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赦罪的意义
1.免去神公义的刑罚
2.使罪离开蒙赦罪者
3.忘记蒙赦罪者的罪
(二)赦罪的地位和权柄
1.神
2.人子(主耶稣)
(三)赦罪的根据
(四)罪人得赦罪的途径
1.悔改
2.相信
(五)赦罪的范围
(六)赦罪的结果
1.敬畏神
2.爱神
(七)赦罪是得高举之基督的恩赐
(八)赦罪是对神新约经纶之宣扬的重点
(一)脱离神的审判
(二)脱出律法的咒诅
(三)脱离神的震怒
(四)脱离死亡的惧怕和奴役
从本课开始,我们要来看蒙救赎的各方面。
救赎的意思是把原先属于你,却失去的东西再买回来。人原本是属乎神的,是祂的产业。但因着人堕落而失丧了,陷入罪恶和许多违背神公义、圣洁与荣耀的事情里,落在神公义、圣洁与荣耀的三重要求之下。人无法偿付这个代价,但神替人偿付了,就是借着基督死在十字架上,为人成功了永远的救赎。(加三13,彼前二24,三18,林后五21,来十12,九28。)祂的血已经为人成就了永远赎罪的事,(来九12,14,彼前一18~19,)神就用这重价重新得着人,使所有相信基督的人,得蒙救赎,得着了赦罪、释放、洗净、圣别、称义并与神和好。
赦罪乃是蒙救赎的第一部分,也是人一信就得着的。(徒十43,二六18。)人的难处,第一是在神面前因着罪行,有了罪案。人在神面前的罪案必须解决,神的公义才能让人过去。人在祂面前的罪行必须消除,公义的神才能来向人施行祂救赎的其他部分。因此人首先需要得着神的赦罪。
(一)赦罪的意义
1.免去神公义的刑罚
赦罪的意义,第一就是消除人在神面前的罪案,使人免去神公义的刑罚。(约三18,五24。)人在神面前是已经有罪案的,是已经被定罪的,必须受神公义的刑罚。神赦免人,就是使人免去祂公义的刑罚,不再被定罪。这是因着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照着神的公义受死流血,替人受了祂公义的刑罚,(来九22,)满足了祂公义的要求。所以神按着祂的公义,就能赦免,也必赦免相信基督之人的罪,消除他们的罪案,免去他们的刑罚。
2.使罪离开蒙赦罪者
赦罪在新约里,原文有‘使(它)离开’和‘遣去’的意思。(太十二31,罗四7,徒五31,十三38。)神赦免人的罪,不只在祂面前消除他们的罪案,使他们免去祂公义的刑罚,并且还在他们身上,使他们所犯的罪离开他们。因为当祂在十字架上,把主耶稣当作赎罪祭的时候,祂已经将人的罪都归到主耶稣身上,要祂替人担当。(约一29,赛五三6,彼前二24。)并且神叫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担当人的罪,替人受了祂的审判和刑罚以后,就使人的罪归与撒但,叫他永远背负。这是利未记十六章所记赎罪的预表所启示的。大祭司为以色列人赎罪的时候,要把两只公山羊安置在神面前。一只为以色列人被杀赎罪,归与神;一只背着以色列人的罪,归与阿撒泻勒,(利十六7~10,15~22,)就是归与撒但。因为阿撒泻勒是与耶和华相对的;与神相对的,就是撒但。
罪原是来自撒但的。人受了他的欺骗,让罪来到人身上,使人在神面前有了罪案。现在神既把人身上的罪归到主耶稣身上,叫祂担当着替人受了神的刑罚,消除了人在祂面前的罪案,祂就使人的罪都归还撒但,叫他自己背负。这样,祂就能赦免蒙赦罪者的罪,使他们的罪离开他们。(参诗一○三12。)
所以神赦免蒙赦罪者的罪,乃是一面因着主的血,在祂面前消除他们的罪案;一面又借着主的赎罪,在蒙赦罪者身上,使罪永远离开他们。
3.忘记蒙赦罪者的罪
神赦罪,也是忘记蒙赦罪者的罪。(来八12。)神赦免他们的罪,不只在祂面前免去他们罪的刑罚,在他们身上使他们的罪离开他们,并且还在祂里面忘记他们的罪。祂一赦免他们,就从祂的记忆里忘掉他们的罪,不再记念。
(二)赦罪的地位和权柄
1.神
路加福音五章二十一节说,‘除了神以外,谁能赦罪?’所以,只有神有赦罪的地位和权柄,因为只有神有定罪的地位和权柄。除了神以外,没有一个人有这地位和权柄;人不是宇宙的主,并且人是有罪的。只有神是宇宙的主,并且只有神是无罪的。所以只有神能定罪,也只有神能赦罪。
2.人子(主耶稣)
