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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利未记一章五至十七节,六章十至十一节,七章八节。
我们要解释并明白燔祭,必须留意一个最要紧的点,就是献燔祭的不同方式。圣经教师多年来都强调供物的不同大小:公牛——最大的;羊羔或山羊——次大的;鸟——最小的。我们很容易看见大小的不同,但是不容易看见献祭之法的不同,尽管这事清楚记载在利未记一章里。并且我们即使看见献燔祭之法的分别,可能仍然不领悟这分别的意义。
我们需要领悟,每当我们献燔祭的时候,乃是回顾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经历。因为就主观一面说,燔祭完全与我们日常的生活,日常的行事有关;所以燔祭的呈献,乃是我们日常经历的说明、展示。我们若是每天、每时都过一种经历基督的生活,我们就有基督作燔祭献给神。我们若是没有在日常的行事里经历基督,我们就没有祂作燔祭。这样,我们所献上的基督,主要的只是作赎愆祭。所以,为着献上基督作燔祭,我们必须在日常行事中活基督并经历基督。
假定这里有三位弟兄,头一位经历基督作公牛,第二位经历基督作羊羔或山羊,第三位经历基督作鸟。经历基督作公牛的这位弟兄,在每时刻、每件事上,对每一个人都活基督。在他的活基督里,他首先经历了基督的钉十字架;他经历基督在十字架上被宰杀。这是对基督的死真正的经历,模成基督的死真正的经历(腓三10)。这位弟兄在他与父母、妻子和儿女的关系上经历基督的死。他在日常生活中的确有模成基督的死的经历。
这位弟兄也经历基督外在的美丽被剥夺。在四福音里,我们看见主活在地上时,经历了外在的美丽被剥夺。祂人性美德的外在彰显被剥夺,这与祂的死密切相联。所以,当弟兄经历被模成基督的死,他自然就经历基督外在的美丽被剥夺。这经历实际上等于被人传播恶名(林后六8)。主耶稣被人传播了许多恶名,这些恶名剥夺了祂人性美德的外在表显。
不仅如此,这位弟兄也被切成块子。这就是说,他经历基督被切成块子。这样的经历与我们的期望相反。我们可能期望越爱主,越敬畏神,所得的祝福越多。但想想看主耶稣的先锋,施浸者约翰的遭遇。约翰没有得到祝福,反而被囚禁而且斩了头。再看看主耶稣自己的遭遇。祂得到了多少祝福?祂岂不是被切成块子吗?福音书记载,就祂的人性而言,主耶稣在每一面都被切成块子。祂属人的生命没有一面保留完整,可说每一部分都被切成块子。主耶稣是在每一面都被切成块子的唯一榜样。
今天跟随主耶稣的人也要经历被切成块子。这就是为什么保罗说,“使我认识基督、并祂复活的大能、以及同祂受苦的交通,模成祂的死。”(腓三10)。要过一种被模成基督之死的生活,需要祂复活的大能,因为我们经历模成祂的死时,就被切成块子。我们的全人和整个生活,都被切成块子。这位经历基督作公牛的弟兄,经历了这种切割。
当这位弟兄过着被模成基督的死,并被切成块子的生活时,他会领悟到自己的确需要智慧。愚昧的人无法过一种经历基督生命的生活。过这样一种生活需要最高的智慧。人的智慧不足够,这智慧不管用。这种生活需要基督在地上时所凭以活着的智慧。四福音启示,主耶稣是最智慧的人。祂作的一切事都是对的,且都是在恰当的时候作的。祂从来不说一句废话,祂从来不徒然、愚昧、或无意义的作任何事。祂所过的生活完全是在智慧里。
