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罗马书三章二十二节,二十八节,三十节,五章一节。
1 神律法的要求是完全的。
2 人的行为是残破的,是有玷污的。
3 没有一个人能靠着遵行律法称义。
1 基督的救赎完全照着律法的要求。
2 基督的救赎也满足了律法的要求。
3 所以基督的救赎能够叫人蒙神称义。
1 行为既不可靠,基督的救赎才可靠,所以称义就不能靠行为,必须靠基督的救赎。
2 靠基督的救赎,就是信基督和祂的救赎;信基督和祂的救赎,就是接受基督和祂的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