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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哥林多前书七章六节,十节,十二节,二十九节,三十五节,二十五节,四十节。
在前面两篇信息里,我们说过林前七章关于婚姻生活的基本原则。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来看使徒的教训这件非常重要的事。
贰 使徒的教训
一 在话成肉体的原则里
使徒保罗的教训与旧约中申言者的教训完全不同。我们知道,在旧约时代申言者为神说话时,主的话临到他们,使他们能为神说话。申言者常常会说,“耶和华如此说。”今天许多在灵恩派里的人跟随这种旧约的作法。天主教在仪式上将人带回旧约,而灵恩派在申言的方式上将信徒带回旧约。不但如此,照着我的经历,灵恩派的信徒唱旧约的经文多于新约的经文,尤其是唱诗篇或以赛亚书的经文。他们虽是新约的信徒,有些作法却是照着旧约。以旧约的方式说“耶和华如此说”,乃是肤浅、表面的。新约为主说话的方式是不相同的。
新约有两个显著的特征——它是奥秘的、深邃的。新约是一本奥秘、深邃之事的书。照着旧约的方式申言非常肤浅。但以建造召会的方式申言乃是深邃的。同样,唱诗篇或以赛亚书的经文可能是肤浅的,但唱以弗所三章,尤其是那些关于基督安家在我们心里,使我们被充满,成为神一切的丰满的经节,乃是唱深邃、深奥并奥秘的事。你知道今天有那些基督徒唱关于与主成为一灵,或他们的身体是基督的肢体?就如我们所看过的,保罗在林前六章说到这样的事;然而,保罗的话对许多信徒就像外国话。这些信徒活在外表,他们从未摸着新约中神圣启示的深处。
林前七章是奥秘、深邃的。在本章保罗从未说“耶和华如此说”这句话。保罗没有用这样的发表,原因是新约中使徒的教训全然是基于话成肉体的原则。照着这原则,神在人的说话中说话。当主耶稣说话时,人很难分辨是谁在说话。当然,说话的是人。然而,这人没有宣告:“我是拿撒勒的申言者。昨天晚上,神的话临到我,现在我要对你们说这话。耶和华如此说。”主耶稣对法利赛人说话时,似乎祂是平凡的拿撒勒人,没有迹象显示祂与众不同,并且法利赛人认为祂是没有学问的人。但主耶稣乃是成为肉体的神,在祂有成为肉体的实际。因此,祂说话的时候,神也说话。事实上,祂说话就是神说话。神与祂一同说话。这就是说,在主耶稣身上,神与人一同说话如同一位。这是话成肉体的原则。
五旬节那天,使徒和门徒也开始照着话成肉体的原则说话。彼得、约翰和保罗的著作能记载在圣经里,成为神的话,原因就在这里。不但如此,这些话也在新约的内容当中。虽然保罗在林前七章写着,他所说的有些事不是主的话或主的命令,但保罗在本章所说的一切都成了新约神圣启示的一部分。这是因为保罗乃是绝对与神是一的人。甚至他说他没有从主来的话,主也在他的说话中说话。因为保罗与主是一,他说话时,主就与他一同说话。因此,在林前七章的保罗身上,我们有话成肉体这原则的例子。我们看见这原则,并领会这原则,乃是非常重要的。
二 有些教训是容许,并不是命令
在七章六节保罗说,“我说这话,是容许你们,并不是命令。”这里的命令,含示使徒在教导中有权柄命令信徒。然而,保罗在一至五节所说的是容许,并不是命令。
三 在有些事上保罗吩咐,其实不是他吩咐,乃是主吩咐
十节说,“至于那已婚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我们看过,旧约为神说话(申言)的原则,是“耶和华如此说”(赛十24,五十1,耶二2,结二4)。但新约话成肉体的原则,是“我(说话的人)吩咐”。说话的人与主是一。因此,保罗也说,“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吩咐的原文也可译作命令。
“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这话指明两件事:第一,使徒与主是一,因此,主吩咐他所吩咐的;第二,他的吩咐,就是主的吩咐。保罗在这里所吩咐的,主在马太五章三十一至三十二节,十九章三至九节的确吩咐过,离婚根本是主所不许可的。
林前七章十节的原则与加拉太二章二十节的原则相同,那里保罗说,“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在这两节里我们都看见话成肉体的原则;二人活着如同一人。在林前七章十节有两个人,主与保罗,说话如同一人。这就是保罗说,“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的原因。为什么保罗在本节不说“至于那已婚的,主吩咐他们”?为什么他说他吩咐,其实不是他吩咐,乃是主吩咐?这些问题的答案是,保罗领悟他与主是一,他所说的就是主的话。甚至他没有宣称有从主来的话,因为他与主是一,无论他说什么,就是主的话。