这智慧由燔祭所用之公牛的头所预表。这位弟兄过着经历基督生命的生活,他经历到基督的头;这就是说,他经历到基督的智慧。在神的主宰下,这位弟兄的家人,包括他的父母、妻子和儿女,可能很难对付。他既活在这种环境里,就领悟到自己需要基督的智慧。在他与家中成员的关系上,他自然经历到基督的头,基督的智慧。基督在与祂家人的关系上,所凭以活着的智慧,成了这位弟兄在日常生活中的经历。
这位献上基督作公牛的弟兄,也经历到清洗燔祭牲的腿和内脏。这就是说,圣灵作水不断的洗涤,在外面和里面保守他不受玷污。当他在过一种模成基督之死的生活时,他经历到圣灵保守他、保謢他不受玷污。圣灵的洗涤保守他外面不受玷污,这洗涤也除去任何从外面进到他里面的污秽因素。
当这位弟兄来到召会的聚会中献上基督时,他不仅献上基督作赎愆祭,更献上基督作燔祭。这位弟兄呈献他的燔祭时,会将祭牲宰杀、剥皮、切块,并清洗祭牲的腿和内脏。他宰燔祭牲,就是回顾他对基督之死的经历。他将祭牲剥皮并切块,就是说明、展示他在自己日常生活中对基督受苦的经历。他清洗祭牲,同样是回顾他对圣灵在外面和里面洗涤的经历。基督在地上所经历的洗涤,他也有所经历。所以,弟兄呈献燔祭的方式,乃是他经历的展示,他日常经历的回顾。没有日常的经历,就不可能有这样的回顾,因为没有东西可展示或说明。这位弟兄在献燔祭时所作的一切,乃是他日常对基督之经历的回顾、展示和说明。然而,他不是将自己的经历献给神,乃是将所经历的基督献上。
利未记一章四节说,从牛群中带来的供物使献祭者蒙悦纳,“为他遮罪。”五节接着说,献祭者宰了供物以后,祭司要“把血带来,泼在会幕门口祭坛的周围。”泼血乃是为着遮罪,这是每一位献祭者所需要的。因为我们在神眼中仍是有所亏缺的,我们都需要遮罪。因此,燔祭为献祭者所作的头一件事就是为他遮罪,好叫神对献祭者感到喜悦、高兴。
至于献上基督作羊羔或山羊的第二位弟兄,他不像献上基督作公牛的第一位弟兄那么有经历,但他的供物还是非常好。他宰祭牲,指明他也经历了基督的钉死。然而,在他的祭牲身上没有剥皮。剥皮既表征剥去人性美德外在的彰显,缺少祭牲的剥皮就指明这位弟兄没有经历到基督外在美丽的被剥夺,就是祂人性美丽外在彰显的被剥夺。就这事而言,这位弟兄在献燔祭牲时,没有什么可回顾或说明的。然而,这位弟兄的供物被切成块子,表征他多少有被切块的经历。不仅如此,他对基督的头,基督的智慧也有一些经历。所以,他的献上基督也是他日常对基督之经历的回顾、展示和说明。
现在我们再来看第三位弟兄的光景;他献上基督作燔祭,是由斑鸠或雏鸽所预表的。这样一位弟兄可能最近才得救。他非常热心,参加召会的一切聚会。然而他在日常生活中,对基督为他过一种绝对为着神的生活,并没有什么鉴赏。然后,他学知基督乃是过这种生活的一位,他就开始鉴赏基督的这一面。
他将供物带到聚会中,但他的供物乃是一对鸟。服事的祭司来帮助他,将鸟的头揪掉,除去嗉子和翎毛,并且在翅膀处把鸟撕开。这指明当这位弟兄来献上基督作燔祭时,他没有什么可回顾或说明的。
在擘饼聚会中,我们很少听到有人在赞美中带着他日常对基督之经历丰富的回顾、展示和说明,来献上基督作燔祭。这缺欠的原因,乃是我们中间对基督的钉死、被剥夺并切块有丰富经验的人不多。因着我们对基督的经历不够,我们就没有多少可以回顾、展示并说明。我们在主桌子前的许多赞美,不过是年幼者热心的祷告;他们献上基督作一对鸟,没有任何对宰杀、剥皮并切块的回顾。
那些在召会聚会中献燔祭的人,并不是献上自己或自己的经历。例如,保罗不是献上他自己或他对燔祭的经历;他乃是献上所经历的基督。我们献燔祭时,不该向神献上自己或自己的经历,乃该向神献上基督作我们的燔祭;但这供物不该仅仅是基督,乃该是我们所经历的基督。我们无法向神献上所没有经历过的基督作燔祭。一面,我们不该献上自己和自己的经历;另一面,我们不该仅仅献上基督。我们需要将日常生活中所经历的基督,当作燔祭献给神。
