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彼得前书一章十八至十九节。
1 人是有罪的。
2 神是公义的。
3 此二者相遇,就需要救赎的代价。
1 人所需要的代价乃是神公义的要求,所以这代价是至高的。
2 因为代价是至高的,就没有什么出乎人的东西能作一个代价;任何人的善行、公义、道德、行为都不能。
3 惟有基督的血能满足神的要求,所以基督的血就成为这至高的代价,因此基督的血乃是宝血。‘宝’字说出基督的价值。
4 基督的血所以是宝血,不仅是因着它的价值高,也是因着它的性质超越。因基督的血不像牛羊的血,仅仅是受造之物的血,祂的血乃是造物者成为受造者所流的血。
5 祂的血既有这样的性质和价值,所以祂血的功效是无限量的。
1 叫人得赦罪。
2 叫人得称义。
3 洗净人的良心。
4 叫人与神和好。
5 叫人得着神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