召会中,以召会为家,在其中祂能安息、坐席并得着满足。
在外表上,那小屋没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但在里面,却充满了筵宴、安息和满足。不只主耶稣在坐席并安息,那里的每一个人都是如此。在召会生活中必须就是这样。你从外表看召会生活,没有什么是吸引人的,她的建筑、椅子,好像没有一样是上好的。外表看来,可能样样都很差;然而,里面却样样都是宝贵、甘甜又可爱的。我们有甜美的感觉,我们是与主同在的,主也是与我们同在的。祂和我们,我们和祂一同坐席。我们与祂都得了安息。人人都安息,人人都满足。这就是召会生活。
现在让我们看约翰十二章,关于召会生活小影的几个点。第一,是由复活的生命所产生的。拉撒路在场就表明了召会是由复活的生命所产生的。召会并不是借着人的组织、智慧、工作或教训产生的,乃是借着复活的生命产生的。
在伯大尼主完成了祂最后一件神迹-使拉撒路从死人中复活。所以,伯大尼是主使死人复活的地方。那里的信徒是由主复活的生命所产生的。这正是召会的所在-那作复活生命的主使人从死里复活之处。我们原先都是死的,因为我们从前都死在罪中,(西二13,)但主已经使我们从死人中复活,使我们活过来,并且重生了我们。这事的结果,就是我们这些分享祂复活生命的人,成了召会。召会就是主复活生命的产物。在天然的生命里,没有召会。惟有借着主复活的生命,召会才能产生出来。这样一个在复活生命里的召会,是主和我们能寻得安息和满足的地方,也是我们和主能一同坐席的地方。
召会是由患麻疯的西门所代表之蒙洁净的罪人所组成的。(可十四3。)我年轻时,以为他们在伯大尼与主一同坐席的屋子是拉撒路的家。至终我明白了,那不是拉撒路的家,乃是那被主治好的麻疯病人的家。按马可十四章三节,约翰十二章二节所题到的筵席是在患麻疯的西门家中为主预备的。那蒙洁净的麻疯病人西门的家,成了召会聚会的地方。这是很有意义的。一面,我们从前都是死人;另一面,我们从前都是患麻疯的。原先,召会中的成员都是死的,也是患麻疯的(有罪的)。就一面说,我们和拉撒路一样,是死而复活的人;就另一面说,我们和西门一样,是患麻疯而蒙了洁净的人。阿利路亚,主已经使我们从死人中复活,也洁净了我们的麻疯,就是我们的罪!现在我们所在之处成了召会聚会的地方。
为主所预备的筵席设在患麻疯的西门家中,而约翰十二章却未题西门作了什么,这是非常希奇的。那筵席是在西门家中预备的,但一切事情都是两位姊妹和一位弟兄作的。在伯大尼一个患麻疯的人家里,一切事情却是由马大、马利亚和拉撒路作的。召会虽是主点活并重生死人,且洁净麻疯患者的地方,但召会中的服事却不是麻疯患者所担任的。这就是约翰十二章中西门未参加服事这事实背后的意义。
伯大尼的意思是贫穷之家或困苦之家。外表看来,召会也许是贫穷的、困苦的。地上的召会也许在物质上不富有,但她在主面前、在对主的享受上该是富足的。召会以外的人总会轻视召会,说她是贫穷且满了困苦的。他们没有灵来领会,我们在享受主对我们的一切所是上是何等丰富。
在里面,召会生活是在主的同在中与主同筵的生活。(约十二2。)主来到那家,那里有祂的同在。在召会生活中,我们所需要的第一件事就是主的同在。我们所处的地位与情况必须是让主能来与我们同在的。祂的同在对召会生活非常重要,召会生活绝对有赖于主的同在。没有主的同在,召会生活就是虚空的。
在里面,召会生活是个筵席。在召会生活中该一直有筵席,让主自己能享受,也能与祂子民一同享受。乃是在召会中,主才有安息、享受和满足。在这里,一直有筵席为主和祂的子民预备,不但主自己享受,所有与祂同在的人也享受。召会是主能与祂的子民一同享受的地方,也是祂子民能享受祂同在的地方。召会是主和祂的子民聚在一起,彼此一同坐席,也彼此享受的所在。
就像在伯大尼一样,在召会里,最好是姊妹比弟兄多。(约十二2~3。)每当召会中姊妹的人数少于弟兄的人数,召会就不会很活。活的召会需要有较多的姊妹,越多越好。你若看见姊妹多于弟兄的光景,就会看见那召会是活的。但当姊妹少于弟兄,那召会就不会很活。
在召会生活中有不同的功用。在召会事奉中有三类功用,由这家的三个人所代表。首先是马大所代表,服事的功用。(约十二2。)历代以来,马大受了不公平的待遇。历世历代,基督徒都轻看了她。不要定罪马大,定罪她是不公平的。我们不该认为马大不行,因为这一章明说‘马大伺候’。这是非常美好的,因为在召会的事奉中,召会的事务必须料理。没有马大,谁来管我们吃的事情?我们需要她预备食物。我欣赏马大的服事。我们都必须改变我们对她的观念,不该轻看她。我们该鼓励姊妹作马大。或许你们姊妹仍相当属灵,也很宗教,但我是十分实际的。我不要那样的属灵。假定所有的姊妹都是马利亚,都很属灵的静静坐着,谁来预备饭食呢?我们必须有一些殷勤、能干、主动、活的、并实际的马大。我们虽然是属灵的,但我们还必须实际的服事。在那个家里,马大的服事是必需的。照样,在召会事奉中,首要的功用是办事,是照料一些实际的事务。