我们已经指出,宰杀、剥皮、切块和洗涤,全是指明献祭者经历基督在地上生活并在十字架上受死里时,所忍受并经过的。当献祭者呈献基督作他的燔祭时,他就回顾自己的经历。他所回顾的,与他所经历于基督的相符。他经历基督到了某个程度,他的回顾就等于那个程度。然而,回顾的本身并不是供物。献祭者对他经历的回顾,不过是决定他供物的大小,以及他的献祭之法。
燔祭的献上,要求双方中的一方来作某一步骤。头一步该由献祭者作,第二步该由祭司作。献祭者总是行第一步,将供物带到会幕那里;若供物是从牛群、羊群中来的,就要按所要求的,把要献上的祭牲预备好。然而,献祭者没有权利洒血,也没有权利将供物实际的献上。这是献祭之祭司的服事,是他们将供物放在火上焚烧。
我们已经看过献燔祭之法的重要事项,现在可以往前来看燔祭的其它方面。
陆 水,火,火烧,灰
一 水
水(利一9,13)表征生命的灵(约七38~39)。当主耶稣在地上过为人的生活时,这生命的灵,就是圣灵,一直不断的保守祂脱离一切玷污的因素。这是主耶稣接触事物从来不受玷污或污染的原因。在祂里面的圣灵就是活水,保守祂一直是洁净的。
按照利未记一章九节、十三节,献祭者要用水洗他供物的内脏和腿。这当然不是表征基督需要那些献祂作燔祭的人来洗涤。献祭者宰杀祭牲,乃是回顾献祭者在日常生活中对基督钉十字架的经历。对于洗涤燔祭,原则是相同的,乃是回顾献祭者对基督一生的经历。基督在一生中一直不断的被内住的圣灵洗涤,脱离一切污染的因素。这里由水所表征的圣灵,保守基督不受祂在地上时所接触的外界事物所污染。献祭者在他日常的生活中经历了这点,所以当他献上基督作燔祭时,就回顾并展示这点。
二 火
1 表征圣别的神
利未记一章有好几节说到火(利一7,8,9,12,13,17)。这里的火表征圣别的神。这由希伯来十二章二十九节得着证明,那里说,“我们的神乃是烈火。”
2 就着燔祭说,乃是悦纳的火,使神满足
就着燔祭说,这火乃是悦纳的火,使神满足(利一9,13,17)。利未记一章里的火,可以视为神用来接受、悦纳我们向祂所献之物的口。
3 就着赎罪祭说,乃是审判的火,使人蒙救赎
就着赎罪祭说,这火乃是审判的火,使人蒙救赎。烧赎罪祭牲乃是表征神的审判。这事在四章十二节提到。
表面看来,燔祭的火和赎罪祭的火不同。实际上只有一种火,却带着两种不同的功用——悦纳的功用和审判的功用。
4 燔祭的火绝不可熄灭
按照六章十二、十三节,燔祭的火绝不可熄灭。这与赎罪祭的火相对,那火不是一直烧着的。
三 火烧
在利未记一章,九、十三、十五和十七节都说到火烧,就是将燔祭牲熏着献上。
1 如同烧馨香料作的香
烧燔祭牲就如同烧馨香料作的香(出三十7~8,利十六12~13)。“熏着献上,”在原文是特别用辞,用来指祭坛上烧燔祭牲,含示香料的事。因此,在祭坛上烧燔祭牲,就如同烧馨香料作的香。这种焚烧产生馨香的香气上升到神那里,使祂喜悦、满足。
2 与烧赎罪祭和赎愆祭不同
烧燔祭与烧赎罪祭和赎愆祭不同(利四12)。
3 烧燔祭的火要整夜到早晨不断的焚烧
利未记六章九节说,“你要吩咐亚伦和他的子孙说,燔祭的条例乃是这样:燔祭要整夜到早晨放在祭坛的焚烧架上,祭坛上的火要不断的焚烧。”这里我们看见烧燔祭绝不可停止。要确保这火不断在焚烧,祭司必须一直在火上加柴。
四 灰
1 神悦纳这祭的标记——烧成灰