四 在有些事上清楚指明是他说,不是主说
在有些事上保罗清楚指明是他说话,不是主说话。例如,在十二节他说,“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这话也基于新约话成肉体的原则。虽然保罗谨慎的加上:“不是主说,”但他在以下经节里所说的,却是新约神圣启示的一部分。这是他在主里的意见,不是主的吩咐,但仍发表出主的心意。
你能感觉保罗在这些经文里的灵吗?这里保罗似乎在说,“虽然我领悟这是我的话,不是主的话,但我仍信这是主所喜悦的。主喜悦持守平安。即使主没有说这样的话,我也确信这使祂喜悦。所以我说,倘若不信的妻子情愿和弟兄同住,他就不该离弃妻子。同样,倘若不信的丈夫情愿和姊妹同住,她就不该离弃丈夫。然而,不信的丈夫若要离开姊妹,或者不信的妻子若要离开弟兄,姊妹或弟兄都不该相争。反之,各人该由对方离去,因神在平安里召了我们。说这话的人是我,不是主。但我信这样说是主所喜悦的。”
这里我们看见与主是一的人。因为他与主是一,他就知道主的心、心思和喜悦。为这缘故,他有胆量说出主所没有说的事。
在二十九、三十五节保罗也清楚指明,说话的人是他,不是主。在二十九节他说,“只是弟兄们,我对你们说,时候缩短了。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在三十五节保罗写着:“我说这话,是为你们自己的益处;不是要牢笼你们,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没有分心的事。”两节都很清楚,保罗是说话的人。然而,主在保罗的说话中说话。
五 关于有些事,他没有主的命令,但提出他的意见
二十五节说,“关于童身的人,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怜悯成为忠信的,就提出我的意见。”妻子不可离开丈夫,使徒说这是主的吩咐(10)。关于不嫁娶守童身,他说他没有主的命令,但他在以下的经节里提出他的意见。他敢这样作,是因为他蒙了主的怜悯,能忠信于主的权益,而且实际的与主是一。他的意见发表出主的愿望。这又是基于新约话成肉体的原则。
有些读哥林多前书的人也许以为,保罗没有主的命令而提出他的意见,是太强了。我们哪一位敢说,关于某件事我们没有主的命令,却提出我们的意见?但这正是保罗在二十五节所作的事。这里我们看见最高的属灵,一个人与主是一到一个地步,甚至他的意见也发表出主的心意。保罗完全与主是一,并彻底被祂浸透。因为他全人被主充满,甚至他的意见也发表出主的心意。为这缘故,我们说二十五节彰显最高的属灵。
在二十六节保罗提出他的意见:“因现今的艰难,我以为人最好保持现状。”我们已指出,现今,原文可指目前的某件事,预示并引进要来的事。艰难,原文指今世生活的需要,束缚并压迫人,并且成了人的艰难和痛苦。保罗领悟现今的世代是压迫人的世代,满了艰难的世代。已婚并有儿女的人被艰难压迫,甚于未婚的人。当然,婚姻生活中有许多祝福。但我们若诚实,就会承认在婚姻生活中,我们一再受压迫。有儿孙的人能见证这点。一面,我们的儿女使我们喜乐;另一面,他们使我们受苦。
因着现今的艰难,保罗以为人最好保持现状。他领悟弟兄或姊妹若保持不结婚,那人就会免于现今的艰难所引起的压迫。
六 甚至在有些按他的意见而有的教训上,他想他也有神的灵
在四十节保罗说,“然而,按我的意见,她若守节更是有福;但我想我也有神的灵了。”使徒在十节说,“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在十二节说,“我……说,不是主说。”在二十五节说,“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提出我的意见。”在这里又说,“按我的意见,……但我想我也有神的灵了。”这些话都指明新约话成肉体的原则(就是神与人,人与神成为一)。这与旧约申言(为神说话)的原则完全不同。在旧约里,耶和华的话临到申言者(耶一2,结一3),申言者只是神的出口。但在新约里,主与祂的使徒成为一,他们也与祂成为一,因此他们一同说话。祂的话成了他们的话,而且不论他们说什么,都是祂的话。因此,使徒的吩咐就是主的吩咐(林前七10)。他所说的虽然不是主说的,仍然成为新约神圣启示的一部分(12)。他与主是一到了一个地步,甚至当他提出自己的意见,不是提出主的命令(25),他仍想他也有神的灵。他没有确定的宣称他有神的灵,但他想他也有神的灵。这是最高的属灵,乃是基于话成肉体的原则。