在召会的服事中,第二类功用由拉撒路所代表。拉撒路似乎没有作什么,他只是坐在那里和主同席吃饭。但我们必须记得,拉撒路是复活生命活的见证。他不是借著作什么事来见证,乃是借着活在复活的生命中来见证。他的见证并不在劳苦或工作,乃在享受复活的生命。他是主复活生命之大能的见证人。他在那里,那里就有复活生命的见证。
马大的服事是美好的,但并不吸引人。吸引人的是拉撒路的见证。这不是说马大的服事不好,不需要,因为有些事情是必须料理的。连拉撒路也必须由马大伺候。所以,我们必须知道,即使有了美好的生命见证,我们仍需要马大的服事。不然,我们就没有东西可吃。
召会中的第二类功用是生命的见证。这种见证不是作出来的,乃是活出来的。那不是一种工作,乃是一种生命。这不是借劳苦,乃是借享受主。这使人感受到复活的大能,复活生命的显出,以及对主这生命的享受。主能使死人变得这么活,并且使他们与祂同席,这是一个有力的见证。在召会中必须有这样一种活的见证,这样一种生命的功用。不但要有实际事务的服事,也要有生命的职事。马大的服事是必需的,但拉撒路的职事更是不可少的。
马利亚代表第三类功用。(约十二2~3。)她代表那些非常爱主的人,将他们所持有最宝贵的东西倾倒在主身上。他们爱主到一个地步,将上好的给主。这正是马利亚所作的。她将极贵重的香膏倒在主的脚上,又用自己的头发去擦祂的脚。在她心中,没有什么东西像主这样亲爱、这样宝贵、这样贵重了。她,以及很多像她一样的人,都用他们上好的来爱主。在她的估价之下,主比任何东西都更有价值、更可爱。在她看来,主是最宝贵、最贵重的。
马利亚将贵重的香膏倒在主耶稣身上,是正当召会生活的标记。虽然你晓得马利亚用上好的香膏抹主耶稣,但你可能还不知道这就是召会生活的标记。召会生活的主要特征就是用我们上好的爱来膏主。召会生活主要的彰显和特征,乃是将我们的香膏倒在祂身上。召会在这里被比喻为屋子,香膏倒在主耶稣身上,屋里就满了香甜的气味,悦人的气味。这应该是地方召会主要的彰显。你进入地方召会,首先应该闻到倾倒在主耶稣身上的爱的香膏。马利亚不但爱主,她也将她上好的倾倒在主身上,这成为正当召会生活的标记。在正当的召会生活中,我们都必须爱主到这种程度。
所以,我们有三类的功用:服事、见证和爱。我们有服事、见证、和倾倒在主身上的爱。这三样东西必须在召会生活中见到。每逢人来到我们这里,他们必须晓得,我们中间有为主的服事、对主的见证、和倾倒在主身上的爱。这三样是必须有的。我们必须一直有服事。我们更必须有见证,见证主是我们复活的生命;在这一面的见证,无需我们劳苦。我们只需要复活的生命。我们与祂一同复活之后,就不必劳苦。我们只要和祂同坐,和祂同行,和祂同享筵席。这是召会必须有的又真又活的见证,这也是主的彰显。此外,我们对主必须表示绝对的爱。人进到我们中间,就该说,‘哦,这些人不惜任何代价来爱主。他们在爱主的事上,肯付任何代价。在他们心中,没有什么东西像主自己这样贵重、这样有价值、这样可爱、这样宝贵了。’我们必须给人这样的印象。
我们都必须作召会中三角的肢体,我们必须有三个角。过去我听见一些姊妹对我说,‘弟兄,我不是马大。因着主的怜悯,我只是小小的马利亚。’有一次,一位很活的弟兄对我说,‘弟兄,召会中有些人是马大,只有少数人是拉撒路。因着主的怜悯,我就是拉撒路。我什么也不能作,我只是坐在这里见证主耶稣。’我不信他是真的拉撒路。我们都必须又是马大,又是拉撒路,又是马利亚。当有人问你叫什么名字,你该回答说,‘我的名字是马大拉撒路马利亚。’这是我们众人当有的名字。
我再说一遍,在召会生活中,至少必须有三样东西:对主殷勤的服事、主复活生命活的见证、以及倾倒在主身上绝对的爱。我们若真正实行召会生活,就必须有服事,有见证,有对主的爱。我们都必须是马大、拉撒路及马利亚。这样一个召会是主作我们生命的结果。约翰十二章是十一章的结果。这种服事、见证和爱,出自主作我们复活的生命。有这些功用,就有真正的召会生活。在真正的召会生活中,该摆上对主的服事,给人看见主的见证,并倾倒出对主的爱。在这里我们能与别的圣徒一起享受主,主自己也能满意的居住、安息并坐席。这是主身体真正的彰显,这身体乃是盛装主并彰显主的器皿。
(原刊于约翰福音生命读经第二十五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