灰乃是神悦纳燔祭的标记。神悦纳燔祭,就将它烧成灰。诗篇二十篇三节论到这事说,“记念你的一切供献,悦纳你的燔祭。”这里“悦纳”一辞,原文实意为“转成灰。”当我们的供物转成了灰时,就有力的表明这供物已蒙神悦纳了。
一般人不以灰为令人喜悦之物。然而,对我们献燔祭的人,灰的确是令人喜悦,甚至是宝贵的,因为这是一个标记,使我们有把握,我们的燔祭已经蒙神悦纳了。
“悦纳”一辞,原文不只可翻作“转成灰,”也可翻作“悦纳如同脂油,”“使之成为脂油,”以及“成为脂油。”神悦纳我们的燔祭,不仅是将供物转成灰,也是悦纳这供物如同脂油;对祂来说,脂油乃是甜美、可喜悦的。在我们眼中,供物已经烧成灰;但在神眼中,它乃是如同脂油那样讨祂喜悦,叫祂满足。
燔祭被烧成灰,就是说神满足了,所以我们可以安心。我们若领会这点,就会看见我们基督徒的生活中该有很多灰。
2 倒在祭坛的东边
灰不是要丢掉的,乃要倒在祭坛的东边(利一16,六10),这是放灰的地方。东边是日出之处。将灰倒在祭坛东边,实际上隐指复活。
3 拿到营外洁净的地方
利未记六章十一节提到祭司说,“然后脱下这衣袍,穿上别的衣袍,把灰拿到营外洁净的地方。”这里再次看见,灰不是丢掉的。这指明我们宝贝向神所献燔祭的结果。我们绝不该将这结果扔掉。
柒 皮
除了皮以外,整个燔祭牲都要焚烧。
一 是给献祭之祭司的一分
燔祭牲的皮保留作给献祭之祭司的分。“为人献燔祭的祭司,要亲自得他所献燔祭牲的皮。”(利七8)。
二 表征基督的美丽外在的彰显,归给服事的人
燔祭牲的皮表征基督的美丽外在的彰显,归给服事的人。我们越多献上基督作公牛,就越使基督的美丽外在的彰显成为我们的。这样,我们就穿上基督人性美德的外在彰显。
利未记 一8至12及注,六9至11及注,七8及注
壹 献祭的条例 一1~七38
一 燔祭 一1~17
1:8 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肉块、1头和脂油,摆列在坛上火的柴上。
【注1】 燔祭牲的头预表基督的智慧;脂油表征祂为神所喜悦(太三17,十二18,十七5);内脏(9)指基督内里的各部分,包括祂的心思、情感、意志和心,连同这些部分的功用;腿(9)表征基督的行事为人。
1:9 但燔祭牲的内脏与腿,那人要用水1洗。祭司要把这一切全2烧在坛上,当作燔祭,献与耶和华为怡爽3香气的4火祭。
【注1】 洗燔祭牲的内脏和腿,并不含示基督是污秽的;反之,这指明基督内里的部分和祂日常的生活行动,一直为圣灵(由水所表征——约七38~39)所洗涤,使祂蒙保守,不因接触属地的事物而被玷污。
我们要将基督当作我们的燔祭献给神,就需要在祂的经历里经历祂,并按着我们对祂的经历把祂献给神(彼前二5,来十三15)。我们特别需要在祂的被宰杀(罗八36,林后四11)、被剥皮(太五11,徒二四5~6,林后六8,十二16~18)、以及被切成块子(林前四13)的事上经历祂。我们也需要在祂的智慧上(林前一24,30,二7,西一26~27),在祂的为神所喜悦上(林后五9,加一10,罗十四18),在祂内里的各部分上(腓二5,林前二16下,十六24,腓一8,林后十一10),在祂的行事为人上(太十一29,弗四20,林前十一1,彼前二21),并在祂蒙圣灵保守免于玷污的事上(林前六11,多三5)经历祂。在基督的经历里经历祂,并不是在外面模仿祂,乃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里活祂(加二20,腓一21)。我们如何将基督当作燔祭献上,实际上乃是我们日常经历基督的展示与回顾。见14注1。