我们需要看见这里所说明话成肉体的原则,并从主领受怜悯和恩典,以真实、坦率的方式说话,毫无装假。我们要这样说话,就需要被那灵浸透。然后我们所说出或发表的,就会成为我们的思想,我们的意见,但这也会是出于主的,因为我们与祂是一。
七 使徒的教训成为新约里神的话
凡使徒所教导的,无论以什么方式说出来,都成为新约里神的话。
我要再强调摸着保罗在林前七章的灵的重要。在保罗答复哥林多信徒所提的问题时,他发表了他的灵。这使我们有可能感觉他的灵。保罗的确绝对为着主,并与祂是一。他甚至在发表他的意见时,仍感觉他也有神的灵。这就是新约的教训,是我们今天该跟随的路。不要跟随灵恩派模仿旧约申言方式的肤浅作法。反之,要跟随保罗的路,摸着新约奥秘的深处。这奥秘就是主与我们,我们与主,已经成为一灵。
哥林多前书 七30至40及注
陆 对付婚姻的生活 七1~40
五 关于守童身 25~38
7:30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喜乐的,要像不喜乐;置买的,要像无所拥有;
7:31 使用世物的,要像不浪费使用;因这世界的样子正在逝去。
7:32 我愿你们无所挂虑。没有娶妻的,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讨主喜悦;
7:33 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讨妻子喜悦,就1分心了。
【注1】 直译,分开。要讨妻子喜悦的人,会在主的事上分心,与主的事分开(35)。
7:34 未结婚的妇女和守童身的女子,是为着主的事挂虑,要在身体和灵上都圣别;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讨丈夫喜悦。
7:35 我说这话,是为你们自己的益处;不是要1牢笼你们,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没有分心的事。
【注1】 意即用网罗纠缠你们,强迫你们顺从我的话。
7:36 若有人以为待他的童身女儿不合宜,她也过了华龄,事又当行,他就可随愿办理,不是犯罪,让他们结婚。
7:37 但他若心里坚定,没有不得已的事,对自己的意思又有主权,心里也1决定了留下自己的童身女儿,如此行也好。
【注1】 或,判断。
7:38 这样看来,叫自己的童身女儿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
六 关于再婚 39~40
7:39 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束缚的;丈夫若睡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愿嫁人,只是要嫁在主里的人。
7:40 然而,按我的意见,1她若守节更是有福;但我想我2也有神的灵了。
【注1】 见8注1。
【注2】 使徒在10节说,“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在12节说,“我……说,不是主说。”在25节说,“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提出我的意见。”在这里又说,“按我的意见,……但我想我也有神的灵了。”这些话都指明新约话成肉体的原则(就是神与人,人与神成为一)。这与旧约申言(为神说话)的原则完全不同。在旧约里,耶和华的话临到申言者(耶一2,结一3),申言者只是神的出口。但在新约里,主与祂的使徒成为一,他们也与祂成为一,因此他们一同说话。祂的话成了他们的话,而且不论他们说什么,都是祂的话。因此,使徒的吩咐就是主的吩咐(10)。他所说的虽然不是主说的,仍然成为新约神圣启示的一部分(12)。他与主是一到了一个地步,甚至当他提出自己的意见,不是提出主的命令(25),他仍想他也有神的灵。他没有确定的宣称他有神的灵,但他想他也有神的灵。这是最高的属灵,乃是基于话成肉体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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