路加福音五章二十四节说,‘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虽然主耶稣是一个人,但祂乃是神来到地上成为人。祂是人也是神,是神而人者。从人来说,祂是完全的人,是无罪的;(来四15;)从神来说,祂是完整的神,是宇宙的主,所以祂能和神一样有赦罪的地位和权柄。
(三)赦罪的根据
神的赦罪,是根据于流血。(来九22。)因为祂是公义的,不能无缘无故赦免人的罪。祂的公义定规犯罪的人,是该死的。(结十八4。)除非祂公义的要求得到满足,否则祂的公义就不能让祂赦免罪人的罪。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照着神的公义,替人受死流血,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就使神能按着祂的公义,合法的赦免人的罪。(太二六28。)
主耶稣的血,既是祂照着神的公义替人受死而流的,为着满足神公义的要求所出的代价,所以祂的血就能作信祂之人罪得赦免的根据。除了祂的血,任何的事物,无论是人的善行、美德、或是人的热心、爱心,都不能作人罪得赦免的根据。因为在宇宙中,只有祂的血能满足神的公义在罪人身上的一切要求。
(四)罪人得赦罪的途径
1.悔改
一个罪人要得着神的赦罪,他就必须悔改,(路二四47,徒五31,赛五五6~7,)必须从心思里转回归向神。从前他是背着神的,所以他犯罪得罪神。现在他要神赦免他,就必须转回归向神,必须离弃自己的道路,除掉自己的意念,归向神。
2.相信
一个罪人要得着神的赦罪,不只必须悔改,更必须相信。(徒十43,二六18。)悔改是在消极方面,从背着神的地位转回归向神;相信是在积极方面,从神接受祂的赦罪。无论是悔改,或是相信,都不是罪人得神赦罪的根据,乃是他接受神赦罪的途径。悔改和相信,不是什么功劳,能使罪人可以靠着得神赦罪。罪人可以靠着得神赦罪的,只有主耶稣的血。只有主的血能使神赐给罪人赦罪之恩。不过罪人要接受神这赦罪之恩,就必须借着悔改和相信。
虽然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已经满足了神在罪人身上一切公义的要求,神现在能因着主的血,赐给罪人赦罪之恩,但是一个罪人若不悔改相信,仍是得不着神的赦罪。他要得着神的赦罪,就必须借着悔改和相信来从神接受。一切使神能赦免罪人的工作,一切使罪人能得着神赦罪的工作,主耶稣在十字架上都已经作成了。现在不需要罪人再作什么,只需要他悔改归向神,并用信心从神接受,他就得着神的赦罪。
(五)赦罪的范围
马太福音十二章三十一节说,‘一切的罪都可得赦免。’所以无论人的罪,范围有多广,有多大,神的赦罪,范围也有多广,也有多大。神的赦免是够用的,是够人的罪用的,是够解决人一切的罪的。没有一个罪是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未曾赎的。所以没有一个罪是神不能因着主的救赎而赦免的。
神和祂的一切,都是完全的。祂的赦罪也是完全的。祂不会作不完全的事,祂不会给人不完全的赦罪,也不会给人一个局部的赦罪。祂不会赦免人一部分的罪,还留下一部分的罪不赦免。祂一赦免,就是赦免人一切罪、一切过犯。(西二13。)
(六)赦罪的结果
1.敬畏神
人是想神的赦罪,会叫人胆大放肆。那知神赦罪之恩要叫人敬畏祂。(诗一三○4。)经历告诉我们,人越得着神的赦罪,人就越敬畏神;人越蒙神赦罪之恩,人就越向神有敬畏。只有那些未蒙神赦罪,未尝过神赦罪之恩的人,才胆大放肆,任意妄为。人一尝到神赦罪之恩,马上就生敬畏之心,而恨恶罪恶。
2.爱神
神赦罪之恩,不只叫人敬畏祂,更叫人爱祂。敬畏是在消极方面,不去作神所不喜悦的事。爱是在积极方面,作祂所喜悦的事。所以神赦罪之恩,不只叫人敬畏祂,不去犯罪,更叫人爱祂,讨祂的喜悦。路加福音七章所记那个有罪的女人,蒙了主的恩免,不只不再去犯罪,并且来在主的身上,用她所有的和她所是的一切,表示出她向着主所有的爱。定罪的律法所不能叫人脱离的罪,赦罪的恩典能叫人脱离。西乃山的定罪,只能叫人怕神而远离神,各各他山的赦罪,才能叫人爱神而亲近神。人越蒙神的赦罪,人就越爱神。那个有罪的女人所以向着主有那么多的爱,乃是因为她得着主的恩免多。所以神赦免人的结果,乃是叫人敬畏祂并爱祂。