【注2】 原文意,使……在烟中上升。这辞用于焚烧(献上)燔祭和香。
【注3】 基督是燔祭,过绝对使神满足的生活(约五30,六38,八29),就是纯净且圣别,无堕落元素、无缺点、无罪的生活(约十四30,路二三14,林后五21,来四15,彼前一19,二22)。这样的生活乃是怡爽的香气,是升到神面前,使神喜乐并满足的馨香之气。
【注4】 火表征圣别的神(来十二29)。燔祭的火不是为审判,乃是为蒙神悦纳。这火要昼夜一直烧着(六9,12~13)。
1:10 人的供物若以羊为燔祭,或绵羊或山羊,就要献上没有残疾的公羊。
1:11 他要把羊宰于坛的北面,在耶和华面前;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血洒在坛的四边。
1:12 那人要把燔祭牲1切成块子,切下头和脂油,祭司要把这些摆列在坛上火的柴上。
【注1】 这一类燔祭没有剥皮,指明献祭者没有经历基督脱去祂人性美德的外在彰显(见6注1与9注1二段)。
六 燔祭的条例 六8~13
6:9 你要吩咐亚伦和他儿子们说,燔祭的1条例乃是这样:燔祭要2整夜在坛上的3焚烧处,2直到早晨,坛上的火要4一直烧着。
【注1】 献祭的条例乃是关于供物(即关于对基督作供物的享受)的条例和规条。供物的实际既是基督,献祭的条例就符合基督生命的律,就是生命之灵的律(罗八2)。这些条例指明,甚至在享受基督的事上,我们也不该没有规律,乃该受生命的律所规律(参林前九26~27,十一17,27~29,加六15~16,腓三13~16)。
【注2】 整夜……直到早晨,表征燔祭该留在焚烧的地方,经过这世代的黑夜,直到早晨,就是直到主耶稣再来(彼后一19,玛四2)。
【注3】 燔祭在焚烧处,表征一切献作燔祭的,都必须放在献祭之处被焚烧。那些将他们自己作为燔祭献给神的人,必须在焚烧处,也必须愿意成为一堆灰。
【注4】 坛上的火要一直烧着(9下,12上,13),表征神是宇宙中圣别的火(来十二29),随时预备好接纳(焚烧)所献给祂的食物,也表征神悦纳所献给祂之物的愿望,从不止息。
6:10 祭司要穿上细麻布衣服,又要把细麻布裤子穿在身上,把坛上燔祭所烧成的1灰收起来,放在坛的旁边;
【注1】 灰是燔祭的结果,是神悦纳供物的记号。祭司要穿上细麻布衣服(10),表征在处理灰的时候,必须细致、纯净和洁净。他穿上别的衣服,把灰拿到营外(11),表征以庄严的方式处理燔祭的灰。
灰指明基督之死的结果是把我们带到尽头,就是使我们成为灰烬(加二20上)。把灰倒在坛的东面(一16),就是日出的方向,含示复活。关于燔祭,灰不是结束,因为基督的死带进复活(罗六3~5,林后四10~12,腓三10~11)。神重视这些灰,因为这些灰至终要成为新耶路撒冷。我们被消减成灰,就把我们带进三一神的变化里(罗十二2,林后三18)。在复活里,我们这些灰被变化成为宝贵的材料——金、珍珠和宝石——为着新耶路撒冷的建造(启二一18~21)。
6:11 随后要脱去这衣服,穿上别的衣服,把灰拿到营外洁净之处。
九 赎愆祭的条例 七1~10
7:8 祭司无论为谁献燔祭,要亲自得他所献那燔祭牲的1皮。
【注1】 这表征基督之优美的外在彰显(皮),是属于将基督当作燔祭献上之事奉者的。这也进一步表征,那供应基督作燔祭的人,有分于并享受基督遮盖、保护和保守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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