(七)赦罪是得高举之基督的恩赐
赦罪乃是基督被高举到神的右边以后,所赐给人的恩赐。基督经过了死而复活,神将祂高举在自己的右边,叫祂作掌权的元首,和拯救的救主,将赦罪的恩赐给人。(徒五31。)基于祂的救赎,(弗一7,)并借着人的悔改、相信,祂就能将赦罪当作恩赐赐给人。
(八)赦罪是对神新约经纶之宣扬的重点
主耶稣在祂死而复活以后,就嘱咐祂的门徒,要在祂的名里,宣扬悔改赦罪的福音,从耶路撒冷起,直到万邦。(路二四47。)在主耶稣为罪人的罪代死,得着了成就,并由祂的复活得着了证实,且将圣灵浇灌在门徒身上之后,他们就开始传扬悔改赦罪的福音。彼得在五旬节那天对众人说,‘你们各人要悔改,靠耶稣基督的名受浸,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徒二38)罪得赦免是基于基督受死所成功的救赎,(徒十43,弗一7,林前十五3,)是神完全救恩里初期、基本的福。基于赦罪,神完全救恩的福再往前,最终叫人领受圣灵的恩赐。因此,赦罪乃是对神新约经纶之宣扬的重点。
基于基督的救赎,信徒的罪已经得着赦免,从神的审判得着自由与释放,脱开了律法的咒诅,脱离了神的忿怒,和死亡的惧怕与奴役。
(一)脱离神的审判
信徒原本是在亚当里的罪人,都伏在神的审判定罪之下。(罗五12,18~19。)当神赦免他们时,神就将他们从祂的定罪下释放了,不再审判他们。(约三18,五24。)
(二)脱出律法的咒诅
在亚当里的人都犯了罪,抵触了神公义的律法,就落在神公义律法的咒诅之下,(罗三19~20,加三10,)成为该死、该灭亡的人。如今基督照着神的公义,替信徒受了律法的咒诅,就赎他们脱出律法的咒诅,(加三13,)使他们得着释放,得着自由。
(三)脱离神的震怒
世人因为犯了罪,触犯了神的公义,落在神的震怒之下,成为可怒之子。(弗二3。)神的震怒如同待轰之雷,在他们身上等待爆发。(约三36。)现在主耶稣既照神公义的要求,替信徒在十字架上受了神忿怒的刑罚,赎净了他们的罪,就使他们免去神将来的忿怒,把他们从神的震怒下释放出来。(罗五9,帖前一10。)
(四)脱离死亡的惧怕和奴役
人人都有罪,所以人人都有死,死后且有审判。这是神的定命,(来九27,)是有罪的人不能逃脱的。因此人的一生,都是在死的阴影之下,受它的威吓、控制,作它的奴隶,不得自由。(来二15。)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借着死,毁坏了那掌死权的魔鬼;(来二14;)又把死废去,(提后一10,)就把我们这些原来在死的威吓之下,受捆绑、为奴仆的人释放出来,(来二15,)叫我们脱离死的辖制,得着自由。
赦罪乃是蒙救赎的第一部分,是人一信就得着的,使神能向人施行祂救赎的其他部分。神赦免人的罪,不只消除他们在神面前的罪案,使他们免去祂公义的刑罚,还在他们身上,使他们所犯的罪离开他们,并且祂一赦免他们,就从祂的记忆里忘掉他们的罪,不再记念。在整个宇宙中,只有神和人子耶稣有赦罪的地位和权柄。神的赦罪乃是根据主耶稣的血。祂在十字架上,照着神的公义,替人受死流血,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就使神能按着祂的公义,合法的赦免人的罪。但罪人要接受神赦罪之恩,还必须借着悔改、相信。罪人只要肯悔改、相信,无论他的罪有多大、多广,神根据主耶稣宝血的赦罪,也有多大、多广。神这赦罪之恩,使人敬畏祂,不去作祂不喜悦的事,且叫人爱祂,讨祂的喜悦。再者,赦罪乃是得高举之基督的恩赐,也是信徒对神新约经纶之宣扬的重点。
得释放是蒙救赎的第二部分。基于基督的救赎,信徒的罪已得赦免,就从神的审判得着自由与释放,脱开了律法的咒诅,脱离了神的忿怒,和死亡的惧怕与奴役。
一、请简述赦罪的意义。
二、为何神和人子耶稣有赦罪的地位与权柄?
三、请简述赦罪的根据。
四、罪人得赦罪的途径是什么?
五、神赦罪的范围有多大?
六、请简述赦罪的结果。
七、为何赦罪是信徒对神新约经纶之宣扬的重点?
八、请简述人一蒙赦罪,就在那些方面得着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